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利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开放式基金 0226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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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利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022636) 基金公开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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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4325612 | ||||||||
基金代码 | 022636 | ||||||||
公告日期 | 2025-02-19 | ||||||||
编号 | 1 | ||||||||
标题 | 宏利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 ||||||||
信息全文 | [重要提示] 1、宏利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 金”)已于2024年10月10日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4]1409号文注册。中国 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注册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作 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2、本基金类别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开放式。 3、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登记机构为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 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本基金自2025年2月26日起至2025年3月11日止,通过基金管理人 指定的销售机构的基金销售网点公开发售。 5、本基金的发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 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 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本基金暂不向金融机构自营账户销售,如未来本基金开放向金融机构自营账 户公开销售或对销售对象的范围予以进一步限定,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单日认购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个人及公募资产管理产 品除外)。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单一投资者单日认购金额上 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6、投资者欲购买本基金,需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本基金直销机构和指定 代销网点同时为投资者办理开立基金账户的手续。在基金发售期间基金账户开户 和认购申请手续可以同时办理。 7、有效认购资金在募集期形成的利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折成投资人认购 的基金份额,归投资人所有。利息转份额的具体数额以登记结算机构的记录为准。 8、投资者可以多次认购本基金份额,已被登记结算机构确认的认购申请不 允许撤销。认购费按每次认购金额计算。 9、本基金首次募集规模上限为50亿元人民币(不含募集期利息)。基金募 集过程中,募集规模接近、达到或超过50亿元人民币的,基金可提前结束募集。 在募集期内任何一天(含第一天)当日募集截止时间后基金份额累计有效认购申 请金额(不包括利息,下同)合计超过50亿元人民币,基金管理人将采取末日 比例确认的方式实现规模的有效控制。当发生末日比例确认时,基金管理人将及 时公告比例确认情况与结果。未确认部分的认购款项将在募集期结束后退还给投 资者,由此产生的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当发生部分确认时,当日投资者的认 购费率按照认购申请确认金额所对应的费率计算,当日投资者认购申请确认金额 不受认购最低限额的限制。最终认购申请确认结果以基金登记机构的计算并确认 的结果为准。 10、销售机构(指本公司的直销中心、网上直销及代销机构)对认购申请的 受理并不表示对该申请的成功确认,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收到认购申请。申请 的成功确认应以基金登记结算机构的确认登记为准。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合同生效 后到各销售网点查询成交确认情况。 1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募集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 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网站上的《宏利 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期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 募说明书”)。 12、对未开设销售网点的地方的投资者,请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 (400-698-8888或010-66555662)咨询购买事宜。 13、本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募集安排做适当调整。 14、单一投资者持有本基金份额集中度不得达到或者超过50%,对于可能导 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50%,或者通过一致行动人等方 式变相规避50%集中度的情形,基金管理人有权采取控制措施。 15、风险提示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 资者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投资人在 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 险,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管理风险、合规风险、 本基金的特有风险等。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 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 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本基金为指数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券及备选成份券,为了更好地 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还可以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可 能受到标的指数波动的风险、标的指数回报与同业存单市场平均回报偏离的风险、 基金投资组合回报与标的指数回报偏离的风险、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的风 险、标的指数值计算出错的风险、标的指数变更的风险、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 的风险以及成份券停牌或违约的风险。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同业存单,存在一定的违约风险、信用风险及利率风险。 当同业存单的发行主体出现违约时,本基金可能面临无法收取投资收益甚至损失 本金的风险;当本基金投资的同业存单发行主体信用评级发生变动不再符合法规 规定或基金合同约定时,基金管理人将需要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调整,可能导致变 现损失;金融市场利率波动会导致同业存单市场的价格和收益率的变动,从而影 响本基金投资收益水平。 