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3-07-14 |
标题 | 关于对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
相关法规 | 《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独立董事备案办法(2017年修订)》 |
文件批号 | 公司部监管函[2023]第100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监管函 |
批复内容 | 本所希望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
|
警示 公告日期:2023-03-21 |
标题 | 陕天然气:关于收到陕西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文件批号 | 陕证监措施字[2023]11号 |
批复原因 |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毕卫:你公司于2020年7月16日作出《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其中第三十六项为“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并保证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经查,独立董事田阡当时同时担任董事、独立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家数超过五家,你公司未充分核查独立董事相关任职情况,对外公告的《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内容与事实不符。 |
批复内容 | 我局决定对你公司、毕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
处理人 | 陕西证监局 |
|
警示 公告日期:2023-03-20 |
标题 | 关于对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毕卫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文件批号 | 陕证监措施字[2023]11号 |
批复原因 | 你公司于2020年7月16日作出《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其中第三十六项为“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并保证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经查,独立董事田阡当时同时担任董事、独立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家数超过五家,你公司未充分核查独立董事相关任职情况,对外公告的《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内容与事实不符。 |
批复内容 | 我局决定对你公司、毕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
处理人 | 陕西证监局 |
|
警示 公告日期:2023-03-17 |
标题 | 关于对田阡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文件批号 | 陕证监措施字[2023]13号 |
批复原因 | 田阡:
你在拟担任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时,于2020年7月16日作出《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其中第三十六项为“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并保证声明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经查,你当时同时担任董事、独立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家数超过五家,与声明事实不符。
你在拟担任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时,于2022年2月22日作出《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其中第三十五项为“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并保证声明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经查,你当时同时担任董事、独立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家数超过5家,与声明事实不符。 |
批复内容 | 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
处理人 | 陕西证监局 |
|
问讯 公告日期:2020-07-31 |
标题 | 陕天然气: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2019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20]第390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20〕第390号。 |
批复内容 | 公司现就相关问询事项进行回复并予以公告。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8-03-16 |
标题 | 关于对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
相关法规 |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监管函[2018]第33号 |
批复原因 |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你公司于2018年2月14日披露《关于追认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你公司2017年与关联方陕西三原华通天然气有限公司和眉县华通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分别发生关联交易7,136万元、4,054万元,合计占公司2016年经审计净资产的2.10%。对于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你公司直至2018年2月14日才召开董事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
批复内容 |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0.2.4条的规定。请你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7-08-28 |
标题 | 关于对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
相关法规 | 《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监管函[2017]第141号 |
批复原因 |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因电子文件过大、传输环境不稳定等原因,你公司未能按照原约定的2017年8月15日披露2017年半年度报告,且未及时披露相关董事会和监事会决议。你公司股票于8月15日开市起停牌,并于次日披露2017年半年度报告等相关文件后复牌。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6.3条、第6.8条、第8.1.2条和8.1.5条的规定。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7-02-13 |
标题 | 关于对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关注函[2017]第46号 |
批复原因 | 2017年2月13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关于对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7)第46号),指出公司在办理2017年2月7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等公告的信息披露业务过程中存在如下问题: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6年度下半年固定资产报废的议案》,但未披露具体议案内容,不便于投资者理解;临时股东大会通知中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内容存在错误。经中小板公司管理部沟通提醒后,公司仍坚持通过提示性公告的形式对相关错误进行更正,不利于提醒投资者关注临时股东大会通知中相关错误的修正情况;漏选“董事会决议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类别,未录入股东大会召开日期、股权登记日等关键业务参数。 |
批复内容 | 要求公司引起重视,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工作质量。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7-02-06 |
标题 | 关于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收到西安市国土资源局《土地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高国土罚字[2017]第002号 |
批复原因 | 未依法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
批复内容 | 责令限期拆除新建建筑物及其他附属设施,罚款81,378.3元 |
处理人 | 西安市国土资源局 |
|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6-11-29 |
