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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金合信尊利纯债债券(002464) 基金公开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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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863544 | ||||||||
基金代码 | 002464 | ||||||||
公告日期 | 2017-11-07 | ||||||||
编号 | 1 | ||||||||
标题 | 创金合信尊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 ||||||||
信息全文 | 基金管理人: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创金合信尊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171号《关于准予创金合信尊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准予注册。由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创金合信尊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为不定期,首次募集期间为2016年2月22日至2016年2月23日,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200,112,779.05元,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毕马威华振验字第1600199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合同》于2016年2月26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200,119,779.91份,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7,000.86份。 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17年8月24日表决通过了《关于创金合信尊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终止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于2017年8月26日在指定媒介就本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进行基金财产清算的事宜进行了公告,详见《创金合信尊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公告》。 本基金从2017年8月30日起进入清算期,由基金管理人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于2017年8月30日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基金进行清算审计,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二、基金概况 1、基金名称:创金合信尊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创金合信尊利纯债债券;基金代码:002464) 2、基金类型: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3、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5、投资目标: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追求当期收入和投资总回报最大化 6、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长期来看,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7、基金发售时间:2016年2月22日至2016年2月23日 8、基金发售渠道:基金管理人直销平台、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9、基金合同生效日:2016年2月26日 三、财务会计报告 资产负债表(已审计) 会计主体:创金合信尊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运作终止日:2017年8月29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运作终止日:2017年8月29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136,173.05 结算备付金 - 存出保证金 20.69 交易性金融资产 - 其中:股票投资 - 基金投资 - 债券投资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应收利息 79.24 应收股利 - 应收申购款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 - 资产总计 136,272.9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运作终止日:2017年8月29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应付赎回款 94.83 应付管理人报酬 32.48 应付托管费 10.73 应付销售服务费 - 应付交易费用 - 应交税费 - 应付利息 - 应付利润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负债 - 负债合计 138.04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142,714.87 未分配利润 -6,579.93 所有者权益合计 136,134.9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36,272.98 注:1、基金最后运作日2017年8月29日,基金份额净值0.954元,基金份额总额142,714.87份。 2、本财务报告已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注册会计师窦友明、王磊签字出具了毕马威华振审字第1702946号带其他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基金财产分配 自2017年8月30日至2017年9月5日止为本次清算期间,基金财产清算组对本基金的基金财产进行清算,全部清算工作按清算原则和清算手续进行。具体清算情况如下: (一)、清算费用 按照《基金合同》第十九部分“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的规定,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从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角度出发,本基金的清算费用将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二)、资产清算情况 截至本次清算期结束日(2017年9月5日),部分资产尚未收回,为提高清算效率,基金管理人以自有资金对该部分资产进行垫付。各项资产清算情况如下: 1、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存出保证金为人民币20.69元,已于2017年9月4日从上海结算保证金账户转至托管户。 2、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的应收利息为人民币79.24元,已由基金管理人于2017年9月4日以自有资金垫付至托管户。 (三)负债清偿情况 1、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赎回款为人民币94.83元,该款项已于2017年8月30日支付。 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管理人报酬为人民币32.48元,该款项已于2017年8月31日支付。 3、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托管费为人民币10.73元,该款项已于2017年8月31日支付。 (四)清算期间的损益情况 自2017年8月30日至2017年9月5日清算期间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一、清算收益 1、利息收入-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注1) 19.06 清算收益小计 19.06 二、清算费用 1、汇划手续费(注2) 55.00 清算费用小计 55.00 三、清算净收益 -35.94 注1:利息收入为以当前使用的利率预估计提的2017年8月30日至2017年9月5日的银行存款利息。清算起始日至清算款划出前一日的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基金管理人垫付资金孳生的利息归基金管理人所有。 注2:汇划手续费本基金托管户8月份划款所产生的费用,于9月5日按照银行汇划手续费收费标准进行计提 ,实际于9月7日支付。 (五)剩余资产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一、最后运作日2017年8月29日基金净资产 136,134.94 加:清算期间净收益 -35.94 二:本次清算期结束日2017年9月5日基金净资产 136,099.00 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运作终止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分配给基金份额持有人。 若本基金后续清算,出现账面剩余资产不足以支付相关负债的,基金管理人有义务于收到基金托管人通知后当日内将款项补足。 (六)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的告知安排 本清算报告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将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清算审计报告、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一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公告。 五、备查文件 1、备查文件目录 (1)创金合信尊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8月29日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2)关于《创金合信尊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的法律意见。 2、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3、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至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免费查阅。 创金合信尊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2017年11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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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信息类型 | 其他 | ||||||||
公告来源 | 中国证券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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