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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中证细分地产ETF(512110)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509610
基金代码 512110
公告日期 2016-03-28
编号 1
标题 华安中证细分地产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
信息全文 基金管理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八日 §1 重要提示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6年3月22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期自2015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华安中证细分地产ETF

场内简称
中证地产

基金主代码
512110

交易代码
512110

基金运作方式
交易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3年12月4日

基金管理人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643,198.00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

投资策略
本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制法,即完全按照标的指数成份股组成及其权重构建基金股票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票及其权重的变动进行相应调整。在一般情况下,本基金将根据标的指数的成份股票的构成及其权重构建股票资产组合,但因特殊情况(如流动性不足、成份股长期停牌、法律法规限制等)导致无法获得足够数量的股票时,本基金可以选择其他证券或证券组合对标的指数中的股票加以替换。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的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90%,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为有效控制指数的跟踪误差,本基金在注重风险管理的前提下,将适度运用股指期货。
正常情况下,本基金力求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2%,年跟踪误差不超过2%。如因指数编制规则调整或其他因素导致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超过上述范围,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避免跟踪偏离度、跟踪误差进一步扩大。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细分房地产产业主题指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属于较高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基金品种,其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钱鲲
田青


联系电话
021-38969999
010-67595096


电子邮箱
qiankun@huaan.com.cn
tianqing1.zh@ccb.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50099
010-67595096

传真
021-68863414
010-66275853

2.4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摘要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www.huaan.com.cn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上海市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31、32层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2015年
2014年
2013年12月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3年12月31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2,966,734.42
-4,745,113.53
733,904.64

本期利润
545,759.45
-3,544,805.68
2,197,779.43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1955
-0.0934
0.0077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18.51%
64.58%
0.80%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2015年末
2014年末
2013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9657
0.4808
0.0026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3,230,032.37
9,736,157.55
289,340,977.43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966
1.659
1.008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为期末余额,不是当期发生数)。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21.51%
1.74%
37.21%
2.18%
-15.70%
-0.44%

过去六个月
-11.64%
2.30%
0.10%
3.01%
-11.74%
-0.71%

过去一年
18.51%
2.26%
38.85%
2.75%
-20.34%
-0.49%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96.60%
1.91%
130.95%
2.24%
-34.35%
-0.33%

注: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中证细分地产产业主题指数收益率。
根据本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可少量投资于部分非成份股(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权证、股指期货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90%,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
3.2.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华安中证细分地产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3年12月4日至2015年12月31日)
/
注:根据《华安中证细分地产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已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华安中证细分地产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对比图
/
注:合同生效当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无。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1998]20号文批准于1998年6月设立,是国内首批基金管理公司之一,注册资本1.5亿元人民币,公司总部设在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目前的股东为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上海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上海锦江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国泰君安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旗下共管理华安创新混合、华安中国A股增强指数、华安现金富利货币、华安宝利配置混合、华安宏利混合、华安中小盘成长混合、华安策略优选混合、华安核心优选混合、华安稳定收益债券、华安动态灵活混合、华安强化收益债券、华安行业轮动混合、华安上证180ETF、华安上证180ETF联接、华安上证龙头企业ETF、华安上证龙头企业ETF联接、华安升级主题混合、华安稳固收益债券、华安可转债、华安深证300指数(LOF)、华安科技动力混合、华安四季红债券、华安香港精选股票、华安大中华升级股票、华安标普石油指数基金(QDII-LOF)、华安月月鑫短期理财债券、华安季季鑫短期理财债券、华安月安鑫短期理财债券、华安沪深300指数分级、华安逆向策略、华安日日鑫货币、华安安心收益债券、华安信用增强债券、华安纯债、华安保本混合、华安双债添利债券、华安安信消费混合、华安纳斯达克100指数、华安黄金易ETF、华安黄金ETF联接、华安沪深300量化增强、华安年年红债券、华安生态优先混合、华安中证细分地产ETF、华安中证细分医药ETF、华安大国新经济股票、华安新活力混合、华安安顺灵活配置混合、华安财汇通货币、华安国际龙头(DAX)ETF、华安国际龙头(DAX)ETF联接、华安高分红指数增强、华安中证细分医药ETF联接、华安安享灵活配置混合、华安年年盈定期开放债券、华安物联网主题股票、华安新丝路主题股票、华安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华安智能装备主题股票、华安媒体互联网混合、华安新机遇保本混合、华安新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华安新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华安中证全指证券指数分级、华安中证银行指数分级、华安国企改革主题混合、华安添颐养老混合发起式、华安创业板50指数分级、华安新乐享保本混合、华安安益保本混合、华安乐惠保本混合等71只开放式基金。管理资产规模达到1558.45亿元人民币。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的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徐宜宜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3-12-04
-
9年
管理学硕士,CFA(国际金融分析师),FRM(金融风险管理师),9年证券、基金行业从业经历,具有基金从业资格。曾在美国道富全球投资管理公司担任对冲基金助理、量化分析师和风险管理师等职。2011年1月加入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被动投资部从事海外被动投资的研究工作。2011年5月至2012年12月担任上证龙头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及其联接基金的基金经理职务。2012年3月起同时担任华安标普全球石油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3年7月起同时担任华安易富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3年8月起同时担任华安易富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及华安纳斯达克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3年12月起同时担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2014年8月起同时担任华安国际龙头(DAX)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及其联接基金的基金经理。

