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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金300指数增强A(167601)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879282
基金代码 167601
公告日期 2017-11-23
编号 1
标题 国金沪深300指数增强证券投资基金(原国金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确权登记指引
信息全文 国金沪深300指数增强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167601)由原国金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成。本基金将于2017年11月30日起关闭场内份额的跨系统转托管业务。原登记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证券登记结算系统的场内基金份额,将统一转登记至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开立的中登场外基金账户上,截至2017年11月30日交易时间结束后仍持有本基金场内份额余额的投资人,需根据本指引,对持有的基金份额进行重新确认与登记,此过程即为确权,确权完成后,基金持有人方可在场外对相关基金份额进行赎回及其他交易。
基金管理人将于2017年12月8日起,为投资人办理本基金的确权业务,办理流程如下:
一、确权对象
截至2017年11月30日交易时间结束后,仍持有本基金场内基金份额余额的持有人。
二、确权时间
2017年12月8日起,投资者可在开放式基金业务受理时间内办理基金确权申请(基金分红权益登记日除外)。
三、确权受理机构
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87号国际财经中心D座14层
电话:4000-2000-18
传真:010-88005816
邮箱:service@gfund.com
四、确权流程
投资者申请确权必须先到可开立中登基金账户的本基金销售机构(具体见本指引五:本基金销售机构名单)办理开户,已拥有中登基金账户的投资者无需再办理开户手续。投资者开立的中登基金账户所用证件类型及证件号码,需与原场内购买本基金所用证件类型及证件号码保持一致。
(一)投资者向受理机构提交确权申请资料:
1、个人投资者
1)投资者本人签名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备注确权,需与场内购买本基金所用证件一致);
2)本人签名的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3)如通过直销机构之外的其他销售机构开立中登基金账户,还需提供中登基金账户及交易账户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销售机构业务章(可以从销售交易系统页面截图打印或用销售机构出具的账户开立流水凭证/书面证明);
4)填妥的确权申请表(申请表请见附件一)。
2、普通机构投资者
1)机构投资者加盖公章的有效证件复印件(如营业执照、社会信用代码证等,需与场内购买本基金所用证件一致,并备注确权);
2)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3)如通过直销机构之外的其他销售机构开立中登基金账户,还需提供中登基金账户及交易账户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销售机构业务章(可以从销售交易系统页面截图打印或用销售机构出具的账户开立流水凭证/书面证明);
4)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填妥的机构确权申请表(申请表请见附件二)。
3、产品类机构投资者
1)机构投资者加盖公章的有效证件复印件(包括营业执照、社会信用代码证等,需与场内购买本基金所用证件一致,并备注确权);
2)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3)如通过直销机构之外的其他销售机构开立中登基金账户,还需提供中登基金账户及交易账户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销售机构业务章(可以从直销交易系统页面截图打印或用销售机构出具的账户开立流水凭证/书面证明);
4)产品备案表;
5)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填妥的机构确权申请表(申请表请见附件二)。
(二)销售机构对投资者提交的确权申请资料原件进行审核后,依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投资者场内份额登记信息,为投资者持有的场内基金份额办理确权,确权成功后,基金持有人原持有的基金份额余额,将转登记至其开立的中登场外基金账户上。基金管理人收到投资者申请资料原件,即认为此申请是投资者真实意思的表示,若因投资者提供的资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或不及时等原因导致确权无法完成,造成的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确权遵从谨慎原则,如投资者身份不能被核实,则不予确认。
(三)受理机构对确权申请的受理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接受了确权申请,申请的成功与否应以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T日交易时间内受理的确权申请,注册登记机构将于T+1个工作日就申请的有效性进行确认。投资者可于T+2个工作日起到办理确权所提供的中登基金账户所在销售机构,或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客户服务中心进行确权确认结果查询,成功确权的基金份额可通过该销售机构办理赎回和其他相关业务。
(四)自本基金场内份额转登记至基金管理人开立的确权专用账户起,在投资者办理确权登记之前,如本基金进行收益分配,则未办理确权手续的基金份额及其相应的权益份额,将以分红再投资方式进行处理,分红后的基金份额将继续托管在确权专用账户,直至投资者办理确权登记。分红期间暂不办理确权业务。
(五)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可支持办理中登基金账户的开户业务,其中通过直销开立账户并办理确权的个人投资者,可自行登录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https://trade.gfund.com)办理基金赎回等业务。
五、本基金销售机构名单
1、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8、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9、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0、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1、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12、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3、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14、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15、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6、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7、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18、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9、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20、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21、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22、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23、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24、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5、众升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26、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27、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28、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9、中信建投期货有限公司
30、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31、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32、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33、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34、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35、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36、浙江金观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37、大泰金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8、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39、厦门市鑫鼎盛控股有限公司
40、深圳富济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41、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42、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
43、武汉市伯嘉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44、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45、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46、奕丰金融服务(深圳)有限公司
47、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48、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49、北京电盈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50、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51、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52、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53、北京懒猫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54、天津国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55、深圳盈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56、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57、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8、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59、上海云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60、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61、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基金,并及时公告。
基金管理人对本指引具有最终解释权。
投资者若希望了解与本公告相关的其他信息,请登录基金管理人官网www.gfund.com或者拨打基金管理人客服电话4000-2000-18、010-88005821垂询相关事宜。



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23日

附件一:
确权业务申请表(个人)
特别提示:投资有风险,请慎重选择!请用黑色签字笔填写,带项必填,带项选,涂改作废。请详细阅读表后提示!
(1)投资人的开放式基金账户信息
姓名:___________
证件类型:身份证中国护照警官证文职证户口本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其他:
证件号码:
证件有效期:年月日
9 8

