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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复兴混合A(000031)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43973
基金代码 000031
公告日期 2007-08-31
编号 1
标题 华夏复兴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信息全文 发售机构:中国农业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各大券商及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目 录

重要提示 1
一、本次发售基本情况 6
二、发售方式及相关规定 19
三、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19
四、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27
五、清算与交割 35
六、退款事项 35
七、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生效 36
八、本次发售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36
重要提示
1、华夏复兴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监会2007年8月24日证监基金字[2007]241号文核准募集。
2、本基金在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的一年内以封闭式基金方式运作,自封闭期满之日起以开放式基金方式运作,并将在封闭期满后不超过1个月的时间内开放申购、赎回。
3、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登记结算机构为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农业银行。
4、本基金的募集对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证券投资基金者除外),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5、风险提示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本基金投资中的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市场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锁定期(不低于一年,不超过一年零一个月)内无法赎回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积极管理风险,某一基金的特定风险等。华夏复兴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是股票型基金,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属于高风险、高收益的品种。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6、本基金自2007年9月5日至2007年9月21日通过本公司的直销网点和各代销机构的网点公开发售。直销网点指本公司在北京、上海、深圳和广州的投资理财中心。代销机构包括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发银行”)、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国泰君安证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信建投证券”)、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国信证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招商证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广发证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信证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银河证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海通证券”)、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简称“联合证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申银万国证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兴业证券”)、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长江证券”)、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简称“西南证券”)、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信金通证券”)、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湘财证券”)、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万联证券”)、国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国元证券”)、渤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渤海证券”)、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华泰证券”)、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信万通证券”)、东吴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东吴证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长城证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光大证券”)、广州证券有限责公司(简称“广州证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东北证券”)、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南京证券”)、国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国联证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平安证券”)、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国海证券”)、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东莞证券”)、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原证券”)、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国都证券”)、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东海证券”)、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银国际证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国盛证券”)、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华西证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简称“齐鲁证券”)、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世纪证券”)、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第一创业证券”)、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金元证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西部证券”)、信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信泰证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上海证券”)、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德邦证券”)、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新时代证券”)、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华林证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安信证券”)、大同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大同证券”)、山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山西证券”)等8家银行及49家券商(排名不分先后)。在公开发售期间,除本公告所列的上述代销机构外,如增加其他代销机构,或已有代销机构增加新的代销网点,将及时公告。
7、持有中国建设银行储蓄卡、中国农业银行金穗借记卡、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借记卡、广东发展银行借记卡(理财通卡)、招商银行卡或ChinaPay CD卡的个人投资者,以及在华夏基金投资理财中心开户的个人投资者在与本公司达成网上交易的相关协议,接受本公司有关服务条款并办理相关手续后,即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办理基金账户开立、基金认购、资料变更、分红方式变更、信息查询等各项业务。有关基金网上交易的具体业务规则请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的网站办理基金份额认购业务,每次认购金额不得低于5万元。
8、 募集规模
本基金核准发售规模为50亿份。本基金在募集期内,最终确认的有效认购份额不超过50亿份(不包括利息结转的基金份额)。
在本基金正常认购日各销售机构销售时间内不停止销售,但如当日认购结束后发现累计认购申请超过募集规模上限,本基金管理人将于次日在指定媒体上公告提前结束发售,并自公告日起不再接受认购申请。若当日认购结束后发现累计认购申请接近募集规模上限,本基金管理人将于次日在指定媒体上公告提前结束发售,公告当日为最后一个认购日。
若募集期内认购申请全部确认后本基金总金额不超过50亿元(不包括利息),则对所有的有效认购申请全部予以确认。若募集期内认购申请全部确认后本基金总金额超过50亿元(不包括利息),将对募集期内最后一个认购日之前的有效认购申请全部予以确认,对最后一个认购日有效认购申请采用"末日比例确认"的原则给予部分确认,未确认部分的认购款项将依法退还给投资者。
封闭期满后基金规模不受上述规模限制。
9、投资者欲购买本基金,需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本公司直销网点、各代销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基金开户及认购申请,开户和认购申请可同时办理,一次性完成。
10、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规定,一个投资者只能开设和使用一个基金账户,已经开立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可免予办理。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
11、投资者认购本基金采用前端收费模式,前端认购费率按认购金额分档。
12、本基金认购以金额申请。投资者认购基金份额时,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交付认购款项。投资者可以多次认购本基金份额。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的理财中心办理基金份额认购业务,每次认购金额不得低于30万元。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的网站办理基金份额认购业务,每次认购金额不得低于5万元。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办理基金份额认购业务,每次认购金额不得低于1000元。如发生比例配售,认购申请确认金额不受认购最低限额的限制。认购申请受理完成后,投资者不得撤销。
13、销售网点(指代销网点和/或直销网点)受理认购申请并不表示对该申请是否成功的确认,而仅代表销售网点确实收到了认购申请。申请是否有效应以登记结算机构的确认为准。投资者可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各销售网点查询最终确认情况和有效认购份额。
14、认购款项的退还:若投资者的认购申请被部分确认为无效,本基金管理人将无效申请部分对应的认购款项退还给投资者(利息归入基金资产,不退还)。