标题 | 关于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收到西安市国土资源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西安市国土资源局[2016]8-143号 |
批复原因 | 未依法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
批复内容 |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新建建筑物及其他附属设施,罚款36,015元 |
处理人 | 西安市国土资源局 |
|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6-10-28 |
标题 | 关于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收到商洛市国土资源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商政国土资监字[2016]第2-343号 |
批复原因 | 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 |
批复内容 | 责令退还非法占用土地,没收非法建筑及设施,罚款14,404元 |
处理人 | 商洛市国土资源局 |
|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6-08-22 |
标题 | 关于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收到西安市国家税务局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西二国税稽罚[2016]ZX152972014号 |
批复原因 | 陕天然气未缴纳增值税 |
批复内容 | 陕天然气补缴增值税额662,481.94元,并处以补税额一倍的罚款 |
处理人 | 西安市国家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
|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6-02-01 |
标题 | 关于安康市天然气有限公司收到汉中市汉滨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登记封存决定书》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汉滨)质技监封字[2016]第0201-1号 |
批复原因 | 无证充装天然气气瓶,登记封存相关物品 |
批复内容 | 已按规定办理相关许可证 |
处理人 | 汉中市汉滨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
|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6-01-11 |
标题 | 关于安康市天然气有限公司收到汉中市汉滨区质量技术监督局《责令改正通知书》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汉滨)质监责改字[2016]B-01号 |
批复原因 | 收到汉中市汉滨区质量技术监督局《责令改正通知书》(汉滨)质监责改字[2016]B-01号。 |
批复内容 | 责令改正无充装许可证充装天然气气瓶的行为 |
处理人 | 汉中市汉滨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
|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6-01-06 |
标题 | 关于安康市天然气有限公司收到紫阳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紫质监特令[2016]5号 |
批复原因 | 收到紫阳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紫质监特令[2016]5号 |
批复内容 | 停止铺设管道,补办安装告知手续,立即申报监督检验。 |
处理人 | 紫阳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
|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5-12-23 |
标题 | 关于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收到陕西省地方税务局稽查局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陕地税查罚[2015]00028号 |
批复原因 | 陕天然气2011年度到2013年度个人所得税、教育费附加税、地方教育附加税采用应扣未扣手段少缴税款 |
批复内容 | 要求发行人自收到《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少缴的个人所得税款572,465.21元、就前述事项向发行人处以0.5倍的罚款共计286,232.61元 |
处理人 | 陕西省地方税务局稽查局 |
|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5-11-30 |
标题 | 关于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收到户县国土资源局《土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户国土罚字[2015]第105号 |
批复原因 | 未经依法批准,擅自占用农村集体土地。 |
批复内容 | 没收违法建筑、退还非法占用土地,罚款453,356元 |
处理人 | 户县国土资源局 |
|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5-11-30 |
标题 |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户县国土资源局《土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户国土罚字[2015]第106号 |
批复原因 | 未依法取得土地审批手续,占用农村集体土地。 |
批复内容 | 没收违法建筑、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罚款76,870元 |
处理人 | 户县国土资源局 |
|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5-11-26 |
标题 | 关于安康市天然气有限公司收到汉中市汉滨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汉滨)质监特令[2015]1126-3号 |
批复原因 | 收到汉中市汉滨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汉滨)质监特令[2015]1126-3号。 |
批复内容 | 责令停止充装,按规定填写充装记录。 |
处理人 | 汉中市汉滨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
|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5-11-02 |
标题 | 关于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收到富县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富国土处字[2015]31号 |
批复原因 | 未经依法批准,非法占用耕地。 |
批复内容 | 罚款176,000元 |
处理人 | 富县国土资源局 |
|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5-06-15 |
标题 | 关于安康市天然气有限公司宁陕分公司收到宁陕县国家税务局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
文件批号 | 宁陕国简罚[2015]13号 |
批复原因 | 安康天然气宁陕分公司逾期未申报。 |
批复内容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处以罚款50元,限15日内缴纳。 |
处理人 | 宁陕县国家税务局 |
|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5-06-05 |
标题 | 关于陕西城市燃气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收到白水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白安监管罚字[2015]004号 |
批复原因 | 收到白水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白安监管罚字[2015]004号。 |
批复内容 | 处以罚款10,000元罚款 |
处理人 | 白水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5-05-25 |
标题 | 关于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收到汉中市国土资源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汉市国土资罚发[2015]7号 |
批复原因 | 未经依法批准,擅自占用农村集体土地。 |
批复内容 | 没收违法建筑及其他设施,罚款203,056元 |
处理人 | 汉中市国土资源局 |
|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5-05-13 |
标题 | 关于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收到周至县国土资源局《土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周国土监决发[2015]21号 |
批复原因 | 未经依法批准,擅自占用耕地。 |
批复内容 | 责令退还非法占用土地、没收违法建筑,罚款581,280元 |
处理人 | 周至县国土资源局 |
|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5-04-30 |
标题 | 关于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志丹县国土资源局《土地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志国土资罚[2015]07号 |
批复原因 | 未经依法批准,擅自占用农村集体土地。 |
批复内容 | 限期拆除违法建筑、没收违法建筑,罚款119,266.64元 |
处理人 | 志丹县国土资源局 |
