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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河量化优选混合A(004250)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707362
基金代码 004250
公告日期 2017-03-21
编号 1
标题 银河量化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信息全文 基金管理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银河量化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重要提示
1、银河量化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2016年12月15日证监许可【2016】3089文核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核准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者保证。
2、本基金是契约型开放式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3、本基金的管理人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商银行”),注册登记人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
4、本基金将自2017年3月24日至2017年4月24日,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向社会公开发售。
直销机构: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北京分公司、深圳分公司、广州分公司、哈尔滨分公司、南京分公司、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平台。
代销机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5、本基金的发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6、投资者欲购买本基金,需开立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上海开放式基金账户。在基金募集期间,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申请可同时办理。
7、根据中国证监会规定,一个投资者只能开设和使用一个基金账户;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
8、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首次认购本基金份额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元。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份额认购业务单笔认购最低金额为10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元。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状况和投资者需求调整直销机构的最低认购标准,并及时公告。
9、投资者T日提交认购申请后,可于T+2日后到办理认购的网点查询认购申请的受理情况。基金销售网点对申请的受理并不表示对该申请的成功确认,而仅代表该基金销售网点确实接受了认购申请,申请的成功确认应以基金注册登记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确认结果为准。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合同生效后第二天起到原销售网点打印认购成交确认凭证。
10、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募集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17年3月21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银河量化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11、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www.galaxyassset.com)。
12、投资者所在地若未开设基金销售网点,请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20-0860)咨询购买事宜。
13、募集期内,本基金有可能新增代销机构,请留意近期本公司及各代销机构的公告,或拨打本公司及各代销机构客户服务电话咨询。
14、本基金发行期间部分销售机构周六、周日仍然受理认购业务,所受理的认购委托与下一交易日合并办理,具体情况可咨询相关销售机构。
15、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发行安排做适当调整。
16、风险提示:
(1)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
(2)本基金按照基金份额初始面值1.00元发售,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份额净值可能低于基金份额初始面值,投资人存在遭受损失的风险。
(3)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4)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一、基金募集的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
银河量化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二)基金简称和代码
基金简称:银河量化优选混合
基金代码:004250
(三)基金类型
契约型开放式混合型基金。
(四)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五)基金份额面值
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为1.00元人民币。
(六)投资目标
本基金运用量化投资策略进行资产配置和股票投资,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求基金资产长期、稳定的增值。
(七)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可转换债券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债券回购、资产支持证券、货币市场工具(含同业存单)、权证、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股票资产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60%-95%,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权证、股指期货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八)发售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九)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北京分公司、深圳分公司、广州分公司、哈尔滨分公司、南京分公司、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平台。
