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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土创新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期(018219)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3912695
基金代码 018219
公告日期 2024-07-01
编号 1
标题 红土创新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信息全文 红土创新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期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4年6月28日
送出日期:2024年6月29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红土创新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期 基金代码 018219
基金管理人 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3年5月30日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
基金类型 混合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其他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7天的最短持有期限
基金经理 邱骏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2023年5月30日
证券从业日期 2010年7月2日
注:本基金类型:混合型(固定收益类混合型)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者可阅读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第九部分了解详细情况
投资目标 本基金通过指数化投资,争取在扣除各项费用之前获得与标的指数相似的总回报,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包括标的指数成份券及其备选成份券。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还可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券及其备选成份券以外的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债券(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券、政府支持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央行票据、公司债券、次级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等)、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债券回购、资产支持证券、银行存款(包括定期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等)、同业存单、现金、货币市场工具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本基金不投资股票等权益资产,也不投资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除外)、可交换债券。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本基金可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同业存单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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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券和备选成份券的资产比例不低于本基金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的标的指数为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发布。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并可依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适时合理地调整投资范围;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变更上述投资品种的比例限制,在履行适当程序后,以变更后的比例为准,本基金的投资比例将相应调整。
主要投资策略 本基金为被动式指数基金,采用抽样复制和动态最优化的方法,选取标的指数成份券和备选成份券中流动性较好的同业存单,构造与标的指数风险收益特征相似的资产组合,以实现对标的指数的有效跟踪。1、资产配置策略;2、债券投资策略;3、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收益率×95%+银行人民币一年定期存款利率(税后)×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风险与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偏股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券及备选成份券,具有与标的指数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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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基金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本基金无认购费。
本基金无申购费。
本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7天的锁定期,不收取赎回费。红利再投资份额的锁定期视作与原份额相
同。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 收取方
管理费 0.20% 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
托管费 0.05% 基金托管人
销售服务费 0.20% 销售机构
审计费用 73,000.00元 会计师事务所
信息披露费 120,000.00元 规定披露报刊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三)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
若投资者认购/申购本基金份额,在持有期间,投资者需支出的运作费率如下表:
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年化)
持有期间 0.46%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
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
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
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
风险,因交收违约和投资信用类金融工具引发的信用风险,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的风险等本基金的特
定风险,详见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章节。
1、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同业存单,存在一定的违约风险、信用风险及利率风险。当同业存单的发行主体
出现违约时,本基金可能面临无法收取投资收益甚至损失本金的风险;当本基金投资的同业存单发行主体
信用评级发生变动不再符合法规规定或基金合同约定时,管理人将需要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调整,可能导致
变现损失;金融市场利率波动会导致同业存单市场的价格和收益率的变动,从而影响本基金投资收益水平。
基金份额净值可能因市场中的各类投资品种的价格变化而出现一定幅度的波动。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可
能承担净值波动或本金亏损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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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锁定期内不能赎回基金份额的风险
本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定最短持有期限,对投资者存在流动性风险。本基金主要运作方式设置为允
许投资者每个开放日申购,但对于每份基金份额设定最短持有期限,最短持有期限内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
就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即投资者要考虑在最短持有期限届满前资金不能赎回的风险。
3、开始办理赎回业务前不能赎回基金份额的风险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1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对投资者存在流动性风险。投资者可
能面临基金份额在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1个月内不能赎回的风险。
4、本基金有关指数投资的风险
本基金通过被动式指数化投资以实现跟踪标的指数,但由于基金费用、交易成本、指数成份券取价规
则和基金估值方法之间的差异等因素,可能造成本基金实际收益率与指数收益率存在偏离。
5、作为一只指数型基金,本基金特有的风险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标的指数的风险:即标的指数因为编制方法的缺陷有可能导致标的指数的表现与总体市场表现的
差异,因标的指数编制方法的不成熟也可能导致指数调整较大,增加基金投资成本,并有可能因此而增加
跟踪误差,影响投资收益。
(2)标的指数回报与同业存单市场平均回报偏离的风险
标的指数并不能完全代表整个同业存单市场。标的指数成份券的平均回报率与整个同业存单市场的平
均回报率可能存在偏离。
(3)标的指数波动的风险:标的指数成份券的价格可能受到政治因素、经济因素、发行人经营状况、
投资者心理和交易制度等各种因素的影响而波动,导致指数波动,从而使基金收益水平发生变化,产生风
险。
(4)标的指数变更的风险
根据基金合同规定,如出现变更标的指数的情形,本基金将变更标的指数。基于原标的指数的投资政
策将会改变,投资组合将随之调整,基金的收益风险特征将与新的标的指数保持一致,投资者须承担此项
调整带来的风险与成本。
