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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上证50AH优选指数(LOF)A(501050)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714142
基金代码 501050
公告日期 2017-03-29
编号 1
标题 华夏沪港通上证50AH优选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
信息全文 基金管理人: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九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7年3月27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的财务资料经审计,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基金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本报告期自2016年10月27日起至12月31日止。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华夏沪港通上证50AH优选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简称
华夏上证50AH优选指数(LOF)

场内简称
50AH

基金主代码
501050

交易代码
501050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年10月27日

基金管理人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389,631,840.40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2016年11月28日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

投资策略
本基金主要采用组合复制策略及适当的替代性策略以更好地跟踪标的指数,实现基金投资目标。

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上证50AH优选指数收益率*9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股票基金,风险与收益高于混合基金、债券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在股票基金中属于较高风险、较高收益的产品。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
负责人
姓名
张静
田青


联系电话
400-818-6666
010-67595096


电子邮箱
service@ChinaAMC.com
tianqing1.zh@ccb.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818-6666
010-67595096

传真
010-63136700
010-66275853

2.4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www.ChinaAMC.com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住所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期间数据和指标
2016年10月2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6年12月31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760,275.00

本期利润
-12,038,648.48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215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
-2.15%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3.40%

3.1.2期末数据和指标
2016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
-13,198,210.19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0339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376,433,630.21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0.966

3.1.3累计期末指标
2016年末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
-3.40%

注:①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②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③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④本基金合同于2016年10月27日生效。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3.40%
0.45%
0.78%
0.78%
-4.18%
-0.33%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华夏沪港通上证50AH优选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6年10月27日至2016年12月31日)

注:①本基金合同于2016年10月27日生效。
②根据华夏沪港通上证50AH优选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本基金合同第十三部分“二、投资范围”、“四、投资限制”的有关约定。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华夏沪港通上证50AH优选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对比图

注:本基金合同于2016年10月27日生效,合同生效当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3.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无利润分配事项。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4月9日,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成立的首批全国性基金管理公司之一。公司总部设在北京,在北京、上海、深圳、成都、南京、杭州、广州和青岛设有分公司,在香港、深圳、上海设有子公司。公司是首批全国社保基金管理人、首批企业年金基金管理人、境内首批QDII基金管理人、境内首只ETF基金管理人、境内首只沪港通ETF基金管理人、首批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基金管理人、首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人资格,以及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人、保险资金投资管理人,香港子公司是首批RQFII基金管理人。华夏基金是业务领域最广泛的基金管理公司之一。
华夏基金是境内ETF基金资产管理规模最大的基金管理公司之一,在ETF基金管理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目前旗下管理华夏沪深300ETF、华夏MSCI中国A股ETF、华夏中证500ETF、华夏上证50ETF、华夏中小板ETF、华夏消费ETF、华夏金融ETF、华夏医药ETF、华夏恒生ETF、华夏沪港通恒生ETF、华夏上证50AH优选指数(LOF)和华夏快线ETF,初步形成了覆盖宽基指数、大盘蓝筹指数、中小盘指数、行业指数、海外市场指数等的产品线。
2016年,在《中国证券报》主办的第十三届中国基金业金牛奖的评选中,华夏基金获得“2015年度被动投资金牛基金公司”奖;在《上海证券报》主办的第十三届中国“金基金”奖评选中,华夏基金获得“2015年度金基金·债券投资回报基金管理公司”奖。
在客户服务方面,2016年,华夏基金继续以客户需求为导向,努力提高客户使用的便利性和服务体验:(1)改进业务流程,客户可通过网上交易系统自助办理退款、重置密码、上传换卡资料等业务,还可自助办理资产证明和盖章对账单,业务处理更加高效便捷;(2)增加交易渠道,与滴滴出行合作推出滴滴金桔宝理财,并上线华夏财富网上交易系统,增加直销定投通等功能,为客户提供更多优惠便捷的理财渠道,提高交易便利性;(3)开展“你定,我投”、“客户个性化白皮书”、“2016活期通年底晒账单”、2016北京马拉松等系列宣传活动,为客户提供多样化的关怀服务。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限
证券从业
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荣膺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数量投资部高级副总裁
2016-10-27
-
6年
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会计学硕士。2010年7月加入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研究发展部高级产品经理,数量投资部研究员、投资经理、基金经理助理等。

