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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丰晋信养老目标日期2036一年持有期混合(FOF)(020230)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3839383
基金代码 020230
公告日期 2024-05-06
编号 1
标题 汇丰晋信养老目标日期2036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份额发售公告
信息全文 汇丰晋信养老目标日期2036一年持有
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份额发售公

基金管理人: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一)汇丰晋信养老目标日期2036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以下简
称“本基金”)的发售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3]2586号文注册。中国证
监会对本基金的注册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
断、推荐或者保证。
(二)本基金的基金类别是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运作方式是契约型
开放式。本基金对2036年12月31日之前(含当日)认购和申购的每份基金份
额设置一年的最短持有期。对于每份基金份额,最短持有期起始日指基金合同生
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或该基金份额申购申请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最
短持有期到期日指该基金份额最短持有期起始日起一年后的对应日。如无此对应
日期或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在每份基金份额的最短持
有期到期日前(不含当日),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对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
每份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起(含当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该基金份
额提出赎回申请。因不可抗力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致使基金管理人无法在
该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开放办理该基金份额的赎回业务的,该基金份额
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顺延至不可抗力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的影响因素消
除之日起的下一个工作日。
本基金属于目标日期基金,目标日期设定为2036年12月31日。目标日期
到期后,即2037年1月1日(含)开始,对于自申购确认日起至目标日期持有
不足一年的基金份额,可以不再受最短持有期限制,即自达到目标日期后可赎回。
目标日期到期后,自目标日期(2036年12月31日)的下一工作日起,本基金
转为开放式基金中基金(FOF),不再设置最短持有期限,基金名称变更为“汇
丰晋信和康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具体详见届时公告,法律法规另有规
定时,从其规定。
(三)本基金的管理人为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托管人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注册登记机构为本
公司。
(四)本基金的募集对象包括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
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
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五)本基金自2024年5月10日起至2024年6月25日,通过本公司的投资理
财中心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恒生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农村商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
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
东)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安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
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
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泰信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
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上海好
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
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雪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京东肯特瑞基金
销售有限公司公开发售。
(六)本基金首次募集规模上限为20亿元人民币(即确认的有效认购金额,不
含募集期利息,下同)。
基金募集过程中募集规模接近、达到或超过20亿元的,基金将提前结束募
集。
在募集期内任何一天(含第一天)当日募集截止时间后基金份额累计有效认
购申请金额(不包括募集期利息)合计超过20亿元,基金管理人将采取末日比
例确认的方式实现规模的有效控制。当发生末日比例确认时,基金管理人将及时
公告比例确认情况与结果。未确认部分的认购款项将在募集期结束后退还给投资
者,由此产生的损失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末日认购申请确认比例的计算方法如下:
末日认购申请确认比例=(20亿元-末日之前基金份额有效认购申请金额
总额)/末日基金份额有效认购申请金额总额
末日投资者认购申请确认金额=末日提交的有效认购申请金额×末日认购申
请确认比例
“末日之前基金份额有效认购申请金额总额”和“末日基金份额有效认购申
请金额总额”都不包括利息。
当发生部分确认时,末日基金份额投资者认购费率按照单笔认购申请确认金
额所对应的费率计算,末日认购申请确认金额不受认购最低限额的限制。最终认
购申请确认结果以本基金登记机构的计算并确认的结果为准。本基金基金合同生
效后,基金的资产规模不受上述募集规模限制。
(七)认购本基金时,投资人在认购时缴纳认购费用,本基金的基金代码为
020230。
(八)在本基金募集期内,基金份额的认购限额分别适用以下原则:投资人首次
单笔认购的最低金额为1元(含认购费,下同),追加认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1
元,各销售机构对最低认购限额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本基金募集期间单个投资人累计认购金额不设限制,但需满足本基金关于募集上
限和法律法规关于投资者累计持有基金份额上限的相关规定。
(九)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
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十)投资者欲购买本基金,须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
一个投资者只能开设和使用一个基金账户;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
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
(十一)投资者应保证用于认购的资金来源合法,投资者应有权自行支配,不存
在任何法律上、合约上或其他障碍。
(十二)基金销售机构(包括投资理财中心和代销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
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
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
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投资人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各销售网点查询最终成交
确认情况和认购的份额。
(十三)本基金在募集期内,认购费率不享有折扣优惠。
(十四)本公告仅对本基金份额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
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2024年5月6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
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上的《汇丰晋信养老目标日期2036
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招募说明书》,本公告、本基金的基金合同
及招募说明书提示性公告将同时刊登在《证券时报》。
(十五)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
