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金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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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收盘:- 今开盘:- 最高价:- 最低价:-
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公告日期: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4-03-21
标题ST金鸿:关于公司新增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2023]冀0104执13398号
批复原因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批复内容公司新增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处理人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3-09-13
标题ST金鸿: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公司控股股东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2018]沪0101民初17702号、[2018]沪0101执3794号、[2018]沪0101执恢2732号
批复原因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批复内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处理人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3-06-12
标题关于对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关注函[2023]第261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关注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6月19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3-05-13
标题关于对益豪企业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相关法规《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文件批号公司部监管函[2023]第51号
批复原因益豪企业有限公司:你公司作为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金鸿”)原持股5%以上股东,2022年2月24日,因司法拍卖被动减持ST金鸿股票27,300,000股,减持比例为4.01%。本次司法拍卖导致你公司的持股比例由5.1%降至1.09%。你公司在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时,未及时编制并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直至2023年4月24日才予以披露。
批复内容本所希望你公司吸取教训, 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23-05-04
标题关于对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报的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3]第54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5月18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警示  公告日期:2022-08-31
标题关于对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吉证监决[2022]10号
批复原因你公司2022年4月28日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显示,2021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61亿元,较2020年下降4,099.47%。但你公司未按规定披露业绩预告。????你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下同)第十七条的规定。公司董事长王议农、总经理刘玉祥、财务总监许宏亮未能履行勤勉尽责义务,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条的规定。
批复内容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及王议农、刘玉祥、许宏亮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处理人吉林证监局
通报批评  公告日期:2022-08-17
标题ST金鸿:深证上【2022】809号-关于对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的决定
相关法规《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
文件批号深证上[2022]809号
批复原因ST金鸿于2022年4月28日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显示,2021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60,668,238.07元,去年同期为16,518,897.25元,下降-4,099.47%。公司未按规定披露业绩预告。
批复内容一、对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二、对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王议农、总经理刘玉祥、财务总监许宏亮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22-05-10
标题关于对金鸿控股集团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报的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2]第230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5月20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1-11-16
标题关于对金鸿控股集团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关注函[2021]第383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关注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1年11月19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1-11-13
标题ST金鸿: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被执行人的公告([2021]京04执289号)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2021]京04执289号
批复原因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批复内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被执行人
处理人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1-11-13
标题ST金鸿: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被执行人的公告([2021]冀07执228号)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2021]冀07执228号
批复原因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批复内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被执行人
处理人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1-11-11
标题关于对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的监管函
相关法规《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
文件批号公司部监管函[2021]第171号
批复原因经查明,你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2021年8月21日,你公司披露的《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2020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显示,2020年10月,你公司出售中油金鸿华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油华北”)100%股权,协议约定你公司对中油华北的借款47,716.42万元应于2020年12月31日前清理完毕。截止2020年末,中油华北未能如期偿还上述款项,未偿还的金额占你公司2020年经审计净资产37.46%。2021年1月29日,你公司与中油华北签署了补充协议,约定上述债权47,716.42万元分为四期进行偿还,2021年12月31日前偿还10%,2022年12月31日前偿还20%,2023年12月31日前偿还30%,2024年12月31日前偿还40%,你公司未及时对上述补充协议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批复内容本所希望你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21-05-13