注:此处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作出决定之日,即以公告日为准。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华安中证细分地产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华安中证细分地产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不存在违法违规或未履行基金合同承诺的情形。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公司制定了《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制度》,将封闭式基金、开放式基金、特定客户资产管理组合及其他投资组合资产在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等方面全部纳入公平交易管理中。控制措施包括:在研究环节,研究员在为公司管理的各类投资组合提供研究信息、投资建议过程中,使用晨会发言、邮件发送、登录在研究报告管理系统中等方式来确保各类投资组合经理可以公平享有信息获取机会。在投资环节,公司各投资组合经理根据投资组合的风格和投资策略,制定并严格执行交易决策规则,以保证各投资组合交易决策的客观性和独立性。同时严格执行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总监、投资组合经理等各投资决策主体授权机制,投资组合经理在授权范围内自主决策,超过投资权限的操作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在交易环节,公司实行强制公平交易机制,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1) 交易所二级市场业务,遵循价格优先、时间优先、比例分配、综合平衡的控制原则,实现同一时间下达指令的投资组合在交易时机上的公平性。(2) 交易所一级市场业务,投资组合经理按意愿独立进行业务申报,集中交易部以投资组合名义对外进行申报。若该业务以公司名义进行申报与中签,则按实际中签情况以价格优先、比例分配原则进行分配。若中签量过小无法合理进行比例分配,且以公司名义获得,则投资部门在合规监察员监督参与下,进行公平协商分配。(3) 银行间市场业务遵循指令时间优先原则,先到先询价的控制原则。通过内部共同的iwind群,发布询价需求和结果,做到信息公开。若是多个投资组合进行一级市场投标,则各投资组合经理须以各投资组合名义向集中交易部下达投资意向,交易员以此进行投标,以确保中签结果与投资组合投标意向一一对应。若中签量过小无法合理进行比例分配,且以公司名义获得,则投资部门在风险管理部投资监督参与下,进行公平协商分配。交易监控、分析与评估环节,公司风险管理部对公司旗下的各投资组合投资境内证券市场上市交易的投资品种、进行场外的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以公司名义进行的债券一级市场申购、不同投资组合同日和临近交易日的反向交易以及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进行监控,根据市场公认的第三方信息(如:中债登的债券估值),定期对各投资组合与交易对手之间议价交易的交易价格公允性进行审查,对不同投资组合临近交易日的同向交易的交易时机和交易价差进行分析。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总体执行情况良好。
本基金管理人通过统计检验的方法对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在不同时间窗下(日内、3日内、5日内)的本年度同向交易价差进行了专项分析,未发现违反公平交易原则的异常情况。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公司合规监察稽核部会同基金投资、交易部门讨论制定了公募基金、专户针对股票、债券、回购等投资品种在交易所及银行间的同日反向交易控制规则,并在投资系统中进行了设置,实现了完全的系统控制。同时加强了对基金、专户间的同日反向交易的监控与隔日反向交易的检查;风险管理部开发了同向交易分析系统,对相关同向交易指标进行持续监控,并定期对组合间的同向交易行为进行了重点分析。
本报告期内,除指数基金以外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中,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次数为1次,未出现异常交易。原因是各投资组合分别按照其交易策略交易时,虽相关投资组合买卖数量极少,但由于个股流动性较差,交易量稀少,致使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仍然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从同向交易统计检验和实际检查的结果来看,未发现有异常。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细分地产指数于全年上涨38.85%。影响细分地产指数的原因包括:首先,包括二三线限购令的解除,二套房首付下降,贷款利率持续下滑以及资产荒的大环境下,一二线房地产销售的大幅回暖,同比增长15%以上,带动企业利润预期。其次,房地产企业发行公司债大幅增加,降低了融资成本和负担,改善了现金流。第三,细分地产指数的第一大权重股万科遭遇宝能举牌,导致股价短期内出现大幅攀升,也导致了细分地产指数大幅上涨。
4.4.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基金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966 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8.51%,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38.85%。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地产行业告别黄金时代,迎来白银时代。预计新一年需求将继续有效提升,二胎放开长期看对地产是利好,融资成本下降配合去库存的持续进行,将改善地产企业的基本面。而部分企业积极转型新兴行业,也为未来的增长打开了空间。此外新开工已经触底回升,结合当前估值,地产长期前景依旧偏乐观。
作为中证地产ETF基金的管理人,我们继续坚持积极将基金回报与指数相拟合的原则,降低跟踪偏离和跟踪误差,勤勉尽责,为投资者获得长期稳定的回报。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1、估值政策及重大变化
无。

