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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生中国企业指数(人民币)(968007)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963026
基金代码 968007
公告日期 2018-02-02
编号 1
标题 关于恒生中国企业指数的变更事项、目标基金更名以及恒生中国H股指数基金更名的公告
信息全文
恒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恒生中国H股指数基金(“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收到恒生中
国企业指数(“标的指数”)的指数提供商恒生指数有限公司(“恒生指数公司”)的通知,
自2018年3月5日(“生效日期”)起,标的指数将做出如第一部分所述修订(“标的指数的
变更事项”)。据此,本基金在香港发行的特别条款和产品资料概要均需要进行修订。根据
《香港互认基金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上述修订也需要相应更新至本基金适用于内地
销售的《恒生精选基金系列-恒生中国H股指数基金招募说明书》(“《招募说明书》”)及
《恒生中国H股指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产品资料概要》”)。
目前,本基金单一投资于恒生H股指数上市基金(“目标基金”)。
一、 标的指数的变更事项
根据恒生指数公司,从生效日期起,红筹股及民营企业股(“P股”)将纳入为标的指
数的选股范围,共10只红筹股及P股将加入标的指数,而标的指数内的H股成份股数目
将维持40只。因此,标的指数的成份股总数将由40只増加至50只。
恒生指数公司将于2017年12月底考察标的指数时挑选该等新增的10只红筹股及P股,其
结果将于2018年2月公布。10只红筹股及P股成份股将会在12个月内分5个阶段加入标的
指数,并且将在每个阶段适用如下表所述的比重纳入因子及调整后的比重上限。预计在
整个过渡期间,10只红筹股及P股将保持不变。因此,对标的指数的影响预期较小。
阶段月份比重纳入因子调整后的比重上限
1 2018 年3 月0.2 2%
2 2018 年6 月0.4 4%
3 2018 年9 月0.6 6%
4 2018 年12 月0.8 8%
5 2019 年3 月1.0 10%
2
二、 目标基金的变更事项
基于标的指数的变更事项,从生效日期起,目标基金为了继续追踪标的指数的成份股,
将投资于红筹股及P股,而为更好地反映标的指数的成份股,目标基金的名称亦将更改
为“恒生中国企业指数上市基金”(“目标基金更名”)。
三、 本基金的变更事项
由于标的指数的变更事项及目标基金更名,从生效日期起,本基金的名称亦将更改为
“恒生中国企业指数基金”(“本基金更名”)。
四、 对本基金的影响
为免产生疑问,就本基金而言,(i)本基金在通过投资于目标基金而投资H股之余,亦将
通过投资于目标基金而投资于红筹股及P股,除此之外,本基金的投资目标及政策将保
持不变;(ii)本基金更名不构成本基金的重大变更;(iii)标的指数的变更事项将不会影响
标的指数在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的《单位信托及互惠基金守则》之下的可接
受性;(iv)本基金的正常运作将不会受到影响;(v)本基金的整体风险状况不会有实质变
更或增加;及(vi)本基金更名不会对本基金内地投资者的利益造成实质不利影响。
本基金更名的费用将由本基金承担,但预计该等费用数额较小。
五、 《招募说明书》及《产品资料概要》
《招募说明书》及《产品资料概要》将于生效日期当日或之后作出更新,以反映以上所
述的更改。当《招募说明书》及《产品资料概要》可供查阅时,内地投资者将获得相应
的信息披露。
六、 重要提示
1. 投资者在办理基金交易前, 请仔细阅读登载在本基金内地代理人网站
(http://www.ccb.com)的本基金《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及《信托契
约》等相关法律文件及公告,并确保遵循其规定。
3
2. 本基金作为香港互认基金在内地公开销售,其投资运作、风险特征、法律法规适用
等与内地基金产品不同,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基金《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
概要》及《信托契约》等相关法律文件及公告(包括当中的风险揭示内容),谨慎
做出投资决策。
3. 投资者可拨打本基金内地代理人的客户服务热线95533或通过本基金内地代理人的
客户服务电子邮箱ccbkf.zh@ccb.com垂询相关事宜,或访问本基金内地代理人的网
站(http://www.ccb.com)查询。
七、 风险提示
投资涉及风险(包括可能会损失投资本金),基金份额净值可升可跌,过往表现并不可
作为日后表现的指引。投资前请参阅本基金《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及《信
托契约》等相关法律文件及公告所载详情,包括投资于本基金的主要风险、对于内地投
资者的特殊风险以及有关本基金作为香港互认基金的特有风险。
本基金系依据《香港互认基金管理暂行规定》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
会”)注册后在内地公开销售的香港互认基金。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注册并不表明
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
风险。
基金管理人就本公告内容之准确性承担责任。
特此公告。
基金管理人:恒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内地代理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二月一日
基金信息类型 基金更名
公告来源 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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