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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成标普500等权重指数(QDII)A美元(013404)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3455234
基金代码 013404
公告日期 2023-08-28
编号 1
标题 关于大成标普500等权重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增设C类基金份额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信息全文
  为进一步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提供更便捷的销售服务,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决定自2023年8月30日起,对大成标普500等权重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增设C类基金份额类别并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作出相应修改。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增设C类基金份额的基本情况
  1、增设C类基金份额后份额类别情况
  本基金在现有基金份额的基础上增设C类基金份额,原人民币基金份额转为A类人民币基金份额,原美元基金份额转为A类美元基金份额。本基金将对A类人民币基金份额、C类人民币基金份额、A类美元基金份额、C类美元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投资者申购时可以自主选择相对应的基金代码进行申购。
  A类人民币基金份额的基金代码保持不变,为096001,另增设C类人民币基金份额的基金代码,基金代码为008401。A类美元基金份额的基金代码保持不变,为013404,另增设C类美元基金份额的基金代码,基金代码为015545。
  2、增设C类基金份额基本情况
  (1)C类基金份额的管理费率、托管费率与A类基金份额相同。
  (2)申购费: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3)赎回费
持有基金时间T
T〈7日
T≥7日
赎回费率
1.50%
0
  针对投资者赎回持有的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将100%的赎回费计入基金财产。
  (4)基金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基金资产净值的0.30%年费率计提。
  (5)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适用的销售机构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包括直销机构和基金管理人委托的代销机构。
  二、修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相关内容
  为确保大成标普500等权重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增设C类基金份额符合法律、法规和《大成标普500等权重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公司根据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结果,对《大成标普500等权重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并对应修改了《大成标普500等权重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的相关条款。本次《基金合同》修订的内容属于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事项,可由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并已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一)《基金合同》的具体修订内容
  1、《基金合同》“二、释义”中“基金份额类别:”修改为:
  “基金份额类别:本基金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人申购基金时收取申购费用,并不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A类基金份额;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并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份额,称为C类基金份额。在每一份额类别内,根据申购、赎回所使用货币的不同,分为不同的类别。以人民币计价并进行申购、赎回的份额类别,称为人民币基金份额;以美元计价并进行申购、赎回的份额类别,称为美元基金份额;”
  2、《基金合同》“二、释义”中增加:
  “销售服务费:指从基金资产中计提的,用于本基金市场推广、销售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的费用。”
  3、《基金合同》“三、基金的基本情况”中“(八)基金份额类别”第一、二段修改为:
  “(八)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人申购基金时收取申购费用,并不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A类基金份额;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并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份额,称为C类基金份额。在每一份额类别内,根据申购、赎回所使用货币的不同,分为不同的类别。以人民币计价并进行申购、赎回的份额类别,称为人民币基金份额;以美元计价并进行申购、赎回的份额类别,称为美元基金份额。
  本基金对A类人民币基金份额、C类人民币基金份额、A类美元基金份额、C类美元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所有类别的人民币基金份额和美元基金份额合并投资运作。”
  4、《基金合同》“六、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中“(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中第1条修改为:
  “1、“未知价”原则,即基金的申购与赎回价格以受理申请当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折算为人民币)为基准进行计算,其中C类基金份额申购首日的申购价格为当日A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5、《基金合同》“六、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中“(七)申购和赎回的费用及其用途”中第4条修改为:
  “4、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申购该类基金份额的申购人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资产。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6、《基金合同》“九、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中“(二)有以下事由情形之一时,应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中第3条修改为:
  “3、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或提高销售服务费,但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提高的除外;”
  7、《基金合同》“九、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中“(三)以下情况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中第1条修改为:
  “1、调低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销售服务费和其他应由基金或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的费用;”
  8、《基金合同》“十八、基金的费用与税收”中“(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增加:
  “3、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9、《基金合同》“十八、基金的费用与税收”中“(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增加:
  “3、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基金资产净值的0.3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30%÷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销售服务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代付给销售机构。”
  10、《基金合同》“十八、基金的费用与税收”中“(四)基金费用调整”修改为: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协商酌情调低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销售服务费,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基金合同》“十九、基金收益与分配”中“(三)收益分配原则”的第1条修改为:
  “1、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12、《基金合同》“二十一、基金的信息披露”中“(七)临时报告与公告”的第15条修改为:
  “15、管理费、托管费、销售服务费、申购费、赎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3、其他与本基金增设C类份额、本基金实际运作、法律法规更新、基金管理人信息更新、完善表述相关的必要修改。
  (二)《托管协议》的具体修订内容
  1、《托管协议》“十二、基金费用”中增加:
  “(三)销售服务费的计提比例和计提方法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基金资产净值的0.3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30%÷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销售服务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代付给销售机构。”
  2、《托管协议》“十二、基金费用”中原“(五)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的调整”修改为:
  “(六)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协商酌情降低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此项调整不需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两日予以披露。”
  3、其他与本基金增设C类份额、基金管理人以及基金托管人信息更新、完善表述相关的必要修改。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增设C类基金份额、基金管理人信息更新等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事项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基金管理人已就相关事项履行规定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2、基金管理人将据此在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时,对上述相关内容进行相应修订。
  3、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增设C类基金份额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于基金管理人网站(www.dcfund.com.cn)的本基金《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以及相关业务公告。
  4、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投资人如有任何问题,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58或相关销售机构的客服电话进行咨询。
  特此公告。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8月28日
基金信息类型 基金分级,基金法律文件修改
公告来源 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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