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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鹰持久回报分级债券B(150078)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343505
基金代码 150078
公告日期 2015-03-31
编号 1
标题 金鹰持久回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
信息全文 基金管理人: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1 重要提示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5年3月27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期自2014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金鹰持久回报分级债券

场内简称
回报B

基金主代码
162105

交易代码
162105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2年3月9日

基金管理人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217,063,303.35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

上市日期
2012年3月28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回报A
回报B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162106
150078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70,522,486.72份
146,540,816.63份

 注:金鹰持久回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 金鹰持久回报分级债券,场内简称:金鹰回报,基金代码:162105 。其中金鹰持久回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回报 A 份额,基金简称:回报 A,基金代码:162106;金鹰持久回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回报 B 份额,基金简称:回报 B;场内简 称:回报 B;基金代码:150078 。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力争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获取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投资策略
本基金借鉴投资时钟的分析框架,结合国内外政治经济环境、政策形势、未来利率的变化趋势、股票市场估值状况与未来可能的运行区间,确定债券类、权益类、货币类资产配置比例的目标区间。

业绩比较基准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内:中国债券综合指数(财富)增长率
基金合同生效后3年期届满:中国债券综合指数(财富)增长率×95%+沪深300指数增长率×5%。

风险收益特征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内,本基金的份额由回报A、回报B构成,回报A的预期收益稳定、风险较低,回报B由于具有一定的杠杆倍数,其预期收益与风险较高;《基金合同》生效3年期届满后,本基金转型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为积极配置的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当中风险较低的品种,其长期平均风险与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但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下属分级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内,回报A的预期收益稳定、风险较低。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内,回报B由于具有一定的杠杆倍数,其预期收益与风险较高。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苏文锋
胡涛


联系电话
020-83282627
010-68858112


电子邮箱
csmail@gefund.com.cn
hutao@psbcoa.com.cn

客户服务电话
4006135888,020-83936180
95580

传真
020-83282856
010-68858120

2.4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摘要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http://www.gefund.com.cn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89号城建大厦22-23楼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2014年
2013年
2012年3月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2年12月31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21,865,862.81
34,677,918.37
31,352,858.97

本期利润
54,584,907.24
-2,812,343.54
37,004,406.67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1934
-0.0060
0.0753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25.89%
-2.78%
5.87%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2014年末
2013年末
2012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2711
0.0684
0.0632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275,533,163.73
417,772,335.40
525,466,832.61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2694
1.0293
1.0587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2.88%
0.19%
2.58%
0.18%
0.30%
0.01%

过去六个月
10.48%
0.42%
4.27%
0.13%
6.21%
0.29%

过去一年
25.89%
0.38%
10.34%
0.11%
15.55%
0.27%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35.17%
0.28%
13.07%
0.09%
22.10%
0.19%

