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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顺长城量化成长演化混合(009992)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3440916
基金代码 009992
公告日期 2023-08-18
编号 4
标题 景顺长城量化成长演化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信息全文 景顺长城量化成长演化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3年8月17日
送出日期:2023年8月18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 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景顺长城量化成长演化混合 基金代码 009992
基金管理人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年11月18日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
基金类型 混合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开放式(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基金经理 徐喻军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2022年2月19日
证券从业日期 2010年7月21日
二、 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并保持良好流动性的前提下,追求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本基金注重对中国经济演化趋势的研究,在本基金界定的成长演化主题范围内,通过量化多因子模型精选股票,力争获取行业成长红利和个股超额收益。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交易的股票(包括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及存托凭证)、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债券(包括但不限于国债、金融债、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政府支持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基金还可以参与融资业务。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60%-95%,其中投资于本基金界定的“成长演化”主题的上市公司股票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和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及应收申购款等。
主要投资策略 (一)资产配置策略;(二)股票投资策略:1、成长演化主题的界定;2、行业配置策略;3、个股投资策略;(三)债券投资策略;(四)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五)股指期货投资策略;(六)国债期货投资策略;(七)股票期权投资策略;(八)融资策略;(九)现金管理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800指数收益率*80%+中证综合债券指数收益率*2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和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注:了解详细情况请阅读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基金的投资”部分。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20年11月18日,合同生效当年不满完整年度的,按实际期限计算净值增长率。
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 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 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 /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认购费 M<1,000,000 1.2% 普通投资群体
1,000,000≤M<3,000,000 0.8% 普通投资群体
3,000,000≤M<5,000,000 0.4% 普通投资群体
M≥5,000,000 1,000元/笔 普通投资群体
M<1,000,000 0.12% 养老金客户
1,000,000≤M<3,000,000 0.08% 养老金客户
3,000,000≤M<5,000,000 0.04% 养老金客户
M≥5,000,000 1,000元/笔 养老金客户
申购费 (前收费) M<1,000,000 1.5% 普通投资群体
1,000,000≤M<3,000,000 1% 普通投资群体
3,000,000≤M<5,000,000 0.5% 普通投资群体
M≥5,000,000 1,000元/笔 普通投资群体
M<1,000,000 0.15% 养老金客户
1,000,000≤M<3,000,000 0.1% 养老金客户
3,000,000≤M<5,000,000 0.05% 养老金客户
M≥5,000,000 1,000元/笔 养老金客户
赎回费 N<7天 1.5% -
7天≤N<30天 0.75% -
30天≤N<1年 0.5% -
N≥1年 0% -
(二) 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1.20%
托管费 0.20%
销售服务费 -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 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 风险揭示
一、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
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二、本基金的特有风险
基于投资范围的规定,本基金股票投资比例为60%-95%,无法规避股票市场的投资风险,尤其是系统性
风险。
1、本基金主要采用三大类量化模型分别用以评估资产定价、控制风险和优化交易。基于模型结果,基
金管理人结合市场环境和股票特性,精选个股产出投资组合,以追求超越业绩比较基准表现的业绩水平。
基金可能因为模型计算的误差或模型中变量因子不完善而导致判断结论的失误,从而导致投资损失。
2、本基金可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投资流通受限证券。但由于投资流通受限证券在锁定期内无法变现,
处于锁定期内的证券可能因为市场调整的影响而出现价格波动的风险。
3、衍生品投资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于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和股票期权等金融衍生品。投资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和股票期权
主要存在以下风险:市场风险、市场流动性风险、基差风险、结算流动性风险、保证金风险、信用风险、
作业风险。
4、资产支持证券投资风险
本基金将资产支持证券纳入到投资范围当中,可能带来以下风险: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
提前偿付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
5、科创板股票投资风险
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会面临科创板机制下因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
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流动性风险、退市风险、投资集中的风险、股价大幅波动的风险、科创板法律法
规修改的风险等。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或
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于科创板股票。
6、可转换债券投资风险
包括利息损失风险、公司经营风险、提前赎回风险。
7、参与融资业务的风险
本基金可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参与融资业务,可能存在杠杆投资风险和对手方交易风险等
融资业务特有风险。
8、存托凭证投资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除与其他仅投资于沪深市场股票的基金所面临的共同风险外,本基
金还将面临中国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中国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
险,包括存托凭证持有人与境外基础证券发行人的股东在法律地位、享有权利等方面存在差异可能引发的
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在分红派息、行使表决权等方面的特殊安排可能引发的风险;存托协议自动约束存
托凭证持有人的风险;因多地上市造成存托凭证价格差异以及波动的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权益被摊薄的
风险;存托凭证退市的风险;已在境外上市的基础证券发行人,在持续信息披露监管方面与境内可能存在
差异的风险;境内外证券交易机制、法律制度、监管环境差异可能导致的其他风险。
三、其他风险
1、市场风险;2、流动性风险;3、管理风险;4、信用风险;5、操作和技术风险;6、合规性风险;7、
其他风险;8、税负增加风险;9、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
的风险。
(二) 重要提示
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
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
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景顺长城量化成长演化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或“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20年7
月29日证监许可【2020】1620号文准予募集注册。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
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
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管理人深知个人信息对投资者的重要性,致力于投资者个人信息的保护。基金管理人承诺按照法
律法规和相关监管要求的规定处理投资者的个人信息,包括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销售机构或场内经纪机
构购买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产品的所有个人投资者。基金管理人需处理的机构投资者信息
中可能涉及其法定代表人、受益所有人、经办人等个人信息,也将遵守上述承诺进行处理。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不愿或者不能通过
协商、调解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当时有效的仲裁
规则进行仲裁,仲裁的地点在上海市。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除非仲裁裁决另有
决定,仲裁费用、律师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五、 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景顺长城基金官方网站[www.igwfmc.com][客服电话:400-8888-606]
1、《景顺长城量化成长演化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景顺长城量化成长演化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托管协议》、《景顺长城量化成长演化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六、 其他情况说明
无。
基金信息类型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公告来源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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