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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弘国证港股通50指数A(012989) 基金公开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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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3539747 | ||||||||
基金代码 | 012989 | ||||||||
公告日期 | 2023-10-18 | ||||||||
编号 | 3 | ||||||||
标题 | 天弘国证港股通5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 ||||||||
信息全文 | 天弘国证港股通5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清算报告出具日:二〇二三年九月二十八日 清算报告公告日:二〇二三年十月十八日 一、重要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天 弘国证港股通 5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基 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 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 50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 情形的,本基金应当按照本基金合同的约定程序进行清算并终止,且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 截至 2023 年 8 月 24 日日终,天弘国证港股通 5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 金”)的基金资产净值持续低于 5000 万元,本基金已连续 50 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本基金已触发上述《基金合同》约定的自动终止情形,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自 2023 年 8 月 25 日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 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本基金从 2023 年 8 月 25 日起进入清算期,由基金管理人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 金托管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源泰 律师事务所于 2023 年 8 月 25 日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普华 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对清算 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二、基金概况 1、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天弘国证港股通5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天弘国证港股通50指数 基金主代码 012989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2年03月30日 基金管理人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最后运作日基金份额总额 19,651,120.28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天弘国证港股通50指数 A 天弘国证港股通50指 数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12989 012990 基金最后运作日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 总额 4,554,206.55份 15,096,913.73份 2、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 化,实现与标的指数表现相一致的长期投资收益。 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用完全复制标的指数的方法,进行被动指数化 投资。股票投资组合的构建主要按照标的指数的成份股 组成及其权重来拟合复制标的指数,并根据标的指数成 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而进行相应调整,以复制和跟踪标 的指数。本基金在严格控制基金的日均跟踪偏离度和年 跟踪误差的前提下,力争获取与标的指数相似的投资收 益。由于标的指数编制方法调整、成份股及其权重发生 变化(包括配送股、增发、临时调入及调出成份股等) 的原因,或因基金的申购和赎回等对本基金跟踪标的指 数的效果可能带来影响时,或因某些特殊情况导致流动 性不足时,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有效复制和跟踪标的指 数时,基金管理人可以对投资组合管理进行适当变通和 调整,力求降低跟踪误差。本基金运作过程中,当标的 指数成份股发生明显负面事件面临退市,且指数编制机 构暂未作出调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持有人利益优 先的原则,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后及时对相关成份股进行 调整。主要产品投资策略包括:大类资产配置、股票投 资策略、存托凭证投资策略、债券投资策略、资产支持 证券投资策略、参与融资及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策略、 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国证港股通50指数收益率(使用估值汇率折算)×95% +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混合 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型 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制法跟踪标的指数的表现,具有 与标的指数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主要投资香港 证券市场,需承担汇率风险以及境外市场的风险。 三、基金运作情况概述 天弘国证港股通 5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21]2227 号《关于准予天弘国证港股通 50 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准予注册,由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 资基金法》和《天弘国证港股通 5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 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 201,721,082.02 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2)第 0262 号验资 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天弘国证港股通 5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合同》于 2022 年 3 月 30 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 201,745,425.07 份基金份额,其 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 24,343.05 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天 弘国证港股通 5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天 弘国证港股通 5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出现了基金合同约定的终止事由,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决定终止基金合同并依法履 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为 2023 年 8 月 24 日。本基金从 2023 年 8 月 25 日 起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四、财务会计报告 资产负债表(已经审计) 会计主体:天弘国证港股通 5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 最后运作日 2023 年 8 月 24 日 资产: 银行存款 4,175,176.23 结算备付金 8,853,654.20 存出保证金 27,633.36 交易性金融资产 18,744,398.17 其中:股票投资 18,744,398.17 基金投资 - 债券投资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其他投资 衍生金融资产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应收清算款 5,316,111.22 应收股利 43,883.95 应收申购款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 - 资产总计 37,160,857.1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最后运作日2023年8月24日 负债: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应付清算款 - 应付赎回款 16,371,120.65 应付管理人报酬 11,817.35 应付托管费 2,363.49 应付销售服务费 2,699.57 应付投资顾问费 - 应交税费 - 应付利润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负债 45,026.77 负债合计 16,433,027.83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19,651,120.28 未分配利润 1,076,709.02 所有者权益合计 20,727,829.3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37,160,857.13 注:1、报告截止日 2023 年 8 月 24 日(基金最后运作日),天弘国证港股通 50 指数 A 份额净 值 1.0509 元,天弘国证港股通 50 指数 C 份额净值 1.0560 元。 2、本财务报告已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注册会计师张振 波、林佳璐签字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23)第 2976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五、基金财产分配 1、清算费用 按照《天弘国证港股通 5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 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 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2、最后运作日资产处置情况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为 2023 年 8 月 24 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在此日将持有到期的基金 份额进行赎回,基金管理人在 2023 年 8 月 25 日对其所申请的赎回份额进行确认并在 2023 年 8 月 31 日支付赎回款,具体金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时间备注 一、最后运作日2023年8月24日基金 净资产 20,727,829.30 减:基金净赎回金额 1,377,158.32 2023年8月31日支付 二、2023年8月25日基金净资产 19,185,560.60 其中当日计提银行存款利息 555.17元,计提备付金利息 203.15元,计提风控资金利息 3.11元,即应收利息科目当日 产生计提金额761.43元;当日 产生赎回费收入598.57元;公 允价值变动损益-152.54元;卖 出股票投资收益-146,728.47 元;股票交易费用19,584.01 元;证券组合费5.36元。 3、停止运作后的清算损益情况说明 截至最后运作日(2023 年 8 月 24 日)止,经基金管理人以及基金托管人确认,本基金 托管账户银行存款 4,175,176.23 元,结算备付金 8,853,654.20 元,存出保证金 27,633.36 元, 交易性金融资产 18,744,398.17 元,应收清算款 5,316,111.22 元,应收股利 43,883.95 元,应 付赎回款、赎回费、管理费、托管费、销售服务费、预提费用等负债 16,433,027.83 元,资产 净值 20,727,829.30 元。其中现金资产类中包含的应计利息将于每季度结息日结算入账,此 后新产生的利息将在销户结息时一次性结清。因港股股利的股息除权日与股息实际发放日存 在汇率差异,应收股利以实际到账金额为准。 截至 2023 年 8 月 28 日,本基金于最后运作日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均已变现,变现 金额为 18,899,167.57 元。 考虑到本基金清算的实际情况,在清算期间产生的银行间账户维护费、律师事务所律师 费、信息披露费等其他清算费用,均由基金管理人承担,具体金额以缴费通知为准。 本基金的银行存款应计利息均为预计金额,可能与实际发生或支付金额存在差异,支付 时以银行实际结算金额为准。清算过程中各项利息及费用与实际结算金额的尾差由管理人承 担。 4、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的告知安排 本清算报告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在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 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公告。 六、备查文件 1、备查文件目录 (1)天弘国证港股通 5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23 年 8 月 24 日清算审计报告 (2)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关于《天弘国证港股通 5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的法律意 见 2、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3、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内至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免费查阅。 天弘国证港股通 5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2023 年 9 月 28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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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信息类型 | 基金清算 | ||||||||
公告来源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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