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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富通美元债QDII(人民币)份额(501300)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689300
基金代码 501300
公告日期 2017-02-13
编号 1
标题 海富通全球美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公告
信息全文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海富通全球美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简称 场外简称:海富通美元债(QDII);场内简称:美元债
基金主代码 501300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年11月28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以及《海富通全球美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海富通全球美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的相关规定
申购起始日 2017年2月16日
赎回起始日 2017年2月16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海富通美元债人民币份额 海富通美元债美元份额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501300 003606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 是 是

注:本基金暂不开放场外份额(含人民币份额和美元份额)的申购。
2 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为投资者办理申购、赎回业务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境外主要投资市场的共同交易日。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由于各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开放日的具体交易时间应以各销售机构具体规定的时间为准。如本基金境外主要投资场所遇节假日、休市或暂停交易,基金管理人将决定本基金是否暂停申购或赎回。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本基金暂不开放场外份额(含人民币份额和美元份额)的申购。
本基金人民币份额场内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单笔申购最高金额为人民币100,000元,且需为人民币1元的整数倍。
单个投资者的单日场内累计申购金额不得超过人民币100,000元,对于超过限额的申购申请,基金管理人有权予以拒绝。
本基金累计净申购金额暂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当累计净申购金额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时,基金管理人有权对当日申购申请进行部分确认,并暂停申购。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外汇额度的实际情况,适当调整本基金累计净申购金额的上限。
3.2 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资产,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3.2.1 前端收费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如下:
本基金人民币份额申购费率如下所示:
申购金额(M,单位:元) 费率
M<100万 0.80%
100万≤M<200万 0.50%
200万≤M<500万 0.30%
M≥500万 1000元/笔


本基金美元份额申购费率如下所示:
申购金额(M,单位:美元) 费率
M<20万 0.80%
20万≤M<40万 0.50%
40万≤M<100万 0.30%
M≥100万 200美元/笔


注:申购费率按照申购金额逐级递减,注册登记机构根据单次申购的实际确认金额确定每次申购所适用的费率并分别计算。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网点赎回人民币份额时,每次场外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0份基金份额;场内单笔赎回的基金份额必须是整数份,且不能超过99,999,999份;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人民币份额余额不足10份的,需一次全部赎回。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美元份额时,单笔赎回的最低份额为1,000份,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美元份额余额不足1,000份的,需一次全部赎回。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单个销售机构网点处持有本基金人民币份额的最低份额为10份,持有的本基金美元份额的最低份额为1000份。基金份额持有人因赎回后导致其基金账户内在该销售机构网点处剩余的人民币份额低于10份,或美元份额低于1000份时,登记机构可对剩余的相应类别份额自动进行强制赎回处理(场内份额除外)。
4.2 赎回费率
持有年限(Y) 费率
Y<1年 1.00%
1年≤Y<2年 0.50%
Y≥2年 0


注: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用由赎回申请人承担,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应归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5 基金销售机构
5.1 场外销售机构
5.1.1直销机构
无。
5.1.1场外非直销机构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2 场内销售机构
上海证券交易所内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会员单位。
6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之后,基金管理人将在T+2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指定媒体,披露开放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7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等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16年11月1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海富通全球美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www.hftfund.com)查阅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资料。
(2)投资者T日提交的有效申购、赎回申请,在正常情况下,登记机构在T+2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投资者应在T+3日后(包括该日)到销售网点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基金销售机构对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请。申购与赎回的确认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3)当申购申请经全部确认后将导致基金规模超过本基金可用外汇额度时,管理人有权对当日的申购申请进行比例确认,并暂停申购;当发生申购比例确认时,可能出现申购的实际适用费率高于申购申请金额对应费率的情况。
(4)对未开设销售网点地区的投资者及希望了解本公司旗下管理基金其他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40099)垂询相关事宜。
(5)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2月13日

基金信息类型 开放式基金申购、赎回
公告来源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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