标题关于对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报的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1]第91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一部2021年5月13日下发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5月18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一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20-05-18
标题关于对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0]第70号
批复原因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的年报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0]第70号。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涉及需披露的,请及时履行披露义务,并在5月25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
警示  公告日期:2020-02-10
标题关于对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高凯、周赫然的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相关法规《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国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基本准则》、《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1号——审计会计估计和相关披露》、《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01号——审计证据》
文件批号吉证监决[2020]3号
批复原因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高凯、周赫然: 我局对你们执行的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鸿控股”或“公司”)2018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项目(立信中联专审字[2019]C-0038号)及财务报告审计项目(立信中联审字[2019]C-0022号)进行了专项检查。经查,发现你们在执业中存在以下问题: 一、内部控制审计报告项目存在的问题 二、财务报告审计项目存在的问题 (一)利用专家工作不到位 (二)未充分关注减值的依据和合理性 (三)未关注减值测试计算过程的合理性 (四)商誉减值审计工作不到位
批复内容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高凯、周赫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提醒你们加强对证券期货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勤勉尽责履行审计工作义务。同时,采取有效措施提高执业质量,防止类似情况再次发生。请你们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处理人吉林证监局
问讯  公告日期:2019-08-23
标题关于对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非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9]第6号
批复原因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关于对金鸿控股的非许可类重组问询函,非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9]第6号。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8月29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9-06-04
标题关于对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19]第173号
批复原因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关于对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19〕第173号。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涉及需披露的,请及时履行披露义务,并在6月18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9-01-31
标题关于对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关注函[2019]第31号
批复原因关于对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19]第31号。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于2月13日前将上述核实情况书面回复我部,涉及信息披露事项的,请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8-09-26
标题关于对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相关法规《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
文件批号公司部监管函[2018]第92号
批复原因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你公司2017年年报显示,江苏中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中赛)承诺北京正实同创环境工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实同创)2015年至2017年累计净利润不低于2.4亿元。经计算,正实同创三年累计实现净利润0.62亿元,累计应补偿金额为1.78亿元。我部在对你公司2017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关注并问询正实同创未达预测业绩的相关情况,你公司在对该问询函的回复中称,目前你公司与江苏中赛正在就业绩完成情况进行书面确认,待确认完成后按照协议约定进行业绩补偿。2018年8月10日,你公司披露了《重大诉讼公告》,称公司诉江苏中赛股权转让纠纷议案于2018年5月23日被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你公司于6月6日收到《受理案件通知书》,并于7月27日收到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传票。你公司未在相关当事人不能履行承诺时及时披露具体原因和董事会拟采取的措施,直至8月10日才首次披露诉讼相关情况。 此外,经查明,你公司全资子公司中油金鸿天然气输送有限公司的参股公司天津国储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于2017年10月向北京银行申请综合授信10,000万元,你公司为其提供保证担保,但未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截至2018年8月2日,你公司担保责任已解除。
批复内容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第1.4条、第2.1条、第11.11.1条以及《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4条、第2.1条、第9.11条的规定。本所希望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吸取教训,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规及《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8-09-18
标题关于对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固收部关注函[2018]第41号
批复原因“15金鸿债”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前,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在多笔与债券无关的款项收支。此外,你公司使用其他账户兑付债券利息、手续费等。
批复内容你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等相关规定,我部予以关注。请你公司高度重视上述事项,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8-07-27
标题关于对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相关法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股票上市规则》、《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9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
文件批号公司部监管函[2018]第73号
批复原因因筹划收购资产事项,你公司股票于2018年5月18日开市起停牌。7月18日,你公司发布《关于拟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公告》称,你公司股票自7月18日开市起继续停牌,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7个交易日,同时,你公司承诺:“公司将在7月27日前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若公司在继续停牌的期限届满前不能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重组预案的,公司将复牌并视情况决定是否继续推进或终止重组。”但截至7月27日,你公司未披露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也未向本所申请股票复牌。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第2.1条的规定及《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9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第二条的规定,也违反了你公司在《关于拟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公告》中所作出的承诺。