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是一种债券性质的金融工具,其向 投资者支付的本息来自于基础资产池产生的现金流或剩余权益。与股票和一般债 券不同,资产支持证券不是对某一经营实体的利益要求权,而是对基础资产池所 产生的现金流和剩余权益的要求权,是一种以资产信用为支持的证券,所面临的 风险主要包括交易结构风险、各种原因导致的基础资产池现金流与对应证券现金 流不匹配产生的信用风险、市场交易不活跃导致的流动性风险等。 本基金标的指数为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指数代码为931059,由中证 指数有限公司编制。标的指数以2014年12月31日为基日,以100点为基点。有关 标的指数具体编制方案及成份券信息详见www.csindex.com.cn。 本基金风险与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偏股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本 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券及备选成份券,具有与标的指数相似的风险 收益特征。 本基金每个开放日开放申购,但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7天的最短持有期限。 同时,本基金开始办理赎回业务前,投资者不能提出赎回或转换转出申请。本基 金开始办理赎回业务后,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对于认购份额而言)或基金份额申 购确认日(对于申购份额而言)至该日后的6天内(不含当日),投资者不能提出 赎回或转换转出申请;该日后的第6天起(如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投资者方可提出赎回或转换转出申请。请投资者合理安排资金进行投资。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1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对投资者 存在流动性风险。投资者可能面临基金份额在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1个月内不 能赎回的风险。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 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 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履行相应 程序后,可以启用侧袋机制,具体详见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有关章节。侧袋 机制实施期间,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简称进行特殊标识,并不办理侧袋账户的申 购赎回。请基金份额持有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并关注本基金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 定风险。 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 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 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一、本次募集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宏利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期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代码:022636 基金简称:宏利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 2、基金运作方式及类型:契约型开放式、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基金对每份认购/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但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7 天的最短持有期限。同时,本基金开始办理赎回业务前,投资者不能提出赎回或 转换转出申请。 本基金开始办理赎回业务后,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对于认购份额而言)或基 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对于申购份额而言)至该日后的6天内(不含当日),投资 者不能提出赎回或转换转出申请;该日后的第6天起(如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 一工作日),投资者方可提出赎回或转换转出申请。 3、基金存续期:不定期 4、基金份额面值:基金份额的初始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5、发售对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 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 的其他投资人。 本基金暂不向金融机构自营账户销售,如未来本基金开放向金融机构自营账 户公开销售或对销售对象的范围予以进一步限定,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单日认购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个人和公募资产管理产 品除外)。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单一投资者单日认购金额上 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6、基金认购费率 本基金不收取认购费。 8、募集时间安排与基金合同生效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的募集期为自基金份 额发售之日起至基金份额停止发售之日止,最长不超过3个月。 本基金的发售时间为2025年2月26日至2025年3月11日,基金管理人可 以根据基金认购和市场情况提前结束发售或延长发售时间,但最长不得超过3个 月的基金募集期。 (2)基金备案条件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3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 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200人的条件下,基金 募集期届满或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基 金募集期限届满,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规定办理基金验资和备案手续。 (3)基金合同生效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募集期限届满之日起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 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验资报告,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基金合同生效。 (4)基金募集失败 基金募集期届满,未达到基金合同的生效条件,或基金募集期内发生不可抗 力使基金合同无法生效,则基金募集失败。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应以其 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内 返还投资人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5)如遇突发事件,以上基金募集期的安排可以依法适当调整。 9、募集期销售规模限制方案 本基金的首次募集规模上限为50亿元人民币(即确认的有效认购申请金额, 不含募集期利息),采用末日比例确认的方式实现募集规模的有效控制。若本基 金在募集期内任何一日(T日,含募集期首日)募集截止时间后,基金募集总规 模接近、达到或超过募集规模上限,本基金可于T日结束募集并于次日(T+1日) 公告提前结束募集,自T+1日起(含)不再接受认购申请。