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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高股息混合C(006124) 基金公开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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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3696688 | ||||||||
基金代码 | 006124 | ||||||||
公告日期 | 2024-01-29 | ||||||||
编号 | 1 | ||||||||
标题 | 国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国联高股息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调低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率并修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公告 | ||||||||
信息全文 |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投资理财需求,降低投资者的理财成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国联高股息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和《国联高股息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的有关约定,国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自2024年2月2日起,调低国联高股息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率,并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等法律文件作相应修改。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低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率 本公司决定自2024年2月2日起,调低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由0.80%调低至0.50%。 根据《基金合同》“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章节的约定:“在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2)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且在对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调整申购费率、调低赎回费率或销售服务费、变更收费方式、调整本基金的基金份额类别的设置;……”本次基金调低C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率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二、修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部分条款 (一)修改《基金合同》部分条款 1、根据上述内容,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第十五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章节中“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进行了修改。修改内容如下: 原表述为: “3、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率为年费率0.80%。 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8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80%÷当年天数 H 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C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以双方认可的方式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登记机构,经登记机构分别支付给各个基金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将专门用于本基金的推广、销售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 修改后为: “3、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率为年费率0.50%。 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5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50%÷当年天数 H 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C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以双方认可的方式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登记机构,经登记机构分别支付给各个基金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将专门用于本基金的推广、销售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 2、根据上述修订的内容,对《基金合同》“第二十四部分 基金合同内容摘要”同步进行更新。 (二)根据上述变更,本公司与基金托管人对本基金的《托管协议》进行了相应修订。 (三)根据上述变更,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一并更新以上内容。 三、重要提示 (一)本次调低C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率及相应修订《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内容和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本次修订变更后的C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率将自2024年2月2日起生效。 (二)本公告仅对本基金调低C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率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登录本公司网站(www.glfund.com)查询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更新)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三)本公告的解释权归国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如有疑问,请登录本公司网站(www.glfund.com)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160-6000、010-56517299。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相关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法律文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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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信息类型 | 调整费用,基金法律文件修改 | ||||||||
公告来源 | 证券时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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