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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嘉百悦一年定开纯债债券发起式(018110)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3874228
基金代码 018110
公告日期 2024-06-14
编号 2
标题 百嘉百悦一年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信息全文 百嘉百悦一年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4年06月05日
送出日期:2024年06月14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百嘉百悦一年定开纯债债券发起式 基金代码 018110
基金管理人 百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3年06月20日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暂未上市
基金类型 债券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契约型定期开放式 开放频率 一年定期开放申购和赎回
基金经理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李泉 2023年06月20日 2010年05月22日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目标 本基金为纯债债券型基金,管理人主要通过分析影响债券市场的各类要素,对债券组合的久期、期限结构、类属品种进行有效配置,力争为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债券(国债、金融债、政府支持机构债、企业债、公司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次级债)、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国债期货、银行存款、同业存单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并可依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适时合理地调整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对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但在每次开放期前1个月、开放期及开放期结束后1个月的期间内,不受前述投资组合比例的限制。本基金在开放期内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受上述5%的限制,但每个交易日日终在
扣除国债期货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证金一倍的现金;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主要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封闭期与开放期采取不同的投资策略,封闭期采取的投资策略主要有资产配置策略、债券投资策略、信用债投资策略、国债期货投资策略,开放期采取的投资策略主要有债券投资策略、流动性管理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混合型基金、股票型基金。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申购费(前收费) M<100万 0.60%
100万≤M<300万 0.40%
300万≤M<500万 0.20%
M≥500万 1000.00元/笔
赎回费 N<7天 1.50%
N≥7天 0.00%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 收取方
管理费 0.30% 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
托管费 0.10% 基金托管人
审计费用 20,000.00 会计师事务所
信息披露费 120,000.00 规定披露报刊
注:①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②审计费用、信息披露费为基金整体承担费用,非单个份额类别费用,且年金额为预估值,最
终实际金额以基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③其他费用: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
师费、律师费、仲裁费和诉讼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基金的银行汇
划费用;账户开户费用和账户维护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
的其他费用。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与侧袋账户有关的费用可以从侧袋账户中列支,但应待侧袋
账户资产变现后方可列支,有关费用可酌情收取或减免,但不得收取管理费,详见招募说明书的规
定或相关公告。
(三)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
若投资者认购/申购本基金份额,在持有期间,投资者需支出的运作费率如下表:
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年化)
持有期间 0.40%
注: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为基金现行费率,其他运作费用以最近一次基金年报披露的相关
数据为基准测算。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将承受各种风险,因此在作出投资于本基金的决定之前,应慎重考虑以
下所示风险因素: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管理风险、信用风险、操作和技术风险、合规性风险、基
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风险等。
本基金的特有风险
1、资产支持证券投资风险
本基金将资产支持证券纳入到投资范围当中,可能带来以下风险:
(1)信用风险:基金所投资的资产支持证券之债务人出现违约,或在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收违约,
或由于资产支持证券信用质量降低导致证券价格下降,造成基金财产损失。
(2)利率风险:市场利率波动会导致资产支持证券的收益率和价格的变动,一般而言,如果市
场利率上升,本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将面临价格下降、本金损失的风险,而如果市场利率下降,资
产支持证券利息的再投资收益将面临下降的风险。
(3)流动性风险:受资产支持证券市场规模及交易活跃程度的影响,资产支持证券可能无法在
同一价格水平上进行较大数量的买入或卖出,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4)提前偿付风险:债务人可能会由于利率变化等原因进行提前偿付,从而使基金资产面临再
投资风险。
(5)操作风险:基金相关当事人在业务各环节操作过程中,因内部控制存在缺陷或者人为因素
造成操作失误或违反操作规程等引致的风险,例如,越权违规交易、交易错误、IT系统故障等风险。
(6)法律风险:由于法律法规方面的原因,某些市场行为受到限制或合同不能正常执行,导致
基金财产的损失。
2、投资国债期货的风险
(1)流动性风险
本基金在国债期货市场成交不活跃时,可能在建仓和平仓国债期货时面临交易价格或者交易数
量上的风险。
(2)基差风险
国债期货基差是指国债现货价格与国债期货价格之间的差额。若产品运作中出现基差波动不确
定性加大、基差向不利方向变动等情况,则可能对本基金投资产生影响。
(3)合约展期风险
本基金所投资的国债期货合约主要包括国债期货当月和近月合约。当本基金所持有的合约临近
交割期限,即需要向较远月份的合约进行展期,展期过程中可能发生价差损失以及交易成本损失,
将对投资收益产生影响。
(4)国债期货保证金不足风险
由于国债期货价格朝不利方向变动,导致期货账户的资金低于最低保证金要求,如果不能及时
补充保证金,国债期货头寸将被强行平仓,直接影响本基金收益水平,从而产生风险。
(5)杠杆风险
国债期货作为金融衍生品,其投资收益与风险具有杠杆效应。若行情向不利方向剧烈变动,本
基金可能承受超出保证金甚至委托财产本金的损失。
3、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若无对应日则顺延至下一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2亿元,基金合同自动终止并按其约定程序进行清算,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且不得通
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
如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发生变化,上述终止规定被取消、更改或补充的,则
本基金按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执行。
基金合同生效三年后继续存续的,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
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
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说明原因并提出解决方案,解决方案包括持
续运作、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在6个月内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进行表决。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4、本基金每年开放一次申购和赎回,投资者需在开放期提出申购赎回申请,在封闭期内将无法
按照基金份额净值进行申购和赎回。
5、特定机构投资者大额赎回导致的风险
(1)特定机构投资者大额赎回导致的基金份额净值波动风险
如果特定机构投资者大额赎回,可能会导致基金份额净值波动的风险。主要原因是,根据本基
金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精确到0.0001元,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
当特定机构投资者巨额赎回时,由于基金份额净值舍去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导致基
金份额净值发生大幅波动。
基金份额净值计算符合基金合同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单日大幅波动是在现有估值方法下出
现的特殊事件。
(2)特定机构投资者大额赎回导致的流动性风险
如果特定机构投资者大额赎回,为应对赎回,可能迫使基金以不适当的价格大量抛售证券,使
基金的净值增长率受到不利影响。
以上所述因素可能会给本基金投资带来特殊交易风险。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或者构成一致行动人的多个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可达到或
者超过50%,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销售。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
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
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
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及定期报告。
各方当事人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应尽量通过协商、调解途
径解决,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最终将通过仲裁方式处理,详见《基金合同》。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网址:www.baijiafunds.com.cn]或拨打客服热线咨询[客服电
话:400-825-8838]
1.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无。
基金信息类型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公告来源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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