若募集期内有效认 购申请金额全部确认后本基金募集规模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含50亿元人民 币),则在满足法律法规及本基金相关规定的情况下,所有的有效认购申请予以 确认。若募集期内有效认购申请金额超过50亿元人民币,则对募集期内的有效 认购申请采用末日比例确认的原则给予部分确认,未确认部分的认购款项将在募 集期结束后由销售机构根据其业务规则退还给投资人。 募集期末日(T日)认购申请确认比例的计算方法(公式中金额均不含募集 期间利息): 募集期末日有效认购申请确认比例=(50亿元人民币-募集期首日起至 T-1日有效认购申请总金额)/募集期末日有效认购申请总金额 投资者在募集期末日有效认购申请确认金额=投资者在募集期末日提交的有 效认购申请金额×募集期末日有效认购申请确认比例 投资者在募集期末日认购申请确认金额不受单笔最低认购金额限制。投资者 认购申请确认结果以本基金管理人的确认为准。投资者在募集期末日有多笔认购 的,最终认购申请确认结果以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计算并确认的结果为准。 二、募集方式及相关规定 1、发售期内本公司的直销中心、网上直销和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将同时面 向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 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本 基金暂不向金融机构自营账户销售,如未来本基金开放向金融机构自营账户公开 销售或对销售对象的范围予以进一步限定,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 2、认购份额的计算 认购份额=(认购金额+认购期间利息)/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认购份额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 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例:某投资人投资10,000.00元认购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假定该笔认购金额 在募集期内产生利息5.00元,则其可得到的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认购份额=(10,000.00+5.00)/1.00=10,005.00份 即:该投资人投资10,000.00元认购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假定该笔认购金额 在募集期内产生利息5.00元,在基金发售结束后,其所获得的基金份额为 10,005.00份。 3、募集期间认购资金利息的处理方式 有效认购资金在募集期形成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 有,其中利息的具体金额及利息转份额的数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4、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但已受理的认购申请不允许 撤销。 5、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认购,单个基金账户单笔首次认购最低金额为10 万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最低金额为1000元(含认购费);通过其他销售机 构认购,单个基金账户单笔认购最低金额为1元人民币(含认购费),销售机构 有权在不低于上述规定的前提下,根据自身情况设置。 6、基金管理人可以对募集期间的单个投资人的累计认购金额进行限制,如 本基金单个投资人累计认购的基金份额数达到或者超过基金总份额的50%,基金 管理人可以采取比例确认等方式对该投资人的认购申请进行限制。基金管理人接 受某笔或者某些认购申请有可能导致投资者变相规避前述50%比例要求的,基金 管理人有权拒绝该等全部或者部分认购申请。投资人认购的基金份额数以基金合 同生效后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 7、本基金单一投资者单日认购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个人和公募资产管理 产品除外)。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单一投资者单日认购金额 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相关公告。 三、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个人投资者可通过直销中心、网上直销、代销机构(名单及联系方式详见 “七、本次募集当事人和中介机构”)办理基金开户与认购手续。 (一)直销中心 1、业务办理时间 直销中心办理时间:本基金募集期内,9:30~16:30。(周六、周日及法定 节假日不受理) 网上直销及电话交易时间:本基金募集期内,网上直销提供7*24小时服务, 15:00以后的交易申请视为下一工作日申请。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直销中心办理认购申请的起点资金为人民币10万元整(含认购费), 追加认购最低金额为1,000元(含认购费),直销中心可根据投资者的具体需求 对以上起点资金作适当调整。 (2)网上直销进行认购,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1元(含认购 费),单笔交易上限及单日累计交易上限请参照网上直销相关说明。 (3)个人投资者办理开户申请时须提供下列资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指定银行账户的银行存折、借记卡等的原件; 3)填妥的《开户业务申请表》、《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测评问卷》以及投资 者本人签名的《证券投资基金投资人权益须知》。 4)填妥的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包括《个人税收居民身份声 明文件》、《居民纳税身份变动&确认声明表》、《税收居民身份证明》。 注:上述2)项中“指定银行账户”是指:在直销中心办理开户的客户需指定 一个银行账户作为投资者赎回、分红以及认购/申购无效资金退款等资金结算汇 入账户。此账户可为投资者在任一银行的存款账户,账户名称必须与投资者姓名 严格一致。 (4)认购时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以下任一直销账户: ①户名: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11210101040007520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万寿路支行营业部 ②户名: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0200049319027303340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四道口支行 在办理汇款时,投资者必须注意以下事项: 1)投资者应在“汇款人”栏中填写其在本公司直销中心开立基金账户时登记 的姓名; 2)投资者所填写的汇款用途须注明购买的基金名称或基金代码及身份证件 号码,并确保在本基金募集期最后一日16:30前到帐; 3)投资者汇款金额必须与申请的认购金额一致; 4)投资者若未按上述规定划付,造成认购无效的,本公司及直销账户的开 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5)办理基金认购手续 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手续须提供下列资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加盖银行受理章的汇款凭证回单原件及复印件; 3)填妥的《交易业务申请表》。 3、注意事项 (1)投资者可以同时开立基金账户和办理认购申请,如基金账户开户失败, 则认购申请也失败,认购资金退回投资者的指定银行账户上。 (2)若投资者认购资金在当日16:30之前未到本公司银行直销账户的,则 当日提交的申请顺延受理,受理日期(即有效申请日)以资金到账日为准;若由 于银行原因,当日无法确认到账资金的投资者信息,则当日提交的申请顺延至投 资者信息确认后受理。以上情况最迟延至认购截止日。直销中心可综合各种突发 事件对上述安排作适当调整。 (3)基金募集期结束,以下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1)投资者划入资金,但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2)投资者划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3)投资者划入的认购金额小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4)在募集期截止日16:30之前资金未到本公司指定银行直销账户的; 5)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4)投资者认购无效或认购失败的资金将于本基金登记机构确认为无效后 三个工作日内向投资者指定银行账户划出。