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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丰晋信恒生龙头指数A(540012)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3601532
基金代码 540012
公告日期 2023-11-22
编号 6
标题 汇丰晋信恒生A股行业龙头指数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编制日期:2023年11月21日
信息全文 汇丰晋信恒生A股行业龙头指数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3年11月21日
送出日期:2023年11月22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汇丰晋信恒生龙头指数 基金代码 540012
基金简称A 汇丰晋信恒生龙头指数A 基金代码A 540012
基金管理人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2年08月01日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暂未上市
基金类型 股票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基金经理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方磊 2012年08月01日 1998年11月02日
刘禹良 2023年11月18日 2020年10月12日
注:本基金自2015年4月1日起增加C类份额。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请投资者阅读《汇丰晋信恒生A股行业龙头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第十一部分"基金
的投资"了解详细情况。
投资目标 本基金主要采取完全复制方法进行指数化投资,通过严格的投资纪律约束和数量化风险管理手段,力争将本基金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控制在0.35%以内,年化跟踪误差控制在4%以内,以实现对标的指数的有效跟踪。
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标的指数的成份股与备选成份股、新股(一级市场初次发行或增发)、债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允许本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产品出现后,本基金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的成份股与备选成份股的组合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本基金选择恒生 A 股行业龙头指数作为跟踪标的指数。
主要投资策略 本基金为被动式指数基金,采用完全复制指数的投资策略,按照成份股在标的指数中的基准权重构建指数化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化进行相应调整,力争实现基金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控制在0.35%以内,年化跟踪误差控制在4%的投资目标。
业绩比较基准 恒生A股行业龙头指数*95%+银行活期存款收益率(税后)*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股票型指数基金,属证券投资基金中的高风险、高收益品种,其长期平均风险和收益预期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注:由于四舍五入原因,上述投资组合资产配置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100%)可能存在尾差。
(三)最近十年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2年8月1日生效,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当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
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申购费(前收费) M<50万 1.20%
50万≤M<100万 0.80%
100万≤M<500万 0.40%
M≥500万 1000.00元/笔
赎回费 N<7天 1.50%
7天≤N<365天 0.50%
1年≤N<2年 0.25%
N≥2年 0.00%
注:1年为365天。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0.75%
托管费 0.15%
指数使用费 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02%年费率计提,且收取下限为每月人民币7,500元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作为指数基金特有风险主要来源于三个方面:一是标的指数回报与股票市场平均回报偏
离的风险。标的指数并不能完全代表整个股票市场。标的指数成份股的平均回报率与整个股票市场
的平均回报率可能存在偏离。二是标的指数变更的风险。尽管可能性很小,但根据基金合同规定,
如出现变更标的指数的情形,本基金将变更标的指数。基于原标的指数的投资政策将会改变,投资
组合将随之调整,基金的收益风险特征将与新的标的指数保持一致,投资者须承担此项调整带来的
风险与成本。三是基金投资组合回报与标的指数回报偏离的风险。因标的指数成份股调整、增发、
配股、分红等,或者因新股认购、基金现金资产拖累、基金交易成本和交易冲击以及基金费用的提
取等原因,基金的收益水平相对于标的指数回报率可能出现偏离,从而导致出现跟踪误差风险。
本基金的标的指数编制机构可能停止该指数的服务,从而会对基金投资运作造成不利影响。此
外,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出现指数发布机构变更或停止指数发布等情形,基金可能变更标的指数,
从而可能面临标的指数变更的风险。
本基金的标的指数成份券可能出现停牌或违约,从而使基金的部分资产无法变现或出现大幅折
价,存在对基金净值产生冲击的风险。此外,根据相关规定,本基金运作过程中,当指数成份券发
生明显负面事件面临退市或违约风险,且指数编制机构暂未作出调整的,基金管理人将按照持有人
利益优先的原则,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后可对相关成份券进行调整,从而可能产生跟踪偏离、跟踪误
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的风险。
本基金面临的风险主要有市场风险、信用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和技术风险、合
规性风险、本基金特有的风险、投资科创板股票的风险及其他风险等,详见《汇丰晋信恒生A股行业
龙头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第十九部分"风险揭示"。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
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
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
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对于因本基金合同产生或与本基金合同有关的争议,基金合同当事人应尽量通过协商、调解途
径解决。不愿或者不能通过协商、调解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
委员会,按照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北京市。仲
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hsbcjt.cn]、客服电话[021-20376888]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无。
基金信息类型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公告来源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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