2、估值政策重大变化对基金资产净值及当期损益的影响
无。

3、有关参与估值流程各方及人员的职责分工、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的描述
(1)公司方面
公司建立基金估值委员会,组成人员包括:总经理助理(分管投资研究)、基金投资部总监、研究发展部总监、固定收益部总监、指数投资部总监、基金运营部总经理及相关负责人员。
主要职责包括:证券发行机构发生了严重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时,负责评估重大事件对投资品种价值的影响程度、评估对基金估值的影响程度、确定采用的估值方法、确定该证券的公允价值;同时将采用确定的方法以及采用该方法对相关证券估值后与基金的托管银行进行沟通。
相关人员专业胜任能力及工作经历:
翁启森,基金投资部兼全球投资部总监,工业工程学硕士。曾在台湾JP证券任金融产业分析师及投资经理,台湾摩根富林明投信投资管理部任基金经理,台湾中信证券投资总监助理,台湾保德信投信任基金经理。2008年4月加入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华安香港精选、华安大中华升级基金、华安宏利股票型基金、华安大国新经济股票型基金的基金经理,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基金投资部兼全球投资部总监。
赵 敏:研究生学历。曾在上海社会科学院人口与发展研究所工作,历任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总经理、电子商务部总经理、上海营销总部总经理,现任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杨 明,投资研究部总监,研究生学历,12年金融、证券、基金从业经验,曾在上海银行工作。2004年10月进入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研究发展部宏观研究员,现任华安优选的基金经理,投资研究部总监。
贺 涛,金融学硕士,固定收益部副总监。曾任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债券研究员,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债券研究员、债券投资风险管理员、固定收益投资经理。现任华安稳定收益债券基金、华安可转债基金、华安信用增强债券基金、华安双债添利债券基金、华安月月鑫短期理财、华安季季鑫短期理财、华安月安鑫短期理财、华安汇财通货币、华安年年红的基金经理,固定收益部副总监。
许之彦, 指数投资部总监, 理学博士,CQF(国际数量金融工程师)。曾在广发证券和中山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博士后流动站从事金融工程工作,2005年加入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研究发展部数量策略分析师,现任华安上证180ETF及华安上证180ETF联接、华安深证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华安易富黄金ETF及联接基金的基金经理,指数投资部总监。
陈 林,基金运营部总经理,工商管理硕士,高级会计师,CPA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曾在安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工作,2004年11月加入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财务核算部副总监、公司财务部总经理,现任基金运营部总经理。