如投资者未开户或开户不成功,其认 购资金将退回其来款账户。 (二)宏利基金网上直销交易系统(含官方网站与官方微信公众号) 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s://etrade.manulifefund.com.cn/etrading/ 宏利微信公众账号:manulifefund_BJ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24小时全天认购,工作日15:00后提交的申请按下一个工 作日交易结算。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manulifefund.com.cn参阅《宏利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网上交易业务规则》,了解如何办理开户和认购等业务。也可以通过拨打本 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了解详细情况。 (2)尚未开通宏利基金网上交易的个人投资者,可通过网上直销系统开户。 在开户申请提交成功后,当日即可通过网上交易平台进行认购。 (3)已经开通宏利基金网上交易的个人投资者,请直接登录网上交易平台 进行网上认购。 投资者可于申请日(T日)后的第2个工作日(T+2)起在本公司网站和微 信公众号上查询认购结果。但此确认是对认购申请的确认,其最终结果要待基金 合同生效后才能够确认,对于已确认的认购申请不能进行撤单交易。以上网上直 销开户与认购程序请以本公司网站最新的说明为准。 投资者如未开户不成功、认购无效或认购失败时认购资金将于确认无效后三 个工作日内向投资者账户划出。其认购资金将退回其来款账户。 四、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机构投资者可通过直销中心、代销机构(名单及联系方式详见“七、本次募 集当事人和中介机构”)办理基金开户与认购手续,具体开户与认购流程请遵循 相关销售机构的规定。 本公司直销中心受理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如下: 1、业务办理时间 直销中心办理时间:本基金募集期内,9:30~16:30。(周六、周日及法定 节假日不受理)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直销中心办理认购申请的起点资金为人民币10万元整(含认购费), 追加认购最低金额为1,000元(含认购费),直销中心可根据投资者的具体需求 对以上起点资金作适当调整。 (2)机构投资者办理开户手续时,须提供下列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事业法人、社会 团体或其它组织提供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 公章的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若已三证合一,则不需要) 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若已三证合一,则不需要) 4)在有效期内的法定代表人、授权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5)指定银行账户的《开户许可证》或《开立银行账户申请书》原件及复印 件或指定银行出具的开户证明; 6)《非现场交易协议书》一式两份(采用非现场交易方式的机构客户需填, 协议书上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名章); 7)《开户业务申请表》一式两份(机构客户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人名章); 8)《预留印鉴卡》一式两份(右侧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人名章;左侧盖交易 用印鉴章); 9)《授权委托书》一式三份(机构客户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人名章); 10)填写完整的《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评测问卷》并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人 名章; 11)经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司公章的《证券投资基金投资人权益须知》。 12)填写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包括《机构税收居民身份声明 文件》、《控制人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并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人名章; 13)填写完整的《非自然人客户受益所有人信息采集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并盖公章; 注:上述5)项中“指定银行账户”是指:在本直销中心办理开户及认购的 机构投资者需指定一个银行账户作为投资者赎回、分红款及无效认/申购的资金 退款等资金结算汇入账户。此账户可为投资者在任一银行的存款账户。账户名称 必须与投资者名称严格一致。机构投资者也可持新版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办理业务。 (3)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以下任一直销账户: ①户名: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11210101040007520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万寿路支行营业部 ②户名: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0200049319027303340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四道口支行 在办理汇款时,投资者必须注意以下事项: 1)投资者应在“汇款人”栏中填写其在本公司直销中心开立基金账户时登 记的名称; 2)投资者所填写的汇款用途须注明购买的基金名称或基金代码,并确保在 本基金募集期最后一日16:30前到帐; 3)投资者汇款金额必须与申请的认购金额一致; 4)投资者若未按上述规定划付,造成认购无效的,本公司及直销账户的开 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4)办理基金认购手续 投资者办理认购手续需须提供下列资料: 1)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2)填妥的《交易业务申请表》并加盖预留印鉴。 3、注意事项 (1)若投资者认购资金在当日16:30之前未到本公司指定直销账户的,则 当日提交的申请顺延受理,受理日期(即有效申请日)以资金到账日为准。若由 于银行原因,当日无法确认到账资金的投资者信息,则当日提交的申请顺延至投 资者信息确认后受理。以上情况最迟延至认购截止日。直销中心可综合各种突发 事件对上述安排作适当调整。 (2)基金募集期结束,以下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1)投资者划入资金,但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2)投资者划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3)投资者划来的认购金额小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4)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3)投资者认购无效或认购失败的资金将于本基金登记机构确认为无效后 三个工作日内向投资者指定账户划出;如投资者未开户或开户不成功,其认购资 金将退回其来款账户。 五、清算与交割 1、基金合同生效前,全部认购资金将被冻结在本基金的募集专户中,在基 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有效认购资金在募集期形成的利息,在基 金合同生效后折成投资人认购的基金份额,归投资人所有。利息转份额的具体数 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2、本基金权益登记由基金登记机构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完成。 