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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顺长城中短债债券A类(007603) 基金公开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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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3694889 | ||||||||
基金代码 | 007603 | ||||||||
公告日期 | 2024-01-25 | ||||||||
编号 | 3 | ||||||||
标题 |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景顺长城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增设F类基金份额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部分条款的公告 | ||||||||
信息全文 |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景顺长城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增设F类基金份额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部分条款的公告 为了更好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景顺长城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约定,经与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决定自2024年1月25日起对景顺长城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在现有A类、C类基金份额的基础上增设F类基金份额,同时对《基金合同》和《景顺长城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进行了相应的修改。具体事宜如下: 1.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在现有A类、C类基金份额的基础上增设F类基金份额。原A类、C类基金份额费率及相关业务规则不变。 A类基金份额登记业务办理机构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投资者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但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C类、F类基金份额登记业务办理机构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投资者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且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C类和F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A类、C类和F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 A类、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代码保持不变,分别为007603和007604。另增设F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代码,基金代码为020656。 2.F类基金份额的费率结构 F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收取销售服务费0.01%/年,持有期限小于7天(不含7天)收取赎回费1.50%,持有期限7天及以上不收取赎回费,并将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通过其他销售机构网点或本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F类份额,每个账户首次申购最低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追加申购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具体以基金管理人及各销售机构公告为准)。 3.投资管理 本基金将对A类、C类和F类基金份额的资产合并进行投资管理。 4.信息披露 基金管理人分别公布A类、C类和F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5.表决权 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共同组成。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一份A类、C类和F类基金份额拥有平等的投票权。 6.其他重要事项 本公司对《基金合同》中涉及增设F类基金份额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改。这些修改属于《基金合同》约定的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事项,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具体修改详见附件,并将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文件中对上述内容进行相应修改。 上述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修改已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约定。上述修订自2024年1月25日起生效。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增设F类基金份额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于基金管理人网站(www.igwfmc.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的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等法律文件,以及相关业务公告。投资者也可以通过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606(免长话费),或登陆网站www.igwfmc.com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一月二十五日 附件一: 景顺长城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修改章节 修改前 修改后 第一部分前言 七、基金管理人深知个人信息对投资者的重要性,致力于投资者个人信息的保护。基金管理人承诺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监管要求的规定处理投资者的个人信息,包括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销售机构或场内经纪机构购买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产品的所有个人投资者。基金管理人需处理的机构投资者信息中可能涉及其法定代表人、受益所有人、经办人等个人信息,也将遵守上述承诺进行处理。 第二部分释义 57、基金份额类别:指本基金根据认购/申购费用、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者认购/申购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但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认购/申购时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C类基金份额 57、基金份额类别:指本基金根据认购/申购费用、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者认购/申购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但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认购/申购时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C类、F类基金份额 第三部分基金的基本情况 八、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根据认购费、申购费、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者认购/申购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但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认购/申购时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C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A类和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A类和C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公式为:计算日某类基金份额净值=该计算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该计算日发售在外的该类别基金份额总数。 八、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根据认购费、申购费、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者认购/申购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但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认购/申购时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C类、F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A类、C类和F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A类、C类和F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公式为:计算日某类基金份额净值=该计算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该计算日发售在外的该类别基金份额总数。 第六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1、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收取申购费,C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 …… 5、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申购A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1、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收取申购费,C类、F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 …… 5、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申购A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C类、F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第八部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一、召开事由 1、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终止《基金合同》,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2)更换基金管理人; (3)更换基金托管人; (4)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5)调整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或提高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率,但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要求调整该等报酬除外; (6)变更基金类别; (7)本基金与其他基金的合并; (8)变更基金投资目标、范围或策略(本基金合同、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9)变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程序; (10)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基金总份额10%以上(含10%)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基金管理人收到提议当日的基金份额计算,下同)就同一事项书面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2)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13)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事项。 一、召开事由 1、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终止《基金合同》,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2)更换基金管理人; (3)更换基金托管人; (4)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5)调整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或提高销售服务费率,但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要求调整该等报酬或提高销售服务费率除外; (6)变更基金类别; (7)本基金与其他基金的合并; (8)变更基金投资目标、范围或策略(本基金合同、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9)变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程序; (10)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基金总份额10%以上(含10%)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基金管理人收到提议当日的基金份额计算,下同)就同一事项书面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2)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13)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事项。 2、在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法律法规要求增加的基金费用的收取; (2)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调低赎回费率; (3)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动而应当对《基金合同》进行修改; (4)对《基金合同》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或修改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变化; (5)增加、取消或调整基金份额类别设置; (6)调低除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以外的其他应由基金财产承担的费用; (7)基金管理人、登记机构、基金销售机构调整有关认购、申购、赎回、转换、基金交易、非交易过户、转托管等业务规则; (8)推出新业务或服务; (9)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其他情形。 2、在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法律法规要求增加的基金费用的收取; (2)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调低赎回费率、销售服务费率; (3)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动而应当对《基金合同》进行修改; (4)对《基金合同》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或修改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变化; (5)增加、取消或调整基金份额类别设置; (6)调低除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以外的其他应由基金财产承担的费用; (7)基金管理人、登记机构、基金销售机构调整有关认购、申购、赎回、转换、基金交易、非交易过户、转托管等业务规则; (8)推出新业务或服务; (9)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部分基金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本基金从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中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本基金从C类、F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中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第十五部分基金费用与税收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 3、基金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30%。本基金销售服务费将专门用于本基金的销售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基金管理人将在基金年度报告中对该项费用的列支情况作专项说明。 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资产净值的0.3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30%÷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 3、基金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30%,F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01%。本基金销售服务费将专门用于本基金的销售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基金管理人将在基金年度报告中对该项费用的列支情况作专项说明。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30%年费率计提,本基金F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F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01%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该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年费率÷当年天数 H为该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该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第十六部分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同一类别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 3、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该类基金份额的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某一类别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该类别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在费用收取上不同,其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可能有所不同。同一类别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第十八部分基金的信息披露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 ……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为根本出发点,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披露基金信息,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简明性和易得性。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 ……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为根本出发点,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披露基金信息,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简明性和易得性。 第十八部分基金的信息披露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 (四)基金净值信息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在指定网站披露一次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其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 (四)基金净值信息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在指定网站披露一次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其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第十八部分基金的信息披露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 (七)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2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并登载在指定报刊和指定网站上。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 15、管理费、托管费、申购费、赎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 (七)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2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并登载在指定报刊和指定网站上。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 15、管理费、托管费、申购费、赎回费、销售服务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附件二: 景顺长城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对照表 修改章节 修改前 修改后 十一、基金费用 基金费用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计提和支付。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本基金从C类、F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中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和仲裁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账户开户费用和账户维护费; 10、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3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3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双方核对无误后,基金托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0%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双方核对无误后,基金托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基金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30%,F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01%。本基金销售服务费将专门用于本基金的销售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基金管理人将在基金年度报告中对该项费用的列支情况作专项说明。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30%年费率计提,本基金F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F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01%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该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年费率÷当年天数 H为该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该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双方核对无误后,基金托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4-10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实施侧袋机制期间的基金费用 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与侧袋账户有关的费用可以从侧袋账户中列支,但应待侧袋账户资产变现后方可列支,有关费用可酌情收取或减免,但不得收取管理费,详见招募说明书的规定。 (五)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基金财产投资的相关税收,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基金管理人或者其他扣缴义务人按照国家有关税收征收的规定代扣代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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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信息类型 | 基金分级,基金法律文件修改 | ||||||||
公告来源 | 上海证券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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