(2)托管银行
托管银行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估值及净值计算的复核责任,并且认真核查公司采用的估值政策和程序。

(3)会计师事务所
对相关估值模型、假设及参数的适当性出具审核意见和报告。


4、基金经理参与或决定估值的程度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未参与基金的估值。

5、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存在的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无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6、已签约的任何定价服务的性质与程度等信息
无。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不进行收益分配。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基金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不低于200人;基金资产净值连续超过20个工作日低于5000万元。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本托管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对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督,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实施利润分配。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复核审查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 审计报告
本报告期的基金财务会计报告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注册会计师 单峰、周祎签字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16)第20888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投资者可通过年度报告正文查看审计报告全文。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华安中证细分地产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5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
本期末
2015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14年12月31日

资 产:
-
-

银行存款
583,466.77
532,829.47

结算备付金
-
48,007.04

存出保证金
1,938.82
6,503.78

交易性金融资产
3,148,652.53
9,487,406.12

其中:股票投资
3,148,652.53
9,480,406.12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
7,000.0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42,726.63
-

应收利息
117.60
132.69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
-

资产总计
3,776,902.35
10,074,879.1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本期末
2015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14年12月31日

负 债:
-
-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206,992.20
-

应付赎回款
-
-

应付管理人报酬
1,336.37
3,773.21

应付托管费
267.26
754.64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应付交易费用
32,274.15
12,192.00

应交税费
-
-

应付利息
-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306,000.00
322,001.70

负债合计
546,869.98
338,721.55

所有者权益:
-
-

实收基金
1,643,198.00
5,867,392.35

未分配利润
1,586,834.37
3,868,765.20

所有者权益合计
3,230,032.37
9,736,157.5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3,776,902.35
10,074,879.10

注:报告截止日2015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净值1.966元,基金份额总额1,643,198.00份。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华安中证细分地产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一、收入
1,030,427.30
-2,361,184.48

1.利息收入
4,995.71
117,848.41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4,991.55
46,753.40

债券利息收入
4.16
39.41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
71,055.60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3,267,282.78
-3,673,598.02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3,201,327.77
-4,183,916.88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4,266.50
12,168.63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
-

股利收益
61,688.51
498,150.23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2,420,974.97
1,200,307.85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179,123.78
-5,742.72

减:二、费用
484,667.85
1,183,621.20

1.管理人报酬
25,986.31
196,107.23

2.托管费
5,197.21
39,221.43

3.销售服务费
-
-

4.交易费用
56,885.52
517,473.94

5.利息支出
-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

6.其他费用
396,598.81
430,818.60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545,759.45
-3,544,805.68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545,759.45
-3,544,805.68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华安中证细分地产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5,867,392.35
3,868,765.20
9,736,157.55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545,759.45
545,759.45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4,224,194.35
-2,827,690.28
-7,051,884.63

其中:1.基金申购款
13,500,000.00
12,075,418.03
25,575,418.03

2.基金赎回款
-17,724,194.35
-14,903,108.31
-32,627,302.66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1,643,198.00
1,586,834.37
3,230,032.37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287,143,198.00
2,197,779.43
289,340,977.43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3,544,805.68
-3,544,805.68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281,275,805.65
5,215,791.45
-276,060,014.20

其中:1.基金申购款
20,724,194.35
2,219,953.92
22,944,148.27

2.基金赎回款
-302,000,000.00
2,995,837.53
-299,004,162.47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5,867,392.35
3,868,765.20
9,736,157.55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页码(序号)从7.1至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朱学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章国富,会计机构负责人:陈林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华安中证细分地产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13]第1214号《关于同意华安中证细分地产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核准,由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华安中证细分地产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的交易型开放式基金,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287,108,867.00元(含网下股票认购募集的股票市值),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3)第813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华安中证细分地产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3年12月4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287,143,198.00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34,331.00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3]125号文审核同意,本基金287,143,198份基金份额于2014年1月6日在上交所挂牌交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华安中证细分地产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主要投资范围为中证细分房地产产业主题指数成分股、备选成分股。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可少量投资于部分非成分股(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权证、股指期货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分股和备选成分股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90%,投资于标的指数成分股和备选成分股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细分房地产产业主题指数收益率。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6年3月23日批准报出。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华安中证细分地产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2015年度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1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5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7.4.4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7.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政策变更。
7.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对于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和私募债券除外),鉴于其交易量和交易频率不足以提供持续的定价信息,本基金本报告期改为采用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估值核算工作小组关于2015年1季度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
7.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须说明的会计差错更正。
7.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 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不予征收营业税。