3、基金合同生效之前发生的与募集活动有关的费用,包括信息披露费、会 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得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六、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生效 (一)基金备案和基金合同生效 1、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3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 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200人的条件下, 基金募集期届满或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 售,并在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 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2、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 公告。 (二)基金募集失败 1、基金募集期届满,未达到基金合同的生效条件,或基金募集期内发生不 可抗力使基金合同无法生效,则基金募集失败。 2、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销售机构不得请求报酬。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其自行承担。 七、本次募集当事人和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针织路23号楼中国人寿金融中心6层02-07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针织路23号楼中国人寿金融中心6层02-07单元 法定代表人:DING WEN CONG(丁闻聪) 成立时间:2002年6月6日 客服电话:400-698-8888 联系电话:010-66577762 信息披露联系人:吴海燕 传真:(010)66577739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A座 法定代表人:郑国雨 成立时间:2007年3月6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强 联系电话:010-68857221 (三)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针织路23号楼中国人寿金融中心6层02-07单元 联系人:刘恋 联系电话:010-66577617/7619 客户服务电话:400-698-8888 传真:(010)66577760/61 公司网站:http://www.manulifefund.com.cn (2)宏利基金网上/微信直销系统 1)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s://etrade.manulifefund.com.cn/etrading/ 2)宏利微信公众账号:manulifefund_BJ 客户服务电话:400-698-8888或010-66555662 客户服务信箱:irm@manulifefund.com.cn 2、代销机构 (1)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 法人代表:郑国雨 联系人员:李雪萍 客服电话:95580 公司网站:www.psbc.com (2)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0号院1号楼6-30层、34-42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0号院1号楼6-30层、34-42层 法定代表人:方合英 客服电话:95558 联系人:王晓琳 网址:www.citicbank.com (3)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华路26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华路26号 法定代表人:葛仁余 联系人:徐继军 客户服务热线:95319 公司网址:www.jsbchina.cn (4)诚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27号楼12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99号院1号楼15层1501 法定代表人:张威 联系人:田芳芳 客户服务电话:95399 网址:www.cctgsc.com.cn (5)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42号写字楼101室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8号 法定代表人:安志勇 客服电话:956066 网址:https://www.bhzq.com (6)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8号院1号楼青海金融大厦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8号院1号楼7至18层101 邮编:100073 法定代表人:王晟 客服电话:4008-888-888、95551 公司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7)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henwan Hongyuan Securities Co.,Ltd.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邮编:200031) 法定代表人:张剑 电话:021-33389888 传真:021-33388224 客服电话:95523或4008895523 网址:www.swhysc.com 联系人:余洁 (8)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henwan Hongyuan Securities (Western) Co.,Ltd.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 20楼2005室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 20楼2005室(邮编:830002) 法定代表人:王献军 电话:0991-2307105 传真:0991-2301927 客户服务电话:95523或4008895523 网址:www.swhysc.com 联系人:梁丽 (9)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客服电话:95587/4008-888-108 联系人:权唐 公司网站:www.csc108.com (10)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1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38-45层 法定代表人:霍达 联系人:黄婵君 客户服务电话:95565,400-888-8111 公司网址:www.newone.com.cn (11)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389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东中路389号 法定代表人:李剑锋 联系人:王万君 客户服务电话:95386 公司网址:www.njzq.com.cn (12)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海通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周杰 客服电话:95553,400-8888-001 联系人:金芸 公司网站:www.htsec.com (13)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9号安信金融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9号安信金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段文务 客服电话:95517 联系人:周楷钰 网址:www.essence.com.cn (14)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928号东海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文卓 电话:021-20333333 传真:021-50588876 客服电话:95531;400-8888-588 网址:www.longone.com.cn (15)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金才玖 客户服务热线:95579或400-888-8999 联系人:奚博宇 长江证券客户服务网站:www.95579.com (16)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珠社区科苑南路2666号中国华润大厦 L4601-L4608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18-21 层及第04层01.02.03.05.11.12.13.15.16.18.19.20.21.22.23单元 法定代表人:高涛 联系人:夏锐 客户服务热线:95532 公司网站:www.ciccwm.com (17)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5号投行大厦20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5号投行大厦20楼 法定代表人:吴礼顺 客服电话:95358 联系人:单晶 网站:www.firstcapital.com.cn (18)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园路2号高科大厦四楼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中北路天风大厦 法定代表人:余磊 联系人:王雅薇 客户服务热线:95391/400-800-5000 公司网址:https://www.tfzq.com/ (19)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金山区廊下镇漕廊公路7650号20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闵行区申滨南路1226号诺亚财富中心 法定代表人:吴卫国 客服电话:400-821-5399 公司网址:www.noah-fund.com (20)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8号HALO广场4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8号HALO广场4楼 法定代表人:薛峰 客服电话:4006-788-887 公司网址:www.zlfund.cn;www.jjmmw.com (21)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东方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服电话:400-1818-188 公司网址:www.1234567.com.cn (22)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685弄37号4号楼449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楼 法定代表人:陶怡 客服电话:400-700-9665 公司网址:www.ehowbuy.com (23)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969号3幢5层599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556号 法定代表人:王珺 客服电话:95188-8 公司网址:www.fund123.cn (24)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267号11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客服电话:4008202899 公司网址:www.erichfund.com (25)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100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法定代表人:章知方 客服电话:400-920-0022 公司网址:http://licaike.hexun.com/ (26)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903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同顺街18号同花顺大楼4层 法定代表人:吴强 客服电话:952555 公司网址:www.5ifund.com (27)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6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15-1号邮电新闻大厦6层 法定代表人:闫振杰 客服电话:400-818-8000 公司网址:www.myfund.com (28)上海汇付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黄河路333号201室A区056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宜山路700号普天信息产业园2期C5栋2楼 法定代表人:金佶 客服电话:021-34013996 公司网址:https://www.hotjijin.com (29)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09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 法定代表人:陈祎彬 客服电话:400-821-9031 公司网址:www.lufunds.com (30)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普陀区兰溪路900弄15号526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临潼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尹彬彬 客服电话:400-118-1188 公司网址:https://www.66liantai.com/ (31)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路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1201-1203室 法定代表人:肖雯 客服电话:020-89629066 公司网址:www.yingmi.cn (32)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潘园公路1800号2号楼6153室(上海泰和 经济发展区)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488号太平金融大厦1503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 客服电话:400-820-5369 公司网址:www.jiyufund.com.cn (33)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4层401-2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环球财讯中心D座4层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客服电话:400-619-9059 公司网址:www.hcfunds.com (34)上海云湾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新金桥路27号、明月路1257号1 幢1层103-1、103-2办公区 办公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新金桥水路27号1号楼 法定代表人:姚杨 客服电话:400-820-1515 公司网址:www.zhengtongfunds.com (35)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33号11楼B座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1500号万得大厦11楼 法定代表人:简梦雯 客服电话:400-799-1888 公司网址:www.windmoney.com.cn (36)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东三街2号4层401-15 办公地址:北京市通州区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十一街18号院京东集团 总部A座17层 法定代表人:邹保威 客服电话:95118/4000888816 公司网站:kenterui.jd.com (37)北京格上富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19号楼701内09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19号楼701内09室 法定代表人:肖伟 