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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安先进制造股票A(001528)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3526204
基金代码 001528
公告日期 2023-09-25
编号 1
标题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诺安先进制造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部分条款的公告
信息全文   为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提供更多样化的投资途径,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诺安基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诺安先进制造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与诺安先进制造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自2023年9月27日起,对本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并修订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部分条款。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分类情况
  本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后,将设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两类基金份额。其中,A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但不从该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用,而是从该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本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后的基金简称、基金份额名称及基金份额代码如下:
序号 基金份额名称 基金份额简称 基金份额代码
1 诺安先进制造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A 诺安先进制造股票A 001528
2 诺安先进制造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C 诺安先进制造股票C 019607
  二、相关业务规则
  (一)申购、赎回、转换、定投等交易相关规则
  1、投资者在投资时,可自行选择投资的基金份额类别。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规则与原规则相同,目前已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投资者,其基金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为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
  2、本公司将开通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与本公司旗下其他已开通转换业务的基金间的转换业务。同一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得相互转换。
  3、自2023年9月27日起,投资者可办理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定投等业务。
  4、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的登记机构均为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包括直销机构和其他销售机构。直销机构为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柜台、直销网上交易系统(含诺安基金官网网上交易、诺安基金手机客户端交易、“诺安基金”微信公众号以及基金管理人另行公告的其他电子交易系统)。其他销售机构详见本公司网站公示的销售机构信息。本公司可根据业务需要增加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
  (三)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
  自2023年9月27日起,本公司将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及C类基金份额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本公司将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规定网站披露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及C类基金份额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三、相关费用说明
  (一)管理费率、托管费率
  本基金的管理费率、托管费率维持本基金原管理费率、托管费率不变。
  (二)申购费率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维持原有申购费率,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三)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率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5%。
  (四)赎回费率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维持原有赎回费率。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情况具体如下:
基金份额持有期限(T) 赎回费率
T < 7 日 1.5%
7 日≤ T < 30 日 0.5%
T ≥ 30日 0
  四、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修订及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更新
  1、为确保本基金增加新的基金份额类别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就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本次修订不涉及原基金份额持有人权利义务关系的变化,对原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2、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修订详见附件的对照表。
  3、本基金修订后的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将在本公告披露当日在本公司网站(www.lionfund.com.cn)及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另外,本公司将按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进行更新,更新后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将在本公司网站(www.lionfund.com.cn)及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
  4、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信息,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
  5、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的网站(www.lionfund.com.cn)或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8)咨询相关情况。
  6、本公告的有关内容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由本公司负责解释。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及相关机构不对基金投资收益做出任何承诺或保证。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产品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充分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认真考虑基金存在的各项风险因素,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因素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并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特此公告。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9月25日
  附件:
  1、诺安先进制造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基金份额持有期限(T) 赎回费率
T < 7 日 1.5%
7 日≤ T < 30 日 0.5%
T ≥ 30日 0
  注:“基金合同摘要”的相关内容根据基金合同的修改情况同步修改,不一一列举。
  2、诺安先进制造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章节 原文条款 修改后条款
内容 内容
三、基金托管
人对 基金 管
理人的业务
监督和核查
(二) 基金托管人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资
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基金份
额累计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
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分配、相关
信息披露、 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
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复核。
(二)基金托管人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资产净值