注:①上述任职日期、离任日期根据本基金管理人对外披露的任免日期填写。
②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基金管理公司开展投资、研究活动防控内幕交易指导意见》、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安全高效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没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等法规制定了《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制度》。公司通过科学、制衡的投资决策体系,加强交易分配环节的内部控制,并通过工作制度、流程和技术手段保证公平交易原则的实现。同时,通过监察稽核、事后分析和信息披露来保证公平交易过程和结果的监督。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一贯公平对待旗下管理的所有基金和组合,制定并严格遵守相应的制度和流程,通过系统和人工等方式在各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制度》的规定。
本基金管理人通过统计检验的方法对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在不同时间窗下(1日内、3日内、5日内)的本年度同向交易价差进行了专项分析,未发现违反公平交易原则的异常情况。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报告期内,未出现涉及本基金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5%的情况。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本基金跟踪的标的指数为上证50AH优选指数,业绩比较基准为:上证50AH 优选指数收益率×9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上证50AH优选指数反映上证50指数使用AH价差投资策略的整体表现,为投资者提供建立在上证50基础上的额外回报。该指数自2015年12月起正式发布,截至2016年12月31日,该指数成份股样本共计50只,其中A股25只,港股25只。本基金主要采用组合复制策略及适当的替代性策略以更好地跟踪标的指数,实现基金投资目标。
2016年,国际方面,美国经济稳定增长,美联储年末将联邦基金利率提升25 个基点至0.5%-0.75%,美国总统大选也落下帷幕,特朗普获胜加强了美国基建投资预期,使得全球通货膨胀预期提升;欧洲央行自年初降低三大利率后维持主要政策利率不变,年末延长QE至2017年12 月,报告期欧洲经济温和复苏,但年内英国脱欧公投、意大利修宪公投失败都给全球市场带来不小波动。国内方面,政府继续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同时适度扩大总需求,全年经济有所企稳,GDP同比增长6.7%。PPI(生产物价指数)同比一举扭转数年以来的下降态势实现转正,CPI也温和上涨。货币政策方面,为引导经济去杠杆,央行下半年持续锁短放长,货币政策由相对宽松逐渐回归中性,年内人民币对美元汇率显著贬值。
市场方面,年初在人民币短期快速贬值以及相关监管措施出台等诸多因素影响下,A股经历了一波较大幅度的调整,之后在基本面企稳、工业品价格持续上涨等因素带动下,市场走出一波震荡修复式行情,纵观全年,由于各种黑天鹅事件频发,震荡可谓剧烈;香港市场受发达市场和中国内地市场的双重影响,在年初调整后表现为震荡上行的走势。
基金投资运作方面,报告期内,本基金尚处于建仓期,我们在做好跟踪标的指数的基础上,认真应对投资者日常申购、赎回及成份股调整等工作,逐步调整组合至目标结构。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基金份额净值为0.966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3.40%,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0.78%。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2017年,国际方面,美元的加息节奏仍是牵动市场神经的关键因素,而特朗普政府的政策走向也成为市场的重大不确定因素;与此同时,英国脱欧流程的启动、欧洲政治经济格局的重构,都使得我们将面临一个更加不确知的外部世界。国内方面,为维持经济平稳增长,政府会继续展开供给侧改革尤其是“补短板”行动,混合所有制等改革也将扎实推进,与此同时,也需密切关注美国新一届政府的政策走向及我国政府的应对策略。财政政策方面,料将继续积极有为,货币政策大概率会维持中性。如果主要发达国家的经济及金融市场能够维持稳定,中国经济企稳得到进一步验证或有超预期的改革举措,上证50AH优选指数将会有较好的投资机会;反之,则可能呈震荡走势。
本基金将会根据基金合同要求,在紧密跟踪标的指数的基础上,做好相关投资工作。
珍惜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每一分投资和每一份信任,本基金将继续奉行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信任奉献回报”的经营理念,规范运作,审慎投资,勤勉尽责地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长期、稳定的回报。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持续加强合规管理、风险控制和监察稽核工作。在合规管理方面,公司制定了合规风险管理制度、风险隔离制度、员工违规违纪处理制度,修订了保密管理制度和员工培训制度,进一步完善合规制度建设;公司开展多种形式的合规培训,重点加强了投资研究和基金销售业务条线的合规教育,不断提升员工的合规守法意识;强化事前事中合规风险管理,严格审核信息披露文件、基金宣传推介材料,加强了对微信等新媒体宣传材料的合规审核,防范各类合规风险。在风险管理方面,公司秉承全员风险管理的理念,采取事前防范、事中控制和事后监督等三阶段工作,加强对日常投资运作的管理和监控,督促投研交易业务的合规开展;在监察稽核方面,公司定期和不定期开展多项内部稽核,对投资研究、基金交易、市场销售、后台运作等关键业务和岗位进行检查监督,促进公司业务合规运作、稳健经营。