2、代销机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十)基金募集期与基金合同生效
本基金募集期为2017年3月24日至2017年4月24日。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认购情况提前终止或延迟发售时间,但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的基金募集期。
在本基金募集期届满,若本基金募集总份额不少于2亿份,募集总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且基金份额持有人数不少于200人,则本基金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完备案手续后,可以宣告本基金合同生效;否则本基金将延长募集期,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若自基金发售之日起三个月届满,本基金不符合基金合同生效条件,基金管理人将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本基金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内通过登记机构返还基金认购人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二、发售方式及相关规定
(一)基金募集期内,本基金面向个人和机构投资者同时发售。
(二)认购方式
本基金认购采取金额认购的方式。
(三)认购费率
1、基金份额初始面值:每份基金份额初始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2、认购价格:初始面值。
00*大业lai3、本基金基金份额在认购时收取认购费。投资人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认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已受理的认购申请不允许撤销。
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认购费率如下:
认购金额 认购费率
M<100万 1.2%
100万≤M<200万 1.0%
200万≤M<500万 0.6%
M≥500万 1000元/笔

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认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并应在投资人认购基金份额时收取,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四)认购份额的计算
本基金将采用外扣法计算认购费用。其中: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注:对于适用固定金额认购费用的认购,净认购金额=认购总金额-固定认购费用金额)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注:对于适用固定金额认购费用的认购,认购费用=固定认购费用金额)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认购的有效份额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2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例1:某投资人投资10,000元认购本基金基金份额,如果认购期内认购资金获得的利息为3元,则其可得到的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净认购金额 = 10,000/(1+1.2%)= 9,881.42元
认购费用 = 10,000-9,881.42 =118.58元
认购份额 =(9,881.42+3)/1.00 = 9,884.42份
例2:某投资人一次性投资1000万元认购本基金基金份额,如果认购期内认购资金获得的利息为1800元,则其可得到的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认购金额 = 10,000,000元
净认购金额 = 10,000,000-1000=9,999,000.00 元
认购份额= (9,999,000+1,800)/1.00=10,000,800.00 份
即投资人投资1,000万元认购本基金基金份额,加上募集期间利息后一共可以得到10,000,800.00份基金份额。
(五)认购限制
(1)投资人认购时,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缴款。
(2)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多次认购,基金份额的认购费按每笔基金份额认购申请单独计算,认购一经登记机构受理不得撤销。
(3)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首次认购本基金基金份额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元。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认购业务单笔认购最低金额为10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元。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状况和投资者需求调整直销机构的最低认购标准,并及时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以对募集期间的单个投资人的累计认购金额进行限制,具体限制和处理方法请参看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对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或数量无上限,法律、法规或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开户与认购
(一)认购使用账户说明
投资者认购本基金应使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上海开放式基金账户。
1、已有上海A股账户或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可办理账户注册,即将已有的上海A股账户或基金账户注册为上海开放式基金账户。
2、尚无上海A股账户或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可直接办理开户,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将为其配发基金账户,同时将该账户注册为上海开放式基金账户。对于配发的上海基金账户,投资者可持基金管理人或代销机构提供的账户配号凭条,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的开户代理机构打印上海基金账户卡。
3、已通过直销网点或代销机构办理过上海开放式基金账户注册手续的投资者,拟通过其他代销机构或直销网点申报认购本基金的,须用上海开放式基金账户在新的代销机构或直销网点处办理开放式基金账户注册确认。
4、已通过直销网点或代销机构办理过上海开放式基金账户注册手续的投资者,可在原处直接认购本基金。
(二)账户使用注意事项
1、拥有多个上海A股账户或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只能选择其中一个注册为上海开放式基金账户。为了日后方便办理基金份额跨系统转托管,建议投资者通过上证所认购、买卖上市开放式基金也只使用该注册账户。
2、对于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配发上海基金账户的投资者,为了日后方便办理基金份额跨系统转托管,建议投资者通过上证所认购、买卖上市开放式基金也只使用配发的基金账户。
(三)直销网点办理开户(或账户登记)和认购流程
1、本公司直销网点受理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的开户(或账户登记)与认购申请。
