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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瑞和纯债债券A(006037)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3708801
基金代码 006037
公告日期 2024-02-08
编号 1
标题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国泰瑞和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信息全文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国泰瑞和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为了更好地满足投资人的理财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泰瑞和纯债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基金管理人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
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自2024年2月8日起对国泰瑞和纯债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并相应修改基
金合同条款,并更新基金托管人信息。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的基本情况
1、基金份额分类
本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后,现有的基金份额自动转换为A类基金份额(基
金代码不变)。目前已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投资人,其基金账户中保留的基金
份额余额为A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基金代码,其中,A类基金
份额代码为:006037,C类基金份额代码为:020784。投资人申购时可以自主选
择对应的基金代码进行申购。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
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并公布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2、C类基金份额的费率结构
(1)申购费用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2)赎回费用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具体如下:
赎回申请份额持有时间(Y) 赎回费率
Y<7日 1.50%
Y≥7日 0.00%
对C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3)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01%。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
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基金资产净值的0.01%的年费率计提。
(4)管理费、托管费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管理费率、托管费率与A类基金份额相同。
二、本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及修订后基金合同生效的时间安排
自2024年2月8日起,本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及修订后的基金合同生效。
本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请见相关公告或基金管理人网站。
三、基金合同的修改内容
基金合同修改的内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不需召开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并且已经履行了适当程序。基金合同的具体修改内容详
见附件。
重要提示:
1、本公司将根据修改后的基金合同对本基金的托管协议进行相应的修改,
并更新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信息。基金管理人将对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
料概要进行相应的修改和更新。
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
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于本公司网站(www.gtfund.com)的本基
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文件及其更新,以及相关业务
公告。
3、投资人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gtfund.com)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话费的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88)咨询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2月8日
附件:
《国泰瑞和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修改章节 修改前 修改后
第二部分 释义 47、基金份额类别:指根据申购费用、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本基
金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各类别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分别计算和公
布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48、A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人申购时
限收取赎回费用,并不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49、C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人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
期限收取赎回费用,且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50、销售服务费:指从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中计提的,用于本基金
场推广、销售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的费用
第三部分 基金的基本情况 八、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根据申购费
类别。在投资人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
并不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A类基金份额;在投
资人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且从本
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C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基金代码。
不同,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并公布基金份额净
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投资人可自行选择申购的
通互相转换业务,相关约定见届时公告,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本基金份额类别的具体设置、费率水平等由基金管理人确定,并在招募说明
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列明。根据基金运作情况,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
基金合同约定以及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基金
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增加新的基金份额类别、调整现有基金份额类
别的申购费率、调低赎回费率或销售服务费率、变更收费方式或者停止现有
基金份额类别的销售,或对基金份额分类办法及规则进行调整等,而无需召
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1、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4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2、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式: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申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有效份额单位为份,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3、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本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赎回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的费用,赎回金额单位为元。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4、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1、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均保留到小数点后4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2、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式: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有效份额单位为份,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3、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本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赎回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当日该类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的费用,赎回金额单位为元。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4、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A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的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分,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基金份额持有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若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在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基金总份额20%以上的赎回申请的情形下:对于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赎回申请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20%以上的部分,基金管理人可以延期办理赎回申请;对于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赎回申请未超过20%的部分,可以根据前段"(1)全额赎回"或"(2)部分延期赎回"的约定方式与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一并办理。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但是,对于未能赎回部分,如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选择取消赎回,则其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的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分,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基金份额持有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若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在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基金总份额20%以上的赎回申请的情形下:对于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赎回申请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20%以上的部分,基金管理人可以延期办理赎回申请;对于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赎回申请未超过20%的部分,可以根据前段"(1)全额赎回"或"(2)部分延期赎回"的约定方式与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一并办理。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但是,对于未能赎回部分,如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选择取消赎回,则其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
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1日,基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1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1日,基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1个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第七部分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
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一)基金托管人简况 法定代表人:夏平 注册资本:115.44亿元人民币 (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一)基金托管人简况 法定代表人:葛仁余 注册资本:147.70亿元人民币 (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同一类别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一、召开事由 1、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5)调整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 2、在不违背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以及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2)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调低赎回费率或在对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变更收费方式; 一、召开事由 1、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5)调整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或提高销售服务费率; 2、在不违背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以及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2)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调低赎回费率、销售服务费率或在对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变更收费方式;
第十四部分 基金资产估值 四、估值程序 1、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负债后的价值。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后,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计算,精确到0.0001元,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于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份额净值,并按规定公告。 四、估值程序 1、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负债后的价值。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后,各类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该类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计算,精确到0.0001元,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于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并按规定公告。
2、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时除外。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后,将基金份额净值结果发送基金托管人,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按约定对外公布。 2、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时除外。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后,将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结果发送基金托管人,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按约定对外公布。
五、估值错误的处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准确性、及时性。当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4位以内(含第4位)发生估值错误时,视为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4、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如下: (2)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0.2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报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五、估值错误的处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准确性、及时性。当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4位以内(含第4位)发生估值错误时,视为该类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4、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如下: (2)错误偏差达到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的0.2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报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错误偏差达到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的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七、基金净值的确认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负责进行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开放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并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对净值计算结果复核确认后发送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值予以公布。 七、基金净值的确认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负责进行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开放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并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对净值计算结果复核确认后发送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值予以公布。
第十五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3、从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财产中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3、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
为0.01%。
本基金C类
0.01%的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01%÷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9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
人核对一致后,基金托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于次月首日起
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代付给
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或不可抗力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4-10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
第十六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权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基金份额持有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权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基金份额持有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
方3、日面4、服
方面可能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自行承担。当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可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计算方法,依照《业务规则》执行。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自行承担。当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可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计算方法,依照《业务规则》执行。
第十八部分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四)基金净值信息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四)基金净值信息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应
基金的信息披露 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七)临时报告 15、管理费、托管费、申购费、赎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6、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当至少每周在指定网站披露一次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七)临时报告 15、管理费、托管费、销售服务费、申购费、赎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6、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清算报告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人进行书面或电子确认。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清算报告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人进行书面或电子确认。
基金合同内容摘要相应调整
基金信息类型 基金分级,基金法律文件修改
公告来源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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