(2) 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 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于2015年9月8日前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自2015年9月8日起,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4) 基金卖出股票按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7.4.7 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安基金公司”)
基金管理人、注册登记机构、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
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

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上海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上海锦江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国泰君安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8.1.1 股票交易
无。
7.4.8.1.2 权证交易
无。
7.4.8.1.3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无。
7.4.8.2 关联方报酬
7.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25,986.31
196,107.23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
-

注:支付基金管理人华安基金公司的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5%/当年天数。
7.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5,197.21
39,221.43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1%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1%/当年天数。
7.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无。
7.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无。
7.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无。
7.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建设银行
583,466.77
4,512.68
532,829.47
33,150.01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7.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无。
7.4.8.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须作说明的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7.4.9 期末(2015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无。
7.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股票
代码
股票
名称
停牌
日期
停牌
原因
期末估值单价
复牌
日期
复牌开
盘单价
数量
(单位:股)
期末
成本总额
期末
估值总额
备注

000002
万科A
2015-12-18
重大资产重组
24.43
-
-
25,702.00
414,266.14
627,899.86
-

600649
城投控股
2015-12-29
重要事项未公告
23.16
2016-01-07
20.84
6,260.00
53,736.80
144,981.60
-

600565
迪马股份
2015-12-29
重要事项未公告
11.68
2016-01-07
11.03
4,300.00
72,161.61
50,224.00
-

注:本基金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持有以上因公布的重大事项可能产生重大影响而被暂时停牌的股票,该类股票将在所公布事项的重大影响消除后,经交易所批准复牌。
7.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9.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无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9.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无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10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 基金申购款
于2015年度,本基金申购基金份额的对价总额为25,575,418.03元,其中包括以股票支付的申购款11,210,977.54元和以现金支付的申购款14,364,440.49元(2014年度:申购基金份额的对价总额为18,946,147.27元,其中包括以股票支付的申购款10,346,096.45元和以现金支付的申购款8,600,050.82元)。

(2) 公允价值
(a) 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层次决定:
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b) 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i) 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于2015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中属于第一层次的余额为 2,325,547.07元,属于第二层次的余额为 823,105.46元,无属于第三层次的余额(2014年12月31日:第一层次8,980,148.63元,属于第二层次的余额为507,257.49元,无属于第三层次的余额)。
(ii) 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债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不活跃)、或属于非公开发行等情况,本基金不会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交易不活跃期间及限售期间将相关股票和债券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次;并根据估值调整中采用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对于公允价值的影响程度,确定相关股票和债券公允价值应属第二层次还是第三层次。对于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和私募债券除外),本基金于2015年3月30日起改为采用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估值核算工作小组关于2015年1季度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附注7.4.5.2),并将相关债券的公允价值从第一层次调整至第二层次。

(iii)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和本期变动金额
无。

(c) 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于2015年12月31日,本基金未持有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2014年12月31日:同)。

(d)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其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2) 除基金申购款和公允价值外,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8 投资组合报告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3,148,652.53
83.37


其中:股票
3,148,652.53
83.37

2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583,466.77
15.45

7
其他各项资产
44,783.05
1.19

8
合计
3,776,902.35
100.00


8.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8.2.1 指数投资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
-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
-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零售业
-
-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

J
金融业
-
-

K
房地产业
3,036,495.20
94.01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32,009.93
0.99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80,147.40
2.48


合计
3,148,652.53
97.48

8.2.2 积极投资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积极投资部分股票。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8.3.1 期末指数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000002
万 科A
25,702
627,899.86
19.44