2、受理开户(或账户登记)及认购的时间:网上交易系统(本公司官网)2017年3月24日至2017年4月24日9:30 至15:00,15:00 之后办理的认购业务视为下一工作日申请。认购期内在直销柜台办理开户(或账户登记)和认购业务的受理时间为2017年3月24日至2017年4月24日(周六、周日和节假日不受理)9:30至17:30。
3、办理开户(或账户登记)申请材料:
个人投资者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上海A股股东代码卡或基金账户代码卡(办理账户登记时需要);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军人证或护照等);
(3)填妥的《开放式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
(4)指定银行的开户证明或储蓄存折复印件加上个人签名;
(5)代办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如有委托代办人);
(6)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资料。
机构投资者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上海A股股东代码卡或基金账户代码卡(办理账户登记时需要);
(2)企业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或副本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提供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如有控股股东还需提供股东方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业务经办人及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军人证或护照);
(5)加盖预留印鉴(公章、私章各一枚,如私章非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预留印鉴卡》一式三份;
(6)指定银行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开立银行账户申请表》原件及复印件(或指定银行出具的开户证明);
(7)填妥的《开放式基金账户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私章。(注:指定银行账户是指投资者开户时预留的作为赎回、分红、退款的结算账户,银行账户名称必须同投资者基金账户的户名一致。)
(8)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资料。
4、办理认购申请材料:
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时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军人证或护照等);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编号凭证;
(3)加盖银行受理章的银行付款凭证回单联原件及复印件;
(4)填妥的《开放式基金交易申请表》并签名。
机构投资者办理认购时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已填好的《开放式基金交易申请表》,并加盖预留印鉴;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编号凭证;
(3)同城支票结算的,加盖银行受理印章的“受理回执”复印件;异地电汇结算的,加盖银行受理印章的“电汇凭证回单”复印件;
(4)前来办理认购申请的机构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认购资金的划拨
投资者办理认购前应将足额资金以“支票结算”或“电汇结算”方式通过银行汇入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指定的在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开立的直销专户:
A: 账户名: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03492300040002433
开户行:农业银行上海卢湾支行
B: 账户名: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1001252419200028889
开户行:工商银行上海市虹口支行
C: 账户名: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310066726018150012655
开户行:交通银行上海第一支行
D: 账户名: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7312010187200001171
开户行:中信银行上海浦东分行
E: 账户名: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31050161364000002080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上海浦东分行
投资者所填写的票据在汇款用途中必须注明购买的基金名称和基金代码,并确保募集期间每日17:30前到账。投资者若未按上述规定划付,造成认购无效的,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直销网点清算账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投资者若当日没有把足额资金划到账,则以资金到账日作为受理申请日(即有效申请日)。
至募集期结束,以下情况将被视为无效认购,认购款项将在基金成立后三个工作日内划往投资者指定的资金结算账户:
(1)投资者划来资金,但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2)投资者划来资金,但未办理认购申请或认购申请未被确认的;
(3)投资者划来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4)其它导致认购无效的情况。
6、预约上门服务
投资者单笔认购金额超过200万元(含200万元)人民币以上,可拨打电话:(021)38568981进行预约,本公司将提供上门服务。
7、网上交易
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平台认购本基金,具体开户和认购流程请登陆公司网站(www.galaxyasset.com)查阅。

(四)中国工商银行办理开户和认购流程
1、个人投资者开户和认购流程
(1)业务办理时间:2017年3月24日至2017年4月24日。
周六、日及法定节假日正常受理客户申请,该认购申请计入下一发售日;发售日每天17:00后客户发起的认购申请计入下一发售日。
(2)开户程序及所需材料
1)开户时间:基金份额发售日9:00-17:00,到中国工商银行代理基金业务网点办理开户?
2)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必须提交下列材料:
①本人法定身份证件原件(包括:居民身份证?军人证或护照);
②填妥的《基金交易账户开户申请书》?《基金业务申请书》? 工行网点接受开户申请后,投资人可于T+2日以后到工行指定的代理基金业务网点办理开户业务确认手续?
(3)办理开户的同时即可办理认购手续,个人投资者到中国工商银行基金代销网点认购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1)本人法定身份证件原件(包括:居民身份证?军人证或护照);
2)中国工商银行理财金账户卡或牡丹灵通卡;
3)填妥的《基金业务申请书》?工行网上银行和电话银行可同时受理基金的认购业务,具体情况可通过工行网站?电话银行中心(95588)查询? 工行代销网点接受认购申请后,当即向投资人提供缴款回执;投资人于发布本基金合同生效公告后到工行基金代销网点办理认购业务确认手续?