批复内容本所希望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吸取教训,及时进行整改,并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规及《上市规则》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8-05-21
标题关于对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18]第90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交所下发的关于对公司的年报问询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涉及需披露的,请及时履行披露义务,并在5月27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7-09-01
标题衡水市冀州区税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冀衡冀州地税简罚[2017]650号《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简易)》,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冀衡冀州地税简罚[2017]650号
批复原因根据衡水市冀州区税务主管部门于2017年9月出具的冀衡冀州地税简罚[2017]650号《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简易)》。
批复内容衡水中能受到税务行政处罚,被处以300元罚款。
处理人衡水市冀州区税务主管部门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7-03-22
标题衡水市冀州区税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冀衡冀州国税稽罚[2017]4号《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冀衡冀州国税稽罚[2017]4号
批复原因根据衡水市冀州区税务主管部门于2017年3月22日出具的冀衡冀州国税稽罚[2017]4号《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
批复内容衡水中能受到税务行政处罚,被处以8,096.25元罚款。
处理人衡水市冀州区税务主管部门
问讯  公告日期:2015-09-08
标题金鸿能源: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问询函[2015]第39号
批复原因中油金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中油金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公司部问询函【2015】第39号,函中就公司收购北京正实同创环境工程科技有限公司49%股权的相关问题要求公司进行回复。
批复内容公司已按照相关要求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了回复。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5-06-27
标题金鸿能源: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2014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15]第260号、第282号
批复原因中油金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中油金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15】第260号、第282号),函中就公司2014年年报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求公司进行回复。
批复内容公司已按照相关要求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了回复,现将部分重要内容予以公告。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4-08-28
标题中油金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情况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关注函[2014]第272号
批复原因2014年8月29日,你公司披露《关于与衡阳市人民政府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请你公司说明: 1、“界牌瓷业?”的历史沿革、股权结构及目前经营情况。拟收购的“目标资产”的详细内容、账面价值(如有)、权属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有关资产是否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是否涉及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是否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等)、审计评估情况。 2、请详细说明本次?目标资产?出售将采取何种?招、拍、挂?方式,请说明你公司为取得?目标资产?制定的后续安排。另外,请说明?在同等条件下确保中油金鸿能优先受让‘目标资产’的协议条款?是否具有可实现性。 3、你公司承诺,?目标资产?收购完成后,全部聘任原湖南省界牌陶瓷总厂与出让资产相关联的在岗职工。请说明收购?目标资产?是否涉及人员调整及安臵,是否涉及相关隐形负债,上市公司是否存在承担有关隐形负债的风险。 4、请详细说明你公司取得?目标资产?后的经营策略及后续安排。
批复内容公司对【2014】第272号关注函的内容进行了核查,并于2014年9月4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了回复。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4-07-01
标题中油金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事项执行情况的补充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深圳证券交易所在对我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查中关注到,公司未披露公司全资子公司中油金鸿华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东投管”)2013年8月7日与临湘市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执行进展情况,及2013年8月13日,华东投管与苏州宿迁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及中龙建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宿迁天然气项目投资协议》的执行进展情况。
批复内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公司现将有关事宜补充公告。公司将根据项目的实施进度及时披露后续进展情况。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4-01-09
标题中油金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情况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关注函[2014]第7号
批复原因请你公司董事会及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详细说明中油金鸿2012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29,026.86 万元(包含少数股东损益)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差异情况,列示2012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包含少数股东损益)的具体计算过程;另外,公司董事会及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说明本次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包含少数股东损益)”为指标而非“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判断是否实现承诺利润的规则依据和协议依据,同时说明公司判断承诺利润是否实现所选择的指标与公司此前公开披露的信息是否保持一致。 公司董事会及重组评估机构分析说明重组评估预测利润是否应该以标的资产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为评估参数;如认为应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包含少数股东损益)为参数,需详细说明理由及其合理性。 重组财务顾问核查并就公司判断承诺利润是否实现所选择指标的正确性、合理性及其理由发表意见,同时说明公司判断承诺利润是否实现所选择的指标与公司此前公开披露的信息是否保持一致。
批复内容公司组织相关人员和年报审计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重组评估机构(天健兴业)及重组财务顾问(民生证券)进行了专门分析和核查,分别出具了书面说明材料,并于2014年1月14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做了回复。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2-10-12
标题中油金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情况的公告