|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5-04-17 |
标题 |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收到志丹县国土资源局《土地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志国土资罚[2015]03号 |
批复原因 | 未经依法批准,擅自占用农村集体土地。 |
批复内容 | 限期拆除非法建筑、没收违法建筑,罚款442,293.32元 |
处理人 | 志丹县国土资源局 |
|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5-01-07 |
标题 | 关于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收到蓝田县国土资源局《土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蓝国土罚字[2015]024号 |
批复原因 | 未经依法批准,占用基本农田。 |
批复内容 | 限期拆除、恢复原貌,罚款45,000元 |
处理人 | 蓝田县国土资源局 |
|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4-12-04 |
标题 | 关于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收到吴起县林业局《行政处罚先行告知书》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吴林罚权告字[2014]32号 |
批复原因 | 擅自推毁林地修建阀室; |
批复内容 | 责令限期恢复原貌,罚款37,840元 |
处理人 | 吴起县林业局 |
|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4-08-18 |
标题 | 关于汉中市天然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收到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勉工商处字[2014]41号 |
批复原因 | 合同格式条款内容违反相关规定 |
批复内容 | 责令勉县分公司改正,罚款10,000元 |
处理人 | 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4-08-07 |
标题 | 关于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收到西安市国土资源局《土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市国土发[2014]8-54号 |
批复原因 | 未依法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
批复内容 |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拆除在非法占地上的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罚款72,000元 |
处理人 | 西安市国土资源局 |
|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4-08-01 |
标题 | 关于对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关注函[2014]第113号 |
批复原因 | 2014年8月1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关于对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4)第113号),指出公司在办理2014年7月31日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的信息披露业务过程中存在如下问题:董事会决议公告中关于为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和关于兑现2013年度市场开发与管理激励专项资金的议案披露内容简略,不便投资者理解;漏选了“董事会决议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和“一般需披露的对外投资首次披露公告”等公告类别;股东大会通知和召开的间隔期不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在发布股东大会通知、为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等事项的补充公告时,未选择将补充公告在指定报刊披露。 |
批复内容 | 要求公司引起重视,进一步改进信息披露工作。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4-07-24 |
标题 |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西安市国土资源局《土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市国土发[2014]8-52号 |
批复原因 | 未依法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
批复内容 | 没收在非法占地上新建的建筑物等设施,罚款381,520元 |
处理人 | 西安市国土资源局 |
|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4-05-15 |
标题 | 关于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收到镇安县国土资源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镇国土资监字[2014]89号 |
批复原因 | 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农村集体土地。 |
批复内容 | 责令退还非法占有土地、没收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并罚款77,585.58元 |
处理人 | 镇安县国土资源局 |
|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4-05-09 |
标题 | 关于对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关注函[2014]第69号 |
批复原因 | 2014年5月9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关于对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4)第69号),指出公司2013年度因代收代付工资及社保等职工薪酬,向控股股东陕西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资金29.04万元,构成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资金已于2013年全部收回。 |
批复内容 | 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第2.1条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2.1.5条的规定。要求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4-05-09 |
标题 |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情况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监管函[2014]第69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2013年度因代收代付工资及社保等职工薪酬,向控股股东陕西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资金29.04万元,构成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资金已于2013年全部收回。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第2.1条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2.1.5条的规定。 |
批复内容 | 监管函要求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4-04-27 |
标题 | 关于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收到靖边县国土资源局《土地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靖国土资处发[2014]第9号 |
批复原因 | 未经依法审批非法占用集团土地。 |
批复内容 | 没收非法建筑等设施,罚款318,648元 |
处理人 | 靖边县国土资源局 |
|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4-01-28 |
标题 |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陕证监函[2012]335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承诺“本公司尚有部分未办理权属证书的土地和房产,本公司承诺在2008年7月底前取得相关权属证书”。
经过长时间努力,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仍有2宗土地未取得土地证,分别为杨家湾分输站、韩家囤阀室;仍有8处房产未取得权属证书,分别为渭南站仪表控制室及生活间、西安分公司7处房产。 |
批复内容 |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述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变更或豁免履行上述2宗土地、8处房产的权属证明承诺办理事项。 |
处理人 | 陕西证监局 |
|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3-06-13 |
标题 | 关于对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