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整体运作合法合规。本基金管理人将继续以风险控制为核心,坚持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提高监察稽核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切实保障基金安全、合规运作。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管理人应严格按照新准则、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本基金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估值及净值计算的复核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在估值调整导致基金资产净值的变化在0.25%以上时对所采用的相关估值模型、假设及参数的适当性发表审核意见并出具报告。定价服务机构按照商业合同约定提供定价服务。其中,本基金管理人为了确保估值工作的合规开展,建立了负责估值工作决策和执行的专门机构,组成人员包括主管基金运营的公司领导或其授权人、督察长、投资风控工作负责人、证券研究工作负责人、合规负责人及基金会计工作负责人等,以上人员具有丰富的风控、证券研究、合规、会计方面的专业经验。同时,根据基金管理公司制定的相关制度,估值工作决策机构的成员中不包括基金经理。本报告期内,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无重大利益冲突。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的收益分配原则为: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4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5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本基金场外份额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本基金场内份额的收益分配方式仅能为现金分红,具体权益分派程序等有关事项遵循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当基金累计报酬率超过同期上证50指数累计报酬率达到1%以上,可进行收益分配。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进行利润分配,符合相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出现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本托管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对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督,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实施利润分配。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复核审查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 审计报告
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17)第20578号
华夏沪港通上证50AH优选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华夏沪港通上证50AH优选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华夏上证50AH优选指数(LOF)基金”)的财务报表,包括2016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16年10月2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期间的利润表和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6.1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编制和公允列报财务报表是华夏上证50AH优选指数(LOF)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 (1)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财务报表,并使其实现公允反映; (2) 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6.2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注册会计师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和公允列报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6.3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上述华夏上证50AH优选指数(LOF)基金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公允反映了华夏上证50AH优选指数(LOF)基金2016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6年10月2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 许康玮 赵雪
上海市湖滨路202号企业天地2号楼普华永道中心11楼
2017年3月10日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华夏沪港通上证50AH优选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报告截止日:2016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6年12月31日