(3)注意事项:
1)一个投资者只能开立一个基金账户,已经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的客户无需再次开户;
2)投资者必须本人亲自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3)个人投资者申请认购基金时不接受现金,投资者必须预先在用于认购基金的理财金账户卡或牡丹灵通卡中存入足额的资金;
4)个人投资者认购基金申请须在公布的个人投资者认购时间内办理;
5)个人投资者指定的银行存款账户须是中国工商银行理财金账户卡或牡丹灵通卡中的人民币结算账户;
6)个人客户在中国工商银行进行开放式基金买卖时使用的资金账户必须是唯一的;
7)已通过工行认购开放式基金的客户再次在工行认购本基金时,需提交首次进行开放式基金买卖时使用的理财金账户或牡丹灵通卡?(中国工商银行代理发行具体事宜以当地工行发行公告为准)?
2、机构投资者开户和认购流程
(1)业务办理时间:2017年3月24日至2017年4月24日的9:30至17:00。 周六、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办妥中国工商银行机构结算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2)由经办人到柜台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
①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副本原件,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提供给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②填妥的《基金交易账户开户申请书》?《基金业务申请书》(须加盖银行预留印鉴);
③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④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军人证?护照等)? 工行网点接受开户申请后,投资人可于T+2日以后到工行指定的代理基金业务网点办理开户业务确认手续?
(3)办理开户的同时即可办理认购手续,机构投资者到中国工商银行基金代销网点认购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1)中国工商银行客户自助卡;
2)填妥的《基金业务申请书》(须加盖预留印鉴)? 工行网上银行和电话银行可同时受理基金的认购业务,具体情况可通过工行网站?电话银行中心(95588)查询? 工行代理基金业务网点接受认购申请后,当即向投资人提供缴款回执;投资人于发布本基金合同生效公告后到工行基金代销网点办理认购业务确认手续?
(4)注意事项
1)一个投资人只能开立一个基金账户,已经开立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的客户无需再次开户;
2)机构投资者在代理基金业务网点申请认购基金时,其指定的银行存款账户必须有足额的认购资金;
3)机构投资者认购基金申请须在公布的机构投资者认购时间内办理;
4)机构投资者指定的银行存款账户须是中国工商银行客户自助卡中的人民币结算账户;
5)机构客户在中国工商银行进行开放式基金买卖时使用的资金账户必须是唯一的;
6)通过工行申/认购开放式基金的客户再次在工行认购本基金时,需提交首次进行开放式基金买卖时使用的客户自助卡?
7) 若有其他方面要求,以代销银行的说明为准。
(五)券商代销网点办理开户(或账户注册)和认购程序
1、受理开户(或账户注册)及认购的时间:2017年3月24日至2017年4月24日(周六、周日和节假日不受理)9:30至15:00。
2、开立资金账户(已在代销券商同一代销网点开立了资金账户的投资者不必再开立该账户)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资金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填妥的《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3)填妥的《资金存款凭条》并存入相应资金。
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资金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
(2)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民政部门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上述文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
(4)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办理开户(或账户注册)须提交的材料:
个人投资者须提供以下资料:
(1)上海A股股东代码卡或基金账户代码卡(办理账户注册时需要);
(2)填妥的《开放式基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3)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资金账户卡。
机构投资者应指定经办人到网点并提交以下材料:
(1)上海A股股东代码卡或基金账户代码卡(办理账户注册时需要);
(2)填妥的开立开放式基金账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
(3)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民政部门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上述文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加盖机构公章);
(5)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
(7)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8)资金账户卡。
4、提出认购申请
个人投资者提出认购申请须提交以下资料:
(1)填妥的《开放式基金认购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3)资金账户卡。
机构投资者在代销券商代销网点提出认购申请须提交以下资料:
(1)填妥的开放式基金认购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
(2)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民政部门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上述文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
(5)资金账户卡。
5、注意事项
(1)投资者在代销券商代销网点开立资金账户和开放式基金账户的具体手续可能有所区别,请投资者仔细阅读代销网点的业务公告或咨询代销网点的相关工作人员;
(2)投资者在代销券商代销网点认购本基金的方式包括电话、互联网、磁卡自助、热自助等,具体可以采用的方式以代销网点的规定为准;
(3)投资者在代销券商代销网点查询认购确认情况的方式可能有所区别,以代销网点的规定为准;
(4)个人投资者若委托他人办理开户和认购事宜,须按照代销券商代销网点的要求提供授权委托书等证明文件;
(5)其他有关在代销券商代销网点认购本基金的程序,若有其它方面的要求,以代销券商代销网点的说明为准。
四、清算与交割
(一)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全部被冻结在本基金募集专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投资者认购款项在基金合同生效前产生的银行存款利息归投资者所有,在本基金认购结束后,折算为基金份额计入投资者的账户,具体份额以注册登记人的记录为准。
(二)本基金权益登记由注册登记人在基金募集结束后完成。
五、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的生效
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募集的基金份额总额符合《证券投资基金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并具备下列条件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规定办理验资和基金备案手续:
(一)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两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两亿元人民币。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人数不少于200人。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募集期限届满之日起十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十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验资报告,办理基金备案手续。中国证监会自收到基金管理人验资报告和基金备案材料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确认;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基金合同生效。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予以公告。
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募集的基金份额总额不符合《证券投资基金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或不具备以上募集份额总额、募集金额、份额持有人条件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一)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二)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返还投资人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六、本次发行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568号15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568号15层
法定代表人:许国平
电话:(021)38568888
传真:(021)38568501
联系人:赵冉、郑夫桦、张鸿
网址:www.galaxyasset.com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易会满
客户服务电话:95588
网址:www.icbc.com.cn
(三)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 直销机构
(1)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568号15层
法定代表人:许国平
公司网站:www.galaxyasset.com(支持网上交易)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0860
直销业务电话:(021)38568981/ 38568507
传真交易电话:(021)38568985
联系人:赵冉、郑夫桦、张鸿
(2)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西街6号A-F座3楼(邮编:100045)
电话:(010)56086900
传真:(010) 56086939
联系人:孙妍
(3)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90-108号光华大厦西座三楼(邮编: 510620)
电话:(020)37602205
传真:(020)37602384
联系人:史忠民
(4)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果戈里大街206号三层
电话:(0451)82812867
传真:(0451)82812869
联系人:崔勇
(5)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201号3楼南京银河证券江东中路营业部内(邮编:210019)
电话:(025)84671299
传真:(025)84523725
联系人:李晓舟
(6)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01号时代金融中心大厦6F(邮编:518046)
电话:(0755)82707511
传真:(0755)82707599
联系人:史忠民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2、代销机构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易会满
客户服务电话:95588
网址:www.icbc.com.cn
(2)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网址:www.ccb.com
(3)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法定代表人:蒋超良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网址:www.abchina.com
(4)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法定代表人:傅育宁
客户服务热线: 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5)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法定代表人:董文标
客户服务电话:95568
网址:www.cmbc.com.cn
(6)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电话:(010)66568292
传真:(010)66568990
联系人:邓颜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7)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 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电话:(0531)68889155
传真:(0531)68889752
联系人:吴阳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网址:www.zts.com.cn
(8)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州市湖东路268号
办公地址:浦东新区民生路1199弄证大五道口广场1号楼21层
法定代表人:兰荣
电话:(021)38565785
传真:(021)38565955
联系人:谢高得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23
网址:www.xyzq.com.cn
(9)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 座38-45 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电话:(0755)82943666
传真:(0755)82943636
联系人:林生迎
客户服务电话:95565、4008-888-111
网址:www.newone.com.cn
(10)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 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
电话:(021)22169999
传真: (021)22169134
联系人:李芳芳
客户服务电话:95525
网址:www.ebscn.com
(11)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淮海中路9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 号海通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电话:(021)23219000
传真:(021)23219100
联系人:金芸、李笑鸣
客户服务电话:95553 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网址:www.htsec.com
(12)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湖北省武汉市新华路特8 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人代表:杨泽柱
电话:(027)65799999
传真:(027)85481900
联系人:奚博宇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9或95579
网址:www.95579.com
