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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上证5年期国债ETF(511010) 基金公开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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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3434366 | ||||||||
基金代码 | 511010 | ||||||||
公告日期 | 2023-08-14 | ||||||||
编号 | 5 | ||||||||
标题 |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ETF调整申购替代金额处理程序的公告 | ||||||||
信息全文 |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ETF调整申购替代金额处理程 序的公告 为了更好地满足投资者需求,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各基 金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自2023年8月15日起对旗下部分ETF调整申购替代金额处 理程序,并相应修改招募说明书相关条款。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范围 基金名称 证券简称 基金代码 上证10年期国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十年国债ETF 511260 上证5年期国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国债ETF 511010 二、申购替代金额处理程序调整方案 (一)十年国债ETF申购替代金额处理程序调整方案 项目 调整前 调整后 替代金额的处理程序 T日,基金管理人在申购赎回清单中公布申购现金替代溢价比率,并据此收取替代金额。在T日后被替代的成份证券有正常交易的3个交易日(简称为T+3日)内,基金管理人将以收到的替代金额买入被替代的部分证券。T+3日日终,若已购入全部被替代的证券,则以替代金额与被替代证券的实际购入成本(注,含交易费用等)的差额,确定基金应退还投资人或投资人应补交的款项;若未能购入全部被替代的证券,则以替代金额与所购入的部分被替代证券实际购入成本加上按照T+3日的估值全价(即T+3日的估值净价与T+3日应计利息之和)计算的未购入的部分被替代证券价值的差额,确定基金应退 T日,基金管理人在申购赎回清单中公布申购现金替代溢价比率,并据此收取替代金额。对于确认成功的T日申购申请,基金管理人将以收到的替代金额买入被替代的部分证券。T+1日日终,若已购入全部被替代的证券,则以替代金额与被替代证券的实际购入成本(注,含交易费用等)的差额,确定基金应退还投资人或投资人应补交的款项;若未能购入全部被替代的证券,则以替代金额与所购入的部分被替代证券实际购入成本加上按照T+1日的估值全价(即T+1日的估值净价与T+1日应计利息之和)计算的未购入的部分被替代证券价值的差额,确定基金应退还投资人或投资人应补交的款项。 还投资人或投资人应补交的款项。 若现金替代日(T日)后至T+3日期间被替代的证券发生付息等权益变动,则进行相应调整。 T+3日后第1个工作日,基金管理人将应退款和补款的明细数据发送给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和基金托管人,相关款项的清算交收将于此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 若现金替代日(T日)后至T+1日期间被替代的证券发生付息等权益变动,则进行相应调整。 T+1日后第1个工作日,基金管理人将应退款和补款的明细数据发送给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和基金托管人,相关款项的清算交收将于此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 (二)国债ETF申购替代金额处理程序调整方案 项目 调整前 调整后 替代金额的处理程序 T日,基金管理人在申购赎回清单中公布申购现金替代溢价比率,并据此收取替代金额。 在T日后被替代的成份证券有正常交易的3个交易日(简称为T+3日)内,基金管理人将以收到的替代金额买入被替代的部分证券。T+3日日终,若已购入全部被替代的证券,则以替代金额与被替代证券的实际购入成本(注,含交易等费用)的差额,确定基金应退还投资人或投资人应补交的款项;若未能购入全部被替代的证券,则以替代金额与所购入的部分被替代证券实际购入成本加上按照T+3日的估值全价(即T+3日的估值净价与T+3日应计利息之和)计算的未购入的部分被替代证券价值的差额,确定基金应退还投资人或投资人应补交的款项。 T日,基金管理人在申购赎回清单中公布申购现金替代溢价比率,并据此收取替代金额。对于确认成功的T日申购申请,基金管理人将以收到的替代金额买入被替代的部分证券。T+1日日终,若已购入全部被替代的证券,则以替代金额与被替代证券的实际购入成本(注,含交易等费用)的差额,确定基金应退还投资人或投资人应补交的款项;若未能购入全部被替代的证券,则以替代金额与所购入的部分被替代证券实际购入成本加上按照T+1日的估值全价(即T+1日的估值净价与T+1日应计利息之和)计算的未购入的部分被替代证券价值的差额,确定基金应退还投资人或投资人应补交的款项。 若现金替代日(T日)后至T+1日期间被替代的证券发生付息等权益变动,则 若现金替代日(T日)后至T+3日期间被替代的证券发生付息等权益变动,则进行相应调整。 T+3日后第1个工作日,基金管理人将应退款和补款的明细数据发送给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和基金托管人,相关款项的清算交收将于此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 进行相应调整。 T+1日后第1个工作日,基金管理人将应退款和补款的明细数据发送给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和基金托管人,相关款项的清算交收将于此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 三、重要提示 (一)本次调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 质性不利影响,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二)本公司将对上述基金招募说明书中的相关内容进行相应调整。届时投资者可登录 本公司网站(www.gtfund.com)查阅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投资人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gtfund.com)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话费的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688)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 金相关法律文件,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选择与自己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相匹 配的基金,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8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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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信息类型 | 其他 | ||||||||
公告来源 | 上海交易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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