相关法规《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
文件批号公司部监管函[2012]第93号
批复原因经查明,你公司相关当事人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你公司于2012年3月17日披露年度报告,年报显示公司实际业绩为亏损104 万元,与你公司前次披露的业绩预告修正公告的盈亏性质发生变化,未再次披露业绩预告修正公告。你公司披露2011年年度报告后,由于连续两年亏损,公司股票被我所实行退市风险警示。 你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第2.1条、第11.3.3条以及本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你公司时任董事张震、范春明、刘继慧、徐成,独立董事仲玲、王刚、方勇未能恪尽职守、履行忠实勤勉义务,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第1.4条、第3.1.5条的规定,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你公司董事会秘书焦玉文未能恪尽职守、履行忠实勤勉义务,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第1.4条、第3.1.5条、第3.2.2条的规定,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批复内容本所希望你公司及全体董事吸取教训,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规及《上市规则》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通报批评  公告日期:2012-10-08
标题关于对吉林领先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处分的决定
相关法规《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公司于2011年10月27日披露2011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11年度亏损450~400万元。 公司于2012年1月31日披露2011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修正后预计2012年全年盈利100万元~150万元。 公司于2012年3月17日披露2011年年度报告,年报显示公司实际业绩为亏损104万元,与公司前次披露的业绩预告修正公告的盈亏性质发生变化,未再次披露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同时,公司披露2011年年度报告后,由于连续两年亏损,公司股票被我所实行退市风险警示。 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第2.1条、第11.3.3条以及本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批复内容鉴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的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依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第17.2条、第17.3条的规定,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决定如下: 一、对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二、对公司董事长李建新,董事刘建钢(代理财务负责人),总经理崔胜利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对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上述违规行为及本所给予的处分,本所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并抄报有关部门。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2-08-06
标题中油金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情况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监管函[2012]第54号
批复原因公司于2012年4月17日披露第一季度报告,报告显示你公司2012年第一季度亏损106.9万元,对于前述亏损情况,你公司未披露业绩预告。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第五条规定。
批复内容本所希望你公司及全体董事吸取教训,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规及《上市规则》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2-07-16
标题中油金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情况的公告
相关法规《上市规则》
文件批号公司部监管函[2012]第44号
批复原因 2006年你公司股东大会通过股权分臵改革方案,该方案包括:全体非流通股股东让渡589.6万股,作为信托财产设立信托计划,信托财产用于专项偿还公司历史遗留债务——1996年1月经批准公司内部职工股2948万股转为企业债券。 2007年10月31日,你公司与天津市益通投资有限公司签订了合作支付公司债券本息的协议,由天津益通协助偿还债券本息,公司向天津益通投资支付了3800万债券兑付款,该交易金额占你公司2006年经审计净资产的37%,你公司未履行董事会审议及临时信息披露义务。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规则》第9.2条规定。请你公司尽快补充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批复内容公司按照《监管函》(公司部监管函【2012】第44号)的要求补充履行了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提交董事会第七届2012年4次会议补充审议通过与天津益通合作支付“股转债”的议案。并于2012年8月2日以《第七届董事会2012年第四次会议公告》的形式履行了披露义务。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2-03-09
标题中油金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情况的公告
相关法规《上市规则》
文件批号公司部监管函[2012]第16号
批复原因你公司原预约于2012年3月10日披露年度报告,你公司未能在2012年3月9日提交年度报告相关文件,经我部电话问询后,方申请延期披露年度报告。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规则》第6.3条规定。
批复内容针对披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公司及时予以更正并公告:公司于2012年3月10日就延期披露年度报告的原因作了公告,第六届董事会2012年第3次会议于2012年3月16日审议了2011年度报告,并于2012年3月17日予以披露。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2-02-22
标题中油金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情况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关注函[2012]第43号
批复原因你公司近日申请解除限售股份,审核相关文件时,我部关注到你公司在履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期间,于2007年10月31日与天津市益通投资公司有限公司签订了《合作支付公司债券本息的协议》,由天津益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益通”)以第三方身份参与债券本息的支付工作。请你公司: 1、详细说明你公司股权分臵改革方案各环节的实施情况,目前的实施进度,信托资产现状,并说明你公司历史遗留债务长期未能解决的原因。 2、说明你公司股权分臵改革方案的各实施环节是否符合《股权分臵改革方案》、《财产信托合同》以及《信托财产》的相关规定,是否达到股改方案中信托计划的设立目的。并请你公司保荐机构对此发表专业意见。 3、说明委托天津益通代理债权偿付工作的理由;提供你公司与天津益通合作期间天津益通的股权结构,并说明你公司及你公司控股股东与天津益通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4、就上述合作形式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请律师发表专业意见。 5、详细说明你公司与天津益通签订上述协议是否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6、详细说明你公司签订上述协议并将3800万偿债资金支付给天津益通用于合作偿还历史遗留债务是否违反《股权分臵改革方案》、《财产信托合同》以及《信托财产》的相关规定。你公司如何保障偿债资金的安全性。并请你公司保荐机构对此发表专业意见。 7、根据《股权分臵改革方案》:?在信托开始运作后,公司将每隔6个月披露一次信托财产管理运作、处分及偿还债务的情况。?请说明你公司是否履行了上述信息披露义务。
批复内容就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公司股东申请解除限售的关注函,公司及时组织人员研究,并回函要点如下: 1、详细说明了公司股权分臵改革方案各环节的实施情况和目前的实施进度,信托资产现状以及公司历史遗留债务长期未能解决的原因。 2、根据公司方面的自查,公司认为,有关股改方案的各实施环节符合《股权分臵改革方案》、《财产信托合同》以及《信托财产》的相关规定,关于股改信托计划的设立目的已经达到。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2-01-13
标题吉林领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
相关法规《证券法》
文件批号中国证监会[2011]55号
批复原因天津领先集团、李建新、刘建钢、范春明在本公司2009年筹划重组期间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