(5)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的风险
本基金力争将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控制在0.2%以内,年化跟踪误差控制在2%以内,但因标的指数
编制规则调整或其他因素可能导致跟踪误差超过上述范围,本基金净值表现与指数价格走势可能发生较大
偏离。
本基金还可能面临基金投资组合回报与标的指数回报偏离的风险,以下因素可能使基金投资组合的收
益率与标的指数的收益率发生偏离:
1)由于标的指数调整成份券或变更编制方法,使本基金在相应的组合调整中产生跟踪偏离度与跟踪误
差;
2)由于标的指数成份券在标的指数中的权重发生变化,使本基金在相应的组合调整中产生跟踪偏离度
和跟踪误差;
3)由于标的指数是每天将利息进行再投资的,而组合同业存单利息收入只在卖券时和付息时才收到利
息部分的现金,然后才可能进行这部分资金的再投资,因此在利息再投资方面可能会导致基金收益率偏离
标的指数收益率,从而产生跟踪偏离度;
4)由于成份券流动性差等原因使本基金无法及时调整投资组合或承担冲击成本而产生跟踪偏离度和跟
踪误差;
5)由于基金投资过程中的同业存单及证券交易成本,以及基金管理费和托管费等费用的存在,使基金
投资组合与标的指数产生跟踪偏离度与跟踪误差;
6)在本基金指数化投资过程中,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能力,例如跟踪指数的水平、技术手段、买入卖出
的时机选择等,都会对本基金的收益产生影响,从而影响本基金对标的指数的跟踪程度;
7)其他因素产生的偏离。基金投资组合中个别成份券的持有比例与标的指数中该成份券的权重可能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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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相同;因缺乏卖空、对冲机制及其他工具造成的指数跟踪成本较大;因基金申购与赎回带来的现金变
动;因指数发布机构指数编制错误等,由此产生跟踪偏离度与跟踪误差。
(6)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的风险
本基金的标的指数由指数编制机构发布并管理和维护,未来指数编制机构可能由于各种原因停止对指
数的管理和维护,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自该情形发生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
解决方案,如更换基金标的指数、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在6个月内
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未成功召开或就上述事项表决未通过的,基金合
同终止。投资人将面临更换基金标的指数、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风险。
自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标的指数的编制及发布至解决方案确定期间,基金管理人应按照指数编制机构提
供的最近一个交易日的指数信息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维持基金投资运作,该期间由于标的指
数不再更新等原因可能导致指数表现与相关市场表现存在差异,影响投资收益。
(7)成份券停牌、摘牌或违约的风险
标的指数的当前成份券可能会改变、停牌、摘牌或违约,此后也可能会有其他同业存单加入成为该指
数的成份券。本基金投资组合与相关指数成份券之间并非完全相关,在标的指数的成份券调整时,存在由
于成份券停牌、违约或流动性差等原因无法及时买卖成份券,从而影响本基金对标的指数的跟踪程度。当
标的指数的成份券摘牌或违约时,本基金可能无法及时卖出而导致基金净值下降,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
扩大等风险。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当标的指数成份券发生明显负面事件面临退市或违约风险,且指数编制机构暂未
作出调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后及时对相关成份券进行调
整,但并不保证能因此避免该成份证券对本基金基金财产的影响,当基金管理人对该成份券予以调整时也
可能产生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扩大等风险。
2、除标的指数成份券及其备选成份券以外,本基金投资范围还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债券(包括国
债、地方政府债券、政府支持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央行票据、公司债券、次
级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等)、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
融资券)、债券回购、资产支持证券、银行存款(包括定期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等)、同业存单、
现金、货币市场工具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
定)。因此,本基金除承担由于市场利率波动造成的利率风险外还要承担如企业债、公司债等信用品种的
发债主体信用恶化造成的信用风险。
6、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的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于资产支持证券,因此可能面临资产支持证券的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提
前偿付风险、法律风险和操作风险。本基金管理人将通过内部信用评级、投资授信控制等方法对资产支持
证券投资进行有效的风险评估和控制。同时,本基金管理人将对资产支持证券进行全程合规监控,通过事
前控制、事中监督和事后报告检查等方式,确保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的合法合规。
7、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若一笔新的申购申请被确认成
功,使本基金总规模超过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本基金总规模上限时;或该投资者累计持有的份额超过单个投
资者累计持有的份额上限时;或该投资者当日申购金额超过单个投资者当日申购金额上限时。
8、基金合同终止风险
出现标的指数不符合要求(因成份券价格波动等指数编制方法变动之外的因素致使标的指数不符合要
求的情形除外)、指数编制机构退出等情形,基金管理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解决方案进行表决,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未成功召开或就上述事项表决未通过的,基金合同终止。因而,本基金存在着无法存
续的风险。
9、基金投资组合收益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偏离的风险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仅为基金业绩提供对比的参考基准,业绩比较基准的表现并不代表基金实际的收
益情况,也不作为对基金收益的预测。本基金实际运作中投资的对象及其权重,与业绩比较基准的构成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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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权重可能并非完全一致,可能出现投资组合收益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偏离的风险。
10、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销售机构之间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
不一致的风险
本基金法律文件投资章节有关风险收益特征的表述是基于投资范围、投资比例、证券市场普遍规律等
做出的概述性描述,代表了一般市场情况下本基金的长期风险收益特征。
销售机构(包括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和其他销售机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本基金进行风险评价,不
同的销售机构采用的评价方法可能存在不同,因此销售机构的风险等级评价与基金法律文件中风险收益特
征的表述可能存在不同,销售机构之间的风险等级评价也可能存在不同,销售机构基于自身采用的评价方
法可能对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调整,但销售机构向投资人推介基金产品时,所依据的基金
产品风险等级评价结果不得低于基金管理人作出的风险等级评价结果。投资人在购买本基金时需按照销售
机构的要求完成风险承受能力与产品风险之间的匹配检验。
(二)重要提示
红土创新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期证券投资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23年2月24日证监许可
【2023】404号文核准募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
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
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
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
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
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及定期报告。
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应经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友好协商未能
解决的,则任何一方有权按《基金合同》的约定提交仲裁。详情见本基金《基金合同》第二十一部分“争
议的处理和适用的法律”。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htcxfund.com),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060-3333)。
1、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无。
基金信息类型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公告来源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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