(13)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 号45 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电话:(021)33389888
传真:(021)33388224
联系人:黄莹
客户服务电话:95523 或400-889-5523
网址: www.swhysc.com
(1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第A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 号中信证券大厦20 层
法定代表人: 王东明
联系人:陈忠
电话:(010)84683893
传真:(010)84685560
客户服务电话:95558
网址:www.cs.ecitic.com
(15)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08号中国凤凰大厦1栋9层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电话:(0755)82825551
传真:(0755)82558355
联系人:朱贤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1-001
网址:www.essence.com.cn
(16)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江西省南昌市抚河北路291 号
办公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1619 号国际金融大厦A 座41 楼
法定代表人:杜航
电话:(0791)6768763
传真:(0791)6789414
联系人:余雅娜
客户服务电话:400-8866-567
网址:www.scstock.com
(17)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1号楼20层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联系人:吴忠超
电话:(0532)85022326
传真:(0532)85022605
客户服务电话:(0532)96577
网址:www.zxwt.com.cn
(18)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 号上海银行大厦29 楼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电话:(021)38676767
传真:(021)38670666
联系人:芮敏祺、朱雅崴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66
网址:www.gtja.com
(19)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海口市南宝路36 号证券大厦4 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4001 号时代金融中心17 层
法定代表人:陆涛
电话:(0755)83025666
传真:(0755)83025625
联系人:蒋浩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228
网址:www.jyzq.cn
(20)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广州市先烈中路69号东山广场主楼17楼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19层、20层
法定代表人:邱三发
电话:(020)88836999
传真:(020)88836654
联系人:林洁茹
客户服务电话:020-961303
网址: www.gzs.com.cn
(21)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静宁路308号
办公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638号
法定代表人:李晓安
电话:(0931)4890100、(0931)4890619
传真:(0931)4890628
联系人:邓鹏怡
客户服务电话:96668、400-689-8888
网址:www.hlzqgs.com
(22)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198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198号财智中心B1座
法定代表人:李工
电话:(0551)65161666
传真:(0551)65161600
联系人:甘霖
客户服务电话:95318
网址:www.hazq.com
(23)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928 号东海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赵俊
电话:(021)20333333
传真:(021)50498851
联系人:王一彦
客户服务电话:95531;400-8888-588
网址:www.longone.com.cn
(2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电话:(010)85130588
传真:(010)65182261
联系人:权唐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08
网址:www.csc108.com
(25)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69 号山西国贸中心东塔楼
法定代表人:侯巍
电话:(0351)8686703
传真:(0351)8686619
联系人:邓颖云
客户服务电话:400-666-1618
网址:www.i618.com.cn
(26)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寿春路179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寿春路123号
法定代表人:凤良志
联系人:李蔡
电话: (0551)2207921
传真: (0551)2207965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777、95578
网址:www.gyzq.com.cn
(27)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 号大成国际大厦20
楼2005室
法定代表人:许建平
电话:(010)88085858
传真:(010)88085195
联系人:李巍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0562
网址:www.hysec.com
(28)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上海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环球金融中心57楼
法定代表人:陈林
电话:(021)68778075
传真:(021)68777723
联系人:汪明丽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9898
网址:www.cnhbstock.com
(29)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70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5号新盛大厦B座4层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电话:(010)66045566
传真:(010)66045500
联系人:林爽
客户服务电话:(010)66045678
网址:www.txsec.com/ jijin.txsec.com
(30)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电话:(010)63081000
传真:(010)63080978
联系人:唐静
客户服务电话:95321
网址:www.cindasc.com
(31)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福州市五四路157号新天地大厦7、8层
办公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7号新天地大厦7至10层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电话:(0591)87841160
传真:(0591)87841150
联系人:张腾
客户服务电话:(0591)96326
