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 |
---|
-.-----.---- (-.----%)--/--/-- --:--:-- | 最新净值: -.---- | 昨日净值: -.---- | 累计净值: -.---- |
---|---|---|---|
涨跌幅: -.---- | 涨跌额: -.---- | 五分钟涨速: -.---- |
兴银长禧定开债(002570) 基金公开信息 | |||||||||
---|---|---|---|---|---|---|---|---|---|
流水号 | 904654 | ||||||||
基金代码 | 002570 | ||||||||
公告日期 | 2017-12-26 | ||||||||
编号 | 1 | ||||||||
标题 | 兴银长禧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 ||||||||
信息全文 |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兴银长禧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兴银长禧定开债 基金主代码 002570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定期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年5月24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兴银长禧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兴银长禧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17年12月29日 赎回起始日 2017年12月29日 2.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的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或自每一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至该封闭期首日的6个月对日的前一日止。本基金自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包括该日)进入开放期,期间可以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 本基金处于第三个运作封闭期,自第三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即2017年12月29日(包括该日)起,本基金将进入第三个开放期,开放期为2017年12月29日至2018年1月5日,在此开放期中办理申购和赎回等业务,敬请投资者留意。对于具体办理时间,由于各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投资者应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开放期内,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者转换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在开放期最后一个开放日,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的,视为无效申请。 自2018年1月6日起,本基金将进入下一个封闭期,封闭期内不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3.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者每次最低申购金额为1000元(含申购费),具体办理要求以销售机构的交易细则为准,但不得低于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最低限额。其他销售机构如另有规定,从其规定。 3.2申购费率 投资者在申购时支付本基金的申购费用。投资者交纳申购费用时,按申购金额采用比例费率,具体费率如下: 申购金额(含申购费) 申购费率 M<500万元 0.3% M≥500万元 0% 投资人在一天之内如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金额申购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 (3)当日的申购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赎回。 (5)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6)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 4.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赎回申请不低于100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0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 4.2赎回费率 (1)在同一个开放期内申购后又赎回的份额,赎回费率为0.1%; (2)其他情况的赎回费率为0%。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未知价原则,即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份额赎回原则,即赎回以份额申请; (3)当日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赎回; (5)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6)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赎回费率。 5.基金销售机构 5.1场外销售机构 5.1.1直销机构 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平潭县潭城镇西航路西航住宅新区11号楼四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088号招商银行大厦16层 法定代表人:陈文奇 联系人:林娱庭 联系电话:021-20296260 传真:021-68630069 公司网站:www.hffunds.cn 客服电话:40000-96326 5.1.2场外代销机构 (1)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154号 办公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154号 法定代表人:高建平 联系人:曾鸣 联系电话:021-52629999 传真:021-62569070 公司网址:www.cib.com.cn 客服电话:95561 (2)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7号新天地大厦7、8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088号上海招商银行大厦18楼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联系人:张宗锐 联系电话:021-20655179 传真:0591-87383610 公司网站:www.hfzq.com.cn 客服电话:400-88-96326 (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联系人:李笑鸣 联系电话:021-23219000 传真:021-23219100 公司网站:www.htsec.com 客服电话:95553 (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43楼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43楼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联系人:黄岚 联系电话:020-87555888-8333 传真:020-87557689 公司网站:www.gf.com.cn 客服电话:95575 (5)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196号26号楼2楼4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大厦9楼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联系人:陆敏 联系电话:021-20211847 传真:021-68596916 公司网站:www.ehowbuy.com 客服电话:400-700-9665 (6)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09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 法定代表人:郭坚 联系人:宁博宇 联系电话:021-20665952 传真:021-22066653 公司网站:www.lufunds.com 客服电话:400-8219-031 (7)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26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唐湘怡 联系电话:021-54514600 传真:021-64385308 公司网站:www.1234567.com.cn 客服电话:400-1818-188 (8)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文二西路1号903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同顺街18号同花顺大楼4层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联系人:费超超 联系电话:0571-88911818-8564 传真:0571-86800423 公司网站:www.5ifund.com 客服电话:4008-773-772 (9)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4036号荣超大厦16-20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陆家嘴环路1333号平安金融大厦26楼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联系人:石静武 联系电话:021-38631117 传真:021-58991896 公司网址:www.stock.pingan.com 客服电话:95511转8 (10)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平安金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联系人:施亦帆 传真:0755-82011018 电话:021-50979384 公司网站:www.bank.pingan.com.cn 客服电话:95511-3 (11)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人:秦夏 联系电话:010-60838614 传真:010-60836029 公司网站:www.cs.ecitic.com 客服电话:95548 (12)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20层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20层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联系人:孙秋月 联系电话:0532-85022026 传真:0532-68722193 公司网站:www.citicssd.com 客服电话:95548 (13)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1301-1305室、14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1301-1305室、14层 法定代表人:张皓 联系人:韩钰 联系电话:010-60833754 传真:0755-83217421 公司网站:www.citicsf.com 客服电话:400-990-8826 (14)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北京东路689号东银大厦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联系人:吴斌 联系电话:021-61616192 传真:021-63604196 公司网址:www.spdb.com.cn 客服电话:95528 (15)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29楼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联系人:朱雅崴 联系电话:021-38676666 传真:021-38670666 公司网站:www.gtja.com 客服电话:95521 (16)上海华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环球金融中心9楼 办公地址:上海黄浦区南京西路399号明天广场20楼 法定代表人:陈灿辉 联系人:徐璐 联系电话:021-63898427 传真:021-68776977 公司网站:www.shhxzq.com 客服电话:4008205999 (17)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4、16、17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4、16、17层 法定代表人:丁益 联系人:金夏 联系电话:0755-83516289 传真:0755-83516199 公司网站:www.cgws.com 客服电话:400-666-6888 (18)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联系人:李玉婷 联系电话:021-33388229 传真:021-33388214 公司网站:www.swhysc.com 客服电话:95523 (19)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5室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5室 法定代表人:韩志谦 联系人:李玉婷 联系电话:021-33388229 公司网站:www.swhysc.com 客服电话:95523 (20)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朔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许梦园 联系电话:010-85156398 传真:010-65182261 公司网站:www.csc108.com 客服电话:95587 5.2场内销售机构 无。 6.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兴银长禧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兴银长禧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约定,《基金合同》生效后,在本基金的封闭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在本基金开放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个市场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前款规定的市场交易日的次日,将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登载在指定媒介上。 7.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定期申购、赎回业务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上的《兴银长禧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亦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hffunds.cn)进行查询。 (2)本基金于2017年4月5日由华福长禧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名为兴银长禧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3)投资者如有任何问题,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00-96326)、基金托管人客服电话(95561)以及各销售代理机构客户服务电话。 (4)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购买债券型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本公司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者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等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12月26日 |
||||||||
基金信息类型 | 开放式基金申购、赎回 | ||||||||
公告来源 | 上海证券报 | ||||||||
↑返回页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