(www.hsbcjt.cn),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有关申请表格和了解基金
发行相关事宜。
(十六)各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以及开户、认购等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向各销售机
构咨询。
(十七)对未开设销售网点的地区的投资者,请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
(021-20376888)咨询购买事宜。
(十八)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基金份额的发售安排做适当调整。
(十九)风险提示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
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
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人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
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基金分为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型基金、基金中
基金(FOF)等不同类型,投资人投资不同类型的基金将获得不同的收益预期,
也将承担不同程度的风险。一般来说,基金的收益预期越高,投资人承担的风险
也越大。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中基金,理论上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
金、股票型基金中基金(FOF)、偏股型基金、偏股型基金中基金(FOF),高于
债券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中基金(FOF)、货币市场基金和货币型基金中基金(FOF)。
本基金为目标日期基金中基金,2036年12月31日为本基金的目标日期,风险
和收益水平会随着目标日期的临近而逐步降低。
本基金为养老目标基金,本基金名称中包含“养老”字样,不代表收益保
障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收益承诺。本基金不保本保收益,可能发生亏损。
本基金的募集初始面值为1元,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本基金净值可
能低于初始面值,本基金投资者有可能出现亏损。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基金份额,在构建组合时,很大程度上依靠了基金的过往
信息。但基金的过往业绩和表现并不能代表基金的将来业绩和表现,其中存在一
定的风险。
本基金2036年12月31日之前(含当日)认购和申购的每份基金份额最短
持有期限为一年,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份额后,自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基金份额
申购确认日起一年内不得就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或转换转出申请,期满后(含到
期日)投资者可提出赎回申请。因此,基金份额持有人面临在最短持有期内不能
赎回或转换转出基金份额的风险。
本基金采用目标日期策略,即随着所设定目标日期的临近,逐步降低权益类
资产的配置比例,增加非权益类资产的配置比例,存在风险收益特征不断变化的
风险。本基金可以对招募说明书中披露的预设下滑路径进行调整,实际投资与预
设下滑路径可能存在差异。
本基金投资于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
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股票,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
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港股市场股价波动
较大的风险、汇率风险、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风险等。本基金
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占股票资产的0-50%,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
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或选
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通标的股
票。
巨额赎回风险是开放式基金所特有的一种风险,即当单个交易日基金的净赎
回申请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百分之十时,投资人将可能无法及时赎回持
有的全部基金份额。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
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合同自动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审议。因此,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可能面临基金合同自动终止的风险。
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
书》、《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
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
承受能力相适应。投资人应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
建议基金投资者在选择本基金之前,通过正规的途径,如:汇丰晋信基金客户服
务热线(021-20376888),汇丰晋信基金公司网站(www.hsbcjt.cn)或者通过
其他代销渠道,对本基金进行充分、详细的了解。
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
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
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
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因拆分、封转开、分红等行为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
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以1元初始面值开展基
金募集或因拆分、封转开、分红等行为导致基金份额净值调整至1元初始面值或
1元附近,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有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净值
仍有可能低于初始面值。
汇丰晋信养老目标日期2036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由基金管
理人——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约定发起,并经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3]2586号文注册。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
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
说明书》和《产品资料概要》已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介进行了公开披
露。
投资人应当通过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代销机构购买和赎回基金,基金代
销机构名单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以及相关公告。
本基金管理人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
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
证。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
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敬请投资人
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二、本次基金募集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汇丰晋信养老目标日期2036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
(FOF)
(二)基金代码:020230
(三)运作方式和类别:本基金的基金类别是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
运作方式是契约型开放式
(四)基金存续期限:不定期
(五)基金份额面值:每份基金份额初始面值为1.00元人民币
(六)募集目标:本基金首次募集规模上限为20亿元人民币(即确认的有效认
购金额,不含募集期利息)。
(七)发行对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
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
其他投资人。
(八)销售机构与销售地点
(1)直销机构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汇丰银行大
楼17楼
电话:021-20376868