3.2.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金鹰持久回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2年3月9日至2014年12月31日)
/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金鹰持久回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对比图
/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本基金过去三年未进行利润分配。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2002]97号文批准,于2002年12月25日成立,是自律制度下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的首批基金管理公司之一。公司注册资本2.5亿元人民币,股东包括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东亚联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分别持有49%、20%、20%和11%的股份。
公司设立了投资决策委员会、风险控制委员会、资产估值委员会等专业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指导基金资产的运作、确定基本的投资策略和投资组合的原则。风险控制委员会负责全面评估公司的经营过程中的各项风险,并提出防范措施。资产估值委员会负责依照基金合同和基金估值制度的规定,确定基金资产估值的原则、方法、程序及其他相关的估值事宜。
公司目前下设权益投资部、研究发展部、集中交易部、指数及量化投资部、产品研发部、固定收益投资部、市场拓展部、品牌电子商务部、机构客户部(含机构客户一部、机构客户二部)、专户投资部、信息技术部、基金事务部、风险管理部、监察稽核部、综合管理部。权益投资部负责基金权利类投资;研究发展部负责宏观经济、行业、上市公司研究和投资策略研究;集中交易部负责完成基金经理投资指令;指数及量化投资部负责指数量化产品的研究投资、金融工程研究、数量分析工作;产品研发部负责基金新产品、新业务的研究和设计工作;固定收益投资部负责固定收益证券以及债券、货币市场的研究和投资管理工作;市场拓展部负责市场营销策划、基金销售与渠道管理、客户服务等业务;品牌电子商务部负责公司品牌建设和电子商务的推广;机构客户部负责机构客户的开发、维护与管理;信息技术部负责公司信息系统的日常运行与维护,跟踪研究新技术,进行相应的技术系统规划与开发,基金事务部负责基金会计核算、估值、开放式基金注册、登记和清算等业务;专户投资部负责特定客户资产的投资和管理;风险管理部负责公司风险的识别、评估、控制等管理工作;监察稽核部负责对公司和基金运作以及公司员工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等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综合管理部负责公司企业文化建设、文字档案、公司财务、后勤服务、人力资源管理、薪酬制度、人员培训、人事档案等综合事务管理。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共管理金鹰成份股优选证券投资基金、金鹰中小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金鹰红利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金鹰行业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金鹰稳健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金鹰主题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金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金鹰中证技术领先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金鹰策略配置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金鹰持久回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金鹰核心资源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金鹰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金鹰元泰精选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和金鹰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金鹰元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金鹰元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金鹰元盛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十七只开放式基金。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的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邱新红
基金经理
2012-03-09
2014-11-22
11年
邱新红先生,美国卡内基梅隆大学计算金融专业硕士,证券从业年限11年。曾任职于美国太平洋投资管理公司(PIMCO),担任投资组合经理助理。2008年3月到2010年6月担任Bayview资产管理公司的投资经理,负责债券投资组合管理。2010年8月加入金鹰基金管理有公司。

马洪娟
基金经理
2013-12-07
-
4年
马洪娟,暨南大学金融学专业硕士、博士,证券从业经历4年。2010年7月加入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债券研究员。现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注:1、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指公司公告聘任或解聘日期;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3、本基金于2015年1月9日增聘李涛先生为基金经理,目前本基金由马洪娟和李涛共同管理。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其各项实施准则、《金鹰持久回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无出现重大违法违规或违反基金合同的行为,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为了保证本基金管理人的各类投资者和委托人享受到平等的资产管理服务,保证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得到公平对待,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本基金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内部控制指导意见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以及公司内控大纲的要求,制定了《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制度》并严格执行。
同时,本基金管理人自主开发了公平交易数量分析系统,该系统能够实现对公司旗下任意两个资产管理账户在一定期间内买卖相同证券的差价率与差价金额进行统计分析,设置了包括:正向交易占比、差价率t检验值等监控指标,并设置预警阀值,通过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旗下各资产管理账户的公平交易执行情况进行预警、分析和提示。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本基金管理人按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的要求,根据本公司《公平交易制度》的规定,通过规范化的投资、研究和交易流程,确保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切实防范利益输送。
本基金管理人事前规定了严格的股票备选库管理制度、投资权限管理制度、债券库管理制度和集中交易制度等;事中重视交易执行环节的公平交易措施,以"时间优先、价格优先"作为执行指令的基本原则,必要时启用投资交易系统中的公平交易模块;事后加强对不同投资组合的交易价差、收益率的分析,以尽可能确保公平对待各投资组合。本报告期内,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总体执行情况良好。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本报告期内,本投资组合与本公司管理的其他主动型投资组合未发生过同日反向交易的情况;与本公司管理的被动型投资组合发生的同日反向交易,未发生过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况。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4年债券市场整体表现良好,一方面由于市场对2013年悲观资金面的修正,另一方面由于央行下调公开市场操作利率以及定向宽松等政策的实施,债券市场在12月8日前收益率大幅下行, 债券经历了将近一年的牛市,但是随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回购风险管理相关措施的通知》,债券行情急转直下,收益率大幅调整。
本基金由于封闭期快要结束,上半年以持有为主,保持了相对较高的杠杆,下半年尤其是四季度大幅降低基金杠杆,调持仓结构,保持较好的流动性,为基金的封闭转开放做好准备。
4.4.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净值1.2694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25.89%,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10.34%。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目前时点,我们认为部分债券品种有较好的投资价值,尤其是中短端信用债品种,目前收益率曲线较为平坦,短端收益率有一定的下行空间,中短端信用债品种具有一定的配置价值,但是随着信用债市场的扩容以及近期出现的中小企业私募债违约事件的暴露,应警惕信用债中低等级信用债的信用风险。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2007年5月15日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计字[2007]15号)与《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08]38号等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日常估值由本基金管理人同本基金托管人一同进行,基金份额净值由本基金管理人完成估值后,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月末、年中和年末估值复核与基金会计账务的核对同时进行。
为确保公司估值程序的正常进行,本公司还成立了资产估值委员会。资产估值委员会由公司总经理、分管总经理助理、权益投资部总监、固定收益部总监、研究发展部总监、基金事务部总监、基金经理、投资经理、基金会计和相关人员组成。在特殊情况下,公司召集估值委员会会议,讨论和决策特殊估值事项,估值委员会集体决策,需到会的三分之二估值委员会成员表决通过 。
本公司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没有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签约与估值相关的定价服务。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报告期内未进行利润分配。
4.8 管理人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所涉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未对本基金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无应当说明的预警事项。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本托管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诚信、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义务,不存在损害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托管人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对基金管理人在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收益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必要的监督、复核和审查,未发现其存在任何损害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进行利润分配。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认真复核了本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认为其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 审计报告
本报告期的基金财务会计报告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注册会计师 韩振平、王 兵签字出具了中审亚太审字(2015)010340-15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投资者可通过年度报告正文查看审计报告全文。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金鹰持久回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4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
本期末
2014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13年12月31日