15、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华夏复兴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上的《华夏复兴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16、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中国农业银行网站(www.abchina. com)、中国建设银行网站(www.ccb.com)、中国银行网站(www.BOC.CN)、交通银行网站(www.bankcomm.com)、招商银行网站(www.cmbchina.com)、浦发银行网站(www.spdb.com.cn)、民生银行网站(www.cmbc.com.cn)、国泰君安证券网站(www.gtja.com)、中信建投证券网站(www.csc108.com)、国信证券网站(www.guosen.com.cn)、招商证券网站(www.newone.com.cn)、广发证券网站(www.gf.com.cn)、中信证券网站(www.ecitic.com)、中国银河证券网站(www.chinastock.com.cn)、海通证券网站(www.htsec.com)、联合证券网站(www.lhzq.com)、申银万国证券网站(www.sw2000.com.cn)、兴业证券网站(www.xyzq.com.cn)、长江证券网站(www.cz318.com.cn)、西南证券网站(www.swsc.com.cn)、中信金通证券网站(www.bigsun.com.cn)、湘财证券网站(www.xcsc.com)、万联证券网站(www.wlzq.com.cn)、国元证券网站(www.gyzq.com.cn )、渤海证券网站(www.ewww.com.cn)、华泰证券网站(www.htsc.com.cn)、中信万通证券网站(www.zxwt.com.cn)、东吴证券网站(www.dwjq.com.cn)、长城证券网站(www.cc168.com.cn)、光大证券网站(www.ebscn.com)、广州证券网站(www.gzs.com.cn)、东北证券网站(www.nesc.cn)、南京证券网站(www.njzq.com.cn)、国联证券网站(www.glsc.com.cn)、平安证券网站(www.pa18.com)、国海证券网站(www.ghzq.com.cn)、东莞证券网站(www.dgzq.com.cn)、中原证券网站(www.ccnew.com)、国都证券网站(www.guodu.com)、东海证券网站(www.longone.com.cn )、中银国际证券网站(www.bocichina.com.cn)、国盛证券网站(www.gsstock.com)、华西证券网站(www.hx168.com.cn)、齐鲁证券网站(www.qlzq.com.cn)、世纪证券网站(www.csco.com.cn)、第一创业证券网站(www.fcsc.cn)、金元证券网站(www.jyzq.cn)、西部证券网站(www.westsecu.com.cn)、信泰证券网站(www.thope.com)、上海证券网站(www.962518.com.cn)、德邦证券网站(www.tebon.com.cn)、新时代证券网站(www.xsdzq.cn)、华林证券网站(www.chinalions.com)、安信证券网站(www.essences.com.cn)、大同证券网站(www.dtsbc.com.cn)、山西证券网站(www.i618.com.cn)等8家银行及49家券商(排名不分先后)。在公开发售期间,除本公告所列的上述代销机构外,如增加其他代销机构,或已有代销机构增加新的代销网点,将及时公告。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基金申请表格和了解基金发售相关事宜。
17、各代销机构的办理网点、办理日期和时间等事项参照各代销机构的具体规定。
18、在发售期间,除本公告所列的代销机构外,如增加其他代销机构,或已有代销机构增加新的代销网点,将及时公告。
19、本公司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在募集期限内适当延长或缩短基金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
20、投资者如有任何问题,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中国农业银行客户服务电话(95599)、中国建设银行客户服务电话(95533)、中国银行客户服务电话(95566)、交通银行客户服务电话(95559)、招商银行客户服务电话(95555)、浦发银行客户服务电话(95528)、民生银行客户服务电话(95568)、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客户服务电话(11185)、国泰君安证券客户服务电话(021-962588、400-8888-666)、中信建投证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08)、国信证券客户服务电话(800-810-8868)、招商证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11、0755-26951111)、广发证券客户服务电话(020-87555888-875)、中信证券客户服务电话(各地营业部咨询电话)、中国银河证券客户服务电话(800-820-1868)、海通证券客户服务电话(021-962503、400-8888-001)、联合证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555)、申银万国证券客户服务电话(021-962505)、兴业证券客户服务电话(021-68419974)、长江证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9、027-65799999)、西南证券客户服务电话(023-63786397)、中信金通证券客户服务电话(0571-96598)、湘财证券客户服务电话(021-68865111)、万联证券客户服务电话(020-87691530)、国元证券客户服务电话(安徽地区:96888;全国:400-8888-777 )、渤海证券客户服务电话(022-28455588)、华泰证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68、025-84579897)、中信万通证券客户服务电话(0532-5022026)、东吴证券客户服务电话(0512-96288)、长城证券客户服务电话(0755-82288968)、光大证券客户服务电话(各地营业部咨询电话)、广州证券客户服务电话(020-87320991、87320595)、东北证券客户服务电话(0431-96688-99、0431-5096733)、南京证券客户服务电话(025-83364032)、国联证券客户服务电话(0510-82588168)、平安证券客户服务电话(95511)、国海证券客户服务电话(全国:400-8888-100 广西:96100)、东莞证券客户服务电话(0769-961130、0769-22380828)、中原证券客户服务电话(0371-967218、0371-65585256)、国都证券客户服务电话(800-810-8809)、东海证券客户服务电话(0519-8166222、0379-64912266)、中银国际证券客户服务电话(各地营业部咨询电话)、国盛证券客户服务电话(0791-6285337、6288690或当地营业部咨询电话)、华西证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18)、齐鲁证券客户服务电话(0531-82084184)、世纪证券客户服务电话(0755-83199511)、第一创业证券客户服务电话(0755-25832686)、金元证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228)、西部证券客户服务电话(029-87419999)、信泰证券客户服务电话(025-84784765)、上海证券客户服务电话(021-962518)、德邦证券客户服务电话(021-68761616-8125)、新时代证券客户服务电话(010-68083601)、华林证券客户服务电话(各地营业部客服电话)、安信证券客户服务电话(0755-82969801)、大同证券客户服务电话(0351-4167056)、山西证券客户服务电话(0351-8686868)。
21、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发售安排做适当调整。
22、本基金管理人拥有对本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一、本次发售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和代码
基金名称:华夏复兴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代码:000031
(二)基金类型和运作方式
股票型基金;本基金在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的一年内以封闭式基金方式运作,自封闭期满之日起以开放式基金方式运作。
(三)存续期限
不定期。
(四)基金份额面值
每份基金份额初始面值为1.00元人民币。
 (五)发售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证券投资基金者除外),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六)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 400-818-6666
(1)北京金融街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座1层(100032)
电话:(010)88087226/7/8
  传真:(010)88087225
(2)北京海淀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1号光大国信大厦一层(100081)
电话:(010)68458998/68458698/68458718/68468598
传真:(010)68458598
(3)北京朝阳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39号建外SOHO B座0104(100022)
电话:(010)58693528/16/26
传真:(010)58693508  
(4)北京东中街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中街29号东环广场B座一层(100027)
电话:(010)64185181/82/83
传真:(010)64185180
(5)北京科学院南路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科学院南路9号(新科祥园小区大门口一层)(100080)
电话:(010)82523197/98/99
传真:(010)82523196
(6)北京崇文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北京崇文区安化寺幸福家园一层(100062)
电话:(010)67146300/400
传真:(010)67133146
(7)北京西三环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甲35号(100089)
电话:010-68460639/0370/0796
传真:010-68460232
(8)北京世纪城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蓝靛厂时雨园甲2-4号(100089)
电话:010-88892832/33/35
传真:010-88892830
(9)上海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长柳路115号(200135)
电话:(021)68547366传真:(021)68547277
(10)深圳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民田路新华保险大厦108室(518026)
电话:(0755)82033033
传真:(0755)82031949
(11)广州天河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569号芳草园首层(510630)
电话:(020)38460001
传真:(020)38461077
(12)网上交易
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的开户、认购等业务,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本公司网站公告。网上交易网址:www.ChinaAMC.com
发售期间,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北京、上海、深圳和广州的投资理财中心及网上交易进行认购,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进行开户、认购的确认查询和发售相关事宜的问询等。
2、代销机构
(1)中国农业银行
在中国农业银行37个一级分行遍布全国所有省、市、自治区的20000多个基金代销营
业网点均接受办理开户和认购业务,投资者可拨打中国农业银行客户服务统一咨询电话:95599,或登录中国农业银行网站查询或咨询:www.abchina. com,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2)中国建设银行
在除西藏以外的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港澳台除外)的近14000个中国建设银行的指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业务。
(3)中国银行
在中国银行所有32个一级分行、400多个城市、10000多个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业务,中国银行客户服务电话:95566,中国银行网址:www.BOC.CN
(4)交通银行
交通银行在以下125个城市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业务:北京、天津、包头、石家庄、鹿泉、唐山、秦皇岛、太原、晋城、沈阳、鞍山、抚顺、丹东、锦州、营口、辽阳、长春、吉林、延吉、哈尔滨、阿城、黑河、齐齐哈尔、大庆、上海、南京、徐州、扬州、仪征、泰州、靖江、南通、镇江、丹阳、常州、杭州、富阳、建德、桐庐、萧山、余杭、临安、温州、嘉兴、海宁、湖州、绍兴、上虞、嵊州、诸暨、新昌、轻纺城、合肥、芜湖、蚌埠、淮南、安庆、福州、福清、南昌、景德镇、新余、九江、济南、淄博、潍坊、烟台、威海、济宁、泰安、郑州、洛阳、武汉、武昌、宜昌、黄石、长沙、岳阳、广州、顺德、南海、珠海、汕头、东莞、中山、佛山、揭阳、南宁、柳州、桂林、海口、琼山、三亚、重庆、江津、成都、都江堰、自贡、攀枝花、贵阳、遵义、昆明、玉溪、楚雄、曲靖、西安、兰州、乌鲁木齐、大连、宁波、慈溪、奉化、余姚、厦门、青岛、深圳、无锡、江阴、宜兴、苏州、昆山、常熟、张家港、吴江、太仓。
(5)招商银行
投资者可在招商银行以下35个城市的400多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业务: 北京、上海、广州、天津、深圳、重庆、成都、南京、武汉、杭州、沈阳、西安、昆明、福州、济南、合肥、乌鲁木齐、兰州、大连、青岛、无锡、苏州、温州、绍兴、南昌、长沙、宁波、丹东、黄石、宜昌、郑州、哈尔滨、厦门、东莞、盘锦。
(6)浦发银行
投资者可在浦发银行以下45个城市的384家指定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认购业务。具体的城市名称:上海、北京、杭州、宁波、南京、温州、苏州、重庆、广州、深圳、昆明、芜湖、天津、郑州、大连、济南、成都、西安、沈阳、武汉、青岛、嘉兴、绍兴、萧山、临安、余杭、余姚、慈溪、台州、温岭、瑞安、乐清、南通、无锡、江阴、昆山、常熟、合川、太原、长沙、哈尔滨、南宁、乌鲁木齐、长春、呼和浩特。
(7)民生银行
投资者可在民生银行以下24个城市的261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业务: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武汉、南京、大连、杭州、太原、石家庄、重庆、西安、福州、济南、宁波、成都、汕头、天津、昆明、苏州、泉州、青岛、温州、厦门等。