传真:021-20376989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021-20376888
公司网址:www.hsbcjt.cn
发售期间,投资人可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进行相关事宜的问询、开
放式基金的投资咨询及投诉等。
(2)代销机构(排名不分先后)
通过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恒生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农村商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
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
东)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安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
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
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泰信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
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上海好
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
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雪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京东肯特瑞基金
销售有限公司等代销机构的网点公开发售。在基金募集期内新增加的代销机构将
另行公告。
上述代销机构在各代销城市的销售网点及联系方式等具体事项详见各销售
机构的相关公告。
三、募集时间安排与基金合同生效
本基金募集期自2024年5月10日起至2024年6月25日,期间向个人投资
者和机构投资者同时发售。
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募集期限作适当调整,但整个募集期限自基金
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3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
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200人的条件下,基金
募集期届满或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
在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
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
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基
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
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
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如果基金募集期届满,未满足基金备案条件,或基金募集期内发生不可抗力
使基金合同无法生效,则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应当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
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并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
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
人及销售机构不得请求报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支
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承担。
四、基金的认购费用及认购份额
(一)基金份额面值、认购价格、费用及认购份额计算公式
(1)基金份额初始面值:1.00元人民币
(2)基金份额认购价格:1.00元人民币
(3)认购费用
本基金在投资人认购基金份额时收取认购费,认购费率如下表:
认购金额(A,单位万元) 认购费率
A <100 0.60%
100 ≤ A <500 0.40%
500 ≤ A <1000 0.20%
A ≥1000 每笔1000元
募集期内投资者多次认购基金份额的,认购费用须按每笔认购金额对应的费
率档次分别计算。
(二)认购份额的计算
本基金采用金额认购、全额预缴的原则,认购金额包括认购费用和净认购金
额。
(1)适用比例费率时: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产生的利息)/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2)适用固定金额时:
认购费用=固定金额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认购费用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产生的利息)/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认购份额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2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
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例:假定某投资人投资10,000元认购本基金基金份额,认购金额在募集期
产生的利息为3元。则其可得到的认购份额计算如下:
净认购金额=10,000/(1+0.60%)=9,940.36元
认购费用=10,000-9,940.36=59.64元
认购份额=(9,940.36+3)/1.00=9,943.36份
即:投资人投资10,000元认购本基金基金份额,可得到9,943.36份基金份
额(含利息折份额部分)。
五、认购的相关限制
(一)发售期内本公司代销机构和本公司投资理财中心将同时面向个人投资
者和机构投资者发售本基金。
(二)在本基金募集期内,基金份额的认购限额适用以下原则:投资人首次
单笔认购的最低金额为1元(含认购费,下同),追加认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1
元,各销售机构对最低认购限额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本基金募集期间单个投资人累计认购金额不设限制,但需满足本基金关于募集上
限和法律法规关于投资者累计持有基金份额上限的相关规定。
(三)投资人在发售期内可多次认购本基金;认购申请一经销售机构受理,
不可以撤销。
六、直销机构的开户与认购流程
1、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流程
(1)开户和认购的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9:00-17:00(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不受理)
(2)个人投资者办理基金账户开户申请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填写合格并经申请人签字确认的《开放式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传真交易协议书》(如个人投资者选择传真交易方式);
?《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
调查管理办法》、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各项材料。
(3)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填写合格并经申请人签字确认的《开放式基金交易业务申请表》;
?资金划付凭证原件或复印件;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各项材
料。
(4)认购资金的划拨
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前应将足额认购资金通过银行转账汇入下列本公司指
定的直销专户之一:
账户户名: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310066771018170018526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上海陆家嘴支行
人行大额支付号:301290050828
联行号:61201
账户户名: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446859213754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上海市中银大厦支行
人行大额支付号:104290003791
联行号:40379
账户户名: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1001190729013314312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第二营业部
人行大额支付号:102290019077
联行号:10011907
账户户名: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31001520313050008898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上海市浦东分行
人行大额支付号:105290061008
联行号:52440