资 产:
-
-

银行存款
3,228,578.19
6,439,594.85

结算备付金
13,345,595.81
44,589,604.15

存出保证金
57,459.40
144,665.81

交易性金融资产
382,571,120.40
1,022,905,069.80

其中:股票投资
-
-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382,571,120.40
1,022,905,069.8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30,000,165.00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应收利息
8,466,386.52
28,359,243.91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
-

资产总计
407,669,140.32
1,132,438,343.5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本期末
2014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13年12月31日

负 债:
-
-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131,000,000.00
708,000,000.00

应付证券清算款
-
5,605,081.76

应付赎回款
-
-

应付管理人报酬
164,355.93
252,001.12

应付托管费
46,958.84
72,000.30

应付销售服务费
82,177.96
126,000.56

应付交易费用
1,400.00
3,008.50

应交税费
1,915.88
1,915.88

应付利息
74,167.98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765,000.00
606,000.00

负债合计
132,135,976.59
714,666,008.12

所有者权益:
-
-

实收基金
210,120,642.06
389,999,775.25

未分配利润
65,412,521.67
27,772,560.15

所有者权益合计
275,533,163.73
417,772,335.4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407,669,140.32
1,132,438,343.52

注:本基金截至2014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净值1.2694元,基金份额总额217,063,303.35份,其中回报A基金份额净值1.0131元,份额70,522,486.72份;回报B基金份额净值1.3927元,份额146,540,816.63份。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金鹰持久回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一、收入
74,782,962.05
30,718,993.09

1.利息收入
43,832,779.78
52,983,603.44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393,507.63
756,050.35

债券利息收入
42,942,849.36
50,985,963.45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496,422.79
1,241,589.64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1,768,862.16
15,221,490.15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
-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1,768,862.16
15,221,490.15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
-

股利收益
-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32,719,044.43
-37,490,261.91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
4,161.41

减:二、费用
20,198,054.81
33,531,336.63

1.管理人报酬
2,263,789.65
3,586,248.57

2.托管费
646,797.07
1,024,642.56

3.销售服务费
1,131,894.87
1,793,124.23

4.交易费用
4,928.06
10,509.52

5.利息支出
15,731,445.16
26,682,411.75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15,731,445.16
26,682,411.75

6.其他费用
419,200.00
434,400.00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54,584,907.24
-2,812,343.54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54,584,907.24
-2,812,343.54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金鹰持久回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389,999,775.25
27,772,560.15
417,772,335.40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54,584,907.24
54,584,907.24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179,879,133.19
-16,944,945.72
-196,824,078.91

其中:1.基金申购款
46,393,390.10
4,161,389.43
50,554,779.53

2.基金赎回款
-226,272,523.29
-21,106,335.15
-247,378,858.44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210,120,642.06
65,412,521.67
275,533,163.73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488,462,426.01
37,004,406.60
525,466,832.61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2,812,343.54
-2,812,343.54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98,462,650.76
-6,419,502.91
-104,882,153.67