资产:



银行存款

17,334,126.32

结算备付金

13,112,922.48

存出保证金

2,329,357.29

交易性金融资产

332,846,280.88

其中:股票投资

332,846,280.88

基金投资

-

债券投资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3,500,000.00

应收证券清算款

8,006,707.79

应收利息

23,603.88

应收股利

-

应收申购款

60,600.31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

-

资产总计

387,213,598.9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6年12月31日

负债: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应付证券清算款

35.68

应付赎回款

10,142,478.03

应付管理人报酬

176,441.05

应付托管费

35,288.23

应付销售服务费

-

应付交易费用

318,067.40

应交税费

-

应付利息

-

应付利润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负债

107,658.35

负债合计

10,779,968.74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389,631,840.40

未分配利润

-13,198,210.19

所有者权益合计

376,433,630.2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387,213,598.95

注:①报告截止日2016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净值0.966元,基金份额总额389,631,840.40份。
②本基金合同于2016年10月27日生效,本报告期自2016年10月27日至2016年12月31日。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华夏沪港通上证50AH优选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报告期:2016年10月2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6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附注号
本期
2016年10月2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6年12月31日

一、收入

-10,706,410.47

1.利息收入

860,840.01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425,533.45

债券利息收入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435,306.56

其他利息收入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56,475.91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56,475.91

基金投资收益

-

债券投资收益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衍生工具收益

-

股利收益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2,798,923.48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1,288,148.91

减:二、费用

1,332,238.01

1.管理人报酬

491,932.65

2.托管费

98,386.57

3.销售服务费

-

4.交易费用

629,149.27

5.利息支出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6.其他费用

112,769.52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2,038,648.48

减:所得税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2,038,648.48

注:本基金合同于2016年10月27日生效,本报告期自2016年10月27日至2016年12月31日。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华夏沪港通上证50AH优选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报告期:2016年10月2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6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6年10月2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6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682,253,095.50
-
682,253,095.50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12,038,648.48
-12,038,648.48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292,621,255.10
-1,159,561.71
-293,780,816.81

其中:1.基金申购款
3,330,182.88
-33,958.33
3,296,224.55

2.基金赎回款
-295,951,437.98
-1,125,603.38
-297,077,041.36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389,631,840.40
-13,198,210.19
376,433,630.21

注:本基金合同于2016年10月27日生效,本报告期自2016年10月27日至2016年12月31日。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7.1至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杨明辉 汪贵华 汪贵华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7.4.1.1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会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2016年10月2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6年12月31日。
7.4.1.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7.4.1.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1、金融资产的分类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对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和持有能力。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资产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
本基金目前持有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和衍生工具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除衍生工具所产生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衍生金融资产列示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资产分类为应收款项,包括银行存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各类应收款项等。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2、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及其他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及衍生金融负债等。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负债包括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和各类应付款项等。
7.4.1.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于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于交易日按公允价值在资产负债表内确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债券或资产支持证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当收取某项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已终止或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已转移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交易日结转。
7.4.1.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本基金持有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和衍生工具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
1、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其估值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日无交易,但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且证券发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
2、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如估值日无交易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发生了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等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以确定公允价值。
3、当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采用市场参与者普遍认同且被以往市场实际交易价格验证具有可靠性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采用估值技术时,尽可能最大程度使用市场参数,减少使用与本基金特定相关的参数。
7.4.1.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本基金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基本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当本基金依法有权抵销债权债务且交易双方准备按净额结算时,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按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7.4.1.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在扣除损益平准金分摊部分后的余额。对于曾经实施份额拆分或折算的基金,由于基金份额拆分或折算引起的实收基金份额变动于基金份额拆分日或基金份额折算日根据拆分前或折算前的基金份额数及确定的拆分或折算比例计算认列。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对于已开放转换业务的基金,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7.4.1.8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平准金和未实现平准金。已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
7.4.1.9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股票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现金股利扣除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债券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按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为利息收入。资产支持证券在持有期间收到的款项,根据资产支持证券的预计收益率区分属于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本金部分和投资收益部分,将本金部分冲减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成本,并将投资收益部分确认为利息收入。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确认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处置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其中包括从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结转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
应收款项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收入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按直线法近似计算。
7.4.1.10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和托管费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约定的费率和计算方法逐日确认。
其他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按直线法近似计算。
7.4.1.11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本基金收益以现金形式分配,其中场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分红权益再投资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场内基金份额持有人只能选择现金分红。期末可供分配利润指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收益的孰低数。基金收益评价日核定的基金累计报酬率超过同期标的指数累计报酬率达到1%以上,方可进行收益分配。
经宣告的拟分配基金收益于分红除权日从所有者权益转出。
7.4.1.12 外币交易
外币交易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人民币入账。
外币货币性项目,于估值日采用估值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所产生的折算差额直接计入汇兑损益科目。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于估值日采用估值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与所产生的折算差额直接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
7.4.1.13 分部报告
本基金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
经营分部是指本基金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1)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2)本基金管理人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3)本基金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如果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本基金目前以一个经营分部运作。
7.4.1.14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根据本基金的估值原则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基金行业估值实务操作,本基金确定以下类别股票投资和债券投资的公允价值时采用的估值方法及其关键假设如下:
1、对于特殊事项停牌股票,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08]3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本基金参考《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对重大影响基金资产净值的特殊事项停牌股票进行估值。
2、对于在锁定期内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会计字[2007]21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之附件《非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股票的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股票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低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初始投资成本,按估值日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股票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估值;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股票的市场交易收盘价高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初始投资成本,按锁定期内已经过交易天数占锁定期内总交易天数的比例将两者之间差价的一部分确认为估值增值。
3、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品种,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会计字[2007]21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持有的银行间同业市场债券按现金流量折现法估值,具体估值模型、参数及结果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独立提供。
4、对于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和私募债券除外),于2015年3月20日起按照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估值核算工作小组关于2015年1季度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
5、本基金作为境外投资者在各个国家和地区证券市场的投资所得的相关税负是基于其现行的税法法规。各个国家和地区的税收规定可能发生变化,或者实施具有追溯力的修订,从而导致本基金在正常的经营活动中,部分交易和事项的最终税务处理存在不确定性。在计提和处理税收费用时,本基金需要作出相关会计估计。
7.4.2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和更正金额。
7.4.3 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
基金托管人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山东省农村经济开发投资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POWER CORPORATION OF CANADA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青岛海鹏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南方工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中信期货有限公司(“中信期货”)
基金管理人股东控股的公司