(8)中国邮政储蓄
中国邮政储蓄在北京、天津、石家庄、太原、呼和浩特、大连、沈阳、长春、哈尔滨、上海、南京、杭州、宁波、合肥、福州、厦门、南昌、济南、青岛、郑州、武汉、长沙、广州、深圳、南宁、海口、重庆、成都、贵阳、昆明、西安、兰州、西宁、银川、拉萨、乌鲁木齐等城市近5000多个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认购业务。
(9)国泰君安证券
国泰君安证券在以下28个省、市、自治区99个主要城市的161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业务:北京、通州、怀柔、天津、石家庄、任丘、晋城、呼和浩特、济源、赤峰、沈阳、大连、长春、吉林、桦甸、舒兰、哈尔滨、齐齐哈尔、深圳、平湖、广州、汕头、顺德、海口、琼海、儋州、福州、闽清、永泰、厦门、泉州、南宁、南昌、九江、庐山、浔阳、鹰潭、余江、贵溪市、宜春、萍乡、高安、抚州、南丰、上海、南京、无锡、溧水、常州、徐州、邳州、杭州、宁波、绍兴、衢州、台州、天台、仙居、合肥、济南、临沂、青岛、郑州、荥阳、武汉、荆州、襄樊、宜昌、长沙、常德、桃源、衡阳、衡阳县、株洲、株洲县、成都、金堂、泸州、纳溪、贵阳、清镇、昆明、丽江、个旧、芒市、文山、重庆、石柱、华岩、奉节、巫山、西安、兰州、敦煌市、嘉峪关、酒泉、张掖、乌鲁木齐。
(10)中信建投证券
中信建投证券在以下20个省、64个主要城市的116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业务: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深圳、广州、佛山、清远、潮州、揭阳、海口、沈阳、大连、鞍山、锦州、长春、大安、哈尔滨、阿城、武汉、黄石、荆州、宜昌、襄樊、老河口、十堰、长沙、株洲、张家界、上饶、郴州、成都、邛崃、简阳、泸州、广元、合川、黔江、南京、江宁、常州、泰州、兴化、苏州、连云港、杭州、宁波、福州、福清、厦门、南昌、吉安、赣州、瑞金、南康、济南、淄博、烟台、青岛、石家庄、辛集、西安、兰州、金昌。
(11)国信证券
国信证券在以下25个城市的38个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业务:深圳、北京、上海、广州、佛山、惠州、珠海、肇庆、天津、成都、绵阳、福州、长春、大连、哈尔滨、烟台、长沙、武汉、西安、南京、杭州、萧山、义乌、无锡、昆明。
(12)招商证券
招商证券在以下19个城市的31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业务:北京、上海、南京、杭州、无锡、武汉、广州、哈尔滨、成都、扬州、东莞、珠海、昆明、南宁、佛山、长沙、合肥、福州、深圳。
(13)广发证券
广发证券在以下64个城市的135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业务:广州、北京、武汉、济南、烟台、青岛、郑州、天津、长春、哈尔滨、太原、上海、杭州、宁波、无锡、南京、绍兴、南通、深圳、海口、珠海、汕头、佛山、中山、湛江、昆明、重庆、南宁、兰州、西安、福州、厦门、南平、顺德、东莞、肇庆、清远、惠州、梅州、台山、韶关、普宁、南海、高明、开平、新会、江门、罗定、云浮、南雄、英德、连州、高要、廉江、锦州、辽阳、温州、漳州、福清、莆田、宁德、东泉、泉州、东营等。
(14)中信证券
中信证券在以下21个城市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业务:北京、上海、天津、大连、广州、深圳、东莞、中山、佛山、南京、徐州、如皋、常州、苏州、杭州、宁波、绍兴、长沙、武汉、西安、成都。
(15)中国银河证券
中国银河证券在以下65个城市的167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业务:北京、天津、石家庄、秦皇岛、太原、晋中、临汾、呼和浩特、包头、沈阳、长春、哈尔滨、上海、南京、扬州、苏州、杭州、嘉兴、绍兴、湖州、德清、金华、兰溪、台州、温州、丽水、合肥、马鞍山、福州、南昌、烟台、郑州、武汉、襄樊、宜昌、荆门、长沙、广州、佛山、顺德、汕头、湛江、中山、廉江、南宁、桂林、海口、重庆、江津、成都、昆明、西安、兰州、西宁、乌鲁木齐、银川、大连、宁波、厦门、青岛、济南、深圳、珠海、东莞、揭阳。
(16)海通证券
海通证券在以下48个主要城市的90家营业部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业务:深圳、武汉、沈阳、大连、上海、杭州、萧山、北京、长春、吉林、辽源、青岛、广州、汕头、济南、烟台、淄博、泰安、南京、蚌埠、淮安、南通、绍兴、宁波、苏州、无锡、常州、扬州、福州、海口、昆明、贵阳、遵义、新余、长沙、重庆、成都、威海、天津、郑州、石家庄、太原、西安、营口、鞍山、哈尔滨、大庆、乌鲁木齐。
(17) 申银万国证券
申银万国证券在以下16个省、4个直辖市、2个自治区的45个城市109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业务:上海、宁波、杭州、温州、嘉兴、衢州、桐乡、金华、南京、无锡、靖江、扬州、南通、苏州、镇江、成都、眉山、泸州、武汉、襄樊、宜昌、黄石、深圳、广州、珠海、重庆、沈阳、大连、南昌、九江、上饶、北京、福州、厦门、哈尔滨、天津、长沙、青岛、海口、西安、合肥、南宁、兰州、乌鲁木齐、长春。
(18)联合证券
联合证券在以下18个城市34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业务:深圳、广州、上海、济南、北京、海口、哈尔滨、长春、沈阳、南京、仪征、杭州、合肥、牡丹江、成都、长沙、南昌、十堰。
(19)兴业证券
兴业证券在以下18个城市24家营业部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业务:北京、上海、哈尔滨、深圳、福州、南京、杭州、济南、武汉、成都、广州、厦门、泉州、漳州、南平、龙岩、三明、西安。
(20)长江证券
长江证券在以下27个城市48个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业务: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沈阳、大连、哈尔滨、齐齐哈尔、南京、杭州、福州、厦门、青岛、郑州、武汉、荆州、十堰、黄石、宜昌、荆门、仙桃、广州、深圳、佛山、成都、西安、乌鲁木齐。
(21)西南证券
西南证券在以下11个城市的32个指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业务:北京、上海、广州、深圳、重庆、成都、济南、太原、杭州、昆明、徐州。
(22)中信金通证券
中信金通证券在以下10个城市的37个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业务:杭州、北京、上海、深圳、海宁、嘉兴、金华、义乌、湖州、余姚。
(23)湘财证券
湘财证券在以下21个城市的31家营业网点办理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等业务:北京、广州、海口、深圳、长沙、岳阳、乌鲁木齐、西安、成都、昆明、上海、杭州、南京、沈阳、武汉、福州、贵阳、哈尔滨、济南、天津、合肥。
(24)万联证券
万联证券在以下11个城市的21家营业部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业务:广州(含番禺)、北京、上海、湖南衡阳、湖南永州、湖北鄂州、湖北黄石、湖北荆门、四川乐山、四川内江、浙江绍兴。
(25)国元证券
国元证券在以下19个城市的36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业务:合肥、芜湖、蚌埠、淮南、淮北、马鞍山、铜陵、安庆、滁州、阜阳、宿州、六安、巢湖、宣城市、北京、上海、深圳、广州、黄山。
(26)渤海证券
渤海证券在以下9个城市的31家营业网点办理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等业务:北京、上海、深圳、西安、郑州、广州、苏州、福州、太原。
(27)华泰证券
华泰证券在以下17个省、4个直辖市、3个自治区的49个城市79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等业务:上海、南京、镇江、常州、无锡、江阴、苏州、张家港、扬州、泰州、淮安、南通、盐城、徐州、成都、武汉、恩施、黄冈、孝感、荆州、宜昌、广州、深圳、沈阳、大连、北京、天津、重庆、泉州、绍兴、包头、长春、长沙、岳阳、福州、海口、合肥、南昌、青岛、梧州、西安、郑州、哈尔滨、宁波、石家庄、银川、当阳、营口。
(28)中信万通证券
中信万通证券在以下10个地市18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业务:济南、青岛、滨州、淄博、烟台、临沂、平度、胶州、即墨、开发区。
(29)东吴证券
东吴证券在以下6个城市的17家营业网点办理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等业务:苏州、北京、上海、杭州、福州、东莞。
(30)长城证券
长城证券在以下20个城市的26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等业务:深圳、北京、上海、成都、海口、西安、武汉、重庆、青岛、昆明、南昌、沈阳、南宁、南京、长沙、大连、苏州、广州、杭州、郑州。
(31)光大证券
光大证券在以下31个城市47个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业务:北京、天津、哈尔滨、黑河、大庆、齐齐哈尔、长春、沈阳、上海、深圳、福州、佛山、江门、武汉、长沙、东莞、惠州、海口、顺德、广州、南宁、湛江、重庆、成都、遵义、内江、乌鲁木齐、昆明、西安、南京、丹阳。
(32)广州证券
广州证券在以下3个城市的12家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广州、北京、杭州。
(33)东北证券
东北证券在以下19个城市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业务:长春、北京、武汉、太原、上海、杭州、南京、深圳、重庆、吉林、延吉、辽源、松原、白山、通化、四平、白城等。
(34)南京证券
南京证券在以下8个城市17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等业务:南京、上海、镇江、南通、江阴、连云港、常熟、张家港。
(35)国联证券
国联证券在以下9个城市的17个营业网点办理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等业务:无锡、宜兴、江阴、上海、杭州、南京、广州、北京、镇江。
(36)平安证券
平安证券在以下15个城市的22个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业务:深圳、北京、上海、杭州、南京、重庆、广州、天津、大连、成都、武汉、青岛、珠海、海口、乌鲁木齐。
(37)国海证券
国海证券在以下12个城市24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业务:北京、上海、深圳、成都、广州、南宁、柳州、桂林、北海、玉林、贵港、梧州。
(38)东莞证券
东莞证券在以下3个城市的25个营业网点办理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业务:东莞、深圳、上海。
(39)中原证券
中原证券在以下6个省、直辖市22个城市的38家营业部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业务:北京、上海、深圳、青岛、杭州、郑州、开封、信阳、南阳、平顶山、漯河、驻马店、濮阳、安阳、新乡、鹤壁、许昌、周口、焦作、三门峡、商丘、洛阳。
(40)国都证券
国都证券在以下12个城市的18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业务:北京、长春、成都、杭州、开封、南京、上海、深圳、天津、武汉、西安、郑州。
(41)东海证券
东海证券在以下8个城市的23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业务:北京、上海、深圳、长沙、南京、青岛、洛阳、常州。
(42)中银国际证券
中银国际证券在以下17个城市的19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业务:上海、武汉、海南、三亚、南京、重庆、杭州、深圳、牡丹江、沈阳、大连、哈尔滨、成都、北京、天津、郑州、广州。
(43)国盛证券
国盛证券在以下13个城市的45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北京、上海、天津、深圳、南昌、赣州、吉安、抚州、上饶、鹰潭、九江、萍乡、景德镇。
(44)华西证券
华西证券在四川省各地市及重庆、北京、上海、深圳、广州、杭州、大连7个主要城市的29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业务。
(45)齐鲁证券
齐鲁证券在以下18个主要城市的30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业务:北京、上海、济南、青岛、烟台、威海、淄博、济宁、德州、泰安、日照、聊城、莱芜、东营、枣庄、滨州、文登、荣成。
(46)世纪证券
世纪证券在以下14个城市的21家营业部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业务:北京、上海、深圳、广州、南昌、成都、抚州、天津、哈尔滨、长沙、南京、昆明、新余、岳阳。
(47)第一创业证券
第一创业证券在以下6个城市7家营业部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业务:北京、上海、深圳、长沙、佛山、廊坊。
(48)金元证券
金元证券在以下19个主要城市的23家营业网点办理本基金的开户和交易等业务:北京、天津、沈阳、深圳、海口、三亚、上海、杭州、苏州、武汉、成都、乌鲁木齐、西安、南京、南通、宁波、长沙、广州、中山。
(49)西部证券
西部证券在以下8个城市所属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认购业务:西安、宝鸡、咸阳、渭南、上海、深圳、潍坊和北京。
(50)信泰证券
信泰证券在以下16城市23个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业务:北京、大连、沈阳、郑州、武汉、深圳、天津、盐城、南京、上海、苏州、无锡、常熟、常州、徐州、连云港。
(51)德邦证券
德邦证券在以下8个城市的12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等业务:沈阳、上海、丹东、东港、抚顺、长春、北京。
(52)上海证券
上海证券在以下8个城市的33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等业务:上海、北京、重庆、南京、南昌、深圳、苏州、杭州。
(53)新时代证券
新时代证券在以下地区、城市的22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包头地区、河南地区(郑州、开封、三门峡)、北京、上海、天津、深圳、青岛、重庆、苏州、扬州、嘉兴、福州、佛山。