其中:1.基金申购款
305,682,457.56
15,471,651.25
321,154,108.81

2.基金赎回款
-404,145,108.32
-21,891,154.16
-426,036,262.48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389,999,775.25
27,772,560.15
417,772,335.40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页码(序号)从7.1至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刘岩,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曾长兴,会计机构负责人:谢文君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金鹰持久回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111号文核准《关于核准金鹰持久回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批准募集,于2012年3月9日正式成立。本基金为契约型,存续期限不定,设立募集规模为 488,462,429.13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中国财政部2006 年2 月15 日颁布并于2014年7月修改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41项具体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于2012年11月16日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有关规定编制。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1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4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7.4.4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7.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报告期内无会计政策变更。
7.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报告期内无会计估计变更。
7.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报告期内无差错更正。
7.4.6 税项
1、印花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7]84号文《关于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率的通知》的规定,自2007年5月30日起,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由原先的1‰调整为3‰;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因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而发生的股权转让,暂免征收印花税;
经国务院批准,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率的通知》的规定,自2008年4月24 日起,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由原先的3‰调整为1‰;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2008年9月19 日起, 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调整为单边征税,由出让方按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缴纳印花税,受让方不再征收,税率不变。
2、营业税、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4]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自2004年1月1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3、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2]128号文《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对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储蓄利息收入,由上市公司、债券发行企业及金融机构在向基金派发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储蓄利息收入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12】85号文《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7.4.7 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股东、基金代销机构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股东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股东

东亚联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股东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发起人、管理人、销售机构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

7.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8.1.1 股票交易
本基金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内均未通过关联方进行股票交易。
7.4.8.1.2 权证交易
本基金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内均未通过关联方进行权证交易。
7.4.8.1.3 债券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成交总额的比例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08,985,710.95
100.00%
2,029,341,701.85
100.00%

7.4.8.1.4 债券回购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回购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回购成交总额的比例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3,574,600,000.00
100.00%
98,576,000,000.00
100.00%

7.4.8.1.5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本基金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内均无应付关联方佣金。
7.4.8.2 关联方报酬
7.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2,263,789.65
3,586,248.57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421,558.57
980,880.79

注: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70%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至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或不可抗力情形消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支付。
7.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646,797.07
1,024,642.56

注: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0%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托管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至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或不可抗力情形消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支付。
7.4.8.2.3 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各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回报A
回报B
合计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39,013.04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
-
462,001.68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127,154.14

合计
-
-
628,168.86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各关联方名称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回报A
回报B
合计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23,465.67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1,079,151.14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153,498.02

合计
-
-
1,256,114.83

注:本基金的基金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35%的年费率计提。基金销售服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年销售服务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销售服务费划款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划出,由基金管理人按相关合同规定支付给基金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至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或不可抗力情形消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支付。
7.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内均未通过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市场交易。
7.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项目
本期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回报A
回报B
回报B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2年3月9日)持有的基金份额
-
35,002,475.00
35,002,475.00

期初持有的基金份额
-
35,002,475.00
35,002,475.00

期间申购/买入总份额
-
-
-

期间因拆分变动份额
-
-
-

减:期间赎回/卖出总份额
-
13,099,539
-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
21,902,936.00
35,002,475.00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14.95%
23.89%

7.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回报A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无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回报B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无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无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228,578.19
37,831.54
6,439,594.85
90,150.50

注:本基金报告期末结算备付金余额为13,345,595.81元,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为353,488.82元,上年度报告期末结算备付金余额为44,589,604.15元,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为663,166.46元。
7.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内均无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7.4.9 期末(2014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本基金报告期末未持有因认购新发/增发受限证券。
7.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本基金报告期内未投资股票。
7.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9.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报告期末未持有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债券。
7.4.9.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4年12月31日止,本基金从事证券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余额款131,000,000.00元,于2015年1月1日(先后)到期 。该类交易要求本基金在回购期内持有的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和/或在新质押式回购下转入质押库的债券,按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比例折算为标准券后,不低于债券回购交易的余额。
7.4.10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本基金本报告期会计报表无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8 投资组合报告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固定收益投资
382,571,120.40
93.84