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4.4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4.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4.1.1 股票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6年10月2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6年12月31日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成交总额的比例

中信证券
397,484,869.02
100.00%

7.4.4.1.2 权证交易
无。
7.4.4.1.3 债券交易
无。
7.4.4.1.4 债券回购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6年10月2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6年12月31日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回购成交总额的比例

中信证券
1,846,600,000.00
100.00%

7.4.4.1.5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6年10月2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6年12月31日


当期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期末应付佣金余额
占期末应付佣金
总额的比例

中信证券
382,469.98
100.00%
318,067.40
100.00%

注:上述佣金按市场佣金率计算,以扣除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收取证管费、经手费和由券商承担的证券结算风险基金后的净额列示。
该类佣金协议的服务范围还包括佣金收取方为本基金提供的证券投资研究成果和市场信息服务。
7.4.4.2 关联方报酬
7.4.4.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6年10月2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6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491,932.65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3,495.36

注:①支付基金管理人的基金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
②基金管理人报酬计算公式为:日基金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5%/当年天数。
③客户维护费是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销售机构约定的用以向基金销售机构支付客户服务及销售活动中产生的相关费用,该费用按照代销机构所代销基金的份额保有量作为基数进行计算,从基金管理人收取的基金管理费中列支,不属于从基金资产中列支的费用项目。
7.4.4.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6年10月2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6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98,386.57

注:①支付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1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
②基金托管费计算公式为:日基金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10%/当年天数。
7.4.4.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无。
7.4.4.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4.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无。
7.4.4.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无。
7.4.4.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6年10月2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6年12月31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建设银行活期存款
17,334,126.32
405,271.06

注:本基金的活期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7.4.4.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无。
7.4.4.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通过中信期货买卖股指期货成交额为11,586,060.00元,支付给中信期货的佣金为283.87元。
7.4.5 期末(2016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5.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7.4.5.1.1受限证券类别:股票