(54)华林证券
华林证券在以下7个城市(地区)的13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业务:广东江门地区、北京、上海、深圳、广州、长沙、合肥。
(55)安信证券
安信证券在以下29个城市53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深圳市、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重庆市、昆明市、武汉市、东莞市、中山市、汕头市、潮州市、潮安县、佛山市、肇庆市、茂名市、揭阳市、东昌市、清远市、四会市、韶关市、梅州市、五华县、汕尾市、阳江市、河源市、龙川县、饶平县、新兴县、乐昌市。
(56)大同证券
大同证券在以下7个城市20家营业网点办理为投资者办理基金的开户和认购业务:大同、晋城、运城、忻州、太原、上海、深圳等地。
(57)山西证券
山西证券在以下16个城市的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业务:北京、长治、大同、汾阳、介休、晋中、离石、朔州、临汾、忻州、阳泉、运城、上海、深圳、太原、西安。
(七)发售时间安排与基金合同生效
本基金的募集期限不超过3个月,自基金份额开始发售之日起计算。
本基金自2007年9月5日至2007年9月21日进行发售。如果在此期间未达到本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基金备案条件,即基金募集份额总额达到核准规模的80%以上,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并且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人数不少于200人的条件下,基金可在募集期限内继续销售,直到达到基金备案条件。基金管理人也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在募集期限内适当延长或缩短基金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具备上述基金备案条件的,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募集期限届满之日起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验资报告,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基金合同生效。
基金募集期限届满,不能满足基金备案的条件的,则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应当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认购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八)认购费用
1、本基金采取金额认购的方式。认购本基金采用前端收费模式,投资者在认购本基金时需交纳前端认购费,费率按认购金额递减。本基金的认购款项在基金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利息的具体金额,以登记结算机构的记录为准。
认购金额(含认购费) 前端认购费率
100万元以下 1.2%
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500万元以下 0.9%
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1000万元以下 0.6%
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 每笔1000元
本基金认购费由认购人承担,认购费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结算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
投资者重复认购时,需按单笔认购金额对应的费率分别计算认购费用。当需要采取比例配售方式对有效认购金额进行部分确认时,投资者认购费率按照单笔认购申请确认金额所对应的费率计算。
2、认购份数的计算
认购份数的计算方法如下:
认购费用适用比例费率时,认购份数的计算方法如下: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1+前端认购费率)
前端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数=(净认购金额+认购资金利息)/1.00元
认购费用为固定金额时,认购份数的计算方法如下:
前端认购费用=固定金额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前端认购费用
认购份数=(净认购金额+认购资金利息)/1.00元
认购份额的计算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九)"末日比例确认"的处理方式
本基金在募集期内,最终确认的有效认购份额不超过50亿份(不包括利息结转的基金份额)。
1、若募集期内最终确认的有效认购金额不超过50亿元(不包括利息),则所有的有效认购申请全部予以确认。
2、若募集期间内最终确认的有效认购金额超过50亿元(不包括利息),将对募集期内最后一个认购日之前的有效认购申请全部予以确认,对最后一个认购日有效认购申请采用"末日比例确认"的原则给予部分确认,未确认部分的认购款项将依法退还给投资者。
末日认购申请确认比例的计算方法如下:
募集期末日认购申请确认比例 = (50亿元-募集期末日之前有效认购申请金额)/末日有效认购申请金额(公式中的金额均不包括利息)
按照上式计算的确认比例,投资者在募集期末日提交的有效认购申请将部分予以确认。
份额计算结果以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投资者募集期内认购费按照单笔有效确认认购申请金额对应的费率计算。
募集期认购申请确认比例将于募集期结束日起的2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告。
举例如下:
例一:某投资者投资10,000元认购本基金。假设募集期内有效认购金额不足50亿元,该笔认购将按照100%比例全部确认,对应认购费率为1.2%,在募集期间产生利息2.00元,基金认购价格每份1.00元。则其可得到的认购份额为:
净认购金额=10000/(1+1.2%)=9,881.42元
认购费用=10000 - 9881.42=118.58元
认购份额=(9881.42+2.00)/1.00=9,883.42份
即:投资者投资10,000元认购本基金,可得到9,883.42份基金份额(含利息折份额部分)。
例二:某投资者投资10,000元认购本基金,假设募集期内有效认购申请金额超过50亿元。若该笔认购申请发生在募集期末日之前,该笔认购将按照100%比例予以确认,投资者得到的认购份额同例一。
若该笔认购申请发生在募集期末日,且本次募集期末日之前有效认购申请金额达到40亿元,认购末日的有效认购申请金额为40亿元,投资者得到的认购份额确认比例为(50 - 40)/40 = 25%,有效认购申请确认金额为2,500.00元,其对应的认购费率为1.2%,认购转份额利息为0.11元,基金认购价格每份1.00元。则其可得到的认购份额为:
有效认购申请确认金额=10,000×25%=2,500.00元
净认购金额=2,500.00/(1+1.2%)=2,470.36元
认购费用=2,500.00-2,470.36=29.64元
认购份额=(2,470.36 +0.11 )/1.00=2,470.47份
未确认金额=10,000-2,500.00=7,500.00元
即:投资者投资10,000元认购本基金,可得到2,470.47份基金份额。未确认金额7,500.00元将于本基金认购结束后退回投资者账户。若投资者在募集期间多次认购该基金,其有效认购申请将按照单笔有效申请确认比例计算单笔有效认购申请份额。
二、发售方式及相关规定
(一) 本基金在发售期内通过各销售机构的基金销售网点向投资者公开发售。
(二) 认购以金额申请。投资者认购基金份额时,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交付认购款项。投资者可以多次认购本基金份额。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的理财中心办理基金份额认购业务,每次认购金额不得低于30万元。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的网站办理基金份额认购业务,每次认购金额不得低于5万元。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办理基金份额认购业务,每次认购金额不得低于1000元。如发生比例配售,认购申请确认金额不受认购最低限额的限制。认购申请受理完成后,投资者不得撤销。
(三)已购买过华夏成长基金、华夏债券基金、华夏回报基金、华夏现金增利基金、华夏大盘精选基金、华夏红利基金、华夏回报二号基极、华夏优势增长基金的投资者,在原开户机构的网点购买本基金时不用再次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在新的销售机构网点购买本基金时,需先办理多渠道开户业务,此业务需提供原基金账户卡号。
三、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个人投资者可以到各销售网点办理本基金的认购。通过本公司的理财中心认购基金份额,认购金额起点为30万元。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的网站办理基金份额认购业务,每次认购金额不得低于5万元。通过代销机构认购基金份额,认购金额起点为1000元。
(一)直销网点
1、业务办理时间:基金发售日的9:30~17:00(周六、周日不受理)。
2、到直销网点提供下列资料办理基金的开户和认购手续:
(1)身份证件(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警官证、文职证、军官离休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2)盖银行受理章的汇款凭证回单原件及复印件;
(3)指定银行账户证明。
注:上述(3)项中“指定银行账户”是指:在直销网点办理开户的投资者需指定一个银行账户作为赎回、分红以及认购/申购无效资金退款等资金结算汇入账户。账户证明是指银行存折、借记卡或信用卡等。
3、在认购期内,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指定的任一直销资金专户
(1)交通银行账户:
户名: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资金专户
账号:110060149018000349649
开户银行名称:交通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
(2)中国建设银行账户:
户名: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资金专户
账号:65100080350730016
开户银行名称: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复兴支行
(3)中国工商银行账户:
户名: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资金专户
账号:0200250119000000892
开户银行名称: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分行金融街支行营业室
(4)招商银行账户:
户名: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资金专户
账号:6589001110001
开户银行名称:招商银行北京分行金融街支行
4、注意事项
(1)若个人投资者的认购资金在认购申请当日下午4:30之前未到本公司指定的直销资金专户,则当日提交的申请顺延受理。申请受理日期(即有效申请日)以资金到账日为准。
(2)已持有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卡的投资者无需再次开立,但办理业务时须携带基金账户卡和身份证件。
(二)中国农业银行
1、办理开户和认购的时间:9:00-16:00(含周六、周日)。
2、开户及认购程序(下述三项业务可同时办理):
   (1)填写中国农业银行基金客户资料;
   (2)开通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账户;
   (3)认购基金。
  3、个人客户办理开立农业银行客户资料时,需本人亲自到网点并提交以下材料:
   (1)事先办妥的中国农业银行金穗借记卡;
   (2)本人法定身份证件原件;
   (3)填妥的开通基金交易账户申请表。
  4、个人客户办理开通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账户时,需本人亲自到网点并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中国农业银行金穗借记卡;
   (2)客户填妥的开通基金账户申请表
  5、个人客户办理认购申请时,需先存入足够资金,并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中国农业银行金穗借记卡(存有足够资金);
   (2)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6、注意事项:
   (1)没有中国农业银行金穗借记卡的投资人可当场办理;
   (2)若有其它方面的要求,以中国农业银行的说明为准。
(三)中国建设银行
1、办理开户和认购的时间:基金发售日的9:30~15:30(周六、周日不受理)。
2、开户程序及所需材料
(1)请事先办妥或持有中国建设银行本地19位储蓄卡并存入足额开户和认购资金;
(2)请到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开立中国建设银行龙卡证券卡及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账户;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包括: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警官证、文职证);
②本人的中国建设银行当地19位储蓄卡;
③填妥的“个人证券卡开户/销户申请表”;
(3)如已开立证券卡,可直接持证券卡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网点开立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账户;
(4)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证券买入(基金认购/申购)委托单”。
3、认购程序及所需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证券卡;
(3)填妥的“证券买入(基金认购/申购)委托单”。
4、注意事项