客服电话:400-066-8586 公司网址:www.gesafe.com (38)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5475号1033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1098号浦江国际金融广场53楼 法定代表人:李兴春 客服电话:4009217755 公司网址:http://www.leadfund.com.cn (39)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8号9号楼15层1809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8号楼soho现代城C座18层1809 法定代表人:汤蕾 客服电话:400-6099-200 公司网址:www.puzefund.com (40)济安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中路16号院1号楼3层30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中路16号院1号楼3层307 法定代表人:杨健 客服电话:400-673-7010 公司网址:www.jianfortune.com (41)万家财富基金销售(天津)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区(中心商务区)迎宾大道1988号滨海浙商大厦公寓 2-2413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28号太平洋保险大厦A座5层 法定代表人:戴晓云 客服电话:010-59013825 公司网址:www.wanjiawealth.com (42)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高淳区经济开发区古檀大道47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2号绿地紫峰大厦2005室 法定代表人:吴言林 客服电话:025-66046166 公司网址:www.huilinbd.com (43)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南省三亚市天涯区三亚湾路国际客运港区国际养生度假中心酒 店B座(2#楼)27楼2714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1号北京国际俱乐部C座 法定代表人:张峰 客服电话:400-021-8850 公司网址:https://www.harvestwm.cn (44)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法定代表人:钱燕飞 客服电话:95177 公司网址:www.snjijin.com (45)玄元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杨路707号1105室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杨路707号1105室 法定代表人:马永谙 客服电话:400-080-8208 公司网址:www.licaimofang.cn (46)上海中正达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龙兰路277号1号楼1203、1204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龙兰路277号1号楼1203、1204室 法定代表人:黄欣 客服电话:400-6767-523 公司网址:www.zhongzhengfund.com (47)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 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航天科技广场A座17楼1704室 法定代表人:TEO WEE HOWE 客服电话:400-684-0500 公司网址:www.ifastps.com.cn (48)上海攀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闸北区广中西路1207号306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银城中路488号太平金融大厦603室 法定代表人:郑新林 客服电话:021-68889082 公司网址:http://www.pytz.cn 客服电话:021-68889082 (49)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22号诺德大厦202 办公地址:中国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22号诺德大厦2F 法定代表人:樊怀东 客服电话:4000-899-100 公司网址:www.yibaijin.com (50)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东风南路东康宁街北6号楼503 办公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东风南路东康宁街北6号楼503 法定代表人:温丽燕 客服电话:400—0555—671 公司网址:www.hgccpb.com (51)泰信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乙118号10层1206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乙118号京汇大厦1206 法定代表人:彭浩 客服电话:400-004-8821 公司网址:www.taixincf.com (52)北京创金启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纸坊东街2号院6号楼71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纸坊东街2号经济日报社A座 法定代表人:梁蓉 客服电话:010-66154828 公司网址:www.5irich.com (53)博时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益田路5999号基金大厦19层 办公地址:深训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益田路5999号基金大厦19层 法定代表人:王德英 客服电话:400-610-5568 公司网址:www.boserawealth.com (54)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687号1幢2楼268室 办公地址(公司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座8层 法定代表人:毛淮平 客户服务电话:400-817-5666 公司网址:www.amcfortune.com (四)登记机构 名称: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针织路23号楼中国人寿金融中心6层02-07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针织路23号楼中国人寿金融中心6层02-07单元 法人代表:DING WEN CONG(丁闻聪) 联系人:石楠 电话:010-66577769 传真:010-66577750 (五)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韩炯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经办律师:黎明、陈颖华 联系人:陈颖华 (六)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 901-26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 901-26 电话:010-66001391 传真:010-66001391 执行事务合伙人:肖厚发、刘维 经办会计师:曹阳、姜爱悦 联系人:曹阳 八、发售费用 本次基金发售中发生的与基金有关的法定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和律师费等 发行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2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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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信息类型 | 基金发行 | ||||||||
公告来源 | 证券时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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