账户户名: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216089241510001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人行大额支付号:308290003020
联行号:82051
(5)注意事项:
?本投资理财中心不受理投资人以现金方式提出的认购申请;
?投资人开立基金账户的当天可申请认购,但认购的有效要以基金账户开
立成功为前提;
?投资人开户时须预留银行账户,该银行账户作为投资人赎回、分红、退
款的结算账户。银行账户的户名应与投资人基金账户的户名一致;
?投资人应在提交认购申请的当日17:00前将足额认购资金划至本公司
直销专户,否则视同认购无效;
?如投资人已划付认购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认购手续的,视同认购
无效;
?投资人T日提交的开户和认购申请,可于T+2日到本公司投资理财中
心查询申请是否被成功受理,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本公司网站
查询;
1)投资人可于基金合同生效后通过投资理财中心或本公司的客户服务
中心、本公司网站查询认购确认份额;
2)投资理财中心办理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
汇丰银行大楼17楼;
3)本公司网站:www.hsbcjt.cn
2、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流程
(1)开户和认购的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9:00-17:00(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不受理)。
(2)机构投资者办理基金账户开户申请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填写合格并在第一联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非法人单位则为负责人)
签章的《开放式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
?机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非法人单位则为负责人)签章的基金业务授权
委托书原件;
?加盖预留印鉴的预留印鉴卡三张;
?授权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传真交易协议书》(如机构投资者选择传真交易方式);
?《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
调查管理办法》、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各项材料。
(3)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办理基金账户开立申请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填写合格并在第一联加盖托管银行公章或经验证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
者授权签字人签字的《开放式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对托管银行的授权委托书;
?托管银行中国大陆的营业执照或者营业许可证;
?加盖托管银行公章的托管银行对授权经办人的授权证明;
?托管行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证券投资业务许可证的复印件,须加盖托管银行公
章;
?投资额度的审批证明,须加盖托管银行公章;
?预留交易授权签字人签名的印鉴卡三份;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对交易授权签字人的授权证明;
?《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
调查管理办法》、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各项材料。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中国的法律和法规、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以及不时更新
的《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对上述所需材料进行调整。
(4)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填写合格并在第一联加盖预留印鉴的《开放式基金交易业务申请表》;
?资金划付凭证原件或复印件;
?授权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
?《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各项材
料。
(5)认购资金的划拨
使用贷记凭证或电汇等主动付款方式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下列本公司指定
的直销专户之一。
账户户名: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310066771018170018526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上海陆家嘴支行
人行大额支付号:301290050828
联行号:61201
账户户名: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446859213754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上海市中银大厦支行
人行大额支付号:104290003791
联行号:40379
账户户名: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1001190729013314312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第二营业部
人行大额支付号:102290019077
联行号:10011907
账户户名: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31001520313050008898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上海市浦东分行
人行大额支付号:105290061008
联行号:52440
账户户名: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216089241510001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人行大额支付号:308290003020
联行号:82051
(6)注意事项
?本投资理财中心不受理投资者以现金方式提出的认购申请;
?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的当天可申请认购,但认购的有效要以基金账户开
立成功为前提;
?投资者开户时须预留银行账户,该银行账户作为投资者赎回、分红、退
款的结算账户。银行账户的户名应与投资者基金账户的户名一致;
?投资者应在提交认购申请的当日17:00前将足额认购资金划至本公司
直销专户,否则视同认购无效;
?如投资者已划付认购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认购手续的,视同认购
无效;
?投资者T日提交的开户和认购申请,可于T+2日到本公司投资理财中
心查询申请是否被成功受理,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本公司网站
查询;
?投资人可于基金合同生效后通过投资理财中心或本公司的客户服务中
心、本公司网站查询认购确认份额;
?投资理财中心办理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汇
丰银行大楼17楼;
?本公司网站:www.hsbcjt.cn
七、代销机构的开户与认购流程
以下程序原则上适用于代销本基金的代销机构,此程序原则仅供投资者参
考,具体程序以本公司网站上公布的《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以及代销机构的规
定为准,新增代销渠道的认购程序以有关公告为准。
(一)商业银行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9:00—17:00。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事先办妥银行借记卡并存入足额申购资金。
(2)个人投资者办理开户时,需本人亲自到网点并提交以下材料:
?已办妥的银行借记卡;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3)提交下列资料办理认购手续:
?已办妥的银行借记卡;
?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二)证券公司
1、个人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流程
(1)开户和认购的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9:30-11:30及13:00-15:00,(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不
受理)。
(2)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事先在证券公司营业部开立资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到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资金账户卡;
3)填妥的《开放式基金基金账户开户申请表》。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
续,需填妥并提交基金份额认购申请表。
(3)注意事项:
?个人投资者在不同证券公司代销网点开立资金账户和开放式基金账户