(1)请个人投资者本人到中国建设银行指定的代销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2)有关详细的办理手续,请查阅代销网点摆放的《中国建设银行证券业务系统个人客户操作指南》。
(四) 中国银行
1、办理开户和认购的时间:基金发售日的9:30~16:00,周六、周日部分网点只受理个人投资者业务申请。
2、开立中国银行的交易账户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中国银行的交易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武警证、护照等);
(2)中国银行长城借记卡;
(3)填妥的《中国银行开放式基金业务申请表(个人)》;
(4)与中国银行签订的《中国银行开放式基金交易协议书》(一式两份)。
3、提出认购申请
个人投资者在开立中国银行交易账户后,可提出基金认购申请。提出认购申请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中国银行长城借记卡;
(2)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3)中国银行基金交易卡。
中国银行在接收到投资者的认购申请后,将自动向本公司提交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的申请和认购申请,经本公司确认后,投资者可在T+2日(工作日)在中国银行销售网点打印基金开户确认书和认购业务确认书。但此次确认是对认购申请的确认,认购的最终结果要待本基金发行成功后才能确认。
(五)交通银行
1、业务办理时间:基金发售日的9:30-15:00。工作日15:00以后交易于下一工作日9:30提交。部分系统未升级分行业务办理时间为:基金发售日的9:30-16:00(周六、周日不营业)。具体请咨询当地分行,电话:95559。
2、开户及认购程序(下述三项业务可同时办理):
(1)开立交通银行基金交易账户(已在交通银行开立过基金交易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账户,直接开通华夏基金账户即可);
(2)开通华夏基金账户(已在交行开立过华夏基金账户的投资者无需再次办理,已在其他机构开立过华夏基金账户的投资者仅需在交行开通已有基金账户);
(3)认购基金。
3、个人客户办理开立交通银行基金交易账户时,需本人亲自到网点并提交以下材料:
(1)事先办妥的交通银行太平洋借记卡;
(2)本人法定身份证件原件;
(3)填妥的开通基金交易账户申请表。
4、个人客户办理开通华夏基金账户时,需本人亲自到网点并提交以下材料:
(1)已开立基金交易账户的借记卡;
(2)客户填妥的开通基金账户申请表。
5、个人客户办理认购申请时,需先存入足够资金,并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交通银行太平洋借记卡(存有足够资金);
(2)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6、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交通银行的说明为准。
(六)招商银行
1、网点办理
(1)开户及认购的时间:基金发售日的9:30~15:00(当日15:00之后的委托顺延至下一工作日办理,周六、周日不营业)。
(2)个人投资者开户及认购程序:
① 事先办妥可用于开放式基金业务的招商银行各类型个人资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②到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a、本人法定身份证件原件(包括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件等有效身份证件,下同);b、本人持有的可用于开放式基金业务的招商银行各类型个人资金账户;c、 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3)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基金认购申请表。
(4)客户可通过电话银行95555提交认购申请。
2、网上办理
(1)招商银行客户登陆招商银行网上银行。
(2)客户通过“一网通证券(http://info.cmbchina.com)”或“个人银行专业版”-投资通-股票基金-银基通链接进入,选择“网上开基金户”,或登陆财富账户专业版“投资管理”-“基金”选择“账户管理”,根据提示填写网上开户申请书。
(3)业务受理时间:基金发售日,24小时服务,除日终清算时间(一般为17:00至
20:00)外,均可进行认购。当日16:00之后的委托将于下一工作日办理。
(4)开户申请提交成功后可即刻进行网上认购申请。
(5)操作详情可参阅招商银行网上银行相关栏目的操作指引。
3、注意事项:
(1)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招商银行的说明为准。
(2)个人投资者如到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需本人亲自办理;如通过网上银行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凭取款密码及理财专户密码或财富账户交易密码进行。
(七)浦发银行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发售日的9:30 至16:00(周六、周日不营业)。
2、开立浦发银行交易账户及基金账户申请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浦发银行的交易账户及基金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浦发银行东方卡;
3)完成并签署《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个人客户投资风险分析评估报告》;
4)填妥的《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开放式基金账户类业务开户申请表(个人)》。
3、提出基金认购申请
个人投资者在开立浦发银行交易账户和基金账户后,可提出开立及认购申请。提出认购申请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浦发银行东方卡;
2)填妥的《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开放式基金交易类业务开户申请表》。
浦发银行在接收到投资者的申请后,将自动向基金注册登记人提交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的申请和认购申请,投资者可在T+2 日(工作日)在浦发银行销售网点打印基金账户开户和认购申请确认书,认购的最终结果要待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才能确认。
4、注意事项:
1) 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浦发银行的说明为准。
2)个人投资者如到网点办理开户手续,需本人亲自办理。
(八)民生银行
1、个人客户业务办理时间8:30~15:00(周六、周日照常营业)(注:周六、周日为申请预录入)。
2、开立基金账户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时必须提交下列资料: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②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3、办理认购手续
  办理开户的同时即可办理认购手续,个人投资者到中国民生银行基金代销网点认购时必须携带以下资料: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②中国民生银行借记卡;
  ③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九)中国邮政储蓄
1、开户及认购的时间:基金发售日的8:30-15:00(周六、周日不受理)。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开立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的中间业务交易账户
开立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的中间业务交易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① 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文职证、护照、回乡证等);
② 填妥的《中国邮政中间业务交易账户开户申请书(个人)》。
(2)基金业务加办
加办基金业务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① 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文职证、护照、回乡证等等);
② 填妥的《中国邮政基金业务申请表》;
③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个人结算账户存折;
④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基金交易卡。
(3)提出认购申请
在开立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的中间业务交易账户并加办了基金业务后,可口头提出基金认购申请。提出认购申请时应提供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基金交易卡。
(4)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在接收到投资者的认购申请后,将自动向本公司提交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的申请和认购申请,经本公司确认后,投资者可在办理业务后第三个工作日起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销售网点查询基金TA开户和认购业务是否确认成功。但此次确认是对认购申请的确认,认购的最终结果要待基金合同生效后才能确认。
3、注意事项:
(1)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的说明为准。
(2)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需本人亲自办理。
(十)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受理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以下程序原则上适用于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此程序原则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程序以各相关代销机构的规定和说明为准。
1、业务办理时间:基金发售日的9:30-11:30和13:00-15:00(周六、周日不受理)。
2、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事先在证券公司营业部开立资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2)到营业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
① 本人法定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② 本人资金账户卡;
③ 填妥的《开放式基金基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3)开户同时可办理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基金认购申请表。
3、注意事项
(1)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各证券公司的说明为准。
(2)客户可以到柜台凭有效证件打印确认单据,也可以在T+2日通过电话等方式查询认购申请的受理结果。
四、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机构投资者可以在本基金各销售网点认购。通过本公司的理财中心认购基金份额,认购金额起点为30万元。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的网站办理基金份额认购业务,每次认购金额不得低于5万元。通过代销机构认购基金份额,认购金额起点为1000元。
(一)直销网点
1、业务办理时间:基金发售日的9:30~17:00(周六、周日不受理)。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认购期间,投资人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指定的以下任一直销资金专户:
①交通银行账户:
户名: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资金专户
账号:110060149018000349649
开户银行名称:交通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
②中国建设银行账户:
户名: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资金专户
账号:65100080350730016
开户银行名称: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复兴支行
③中国工商银行账户:
户名: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资金专户
账号:0200250119000000892
开户银行名称: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分行金融街支行营业室
④招商银行账户:
户名: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资金专户
账号:6589001110001
开户银行名称:招商银行北京分行金融街支行
(2)到网点柜台提供下列资料办理基金的开户和认购手续
①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副本原件;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提供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②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
③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④印鉴卡一式三份;