相关法规 | 《股票上市规则》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监管函[2013]第96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持有咸阳市天然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咸阳天然气”)40%的股权,自2012年9月8日起,公司财务总监聂喜宗担任咸阳天然气董事,公司与咸阳天然气存在关联关系。2012年9月8日至2012年12与31日期间,公司与咸阳天然气合计发生关联交易7,691.67万元,占2011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2.77%,但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第10.2.4条的规定。 |
批复内容 | 本次公司高管兼任对方公司董事形成的关联交易未经审核(从公司高管兼任对方董事时起到年底,共发生关联交易7,691.67万元)系公司工作疏忽,公司已于2013年4月18日召开的年度董事会对咸阳天然气2013年的关联交易履行了审批程序,公司将继续加强对上市规则的学习,完善内部信息的沟通机制,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3-02-01 |
标题 |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未办结承诺事项的整改报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陕证监函[2012]335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承诺“本公司尚有部分未办理权属证书的土地和房产,本公司承诺在2008年7月底前取得相关权属证书”,但由于征迁、机构撤销、人员调整、权属不清等因素,截止2012年10月底,公司仍有8宗土地未取得土地证(其中非募投项目用地2处,募投项目用地6处)、14处房产未取得房产证。经进一步核实,截至目前,需办理权属证书的土地为8宗、房产为8处。 |
批复内容 | 公司根据相关部门时间安排,计划在2013年前完成剩余8宗土地,8处房产的办理工作。 |
处理人 | 陕西证监局 |
|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2-09-22 |
标题 | 收到中国证监会陕西监管局下发的《监管关注函》(陕证监函(2012)275号) |
相关法规 |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文件批号 | 陕证监函[2012]275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2012年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表附注披露的关联方交易情况存在缺漏,与实际情况不符,不符合《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的规定。 |
批复内容 | 中国证监会陕西监管局要求公司完善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及责任追究机制,切实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并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就是否需要更正披露半年度报告事项进行沟通,将落实情况以书面形式进行反馈。
公司收到监管函后,组织信息披露相关部门进行自查,本次信息披露缺漏主要原因系岗位人员认识不足、业务不熟练,部门间的沟通协调力度不够、缺乏风险意识,对相关规则的学习不够等。公司进行了整改。
此外,根据深交所的要求,公司就此次半年报中遗漏的内容发布了《关于2012年半年度报告的更正公告》(2012-039),对关联方及关联交易进行了更正。 |
处理人 | 陕西证监局 |
|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2-01-05 |
标题 |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情况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7号:关联交易》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监管函[2011]第140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2011年原预计与渭南市天然气有限公司、咸阳新科能源有限公司等关联方分别发生日常关联交易6,092万元和13,008万元,预计交易金额合计19,100万元。截止2011年12月20日,公司与渭南天然气和咸阳新科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分别为7,434万元、14,749万元,合计22,183万元,比原预计金额超出3,083万元,但未及时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2011年12月28日才经董事会审议并于2011年12月29日对外披露。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第10.2.11条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7号:关联交易》第17条的规定。 |
批复内容 | 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公司董事会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后对外披露,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公司针对上述问题进行了整改,出具了《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函的复函》(陕气司函字(2012)5号)。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1-09-01 |
标题 |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情况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陕证监函[2011]274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在2011年4月22日披露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出现重大错误,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一致通过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表述为一致否决该方案,之后虽然进行了及时更正,但形成一定的不良影响,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函。2011年8月3日,公司披露了这一事项的整改报告,表示已采取相关措施进行整改,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但随后于2011年8月5日披露的2011年半年报,又发生对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建筑数量填写错误,显示公司的信息披露申报审核程序仍然存在疏漏。 |
批复内容 | 监管函要求公司董事会针对上述问题,认真研究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的有效改进措施,并在具体工作中切实做好落实工作,对相关改进情况进行书面反馈。
公司收到监管函后,组织信息披露部门进行自查,发现制度执行不到位、制度规定仍需细化、工作人员责任心不足等问题,公司对此进行了整改,并向中国证监会陕西监管局报送了《关于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整改情况的报告》(陕气司政发(2011)87号)。 |
处理人 | 陕西证监局 |
|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1-08-05 |
标题 |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正公告的整改报告 |
相关法规 | 《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监管函[2011]第48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在2011年4月22日董事会决议公告中披露的董事会对利润分配方案的表决结果与实际情况不相符的问题。 |
批复内容 | 在对工作流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后,对《公开信息披露制度》进行了细化研究,制定出相应的操作细则。该细则对审核标准、复核程序、责任的追究等进行了明确的规定,有助于从流程上杜绝错误的发生。
此次信息披露事件暴露的问题体现出公司加强内部控制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公司将以此次整改工作为契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健全、完善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建立起规范科学的长效管理机制,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0-03-11 |
标题 |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整改工作报告 |
相关法规 | 《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文件批号 | 陕证监函[2009]211号文 |
批复原因 | 一、公司治理方面
二、募集资金管理方面
三、会计核算及信息披露方面 |
批复内容 | 公司将以此次巡检工作为契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起规范科学的长效管理机制,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
处理人 | 陕西证监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