证券
代码
证券
名称
成功
认购日
可流通日
流通受限类型
认购价格
期末估值单价
数量(单位:股)
期末成本
总额
期末
估值总额
备注

603035
常熟汽饰
2016-12-27
2017-01-05
新发流通受限
10.44
10.44
2,316
24,179.04
24,179.04
-

603689
皖天然气
2016-12-30
2017-01-10
新发流通受限
7.87
7.87
4,818
37,917.66
37,917.66
-

603032
德新交运
2016-12-27
2017-01-05
新发流通受限
5.81
5.81
1,628
9,458.68
9,458.68
-

603228
景旺电子
2016-12-28
2017-01-06
新发流通受限
23.16
23.16
1,018
23,576.88
23,576.88
-

603877
太平鸟
2016-12-29
2017-01-09
新发流通受限
21.30
21.30
3,180
67,734.00
67,734.00
-

603266
天龙股份
2016-12-30
2017-01-10
新发流通受限
14.63
14.63
1,562
22,852.06
22,852.06
-

603186
华正新材
2016-12-26
2017-01-03
新发流通受限
5.37
5.37
1,874
10,063.38
10,063.38
-

601375
中原证券
2016-12-20
2017-01-03
新发流通受限
4.00
4.00
26,695
106,780.00
106,780.00
-

7.4.5.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停牌日期
停牌
原因
期末估值单价
复牌
日期
复牌开盘单价
数量(股)
期末成本
总额
期末估值
总额
备注

600485
信威集团
2016-12-26
重大事项
14.60
-
-
126,900
2,144,883.14
1,852,740.00
-

注:上述股票的复牌日期及复牌开盘单价更新截至本财务报表批准日。
7.4.5.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5.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无。
7.4.5.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无。
7.4.6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7.4.6.1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其公允价值的计量可分为三个层次:
第一层次:对存在活跃市场报价的金融工具,可以相同资产/负债在活跃市场上的报价确定公允价值。
第二层次:对估值日活跃市场无报价的金融工具,可以类似资产/负债在活跃市场上的报价为依据做必要调整确定公允价值;对估值日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可以相同或类似资产/负债在非活跃市场上的报价为依据做必要调整确定公允价值。
第三层次:对无法获得相同或类似资产可比市场交易价格的金融工具,可以其他反映市场参与者对资产/负债定价时所使用的参数为依据确定公允价值。
7.4.6.2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第一层次的余额为332,846,280.88元,第二层次的余额为0元,第三层次的余额为0元。
7.4.6.3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对于特殊事项停牌的股票,本基金将相关股票公允价值所属层次于其进行估值调整之日起从第一层次转入第二层次或第三层次,于股票复牌能体现公允价值并恢复市价估值之日起从第二层次或第三层次转入第一层次。对于持有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本基金于限售期内将相关股票公允价值所属层次列入第二层次,于限售期满并恢复市价估值之日起从第二层次转入第一层次。
7.4.6.4第三层次公允价值本期变动金额
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第三层次公允价值本期未发生变动。
§8 投资组合报告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332,846,280.88
85.96


其中:股票
332,846,280.88
85.96

2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3,500,000.00
3.49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30,447,048.80
7.86

7
其他各项资产
10,420,269.27
2.69

8
合计
387,213,598.95
100.00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通过沪港通机制投资香港股票的公允价值为163,255,607.67元,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为43.37%。
8.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8.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2,270,922.00
0.60

C
制造业
47,917,959.64
12.73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2,795,553.66
0.74

E
建筑业
11,128,690.23
2.96

F
批发和零售业
-
-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3,527,510.68
0.94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7,782,202.00
2.07

J
金融业
88,735,485.00
23.57

K
房地产业
5,432,350.00
1.44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169,590,673.21
45.05

8.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沪港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金融
130,421,034.83
34.65

工业
21,898,490.37
5.82

能源
10,936,082.47
2.91

信息技术
-
-

非必需消费品
-
-

必需消费品
-
-

电信服务
-
-

材料
-
-

房地产
-
-

保健
-
-

公用事业
-
-

合计
163,255,607.67
43.37

注:以上分类采用全球行业分类标准(GICS)。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601318
中国平安
905,800
32,092,494.00
8.53