的具体手续可能有所区别,请投资者仔细阅读代销网点的业务公告或咨
询代销网点的相关工作人员;
?个人投资者在证券公司代销网点认购本基金的方式包括电话、互联网、
磁卡自助等,具体可以采用的方式以代销网点的规定为准;
?个人投资者在证券公司代销网点查询认购确认情况的方式可能有所区
别,以代销网点的规定为准;
?个人投资者若委托他人办理开户和认购事宜,须按照证券公司代销网点
的要求提供授权委托书等证明文件;
?在证券公司代销网点认购本基金的程序,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的,以代销
网点的说明为准。
2、机构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流程
(1)开户和认购的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9:30-15:00(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不受理)。
(2)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A、事先在证券公司营业部开立资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B、如果已有资金账户,到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基金账户开户手续:
?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
上述文件需同时提供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机构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开户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机构公章);
?证券公司资金账户卡。
C、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基金认购申请表。
(3)注意事项:
A、机构投资者在不同证券公司代销网点开立资金账户和开放式基金账户的
具体手续可能有所区别,请投资者仔细阅读代销网点的业务公告或咨询代销
网点的相关工作人员;
B、机构投资者在证券公司代销网点认购本基金的方式包括电话、互联网、
磁卡自助等,具体可以采用的方式以代销网点的规定为准;
C、机构投资者在证券公司代销网点查询认购确认情况的方式可能有所区
别,以代销网点的规定为准;
D、其他有关在证券公司代销网点认购本基金的程序,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
以代销网点的说明为准。
八、清算与交割
(一)本基金合同正式生效前,全部认购资金将被冻结在本基金募集专户中,
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
其中利息转份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二)本基金权益登记由基金注册登记人在发售结束后完成。
九、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的生效
(一)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3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
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200人的条件
下,基金募集期届满或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
发售,并在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
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二)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
并取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
效。
(三)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
宜予以公告。
(四)如果募集期限届满,未满足基金备案条件,基金管理人将以其固有财
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
资者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及销售机构不得请求报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为基
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承担。
十、本次发售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汇丰银行大
楼17楼
法定代表人:杨小勇
电话:021-20376868
传真:021-20376793
联系人:周慧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021-20376888
公司网址:www.hsbcjt.cn
(二)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法定代表人:缪建民
电话:0755—83199084
传真:0755—83195201
联系人:刘薇
客户服务热线: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三)相关服务机构
(1)直销机构: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汇丰银行大
楼17楼
电话:021-20376868
传真:021-20376989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021-20376888
公司网址:www.hsbcjt.cn
(2)代销机构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法定代表人:缪建民
电话:0755—83199084
传真:0755—83195201
联系人:刘薇
客户服务热线: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恒生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000号恒生银行大厦34楼、36楼
及上海浦东南路528号证券大厦27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000号恒生银行大厦34楼、36楼
及上海浦东南路528号证券大厦27楼
法定代表人:郑慧敏
公司网站:www.hangseng.com.cn
客服电话:8008308008/4008308008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东二路70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东二路70号上海农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徐力
联系人:施传荣
电话:021-61899999
传真:021-50105124
客服电话:021-962999、4006962999
公司网址:http://www.srcb.com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人:权唐
电话:010-85130577
传真:010-65182261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08(免长途费)
网址:www.csc108.com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8号院1号楼青海金融大厦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2-6层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客服电话:4008-888-888或95551
公司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1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1号招商证券大厦23楼
法定代表人:霍达
联系人:林生迎
电话:0755-82943666
传真:0755-82943636
客服电话:95565;86-755-26951111(境外热线)
网址:www.newone.com.cn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天河区天河北路183-187号大都会广场43楼(4301-4316房)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5、18、19、36、38、39、41、
42、43、44楼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联系人:黄岚
统一客户服务热线:95575或致电各地营业网点
公司网站:www.gf.com.cn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228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28号华泰证券广场、广东省深圳市福田
区莲花街道益田路5999号基金大厦10楼
法定代表人:张伟
联系人:胡子豪
电话:021-50351281
客户服务电话:95597
网址:www.htsc.com.cn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联系人:金芸、李笑鸣
电话:021-23219000
传真:021-23219100
客服电话:95553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电话
网址:www.htsec.com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法定代表人:冉云
联系人:杜晶、黎建平
联系电话:028-86690057
传真号码:028-86690126
客户服务电话:95310
