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置换 最新公告日期:2008-04-18 |
置换甲方 | 沈阳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置换甲方对价(万元) | 14460.69 |
置换甲方资产评估基准日 | 2007-10-31 |
置换甲方资产情况 | 大连保税区标准厂房及大连逸彩城购物中心第三、四层两处房产(位于大连保税区东环路IB-391-7 层,产权证号为:大房权证保税区字第20052000027 号的房产。位于大连市沙河口区黄河路1099 号,逸彩城第三、四两层总面积为
11453.25 平方米的房产。) |
置换乙方 | 辽宁省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置换乙方对价(万元) | 14462.89 |
置换乙方资产评估基准日 | 2007-10-31 |
置换乙方资产情况 | 大连电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62%的股权 |
交易简介 | 本公司拟将拥有的大连保税区标准厂房及大连逸彩城购物中心第三、四层两处房产与辽宁省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大连电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62%的股权进行置换。由于交易对方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辽宁省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与辽机集团于2007 年12月13 日签订了《资产置换协议书》。本次与辽机集团进行资产置换的定价依据为,经交易双方商定,以2007 年10 月31 日为基准日,根据北京龙源智博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所确认的净资产总额144,628,888.00 元作为本次交易价格的定价依据;本次资产置换中,置换交易差额21988 元,记入公司对辽机集团的应付款项。 |
交易日期 | 2007-12-13 |
交易金额(万元) | 14462.89 |
货币名称 | 人民币元 |
方案进度 | 实施 |
最新公告日期 | 2008-04-18 |
首次公告日期 | 2007-12-14 |
交易历史变动情况 | |
信息披露方 | 沈阳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对信息披露方的影响 | 本次资产置换,拟置出资产为公司拥有的大连保税区标准厂房及大连逸彩城购物中心第三、四层房产,系2006 年12 月辽机集团代新疆德隆偿还占用公司资金,抵偿给本公司的偿债资产。逸彩城购物中心第三、四层房产所有权人为辽机集团子公司大连电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公司办理相关房产的产权转让过户手续需要缴纳大笔费用。通过该项交易使公司减少了交易费用和期间费用的支出,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
置换甲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公司本身 |
置换乙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公司股东 |
是否关联交易 | 否 |
|
资产置换 最新公告日期:2006-12-26 |
置换甲方 | 沈阳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置换甲方对价(万元) | 31903.73 |
置换甲方资产评估基准日 | 2006-09-30 |
置换甲方资产情况 | 本公司应收债权(新疆德隆及其关联企业对合金投资所拖欠的债务,资金占用余额为319,037,314.08 元。
) |
置换乙方 | 辽宁省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置换乙方对价(万元) | 32006.80 |
置换乙方资产评估基准日 | 2006-09-30 |
置换乙方资产情况 | 辽宁省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子公司大连宝原核设备有限公司41%的股权和大连宝原港务有限公司的85%的股权,以及大连保税区标准厂房、大连逸彩城购物中心第三、四层两处房产。 |
交易简介 | 辽宁省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代新疆德隆及其关联公司清偿其非经营性占用合金投资资金的相关资产,包括:辽宁省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子公司大连宝原核设备有限公司41%的股权和大连宝原港务有限公司的85%的股权,以及大连保税区标准厂房、大连逸彩城购物中心第三、四层两处房产。双方共同确定本协议项下房产的总转让价款为人民币143,217,990 元,合同各方共同确认股权转让价款大连宝原为156,070,859.68 元、大连港务为20,779,125.19 元,该转让价款数额的确定系以由资产评估机构于2006 年11 月29 日作出的以2006 年9 月30 日为基准日的龙源智博评报字[2006]第1029 号、1030 号《资产评估报告》,其中关于大连宝原和大连港务的所确认的净资产总额为依据。 |
交易日期 | 2006-12-01 |
交易金额(万元) | 32006.80 |
货币名称 | 人民币元 |
方案进度 | 股东大会通过 |
最新公告日期 | 2006-12-26 |
首次公告日期 | 2006-12-05 |
交易历史变动情况 | |
信息披露方 | 沈阳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对信息披露方的影响 | 一、解决大股东资金占用影响债务人新疆德隆的所有资产均被查封冻结,已无可能偿还公司债务,通过上述交易,辽机集团注入了非现金资产,并全部清理了资金占用,避免公司遭受资产损失。
二、增强合金投资整体实力
1.公司将彻底摆脱“德隆危机”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新疆德隆及其关联公司对公司的资金占用问题将得到解决;合金投资被查封或冻结的资产或对下属公司的股权将得到解冻。
2.资产质量得到改善,有利于公司形成新的利润增长点。
因此,本次以资抵债有利于公司调整产业结构,优化资产和财务状况;有利于提高整体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增强合金投资可持续性发展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3.有利于恢复公司的融资能力。
通过本次交易,全面改善了公司的营运状况,使公司形成了持续经营的能力。随着公司营运状况的好转和盈利状况的改善,将提高公司的间接融资能力和恢复公司直接融资能力,为公司建立稳定可靠的融资渠道。 |
置换甲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公司本身 |
置换乙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公司其它关联方 |
是否关联交易 | 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