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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保诚养老2040三年持有混合FOF(012721)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3975702
基金代码 012721
公告日期 2024-07-25
编号 2
标题 中信保诚养老目标日期2040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清算报告
信息全文 1
中信保诚养老目标日期 2040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清算报告
1、重要提示
中信保诚养老目标日期2040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以
下简称“本基金”)经2021年5月13日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1695号文注册,
《中信保诚养老目标日期2040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
合同》(以下或简称“《基金合同》”)于2021年7月2日生效。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中“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
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的约定:“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3 年后的对应日,若
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2 亿元,基金合同应当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
议,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21 年 7 月 2 日,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3 年后
的对应日为 2024 年 7 月 2 日。截至 2024 年 7 月 2 日日终,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
值低于 2 亿元,已触发上述《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根据《基金
合同》约定,《基金合同》应当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且不
得通过召开基金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
本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安排详见 2024 年 7 月 3 日刊登在《上
海证券报》、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iticprufunds.com.cn)、中国证监会基金电
子披露网站(eid.csrc.gov.cn/fund)上的《关于中信保诚养老目标日期 2040 三年
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基金管理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
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本基金的运作终止日为 2024 年 7 月 2 日,并自 2024 年 7
月 3 日起,本基金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
2
所于 2024 年 7 月 3 日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普华
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基金进行清算审计、上海市通力律
师事务所对清算事宜出具法律意见。
2、基金概况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中信保诚养老目标日期 2040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
基金中基金(FOF)
基金简称 中信保诚养老 2040 三年持有混合 FOF
基金主代码 012721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 年 7 月 2 日
基金管理人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合理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通过大类资产配置,在目标日期
前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目标日期后,追求超越业绩
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力争获得长期稳定的投资收益。
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目标日期 2040 年 12 月 31 日前,主要运用目标日期策略进
行资产配置,构建下滑曲线,确定权益类资产和非权益类资产的配
置比例。随着投资目标日期的临近,整体趋势上逐步降低权益类资
产的配置比例,增加非权益类资产的配置比例。
目标日期后,本基金将在较低权益资产配置比例下投资运作,权益
类资产比例上限为 30%。
其中,权益类资产包括股票、股票型基金和满足下述条件之一的混
合型基金:
① 基金合同约定股票资产投资比例应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60%;
② 最近四个季度定期报告披露的股票资产投资比例均不低于基金
3
资产的 60%。
1、资产配置策略
2、基金投资策略
3、股票及债券投资策略
4、存托凭证的投资策略
5、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目标日期前,本基金各年的业绩比较基准为:I×沪深 300 指数收益
率+(100%-I)×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其中 I 为本基
金各年的下滑曲线值,下滑曲线值按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执行。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中基金,理论上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水平低
于股票型基金、股票型基金中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债券型基金
中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和货币型基金中基金。
3、基金运作情况概述
中信保诚养老目标日期2040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经
2021年5月13日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1695号文注册,自2021年6月22日至
2021年6月30日止通过各销售机构向社会公开募集。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本次募集的净认购金额
为30,525,594.88元人民币,认购款项在基金验资确认日之前产生的银行利息共计
3,003.91元人民币。上述资金已于2021年7月2日全额划入本基金在基金托管人招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立的基金托管专户。
本次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为 133 户。按照每份基金份额面值 1.00 元人民币
计算,募集发售期募集的有效份额为 30,525,594.88 份基金份额,利息结转的基
金份额为 3,003.91 份基金份额。两项合计共 30,528,598.79 份基金份额,已全部
计入投资者基金账户,归投资者所有。
《中信保诚养老目标日期 2040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基金合同》于 2021 年 7 月 2 日生效。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中“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
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的约定:“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3 年后的对应日,若
4
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2 亿元,基金合同应当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
议,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21 年 7 月 2 日,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3 年后
的对应日为 2024 年 7 月 2 日。截至 2024 年 7 月 2 日日终,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
值低于 2 亿元,已触发上述《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根据《基金
合同》约定,《基金合同》应当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且不