2
600048
保利地产
23,830
253,551.20
7.85

3
001979
招商蛇口
8,238
171,844.68
5.32

4
600649
城投控股
6,260
144,981.60
4.49

5
600340
华夏幸福
3,886
119,377.92
3.70

6
600383
金地集团
8,270
114,126.00
3.53

7
600895
张江高科
2,780
80,147.40
2.48

8
600663
陆家嘴
1,543
77,366.02
2.40

9
600158
中体产业
2,531
66,008.48
2.04

10
600503
华丽家族
4,700
64,390.00
1.99

8.3.2 期末积极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积极投资部分股票。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8.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000002
万 科A
4,107,246.00
42.19

2
000024
招商地产
1,263,278.00
12.98

3
000402
金 融 街
1,019,493.00
10.47

4
000540
中天城投
680,931.00
6.99

5
000046
泛海控股
659,242.89
6.77

6
600048
保利地产
521,021.00
5.35

7
000656
金科股份
457,585.00
4.70

8
002146
荣盛发展
449,435.00
4.62

9
002285
世联行
438,490.00
4.50

10
000671
阳 光 城
392,887.00
4.04

11
000031
中粮地产
388,614.00
3.99

12
000897
津滨发展
384,372.00
3.95

13
000511
烯碳新材
358,369.00
3.68

14
000006
深振业A
308,233.00
3.17

15
000718
苏宁环球
305,562.00
3.14

16
000732
泰禾集团
297,176.00
3.05

17
002244
滨江集团
253,471.00
2.60

18
000979
中弘股份
221,348.00
2.27

19
000861
海印股份
218,660.00
2.25

20
600383
金地集团
212,539.00
2.18

21
000926
福星股份
198,081.00
2.03

注:本项的“买入金额”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000002
万 科A
4,913,239.91
50.46

2
000402
金 融 街
1,305,175.94
13.41

3
000024
招商地产
1,221,791.86
12.55

4
000046
泛海控股
924,373.97
9.49

5
600048
保利地产
909,041.62
9.34

6
000540
中天城投
817,386.43
8.40

7
600383
金地集团
662,429.80
6.80

8
000511
烯碳新材
589,622.80
6.06

9
000656
金科股份
562,943.97
5.78

10
002146
荣盛发展
536,135.04
5.51

11
002285
世联行
514,953.80
5.29

12
000031
中粮地产
491,035.53
5.04

13
000897
津滨发展
479,691.75
4.93

14
000671
阳 光 城
471,996.74
4.85

15
000006
深振业A
410,593.79
4.22

16
000732
泰禾集团
400,685.73
4.12

17
000718
苏宁环球
386,677.21
3.97

18
600503
华丽家族
372,874.58
3.83

19
000926
福星股份
315,001.12
3.24

20
002244
滨江集团
295,739.69
3.04

21
000979
中弘股份
289,806.79
2.98

22
600340
华夏幸福
284,110.00
2.92

23
000861
海印股份
255,626.42
2.63

24
000616
海航投资
252,702.00
2.60

25
000620
新华联
237,004.19
2.43

26
600208
新湖中宝
196,324.71
2.02

注:本项的“卖出金额”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人民币元
买入股票的成本(成交)总额
15,614,819.89

卖出股票的收入(成交)总额
20,835,775.66

注:本项的“买入金额”(或“买入股票成本”)、“卖出金额”(或“卖出股票收入”)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投资。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投资。
8.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8.10.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股指期货。
8.10.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无。
8.1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8.11.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无。
8.11.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没有投资国债期货。
8.11.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无。
8.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2.1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不存在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也不存在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8.12.2本基金投资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8.12.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1,938.82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42,726.63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117.60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44,783.05

8.12.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8.12.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8.12.5.1 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流通受限部分的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流通受限情况说明

1
000002
万 科A
627,899.86
19.44
重大事项停牌

2
600649
城投控股
144,981.60
4.49
重大事项停牌

8.12.5.2 期末积极投资前五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五名积极投资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户数(户)
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140
11,737.13
214,265.00
13.04%
1,428,933.00
86.96%

9.2 期末上市基金前十名持有人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份额(份)
占上市总份额比例