⑤指定银行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开立银行账户申请表》原件及复印件(或指定银行出具的开户证明);
⑥加盖银行受理印章的汇款凭证复印件;
⑦填妥的相关基金开户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和基金认购申请表(加盖预留印鉴章)。
其中⑤所指的指定银行账户是指:在本直销网点认购基金的机构投资者需指定一家商业银行开立的银行账户作为投资者赎回、分红及无效认(申)购的资金退款等资金结算汇入账户。此账户可为投资者在任一商业银行的存款账户。
3、注意事项
(1)若机构投资者的认购资金在认购申请当日下午4:30之前未到本公司指定的直销资金专户,则当日提交的申请顺延受理。申请受理日期(即有效申请日)以资金到账日为准。
(2)已持有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卡的投资者无需再次开立,但办理业务时须携带基金账户卡和经办人身份证件。
(二)中国农业银行
1、办理开户和认购的时间: 9:00-16:00(含周六、周日)。
2、开户及认购程序(下述三项业务可同时办理):
  (1)填写中国农业银行基金客户资料;
  (2)开通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账户;
  (3)认购基金。
  3、机构客户填写中国农业银行基金客户资料时,需指定经办人亲自到网点并提交以下材 料:
  (1)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民政部门、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2)机构对基金业务经办人员的授权书(加盖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3)机构代码证;
  (4)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5)填妥的开立基金交易账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6)指定一个该基金代销网点的资金结算账户为基金结算账户,用以对所有基金交易业务的资金清算。 
4、机构客户办理开通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账户时,需到网点并提交以下材 料:
(1)《中国农业银行代销基金交易卡》;
  (2)填妥的开通基金账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3)经办人身份证件。
  5、机构客户办理认购申请时,需在银行账户中存入足够的资金,并提交以下材料:
  (1)《中国农业银行代销基金交易卡》;
  (2)填妥的代销基金认购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3)认购款项的有效结算凭证;
  (4)经办人身份证件。
   6、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中国农业银行的说明为准。
(三)中国建设银行
1、业务办理时间:基金发售日的9:30~15:30(周六、周日不受理)。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请事先办妥或已有中国建设银行的机构活期存款账户并存入足额开户和认购资金。
(2)由被授权人到开户会计柜台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开立中国建设银行龙卡证券卡及华夏基金管理公司的基金账户:
①机构活期存款账户的印鉴卡及印鉴、营业执照或事业社团法人证书及复印件、军队或武警开户许可证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开户单位为分支机构的,还应提交法人授权其开户的书面证明;
②证券业务授权书;
③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印鉴;
④填妥的“机构证券卡开户/销户申请表”,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3)如已开立龙卡证券卡,可直接持证券卡、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印鉴、营业执照或事业社团法人证书及复印件、军队或武警开户许可证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开立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开户单位为分支机构的,请提交法人授权其开户的书面证明,到开户会计柜台开立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如已开立基金账户,可直接办理认购业务。
(4)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请填妥并提交“证券买入(基金认购/申购)委托单”。
3、认购程序及所需材料
(1)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2)证券卡;
(3)填妥的“证券买入(基金认购/申购)委托单”。
4、注意事项
(1)机构投资者请到原机构活期存款账户开户会计柜台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2)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请以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证券业务系统机构客户操作指南》为准。
(四)中国银行
1、业务办理时间:基金发售日的9:30~16:00(周六、周日不受理)。
2、开立中国银行的交易账户
同一机构投资者只能在中国银行开立一个基金交易账户,并只能指定一个人民币活期结算账户作为与之关联的资金账户。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中国银行的交易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原件正本及上述文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投资者填写,并加盖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和与资金账户一致的预留印鉴的开户申请表;
(3)授权委托书(加盖法定代表人签章和机构公章);
(4)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
(5)预留印鉴(与资金账户预留印鉴一致);
(6)加盖法定代表人签章和单位公章的“中国银行开放式基金交易协议书”(一式两份),加盖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和与资金账户一致的预留印鉴的“中国银行开放式基金开/销户申请书(单位)”。
T+2日,机构投资者在中国银行柜台查询开户是否成功,中国银行为机构投资者打印“开放式基金代销业务确认书(单位)”。
3、提出认购申请
(1)机构投资者在开立中国银行交易账户后,可提出基金认购申请。机构投资者应先从中国银行基金代销网点取得《开放式基金认、申购申请书(单位)》,填妥后加盖银行预留印鉴。
(2)中国银行代销网点柜员对机构投资者提供的资料审核无误后,为其办理认购并打印“开放式基金认购、申购业务回单”。
中国银行在接收到投资者的认购申请后,将自动向本公司提交机构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的申请和认购申请,经本公司确认后,投资者可在T+2日(工作日)在中国银行代销网点打印基金开户确认书和认购业务确认书。但此次确认是对认购申请的确认,认购的最终结果要待本基金发行成功后才能够确认。
(五)交通银行
1、业务办理时间:基金发售日的9:30至16:00(周六、周日不受理)。
2、开户及认购程序(下述三项业务可同时办理):
(1)开立交通银行基金交易账户(已在交通银行开立过基金交易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账户,直接开通华夏基金账户即可);
(2)开通华夏基金账户(已在交行开立过华夏基金账户的投资者无需再次办理,已在其他机构开立过华夏基金账户的投资者仅需在交行开通已有基金账户);
(3)认购基金。
3、机构客户办理开立交通银行基金交易账户时,需指定经办人亲自到网点并提交以下材料:
(1)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民政部门、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2)机构对基金业务经办人员的授权书(加盖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私章);
(3)机构代码证;
(4)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5)填妥的开立基金交易账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人代表章;
(6)指定一个该基金代销网点的资金结算账户为基金结算账户,用以对所有基金交易业务的资金清算。
4、机构客户办理开通华夏基金账户时,需到网点并提交以下材料:
(1)《交通银行代销基金交易卡》(开立基金交易账户后发放);
(2)填妥的开通基金账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人代表章);
(3)经办人身份证件。
5、机构客户办理认购申请时,需在银行账户中存入足够的资金,并提交以下材料:
(1)《交通银行代销基金交易卡》;
(2)填妥的代销基金认购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人代表章)。
(3)认购款项的有效结算凭证;
(4)经办人身份证件。
6、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交通银行的说明为准。
(六)招商银行
1、网点办理:
(1)开户及认购的时间:基金发售日的9:00~15:00(当日16:00之后的委托将于下一工作日办理,周六、周日不受理)
(2)机构投资者开户及认购程序:
①事先办妥招商银行机构活期存款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②由被授权人到开户会计柜台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
a、被授权人携带授权机构银行存款账户的印鉴、营业执照或事业社团法人证书及复印件、军队或武警开户许可证及复印件。开户单位为分支机构的,还应提交法人授权其开户的书面证明;
b、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c、基金业务授权书;
d、 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印鉴;
e、填妥的开户申请表并加盖公章。
f、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基金认购申请表。
2、注意事项:
(1)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招商银行的说明为准。
(2)机构活期存款账户须是人民币存款账户。
(七)浦发银行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发售日的9:30 至16:00(周六、周日不营业)。
2、开立浦发银行基金交易账户及基金账户申请
同一机构投资者只能在浦发银行开立一个基金交易账户,并只能指定一个人民币活期结算账户作为与之关联的资金账户。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浦发银行交易账户及基金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原件正本或副本及上述文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投资者填写,并加盖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和与资金账户一致的预留印鉴的开户申请表;
3)授权委托书(加盖法定代表人签章和机构公章);
4)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
5)加盖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和与资金账户一致的预留印鉴的《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开放式基金账户类业务开户申请表(机构)》。
3、提出基金认购申请
机构投资者在开立浦发银行交易账户及基金账户后,可提出基金认购申请。提出认购申请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填妥的《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开放式基金交易类业务开户申请表》。
浦发银行在接收到投资者的申请后,将自动向基金注册登记人提交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的申请和认购申请,投资者可在T+2 日(工作日)在浦发银行销售网点打印基金账户和认购申请确认书,认购的最终结果要待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才能确认。
4、注意事项:
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浦发银行的说明为准。
(八)民生银行
1、开户及认购时间:
机构客户认购业务的办理时间为:8:30~15: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受理)
2、开立基金账户
机构投资者首先须办妥中国民生银行机构结算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然后由经办人到对公柜台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
①企业法人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副本原件,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提供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②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预留印鉴;
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④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
  ⑤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3、办理认购手续
