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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富时亚太低碳精选ETF发起联接(QDII)C(021190) 基金公开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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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3851777 | ||||||||
基金代码 | 021190 | ||||||||
公告日期 | 2024-05-22 | ||||||||
编号 | 1 | ||||||||
标题 | 南方基金南方东英银河联昌富时亚太低碳精选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QDII)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 ||||||||
信息全文 | 南方基金南方东英银河联昌富时亚太低碳 精选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 式联接基金(QDII)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5月22日 南方基金南方东英银河联昌富时亚太低碳精选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QDII)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南方基金南方东英银河联昌富时亚太低碳精选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QDII) 基金简称 南方富时亚太低碳精选ETF发起联接(QDII) 基金主代码 021189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4年5月21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南方基金南方东英银河联昌富时亚太低碳精选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QDII)基金合同》、《南方基金南方东英银河联昌富时亚太低碳精选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QDII)招募说明书》 下属基金份额类别的基金简称 南方富时亚太低碳精选ETF发起联接(QDII)A 南方富时亚太低碳精选ETF发起联接(QDII)C 下属基金份额类别的交易代码 021189 021190 2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注册的文号 证监许可〔2024〕448号 基金募集期间 自2024年5月6日至2024年5月17日止 验资机构名称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 2024年5月21日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 6,310 份额类别 南方富时亚太低碳精选ETF发起联接(QDII)A 南方富时亚太低碳精选ETF发起联接(QDII)C 合计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12,953,224.48 15,956,938.60 28,910,163.08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人民币元) 3,582.25 1,969.44 5,551.69 募集份额(单位:份) 有效认购份额 12,953,224.48 15,956,938.60 28,910,163.08 利息结转的份额 3,582.25 1,969.44 5,551.69 合计 12,956,806.73 15,958,908.04 28,915,714.77 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 10,003,222.54 0.00 10,003,222.54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77.20% 0.00% 34.59%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 - - 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认购本基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 6,102.95 0.00 6,102.95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0.05% 0.00% 0.02%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条件 是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确认的日期 2024年5月21日 注: 1、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认购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0; 2、本基金基金经理认购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0; 3、本次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等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 南方基金南方东英银河联昌富时亚太低碳精选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QDII)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金资产中支付。 3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 持有份额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发起份额数 发起份额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发起份额承诺持有期限 基金管理公司固有资金 10,003,222.54 34.59% 10,000,000.00 34.58%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不少于3年 基金管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 - - - - 基金经理等人员 - - - - - 基金管理公司股东 - - - - - 其他 - - - - - 合计 10,003,222.54 34.59% 10,000,000.00 34.58%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不少于3年 4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开始办理,届时由基金管理人根 据基金实际运作情况决定并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2、《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基金合同自动终 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延续基金合同期限。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 从其规定。 3、投资人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 关情况。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5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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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信息类型 | 基金成立 | ||||||||
公告来源 | 证券时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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