计算、各类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各类基金份
额累计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
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
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
现数据等进行复核。
四、基金管理
人对 基金 托
管人的业务
核查
1、在本协议的有效期内,在不违反公平、
合理原则以及不妨碍基金托管人遵守相
关法律法规及其行业监管要求的基础
上, 基金管理人有权对基金托管人履行
本协议的情况进行必要的核查, 核查事
项包括但不限于基金托管人安全保管基
金财产、 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
券账户、 复核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
产净值、 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
净值、 根据基金管理人指令办理清算交
收、 相关信息披露和监督基金投资运作
等行为。
1、在本协议的有效期内,在不违反公平、合
理原则以及不妨碍基金托管人遵守相关法
律法规及其行业监管要求的基础上,基金管
理人有权对基金托管人履行本协议的情况
进行必要的核查,核查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基
金托管人安全保管基金财产、开设基金财产
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复核基金管理人计
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各
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根据基金管理人指令
办理清算交收、相关信息披露和监督基金投
资运作等行为。
七、交易及清
算交收安排
(四)申购、赎回和基金转换的资金清算
1、T日,投资者进行基金申购、赎回
和转换申请,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分别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并进行核对;基
金管理人将双方盖章确认的或基金管理
人决定采用的基金份额净值以基金份额
净值公告的形式传真至相关信息披露媒
介。
2、T+1日,注册登记机构根据T日基
金份额净值计算申购份额、 赎回金额及
转换份额,更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据库;
并将确认的申购、 赎回及转换数据向基
金托管人、 基金管理人传送。 基金管理
人、 基金托管人根据确认数据进行账务
处理。
……
(四)申购、赎回和基金转换的资金清算
1、T日,投资者进行基金申购、赎回和转
换申请,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分别计算
基金资产净值,并进行核对;基金管理人将
双方盖章确认的或基金管理人决定采用的
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以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
形式传真至相关信息披露媒介。
2、T+1日, 登记机构根据T日各类基金
份额净值计算申购份额、赎回金额及转换份
额,更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据库;并将确认
的申购、 赎回及转换数据向基金托管人、基
金管理人传送。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根
据确认数据进行账务处理。
……
八、基金资产
净值计算 和
会计核算
(一)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和复核
1、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
减去负债后的价值。 基金份额净值是指
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该基金
份额总数后的价值。
……
5、当基金资产的估值导致基金份额
净值小数点后3位内(含第3位)发生差错
时,视为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当基金
份额净值出现错误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
立即予以纠正, 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
损失进一步扩大; 当计价错误达到基金
份额净值的0.2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报
中国证监会备案; 当计价错误达到基金
份额净值的0.5%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报中国证监会备案的同时并及时进行公
告。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对前述内容
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处理。
(一)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和复核
1、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
去负债后的价值。 各类基金份额净值是指计
算日该类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该类基
金份额总数后的价值。
……
5、 当基金资产的估值导致任一类基金
份额净值小数点后3位内(含第3位)发生差错
时,视为该类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 当任
一类基金份额净值出现错误时,基金管理人
应当立即予以纠正,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
损失进一步扩大;当计价错误达到该类基金
份额净值的0.25%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报中
国证监会备案;当计价错误达到该类基金份
额净值的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报中国
证监会备案的同时并及时进行公告。 如法律
法规或监管机关对前述内容另有规定的,按
其规定处理。
九、基金收益
分配
(二)基金收益分配的时间和程序
……
3、基金收益分配可采用现金红利的
方式, 或者将现金红利按除权日除权后
的该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
行再投资的方式 (下称 “再投资方
式” ),投资者可以选择两种方式中的一
种;如果投资者没有明示选择,则视为选
择现金红利的方式处理。
……
(二)基金收益分配的时间和程序
……
3、 基金收益分配可采用现金红利的方
式,或者将现金红利按除权日除权后的该类
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
额进行再投资的方式 (下称 “再投资方
式” ),投资者可对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
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收益分配方式;投资者
可以选择两种方式中的一种;如果投资者没
有明示选择,则视为选择现金红利的方式处
理。
……
十一、基金费

……
(三)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基金
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可酌情调低该基金
管理费和/或托管费。
(四) 从基金财产中列支基金管理
人的管理费、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之外
的其他基金费用, 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
规、《基金合同》的规定执行。
(五)对于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
同》、本协议及其他有关规定(包括基金
费用的计提方法、 计提标准、 支付方式
等)的基金费用,不得从任何基金财产
中列支。
……
(三)基金的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
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50%, 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
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50%年费率计提。
计算方法如下:
H=E×0.50%÷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
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
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 经基金管理人与基
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
首日起2-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
支付给登记机构,由登记机构代付给销售机
构。 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
使无法按时支付的, 顺延至法定节假日、休
息日结束之日起2-5个工作日内或不可抗力
情形消除之日起2-5个工作日内支付。
(四)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基金管
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可酌情调低该基金管理
费、托管费或销售服务费。
(五)从基金财产中列支基金管理人的
管理费、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基金销售服
务费之外的其他基金费用,应当依据有关法
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执行。
(六) 对于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
同》、本协议及其他有关规定(包括基金费
用的计提方法、计提标准、支付方式等)的基
金费用,不得从任何基金财产中列支。

基金信息类型 基金分级,基金法律文件修改
公告来源 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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