得通过召开基金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
根据《关于中信保诚养老目标日期 2040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
金(FOF)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本基金的运作终止日为 2024
年 7 月 2 日,并自 2024 年 7 月 3 日起,本基金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4、财务会计报告
4.1 资产负债表(已经审计)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2024 年 7 月 2 日
基金最后运作日
资 产:
货币资金 10,259,735.01
结算备付金 2,001.08
存出保证金 670.88
交易性金融资产 7,567,804.54
其中:股票投资 -
基金投资 7,567,804.54
债券投资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其他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21,005,393.40
应收清算款 13,991,457.63
应收股利 635.55
应收申购款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 2,031.97
资产总计 52,829,730.06
5
负债和净资产
2024 年 7 月 2 日
基金最后运作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应付清算款 -
应付赎回款 -
应付管理人报酬 22,247.33
应付托管费 6,814.51
应付销售服务费 -
应付投资顾问费 -
应交税费 -
应付利润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负债 80,753.72
负债合计 109,815.56
净资产:
实收基金 67,553,087.43
未分配利润 -14,833,172.93
净资产合计 52,719,914.50
负债和净资产总计 52,829,730.06
5、基金财产分配
本基金自 2024 年 7 月 3 日起进入清算程序,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本基金的
资产、负债进行清算,全部清算工作按清算原则和清算手续进行。具体清算情况
如下:
5.1 清算费用
本基金清算期间(自 2024 年 7 月 3 日起至 2024 年 7 月 9 日止)未产生清算
费用。
5.2 资产处置情况
(1)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货币资金及应计利息为人民币 10,259,735.01 元,其
中本金为人民币 10,259,112.45 元,应计利息为人民币 622.56 元。
(2)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结算备付金及应计利息人民币 2,001.08 元,其中本
金为人民币 2,000.00 元,应计利息为人民币 1.08 元;存出保证金及应计利息人
6
民币 670.88 元,其中本金为人民币 670.52 元,应计利息为人民币 0.36 元,共
计人民币 2,671.96 元。
(3)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交易性金融资产:基金投资为人民币 7,567,804.54
元,截至本次清算期结束日(2024 年 7 月 9 日),所持基金投资已全部变现。
(4)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人民币 21,005,393.40 元,其中本
金为人民币 21,000,000.00 元,应计利息为人民币 5,393.40 元,全部于清算期
结束日前到期入账。
(5)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收清算款人民币 13,991,457.63 元,为证券交易产
生的应收清算款项,该款项已于清算期结束日前交收完成。
(6)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收股利为人民币 635.55 元,为应收场外基金红利,
该款项均已在清算期内结算入账。
(7)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其他应收款人民币 2,031.97 元,为应收管理人的销
售服务费返还,该款项将于清算期结束日后收款入账。
5.3 负债清偿情况
(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管理人报酬人民币 22,247.33 元,其中 20,122.19
元已于 2024 年 7 月 3 日支付,剩余款项将于清算期结束日后支付。
(2)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托管费人民币 6,814.51 元,其中 6,169.17 元已
于 2024 年 7 月 3 日支付,剩余款项将于清算期结束日后支付。
(3)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其他负债人民币 80,753.72 元,为预提银行划款手续
费人民币 535.00 元及预提费用人民币 80,218.72 元。预提银行划款手续费人民
币 535.00 元用于支付基金清算相关划款手续费,最终以银行实际扣款金额为准。
预提费用包括审计费人民币 20,000.00 元、信息披露费 40,218.72 元、律师费
20,000.00 元,以上款项安排于清算期结束日后支付。
5.4 清算期间的清算损益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清算期间(自 2024 年 7 月 3 日
起至 2024 年 7 月 9 日止)
一、清算收入
1、利息收入-存款利息收入(注 1) 2,455.62
2、利息收入-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3,682.38
3、投资收益-基金投资收益 -140,604.28
7
4、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139,022.53
5、其他收入(注 2) 12.46
清算收入小计 4,568.71
二、清算费用
1、交易费用 -
2、税金及附加 -
清算费用小计 -
三、清算期间收益 4,568.71
注 1:存款利息收入计提的清算期间(自 2024 年 7 月 3 日起至 2024 年 7 月 9 日
止)的货币资金利息、结算备付金利息和存出保证金利息。
注 2:其他收入为销售服务费返还收入。
5.5 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的剩余资产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一、最后运作日 2024 年 7 月 2 日基金净资产 52,719,914.50
加:清算期间收益 4,568.71
减:基金赎回金额 17,598,582.23
二、清算结束日 2024 年 7 月 9 日基金净资产 35,125,900.98
由于最后运作日 2024 年 7 月 2 日当日仍有投资者赎回,赎回确认后产生了
应付赎回款人民币 17,598,582.23 元。应付赎回款已于 2024 年 7 月 11 日支付完
毕。
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于 2024 年 7 月 9 日本基金剩余财产为人民币
35,125,900.98 元。
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
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
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清算期结束日次日 2024 年 7 月 10 日至清算款划出日前一日的货币资金产生
的利息亦属于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
5.6 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的告知安排
本清算报告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在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律师事务所出具
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公告。
6、备查文件目录
6.1 备查文件目录
8
(1)中信保诚养老目标日期 2040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2)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中信保诚养老目标日期 2040 三年持有期混合
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清算报告》的法律意见
6.2 存放地点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地--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8 号上海国金中心汇丰银行大楼 9 层。
6.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备查文件。
中信保诚养老目标日期 2040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清算报告出具日:2024 年 7 月 19 日
清算报告公告日:2024 年 7 月 25 日
基金信息类型 基金清算
公告来源 基金公司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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