读取中... |
---|
-.-----.---- (-.----%)--/--/-- --:--:-- | 最新净值: -.---- | 昨日净值: -.---- | 累计净值: -.---- |
---|---|---|---|
涨跌幅: -.---- | 涨跌额: -.---- | 五分钟涨速: -.---- |
方正富邦恒利A(008394) 基金公开信息 | |||||||||
---|---|---|---|---|---|---|---|---|---|
流水号 | 3418666 | ||||||||
基金代码 | 008394 | ||||||||
公告日期 | 2023-07-28 | ||||||||
编号 | 1 | ||||||||
标题 | 方正富邦恒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方正富邦恒利A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 ||||||||
信息全文 | 方正富邦恒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方正富邦恒利A份额)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3年7月27日 送出日期:2023年7月28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方正富邦恒利 基金代码 008394 下属分级基金简称 方正富邦恒利A 下属分级基金代码 008394 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司 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06-09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 - 基金类型 债券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 2023-07-25 理的日期 基金经理 牛伟松 证券从业日期 2012-06-21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追求基金资产的稳健增值。 本基金投资于国内依法发行的债券(包括国债、金融债、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公司 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含超短期融资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 债部分、次级债)、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通知存款 以及定期存款等其它银行存款)、同业存单等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 其它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参与股票的投资,也不参与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除 外)、可交换债券投资。 投资范围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现金 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 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 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1、类属资产配置策略;2、组合久期配置策略;3、息差策略;4、个券选择策略;5、 主要投资策略 信用债投资策略;6、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90%+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10%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 风险收益特征 股票型基金。 注:详见《方正富邦恒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第九部分“基金的投资”。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 准的比较图 注:业绩表现截止日期2022年12月31日。基金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收费方式/费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持有期限(N) 备注 率 M<100万 0.80% - 申购费(前收费) 100万≤M<200万 0.50% - 200万≤M<500万 0.30% - M≥500万 1000元/笔 - N<7日 1.50% - 赎回费 7日≤N<29日 0.10% - N≥29日 0 - 注:投资人如果有多笔认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基金认购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基金 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基金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 投资者如果有多笔申购,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本基金A类份额的申购费用由A类份额基金申购人承担, 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A类份额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本基金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0.30% 托管费 0.10% 销售服务费 -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 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诉讼费和仲裁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包括但 其他费用 不限于场地费、会计师费、律师费和公证费);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基金的银 行汇划费用;基金的账户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 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1、本基金的特有风险 (1)根据本基金投资范围的规定,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无 法完全规避发债主体特别是公司债、企业债的发债主体的信用质量变化造成的信用风险。 (2)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资产支持证券,它是一种债券性质的金融工具,其向投资者支付的本 息来自于基础资产池产生的现金流或剩余权益。与股票和一般债券不同,资产支持证券不是对某一经营 实体的利益要求权,而是对基础资产池所产生的现金流和剩余权益的要求权,是一种以资产信用为支持 的证券。资产支持证券存在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提前偿付风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等。 2、本基金面临的其他风险 市场风险、信用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具体内容详见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 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 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 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 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应经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友好协商未 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 行仲裁,仲裁地点为北京市,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并对各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除非仲裁裁决另有规定, 仲裁费由败诉方承担。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founderff.com][400-818-0990] 1、《方正富邦恒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方正富邦恒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 管协议》、《方正富邦恒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本次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涉及本基金变更基金经理。 |
||||||||
基金信息类型 |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 ||||||||
公告来源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返回页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