中登基金账号:
(2)投资人的交易账户信息
销售机构:
交易账号:
(2)需确权基金份额的基本信息
原持有份额名称:国金300指数增强
拾 亿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个


原持有份额:小写:份

大写:拾亿仟佰拾万仟佰拾个份
原深圳证券账号:



(3)为了能够及时与您联系确权情况,请留下您的联系方式:
座机号码:(区号)-手机号码:
(4)投资人签署
本人保证提交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已阅读、知晓此表背面的《风险揭示书》的全部内容,并完全接受上述文件中载明的所有条款,保证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

投资人签署:申请日期:20年月日
(5)销售机构填写

业务受理:业务复核:业务签章:
客户经理:业务受理日期:20年月日

确权业务申请表(个人)
风险揭示书
特别提示:
本公司对投资者提交的确权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后,依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投资者场内份额登记信息,为投资者持有的场内基金份额办理确权,确权成功后,基金持有人原持有的基金份额余额,将转登记至其开立的中登场外基金账户上。本公司收到投资者申请资料,即认为此申请是投资者真实意思的表示,若因投资者提供的资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或不及时等原因导致的确权无法完成,造成的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确权遵从谨慎原则,如投资者身份不能被核实,则不予确认。
受理机构对确权申请的受理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接受了确权申请,申请的成功与否应以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T日交易时间内受理的确权申请,注册登记机构将于T+1个工作日就申请的有效性进行确认。投资者可于T+2个工作日起到办理确权所提供的中登基金账户所在销售机构,或通过本公司网站、客户服务中心进行确权确认结果查询,成功确权的基金份额可通过该销售机构办理赎回和其他相关业务。

注意事项:
投资者需先开立深圳中登基金账户,已拥有深圳中登基金账户的投资者无需再办理开户手续。
投资者开立的深圳中登的基金账户所用的开户名称、证件类型及证件号码,需与开立的股东账户卡所用的开户名称、证件类型和证件号码保持一致。
投资者应保证资金来源合法,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投资人在办理基金账户业务相关手续时,必须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如因资料不实或更改不及时而导致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填表说明:
个人投资者办理确权业务,须提供以下证件资料原件:
个人投资者有效身份证件
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销售机构提供的交易账户原件/复印件,加盖销售机构业务章(可以从销售机构的交易系统页面截图打印或用销售机构出具的账户开立流水凭证/书面证明)
填妥的本申请表

联系方式:
客服电话:4000-2000-18直销机构电话:010-88005815传真:010-88005816
电子邮箱:service@gfund.com公司网址:http://www.gfund.com
确权资料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87号国际财经中心D座14层邮编:100089






附件二:
确权业务申请表(机构)
特别提示:投资有风险,请慎重选择!请用黑色签字笔填写,带项必填,带项选,涂改作废。请详细阅读表后提示!
(1)投资人的开放式基金账户信息
机构名称:___________
证件类型: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其他:
证件号码:
9 8

中登基金账号:
(2)投资人的交易账户信息
销售机构:
交易账号:
(2)需确权基金份额的基本信息
原持有份额名称:国金300指数增强
拾 亿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个


原持有份额:小写:份

大写:拾亿仟佰拾万仟佰拾个份
原深圳证券账号:



(3)经办人信息
姓名:证件号码:证件有效期限:年月日
证件类型:身份证中国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户口本文职证警官证
其他
手机:电子邮件:座机:
(4)投资人签署
本机构保证提交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已阅读、知晓此表背面的《风险揭示书》的全部内容,并完全接受上述文件中载明的所有条款,保证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

机构公章:经办人签署:申请日期:20年月日
(5)销售机构填写

业务受理:业务复核:业务签章:
客户经理:业务受理日期:20年月日

确权业务申请表(机构)
风险揭示书
特别提示:
本公司对投资者提交的确权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后,依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投资者场内份额登记信息,为投资者持有的场内基金份额办理确权,确权成功后,基金持有人原持有的基金份额余额,将转登记至其开立的中登场外基金账户上。本公司收到投资者申请资料,即认为此申请是投资者真实意思的表示,若因投资者提供的资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或不及时等原因导致的确权无法完成,造成的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确权遵从谨慎原则,如投资者身份不能被核实,则不予确认。
受理机构对确权申请的受理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接受了确权申请,申请的成功与否应以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T日交易时间内受理的确权申请,注册登记机构将于T+1个工作日就申请的有效性进行确认。投资者可于T+2个工作日起到办理确权所提供的中登基金账户所在销售机构,或通过本公司网站、客户服务中心进行确权确认结果查询,成功确权的基金份额可通过该销售机构办理赎回和其他相关业务。

注意事项:
投资者需先开立深圳中登基金账户,已拥有深圳中登基金账户的投资者无需再办理开户手续。
投资者开立的深圳中登的基金账户所用的证件类型及证件号码,需与开立的股东账户卡所用的证件类型和证件号码保持一致。
投资者应保证资金来源合法,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投资人在办理基金账户业务相关手续时,必须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如因资料不实或更改不及时而导致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填表说明:
机构投资者办理确权业务,须提供以下证件资料原件:
机构投资者有效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销售机构提供的交易账户原件/复印件,加盖销售机构业务章(可以从销售机构的交易系统页面截图打印或用销售机构出具的账户开立流水凭证/书面证明)
填妥的本申请表

联系方式:
客服电话:4000-2000-18直销机构电话:010-88005815传真:010-88005816
电子邮箱:service@gfund.com公司网址:http://www.gfund.com
确权资料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87号国际财经中心D座14层邮编:100089
基金信息类型 基金确权
公告来源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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