批复内容一、没收领先集团违法所得370959.38元,并处以370959.38元罚款; 二、对李建新、刘建钢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 三、对范春明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
处理人中国证监会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09-12-15
标题中油金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情况的公告
相关法规《上市规则》
文件批号公司部监管函[2009]第130号
批复原因公司2009年三季度报告披露,你公司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311万元。你公司并未披露业绩预警公告。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规则》第11.3.1条规定。
批复内容责令公司及董事会就以下事项进行认真整改,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诫勉谈话  公告日期:2009-11-27
标题中油金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情况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约见函[2009]第33号
批复原因2009年11月11日公司开始停牌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关注到停牌前6个月内股票交易存在异常现象。我部定于2009年12月1日上午10点约见你公司董事长李建新、潜在重组方实际控制人陈义和、中国光华科技基金会理事长任晋阳就股票交易情况做出详细说明。
批复内容公司相关人员准时参加了约见谈话,就相关情况进行了详细说明。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09-11-11
标题中油金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情况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关注函[2009]第213号
批复原因我部关注到,近20多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价格累计上涨约40%。2009年11月10日,公司股票收盘价达到涨幅限制。同日,公司以控股股东拟对公司进行重大资产重组为由申请停牌。请你公司董事会: 1、书面函询你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要求其详细说明筹划重组事项的具体过程及保密情况,并提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有知情人及其直属亲属名单,以及其身份证件号码、住址等信息。 2、核查你公司、重组方、控股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是否存在买卖你公司股票的行为,是否存在涉嫌内幕交易的情形,并提供重组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名单,以及其身份证号码、住址等信息。 3、根据本所《上市公司公平信息披露指引》的规定,详细说明近期接待机构和个人投资者调研的情况,是否存在违反公平披露原则的事项。 4、核查截止11月10日收市后的前20名股东,是否与你公司、你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及其直系亲属,以及你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及其董事、监事、高管,中介机构及具体项目经办人员存在关联关系。 5、核查并说明你公司及控股股东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筹划过程中是否存在选择性信息披露行为。
批复内容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公司董事会对上述情况进行核查并给与回复说明。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8-07-31
标题吉林领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OO8年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1、尽快成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充分发挥其应有作用 2、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公司应当抓紧安排参加培训,尽快取得任职资格,或另聘适合人选 3、建立防范大股东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长效机制 4、对于公司内部职工股形成的”股转债”问题,公司应该严格履行股改承诺,及时公告信托财产运作情况,采取有利措施保证信托财产专项用于偿还债务,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5、公司没能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将信息披露公告文稿和相关备查文件报送
批复内容根据公司发展的要求,认真学习国内外公司治理的成功经验,在不断实践的基础上,依据公司治理的实际需要,勇于创新,不断地提高、改善公司治理模式与水平、规范公司运作,保障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处理人吉林证监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7-11-14
标题吉林领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OO7年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吉证监发字[2007]239号文
批复原因 1、尽快成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充分发挥其应有作用。 2、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公司应当抓紧安排参加培训,尽快取得任职资格,或另聘适合人选。 3、建立防范大股东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长效机制 4、对于公司内部职工股形成的”股转债”问题,公司应该严格履行股改承诺,及时公告信托财产运作情况,采取有利措施保证信托财产专项用于偿还债务,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5、公司没能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将信息披露公告文稿和相关备查文件报送。
批复内容公司于2007年8月9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上公告了公司热线电话、电子信箱,接受投资者对公司治理情况的评议和整改建议,截至报告日公司方面未收到投资者的评议和建议。
处理人吉林证监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3-11-26
标题吉林领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长春特派办巡回检查有关问题的整改报告
相关法规《公司法》、《证券法》、《会计法》、《财务通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文件批号长春证监发[2003]204号
批复原因公司与控股股东在资产、财务等方面未彻底分开;《公司章程》未按《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进行修改;"三会"运作不规范;关联方未作为关联方批露;公司财务制度、相关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关联方大额占用资金;尚有部分历史遗留问题未解决
批复内容中国证监会长春特派办于2003年9月8日至9月12日对吉林领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进行了巡回检查,并于10月21日下发了长春证监发[2003]204号《限期整改通知书》(以下简称"通知")。公司对此高度重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会计法》、《财务通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的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和要求,本着规范发展、严格自律、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通知中提出的问题逐项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并予以落实。
处理人长春特派办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00-03-15
标题吉林中讯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公告
相关法规《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企业会计准则》、《证券法》
文件批号证监罚字[2000]8号
批复原因隐瞒公司设立真相、披露虚假信息
批复内容吉林中讯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是原吉林吉诺尔股份有限公司经重组后新更名的上市公司。近日我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罚字[2000]8号文对公司违反证券法规的行为的处罚通知,吉林中讯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是原吉林吉诺尔股份有限公司经重组后新更名的上市公司。近日我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罚字[2000]8号文对公司违反证券法规的行为的处罚通知。
处理人中国证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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