网址:www.hfzq.com.cn
(32)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6层
法定代表人:金立群
电话:(010)65051166
传真:(010)65058065
联系人:肖婷
客户服务电话:(010)65051166
网址:www.cicc.com.cn
(33)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9号新世界中山29层
法定代表人:吴永良
电话:(0755)82943755
传真:(0755)82940511
联系人:刘军
客户服务电话:400-102-2011
网址:www.zszq.com.cn
(34)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楼
法定代表人:杨宇翔
电话:(0755)22626391
传真:(0755)82400862
客户服务电话:95511-8
联系人:郑舒丽
网址: www.pingan.com
(35)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长春市自由大路1138号
法定代表人:矫正中
电话:(0431)85096517
传真:(0431)85096795
联系人:安岩岩
客户服务电话:400-600-0686
网址:www.nesc.cn
(36)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西藏中路336号
法定代表人:龚德雄
联系人:许曼华
电话:(021)53519888
传真:(021)53519888
客户服务电话:400-891-8918、(021)962518
网址:www.962518.com
(37)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 层
1301-1305室、14 层
法定代表人:张皓
联系人:洪诚
电话:(0755)23953913
传真:(0755)83217421
客户服务电话:400-990-8826
网址:www.citicsf.com
(38)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法定代表人:冉云
客户服务电话:95310
联系人:刘婧漪、贾鹏
联系电话:(028)86690057、(028)86690058
传真号码:(028)86690126
网址:www.gjzq.com.cn
(39)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罗湖区笋岗路 12 号中民时代广场 B 座 25、26 层
法定代表人: 刘学民
联系人:崔国良
电话:(0755)25832852
传真:(0755)82485081
客户服务电话:95358
网址:www.firstcapital.com.cn
(40)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98号华西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 杨炯洋
联系人:李进
电话:(021)65080566
传真:(028)86150040
客户服务电话:95584、4008-888-818
网址:www.hx168.com.cn
(41)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27号院5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27号盘古大观40-43层
法定代表人:何亚刚
客户服务电话:95571
联系人:齐冬妮
电话:(010)59355807
传真:(010)56437030
网址:www.foundersc.com
(42)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 14、16、17 层
法定代表人:黄耀华
联系人:刘阳
电话:(0755)83516289
传真:(0755)83515567
网址:www.cgws.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666-6888
(43)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B座12-15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B座12层
法定代表人:徐勇力
电话:(010)66555316
传真:(010)66555246
联系人:汤漫川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3
网址:www.dxzq.net
(4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天河北路183-187号大都会广场43楼
办公地址: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18、19、36、38、41和42楼
法定代表人:林治海
电话:(020)87555888
传真:(020)87555305
联系人:黄岚
客户服务电话:95575
网址: www.gf.com.cn
(45)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40层
法定代表人:徐刚
电话:(021)68604866
传真:(021)50372474
联系人:张静
客户服务电话:400-620-8888
网址:www.bocichina.com
(46)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电话:(0755)82130833
传真:(0755)82133952
联系人:周杨
客户服务热线:95536
网址:www.guosen.com.cn
(47)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28号华泰证券广场
法定代表人:周易
电话:(0755)82492193
传真:(0755)82492962
联系人:庞晓芸
客户服务电话:95597
网址:www.htsc.com.cn
(48)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8号
办公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8号西南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珠林
客户服务电话:4008-096-096
网址:www.swsc.com.cn

3、第三方销售机构
(1)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 浦东新区峨山路613号6幢551室
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户服务电话:400-1818-188
网址: www.1234567.com.cn
(2)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903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翠柏路7号杭州电子商务产业园2楼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客户服务电话:4008-773-772
网址:www.5ifund.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四)基金登记结算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法定代表人:周明
电话:(010)59378839
传真:(010)59378907
联系人:朱立元

(五)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地址: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05室
负责人:廖海
电话:(021)51150298
传真:(021)51150398
经办律师:刘佳、徐莘

(六)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安永大楼16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50楼
法定代表人:葛明
经办会计师:徐艳、濮晓达
电话:(021)22288888
传真:(021)22280000
联系人:蒋燕华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3月21日

基金信息类型 基金发行
公告来源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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