2
01988
民生银行    
2,459,500
18,238,392.49
4.85

3
601166
兴业银行
1,115,400
18,002,556.00
4.78

4
03968
招商银行    
968,000
15,741,801.66
4.18

5
600519
贵州茅台
41,902
14,001,553.30
3.72

6
03328
交通银行    
2,663,000
13,363,469.53
3.55

7
600000
浦发银行
723,200
11,723,072.00
3.11

8
601668
中国建筑
1,254,300
11,113,098.00
2.95

9
06837
海通证券    
920,400
10,949,983.15
2.91

10
06030
中信证券    
758,000
10,685,888.02
2.84

注: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本基金管理人网站的年度报告正文。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8.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占期末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601318
中国平安
37,371,367.90
9.93

2
601166
兴业银行
19,770,194.00
5.25

3
01988
民生银行    
19,250,395.32
5.11

4
03968
招商银行    
16,586,827.97
4.41

5
600519
贵州茅台
14,419,675.46
3.83

6
03328
交通银行    
14,116,087.89
3.75

7
600000
浦发银行
12,938,013.16
3.44

8
601668
中国建筑
12,729,339.00
3.38

9
06837
海通证券    
11,884,171.20
3.16

10
06030
中信证券    
11,828,507.18
3.14

11
601169
北京银行
10,759,818.28
2.86

12
01288
农业银行    
10,702,734.62
2.84

13
600887
伊利股份
10,038,122.00
2.67

14
01398
工商银行    
8,997,982.51
2.39

15
02601
中国太保    
8,220,784.25
2.18

16
01766
中国中车    
8,188,179.59
2.18

17
601211
国泰君安
7,826,744.94
2.08

18
600104
上汽集团
7,186,763.09
1.91

19
03988
中国银行    
6,338,959.39
1.68

20
600048
保利地产
6,257,601.00
1.66

注:“买入金额”按买入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占期末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601318
中国平安
4,948,888.39
1.31

2
600028
中国石化
4,549,919.00
1.21

3
600795
国电电力
1,824,571.00
0.48

4
601669
中国电建
1,477,434.00
0.39

5
600010
包钢股份
1,391,827.00
0.37

6
02727
上海电气    
1,195,842.46
0.32

7
01919
中国远洋    
1,066,252.70
0.28

8
601166
兴业银行
1,054,295.00
0.28

9
600519
贵州茅台
810,002.32
0.22

10
01398
工商银行    
725,826.23
0.19

11
600000
浦发银行
688,974.00
0.18

12
601668
中国建筑
667,124.00
0.18

13
601169
北京银行
582,498.00
0.15

14
600887
伊利股份
520,128.00
0.14

15
01336
新华保险    
451,254.51
0.12

16
601211
国泰君安
419,982.00
0.11

17
600104
上汽集团
377,528.00
0.10

18
601989
中国重工
335,335.00
0.09

19
600048
保利地产
321,463.71
0.09

20
600050
中国联通
321,223.00
0.09

注:“卖出金额”按卖出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人民币元
买入股票成本(成交)总额
371,798,613.62

卖出股票收入(成交)总额
26,108,033.35

注:“买入股票成本”、“卖出股票收入”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8.10.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代码
名称
持仓量
(买/卖)(单位:手)
合约市值
公允价值变动
风险说明