  机构投资者到中国民生银行基金代销网点认购时必须携带以下资料:
  ①中国民生银行借记卡(机构卡);
  ②加盖预留印鉴的认购申请表。
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中国民生银行的说明为准。
(九)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受理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以下程序原则上适用于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此程序原则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程序以各相关代销机构的规定和说明为准。
1、业务办理时间:基金发售日的9:30-11:30和13:00-15:00(周六、周日不受理)。
2、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事先在证券公司营业部开立资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如果没有,携带如下材料到营业部办理资金账户开户,同时办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开放式基金账户开户。
①机构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②经办人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③填妥的《开放式基金基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④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机构公章)。
(2)如果已有资金账户,到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
① 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② 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上述文件需同时提供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③ 机构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④ 开户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私章);
⑤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加盖机构公章);
⑥ 证券公司资金账户卡。
(3)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基金认购申请表。
4、注意事项
(1)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各证券公司的说明为准。
(2)客户可以到柜台凭有效证件打印确认单据,也可以在T+2日通过电话等方式查询认购申请的受理结果。
五、清算与交割
(一)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以登记结算机构的记录为准,利息折算份额不收取认购费。
(二)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应当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三)认购份额的确认由登记结算机构在募集期结束后办理初始登记,投资者可以在募集期结束后,到其办理认购业务的销售网点打印确认单。本基金在募集期内最终确认的有效认购金额不超过50亿元(不包括利息):如预计募集期第N日(N≥1)的认购申请全部确认将使认购金额总数接近或达到50亿元时,基金将于次日公告提前结束认购;如当日(第N日)的认购申请全部确认将使认购金额总数超过50亿元时,则对当日(第N日)的认购申请采用“末日比例确认”的原则给予部分确认,未确认部分的认购款项将退还给投资者。
六、退款事项
1、基金认购结束后,以下情况将被视为无效认购:
(1)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
(2)已开户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
(3)投资者划来的资金小于其认购申请金额;
(4)投资者认购资金到账晚于本公司规定的最迟到账时间;
(5)本公司确认的其他无效资金。
(6)开户失败。
2.投资者的无效认购资金,将于本基金认购结束后第3个工作日起划往投资者指定的银行账户。
七、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生效
基金募集期限届满,本基金具备基金备案条件的,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募集期限届满之日起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验资报告,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基金合同生效。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予以公告。
基金募集期间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得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本基金募集失败时,基金管理人应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认购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八、本次发售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天竺空港工业区A区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座8层
法定代表人:凌新源
总经理:范勇宏
电话:(010)88066688
传真:(010)88066566
联系人:廖为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农业银行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甲23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三环北路100号金玉大厦
法定代表人:项俊波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传真:(010)68424199
联系人:李芳菲
(三)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天竺空港工业区A区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座8层
法定代表人:凌新源
总经理:范勇宏
电话:(010)88066688
传真:(010)88066508
联系人:吴志军
2、代销机构
(1)中国农业银行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甲23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三环北路100号金玉大厦
法定代表人:项俊波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传真:(010)68424199
联系人:李芳菲
(2)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郭树清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传真:(010)66275654
联系人:王琳
(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肖钢
客户服务电话:95566
传真:(010)66594946
联系人:客户服务中心
(4)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蒋超良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842
联系人:曹榕
(5)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 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秦晓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传真:(0755)83195049,82090817
联系人:朱虹、刘薇
(6)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00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电话:(021)61618888
传真:(021)63602431
联系人:徐伟、汤嘉惠
(7)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正义路甲4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正义路甲4号
法定代表人:董文标
客户服务电话:95568
传真:(010)58560794
联系人:吴杰
(8)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131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131号
法定代表人:陶礼明
电话:11185
传真:(010)66415194
联系人:陈春林
(9)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延平路135号
法定代表人:祝幼一
电话:(021)62580818
传真:(021)62583439
联系人:韩星宇
(10)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电话:400-8888-108
传真:(010)65182261
联系人:权唐
(11)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16-26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21楼
法定代表人:何如
电话:(0755)82133066
传真:(0755)82133302
联系人:林建闽
(12)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9-45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40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电话:(0755)82943511
传真:(0755)82943237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111;(0755)26951111
联系人:黄健
(1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珠海市吉大海滨路光大国际贸易中心26楼2611室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36、38、41、42楼
法定代表人:王志伟
电话:(020)87555888
传真:(020)87557985
联系人:肖中梅
(1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湖贝路1030号海龙王大厦
办公地址:北京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京城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电话:(010)84588266
传真:(010)84865560
联系人:陈忠
(15)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肖时庆
电话:(010)800-820-1868
传真:(010)66568536
联系人:李洋
(16)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办公地址:上海淮海中路98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电话:(021)53594566-6507
传真:(021)53858549
联系人:金芸、杨薇
(17)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10、24、25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10、24、25层
法定代表人:马国强
电话:(0755)82493561
传真:(0755)82492062
联系人:盛宗凌
(18)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法定代表人:丁国荣
电话:(021)54033888
传真:(021)54030294
联系人:李清怡
(19)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99号标力大厦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陆家嘴东路166号中保大厦19楼
法定代表人:兰荣
电话:(021)68419974
传真:(021)68419867
联系人:杨盛芳
(20)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特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汉口路130号长江证券大厦5F
法定代表人:明云成
电话:(027)65799560
传真:(027)85481532
联系人:毕艇
(21)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重庆市渝中区临江支路2号合景国际大厦22-25层
办公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临江支路2号合景国际大厦22-25层
法定代表人:蒋辉
电话:(023)63786397
传真:(023)63786312
联系人:杨卓颖
(22)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杭州市凤起路108号国信房产大厦9-12楼
办公地址:杭州市凤起路108号国信房产大厦9-12楼
法定代表人:应土歌
电话:(0571)85783737