1
何凤珍
319,600.00
19.45%

2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8,561.00
12.69%

3
彭惠林
200,000.00
12.17%

4
乔卫东
195,000.00
11.87%

5
吴俊贤
170,000.00
10.35%

6
王仰东
77,500.00
4.72%

7
张颖
56,655.00
3.45%

8
张晓利
31,355.00
1.91%

9
王传秀
25,700.00
1.56%

10
廖志虹
22,150.00
1.35%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该只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3年12月4日)基金份额总额
287,143,198.00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5,867,392.35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13,500,000.00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17,724,194.35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643,198.00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报告期内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1、本基金管理人重大人事变动如下:
(1)2015年3月7日,基金管理人发布了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副总经理变更的公告,尚志民先生不再担任本基金管理人的副总经理。
(2)2015年6月30日,基金管理人发布了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副总经理变更的公告,秦军先生不再担任本基金管理人的副总经理。
(3)2015年7月11日,基金管理人发布了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更公告,童威先生新任本基金管理人的总经理。
2、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重大人事变动如下:
本基金托管人2015年1月4日发布任免通知,聘任张力铮为中国建设银行投资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本基金托管人2015年9月18日发布任免通知,解聘纪伟中国建设银行投资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职务。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报告期内无涉及本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无涉及本基金财产的诉讼。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内无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11.5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改聘为基金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年度应支付给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报酬为人民币56,000.00元。
目前的审计机构已提供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今。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无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1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数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成交总额的比例
佣金
占当期佣金总量的比例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24,141,551.35
66.74%
21,411.64
66.34%
-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5,271,449.03
14.57%
4,689.09
14.53%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3,950,988.60
10.92%
3,596.97
11.15%
-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1
1,534,804.00
4.24%
1,397.30
4.33%
-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974,636.73
2.69%
907.73
2.81%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288,531.00
0.80%
262.70
0.81%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9,594.00
0.03%
8.72
0.03%
-

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
-
-
-
-
-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
-
-
-
-
-

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
-
-
-
-
-

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
-
-
-
-
-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
-
-
-
-

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
-
-
-
-
-

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
-
-
-
-
-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
-
-
-
-
-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
-
-
-
-

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1
-
-
-
-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
-
-
-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
-
-
-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
-
-
-
-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
-
-
-
-
-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
-
-
-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
-
-
-
-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
-
-
-
-
-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
-
-
-
-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
-
-
-
-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
-
-
-
-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
-
-
-
-

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
-
-
-
-
-

财达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
-
-
-
-
-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
-
-
-
-

联讯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
-
-
-
-
-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
-
-
-
-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
-
-
-
-
-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
-
-
-
-

注:注:基金管理人负责选择证券经营机构,选用其交易单元供本基金证券买卖专用,选择标准为:
(1)内部管理规范、严谨;具备健全的内控制度,并能满足基金运作高度保密的要求;
(2)研究实力较强,有固定的研究机构和专门研究人员,能够针对本基金业务需要,提供高质量的研究报告和较为全面的服务;
(3)具有战略规划和定位,能够积极推动多边业务合作,最大限度地调动整体资源,为基金投资赢取机会;
(4)其他有利于基金持有人利益的商业合作考虑。
2、券商专用交易单元选择程序:
(1) 对交易单元候选券商的综合服务进行评估
由相关部门牵头并组织有关人员依据上述交易单元选择标准和《券商服务评价办法》,对候选交易单元的券商服务质量和综合实力进行评估。
(2) 填写《新增交易单元申请审核表》
牵头部门汇总对各候选交易单元券商的综合评估结果,择优选出拟新增单元,填写《新增交易单元申请审核表》,对拟新增交易单元的必要性和合规性进行阐述。
(3) 候选交易单元名单提交分管副总经理审批
公司分管副总经理对相关部门提交的《新增交易单元申请审核表》及其对券商综合评估的结果进行审核,并签署审批意见。
(4)协议签署及通知托管人
基金管理人与被选择的券商签订《证券交易单元租用协议》,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3、本报告期内,本基金交易单元变更情况如下:
2015年3月完成托管在建行租用上海证券深圳390811交易单元
11.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债券交易
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回购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权证成交总额的比例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1,271.30
100.00%
-
-
-
-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八日

基金信息类型 基金年度报告
公告来源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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