其中:债券
382,571,120.40
93.84


资产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16,574,174.00
4.07

7
其他各项资产
8,523,845.92
2.09

8
合计
407,669,140.32
100.00


8.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8.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本基金报告期内未买入股票。
8.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本基金报告期内未卖出股票。
8.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本基金报告期内未进行股票投资。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
-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

4
企业债券
292,778,120.40
106.26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79,992,000.00
29.03

6
中期票据
9,801,000.00
3.56

7
可转债
-
-

8
其他
-
-

9
合计
382,571,120.40
138.85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122903
10盐东方
382,240
38,453,344.00
13.96

2
122865
10苏海发
300,100
30,115,035.00
10.93

3
122648
12宣国投
203,240
21,600,347.20
7.84

4
122716
12莆田债
200,040
21,204,240.00
7.70

5
122540
12宁浦口
200,000
20,820,000.00
7.56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8.10.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8.10.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8.1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8.11.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8.11.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8.11.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8.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2.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8.12.2本基金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8.12.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57,459.40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8,466,386.52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8,523,845.92

8.12.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8.12.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12.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份额级别
持有人户数(户)
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回报A
3,074
22,941.60
266,231.01
0.38%
70,256,255.71
99.62%

回报B
407
360,051.15
127,761,755.00
87.19%
18,779,061.63
12.81%

合计
3,481
62,356.59
128,027,986.01
58.98%
89,035,317.34
41.02%

9.2 期末上市基金前十名持有人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份额(份)
占上市总份额比例

1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1,902,936.00
15.62%

2
安邦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积极型投资组合
17,039,619.00
12.15%

3
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琥珀2号集合资金信托
12,623,346.00
9.00%

4
全国社保基金二零九组合
6,942,001.00
4.95%

5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零二组合
6,085,798.00
4.34%

6
光大证券-光大银行-光大阳光5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5,119,233.00
3.65%

7
光大证券-光大-光大阳光避险增值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5,106,688.00
3.64%

8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零三组合
4,318,562.00
3.08%

9
中信证券-华夏银行-中信证券贵宾定制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4,301,404.00
3.07%

10
全国社保基金二一四组合
4,120,000.00
2.94%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
回报A
0.00
0%


回报B
0.00
0%


合计
0.00
0%

注: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管理人从业人员未持有本基金。
9.4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回报A
0


回报B
0


合计
0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回报A
0


回报B
0


合计
0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2年3月9日)基金份额总额
341,921,612.50
146,540,816.63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259,331,835.27
146,540,816.63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50,554,779.53
-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247,378,858.44
-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8,014,730.36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70,522,486.72
146,540,816.63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基金报告期内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总经理、董事长发生变更。公司总经理由殷克胜先生变更为刘岩先生,该事项已于2014年8月8日进行了公告;董事长由刘东先生变更为凌富华先生,相关事项已于2014年10月9日及2015年1月10日进行了信息披露。
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无重大人事变动。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基金报告期内无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基金报告期内没有改变基金投资策略。
11.5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为本基金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为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报告期内实际应支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费为55000元。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基金报告期内无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的情况。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1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数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成交总额的比例
佣金
占当期佣金总量的比例


广州证券
1
-
-
-
-
-

注:本基金管理人负责选择证券经营机构,租用其交易单位作为本基金的专用交易单位。本基金专用交易单位的选择标准如下:
(1)经营行为稳健规范,内控制度健全,在业内有良好的声誉;
(2)具备基金运作所需的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交易设施满足基金进行证券交易的需要;
(3)具有较强的全方位金融服务能力和水平,包括但不限于:有较好的研究能力和行业分析能力,能及时、全面地向公司提供高质量的关于宏观、行业及市场走向、个股分析的报告及丰富全面的信息服务;能根据公司所管理基金的特定要求,提供专门研究报告,具有开发量化投资组合模型的能力;能积极为公司投资业务的开展,投资信息的交流以及其他方面业务的开展提供良好的服务和支持。
本基金专用交易单位的选择程序如下:
(1)本基金管理人根据上述标准考察后确定选用交易单位的证券经营机构。
(2)基金管理人和被选中的证券经营机构签订交易单位租用协议。
11.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债券交易
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回购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权证成交总额的比例

广州证券
708,985,710.95
100.00%
43,574,600,000.00
100.00%
-
-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无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基金信息类型 基金年度报告
公告来源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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