网址:www.gjzq.com.cn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第A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京城大厦3层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联系人:陈忠
电话:010-84683893
传真:010-84865560
客服电话:95548
网址:www.cs.ecitic.com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肖海峰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20层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20层
基金业务联系人:吴忠超
电话:0532-85022326
传真:0532-85022605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公司网址:sd.citics.com
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19层、20层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19层、20层
法定代表人:胡伏云
联系人:陈靖
联系电话:020-88836999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传真:020-88836984
网址:www.gzs.com.cn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江汉区淮海路88号
办公地址:武汉市江汉区淮海路88号
法定代表人:金才玖
电话:021-65799999
联系人:奚博宇
客户服务电话:95579
网址:www.95579.com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198号
法定代表人:章宏韬
公司网站:www.hazq.com
客服电话:95318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9号安信金融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9号安信金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段文务
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存续期间:永续经营
邮编:518046
电话:0755-81688000
成立时间:2006年8月
客服电话:95517
网址:http://www.essence.com.cn/
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3层1301-1305室、14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3层1301-1305室、14层
法定代表人:张皓
联系人:李天
客服电话:400-990-8826
公司网站:www.citicsf.com
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500号30层3001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488号太平金融大厦1503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
电话:(021)65370077
传真:(021)58350979
联系人:韩雨钦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5369
网址:https://www.jigoutong.com
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宋晓言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1500号万得大厦
联系人:董怡芳
电话:021-50712782
网址:www.520fund.com.cn
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环球财讯中心D座4层401-2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环球财讯中心D座401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联系人:王骁骁
电话:010-56251471
电话:010-62680527
传真:010-62680827
网址:www.hcfunds.com
客服电话:400-0555-728
邮编:100051
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临潼路188号
注册地址: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2009弄88号806室-2
法定代表人:尹彬彬
客服电话:400-118-1188
公司网址:www.66liantai.com
泰信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乙118号10层1206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乙118号10层1206
法定代表人:彭浩
联系人:孙小梦
电话:18339217746
客服电话:4000048820
网址:www.taixincf.com
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海基六路70弄1号
208-36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1098号浦江国际金融广场53层
法定代表人:李兴春
联系人员:夏南
客服电话:4000325884
公司网站:http://www.leadfund.com.cn/
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969号3幢5层599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学院路77号黄龙国际中心E座
法定代表人:王珺
联系人:韩爱彬
客服电话:95188-8
公司网址:www.fund123.cn
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天二路33号腾讯滨海大厦15层
法定代表人:谭广锋
客服电话:95016
公司网站:www.txfund.com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住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501号6211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500号华润时代广场10F、11F、14F
网址:www.ehowbuy.com
客服电话:400-700-9665
法定代表人:陶怡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东方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户服务电话:95021
网址:www.1234567.com.cn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903
法定代表人:吴强
联系人:费超超
公司网站:www.5ifund.com
客服电话:952555
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琴朗道91号1608、1609、1610办公
法定代表人:肖雯
公司网站:www.yingmi.com
客服电话:020-89629066
北京雪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创远路34号院6号楼15层1501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创远路34号院融新科技中心C座22层
法定代表人:李楠
联系人:田文晔
电话:010-61840688
客服电话:400-159-9288
传真:010-84997571
网址:https://danjuanfunds.com/
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76号(写字楼)1号楼4层1-7-2
办公地址:北京市通州区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十一街18号院京东集团
总部A座15层
法定代表人:邹保威
电话:95118
传真:010-89189566
客服热线:95118
公司网站:kenterui.jd.com
(3)注册登记与过户机构
名称: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汇丰银行大
楼17楼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汇丰银
行大楼17楼
法定代表人:杨小勇
联系人:苑忠磊
联系电话:021-20376892
(4)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韩炯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联系人:陆奇
经办律师:黎明、陆奇
(5)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202号企业天地2号楼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首席合伙人:李丹
联系电话:021-2323 8888
传真电话:021-2323 8800
经办注册会计师:陈熹、施翊洲
联系人:施翊洲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5月6日
基金信息类型 基金发行
公告来源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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