IH1701
上证50指数期货IH1701合约
9
6,140,880.00
-6,780.00
买入股指期货多头合约的目的是进行更有效地流动性管理。

IH1702
上证50指数期货IH1702合约
6
4,078,800.00
-4,260.00
买入股指期货多头合约的目的是进行更有效地流动性管理。

IH1703
上证50指数期货IH1703合约
2
1,355,280.00
-60.00
买入股指期货多头合约的目的是进行更有效地流动性管理。

公允价值变动总额合计
-11,100.00

股指期货投资本期收益
-

股指期货投资本期公允价值变动
-11,100.00

8.10.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主要投资标的为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基金留存的现金头寸根据基金合同规定,投资于标的指数为基础资产的股指期货,旨在配合基金日常投资管理需要,更有效地进行流动性管理,以更好地跟踪标的指数,实现投资目标。
8.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8.11.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国债期货投资。
8.11.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国债期货投资。
8.11.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国债期货投资。
8.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2.1 2016年11月25日海通证券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采取完全复制策略,海通证券系标的指数成份股,该股票的投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8.12.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8.12.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2,329,357.29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8,006,707.79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23,603.88

5
应收申购款
60,600.31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10,420,269.27

8.12.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8.12.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8.12.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户数(户)
户均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7,971
48,881.17
12,962,525.80
3.33%
376,669,314.60
96.67%

9.2 期末上市基金前十名持有人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份额(份)
占上市总份额比例

1
阮兴根
10,000,700.00
10.96%

2
上海平安阖鼎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平安阖鼎-全天候私募菁英组
6,210,000.00
6.81%

3
徐秀美
1,228,229.00
1.35%

4
任翠玲
1,091,728.00
1.20%

5
华夏资本-工商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私人银行部
1,000,000.00
1.10%

6
宫本基
992,648.00
1.09%

7
王志顺
992,648.00
1.09%

8
姚洪英
992,648.00
1.09%

9
贾素平
992,603.00
1.09%

10
许梅蓉
992,468.00
1.09%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
44,150.02
0.01%

9.4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项目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0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0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6年10月27日)基金份额总额
682,253,095.50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总申购份额
3,330,182.88

减: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总赎回份额
295,951,437.98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389,631,840.40

注:本基金合同于2016年10月27日生效。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根据本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孙毅先生自2016年1月1日起任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自2016年6月30日起不再担任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未发生重大人事变动。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无涉及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基金本报告期投资策略未发生改变。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应支付给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报酬为60,000元人民币。截至本报告期末,该事务所已向本基金提供1年的审计服务。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涉及托管业务的部门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报告期内未受到任何处分。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数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成交总额的比例
佣金
占当期佣金总量的比例


中信证券
1
397,484,869.02
100.00%
382,469.98
100.00%
-

注:①为了贯彻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我公司制定了选择券商的标准,即:
ⅰ经营行为规范,在近一年内无重大违规行为。
ⅱ公司财务状况良好。
ⅲ有良好的内控制度,在业内有良好的声誉。
ⅳ有较强的研究能力,能及时、全面、定期提供质量较高的宏观、行业、公司和证券市场研究报告,并能根据基金投资的特殊要求,提供专门的研究报告。
ⅴ建立了广泛的信息网络,能及时提供准确的信息资讯和服务。
②券商专用交易单元选择程序:
ⅰ对交易单元候选券商的研究服务进行评估
本基金管理人组织相关人员依据交易单元选择标准对交易单元候选券商的服务质量和研究实力进行评估,确定选用交易单元的券商。
ⅱ协议签署及通知托管人
本基金管理人与被选择的券商签订交易单元租用协议,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③本基金合同于2016年10月27日生效,除本表列示外,本基金还选择了爱建证券、安信证券、财富里昂证券、方正证券、高华证券、广州证券、广发证券、国联证券、国泰君安证券、华福证券、华融证券、华鑫证券、上海证券、申万宏源证券、太平洋证券、天风证券、西部证券、西南证券、信达证券、兴业证券、中国银河证券、中金公司、中投证券和中信建投证券的交易单元作为本基金交易单元,本报告期无股票交易及应付佣金。
④在上述租用的券商交易单元中,爱建证券、华福证券、天风证券和兴业证券的交易单元为本基金本期新增的交易单元。本期没有剔除的券商交易单元。
11.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债券交易
回购交易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回购成交总额的比例

中信证券
-
-
1,846,600,000.00
100.00%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九日
基金信息类型 基金年度报告
公告来源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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