传真:(0571)85783748
联系人:余少南
(23)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湖南省长沙市黄兴中路63号中山国际大厦12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银城东路139号华能联合大厦5楼
法定代表人:陈学荣
电话:(021)68865020
传真:(021)68865938
联系人:钟康鶯
(24)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广州市东山区东风东路836号东峻广场34-34层
办公地址:广州市东山区东风东路836号东峻广场34-34层
法定代表人:李舫金
电话:(020)87691530
传真:(020)87691530
联系人:邸亚娟
(25) 国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合肥市寿春路179号
办公地址:合肥市寿春路179号
法定代表人:凤良志
电话:(0551)2207936
传真:(0551)2634400-1171
联系人: 程维
(26)渤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大街29号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宾水道3号
法定代表人:张志军
电话:(022)28451883
传真:(022)28451616
联系人:徐焕强
(27)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电话:(025)84457777-950/248
传真:(025)84579879
联系人:李金龙、张小波
(28)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青岛市东海路28号
办公地址:青岛市东海西路28号
法定代表人:史洁民
电话:(0532)5023457
传真:(0532)5022025
联系人:丁韶燕
(29)东吴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江苏省苏州市十梓街298号
办公地址:苏州市石路爱河桥26号
法定代表人:吴永敏
电话:(0512)65581136
传真:(0512)65588021
联系人:方晓丹
(30)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4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4、16、17层
法定代表人:魏云鹏
电话:(0755)83516094
传真:(0755)83516199
联系人:高峰
(31)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28号上海证券大厦南塔15-1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28号上海证券大厦北塔2004室
法定代表人:王明权
电话:(021)68823685
传真:(021)68815009
联系人:刘晨
(32)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广州市先烈中路69号东山广场主楼五楼
办公地址:广州市先烈中路69号东山广场主楼六楼
法定代表人:吴张
电话:(020)87320991
传真:(020)87325036
联系人:江欣
(33)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长春市人民大街138-1号
办公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1138号
法定代表人:李树
电话:(0431)96688-99、5096733
传真:(0431)5680032
联系人:高新宇
(34)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南京市鼓楼区大钟亭8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大钟亭8号
法定代表人:张华东
电话:(025)83364032
传真:(025)83364032
联系人:石健
(35)国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无锡市县前东街168号
办公地址:无锡市县前东街8号6楼、7楼
法定代表人:范炎
电话:(0510)82831662、82588168
传真:(0510)82831589
联系人:袁丽萍
(36)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八卦岭八卦三路平安大厦三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八卦三路平安大厦三楼
法人代表:叶黎成
电话:(0755)82450826 、22622287
传真:(0755)824332794
联系人:余江、庄维佳
(37)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中国广西南宁市滨湖路46号
办公地址:中国广西南宁市滨湖路46号
法定代表人: 张雅锋
电话:(0771)5539262
传真:(0771)5539033
联系人:覃清芳
(38)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1号金源中心30楼
办公地址: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1号金源中心30楼
法定代表人:周建辉
电话:(0769)22119426
传真:(0769)22119423
联系人:张建平
(39)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许昌市南关大街38号
办公地址:郑州市经三路15号广汇国贸大厦11楼
法定代表人:张建刚
电话:(0371)967218、(0371)65585256
传真:(0371)65585670
联系人:巴冠华
(40)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安外大街2号安贞大厦3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外大街2号安贞大厦3层
法定代表人:王少华
电话:(010)64482828-390
传真:(010)64482090
联系人:马泽承
(41)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常州延陵西路59号常信大厦18、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区东方路989号中达广场17楼
法定代表人:朱科敏
电话:(021)50586660
传真:(021)50586660-8880
联系人:邵一明
(42)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39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39层
法定代表人:平岳
电话:(021)68604866
传真:(021)50372474
联系人:张静
(43)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江西省南昌市永叔路15号
办公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永叔路15号信达大厦10-13楼
法定代表人:管荣升
电话:(0791)6285337
传真:(0791)6289395
联系人: 徐美云
(44)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陕西街239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4001号时代金融中心18楼(深圳总部)
法人代表:张慎修
电话:(0755)83025046
传真:(0755)83025991
联系人:张有德
(45)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128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128号
法定代表人:李炜
电话:(0531)2024184
传真:(0531)2024197
联系人:付英梅
(46)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40-42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40-42楼
法定代表人:段强
电话:(0755) 83199511
传真:(0755) 83199545
联系人:刘军辉
(47)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路12号中民时代广场B座25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路12号中民时代广场B座25层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电话:(0755) 25832494
传真:(0755) 25831718
联系人:王立洲
(48)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海南省海口市南宝路36号证券大厦4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4001号时代金融中心17层
法定代表人:郑辉
电话:(0755)83025666
传真:(0755)83025625
联系人:金春
(49)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西安市东新街232号陕西信托大厦16-17层
办公地址:西安市东新街232号陕西信托大厦16-17层
法定代表人:刘建武
电话:(029)87406172
传真:(029)87406387
客服热线:(029)87419999
联系人:黄晓军
(50)信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南京市长江路88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长江路88号
法定代表人:钱凯法
电话:(025)84784765
传真:(025)84784830
联系人:舒萌菲
(51)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九江路111号
办公地址:临平北路19号
法定代表人:蒋元真
电话:(021) 65076608-557
传真:(021) 65081069
联系人:刘永
(52)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沈阳市沈河区小西路49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88号浦发大厦26楼
法定代表人:王军
电话:(021)68590808
传真:(021)68596077
客户服务电话:(021)68590808-8119
联系人:罗芳
(53)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成府路方正大厦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大厦15层
法定代表人:李文义
电话:(0791)68084591
传真:(0791)68084986
联系人: 戴荻
(54)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广东省江门市港口路1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振华路21号航天立业大厦三楼
法定代表人:姚桥盛
电话:(0755)83749454
传真:(0755)83749248
联系人:杨玲
(55)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2222号安联大厦34层、28层A02单元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28号院盈泰中心二号楼三层
法定代表人: 牛冠兴
电话:0755-82825555
传真:010-65778825
联系人: 李昕
(56)大同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山西省大同市大北街13号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青年路8号
法定代表人:董祥
电话:0351-4167056
传真:0351-4192803
联系人:苏妮
(57)山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贸中心
办公地址: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贸中心
法定代表人:吴晋安
电话:(0351)8686766、8686708
传真:(0351)8686709
联系人:张治国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发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四)登记结算机构
名称: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天竺空港工业区A区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座8层
法定代表人:凌新源
总经理:范勇宏
电话:(010) 88066688
传真:(010) 88066566
联系人:毛伟
(五)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11层
法定代表人:王立华
联系电话:(010)88092188
传真:(010)88092150
联系人:杨科
经办律师:吴冠雄 杨科
(六)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中瑞华恒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西城区金融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A座8层
办公地址:北京西城区金融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A座8层
法定代表人:王方明
联系人:88091188
传真:88091199
联系人:罗军
经办注册会计师:崔迎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七年八月三十一日



基金信息类型 基金发行
公告来源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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