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置换 最新公告日期:2009-02-02 |
置换甲方 | 河南同力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
置换甲方对价(万元) | 84989.77 |
置换甲方资产评估基准日 | -- |
置换甲方资产情况 | 本公司以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行74,032,901股的股票。发行价格为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即11.48 元/股,最终发行价格尚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
置换乙方 | 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置换乙方对价(万元) | 82012.00 |
置换乙方资产评估基准日 | 2008-06-30 |
置换乙方资产情况 | 河南投资集团所持有的省同力62.02%的股权、豫鹤同力60%的股权、平原同力67.26%的股权、黄河同力73.15%的股权,本次拟购买的河南投资集团所持有的四家水泥企业的全部股权资产预估值约为82,012万元 |
交易简介 | 同力水泥与河南投资集团于2008年6月1日在郑州签署了《非公开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同力水泥拟向河南投资集团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其所持有的四家水泥企业的全部股权。交易标的为河南投资集团持有的省同力62.02%的股权、豫鹤同力60%的股权、平原同力67.26%的股权、黄河同力70%的股权,交易标的的最终股权比例以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确定的评估基准日交易标的所在公司工商登记部门登记确认的股权比例为准。交易价格以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并经上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备案的资产评估结果为准 |
交易日期 | 2008-06-01 |
交易金额(万元) | 84989.77 |
货币名称 | 人民币元 |
方案进度 | 未通过 |
最新公告日期 | 2009-02-02 |
首次公告日期 | 2008-06-04 |
交易历史变动情况 | |
信息披露方 | 河南同力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对信息披露方的影响 | 1、消除同业竞争
2、减少关联交易
3.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扩大产能,提高持续经营能力及区域整合能力
4.公司的财务结构将得到改善,每股净资产、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大幅提高,有利于上市公司的估值水平,有利于中小股东的利益。 |
置换甲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公司本身 |
置换乙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公司股东 |
是否关联交易 | 否 |
|
资产置换 最新公告日期:2009-08-11 |
置换甲方 | 河南同力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
置换甲方对价(万元) | 84989.77 |
置换甲方资产评估基准日 | -- |
置换甲方资产情况 | 本公司以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行74,032,901股的股票。发行价格为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即11.48 元/股,最终发行价格尚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
置换乙方 | 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置换乙方对价(万元) | 84989.77 |
置换乙方资产评估基准日 | 2008-06-30 |
置换乙方资产情况 | 河南投资集团所持有的省同力62.02%的股权、豫鹤同力60%的股权、平原同力67.26%的股权、黄河同力73.15%的股权,本次拟购买的河南投资集团所持有的四家水泥企业的全部股权资产预估值约为82,012万元,
评估值:849,897,704.76 |
交易简介 | 同力水泥与河南投资集团于2008年6月1日在郑州签署了《非公开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同力水泥拟向河南投资集团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其所持有的四家水泥企业的全部股权。交易标的为河南投资集团持有的省同力62.02%的股权、豫鹤同力60%的股权、平原同力67.26%的股权、黄河同力70%的股权,交易标的的最终股权比例以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确定的评估基准日交易标的所在公司工商登记部门登记确认的股权比例为准。交易价格以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并经上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备案的资产评估结果为准 |
交易日期 | 2008-06-01 |
交易金额(万元) | 84989.77 |
货币名称 | 人民币元 |
方案进度 | 实施 |
最新公告日期 | 2009-08-11 |
首次公告日期 | 2008-06-04 |
交易历史变动情况 | |
信息披露方 | 河南同力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对信息披露方的影响 | 1、消除同业竞争
2、减少关联交易
3.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扩大产能,提高持续经营能力及区域整合能力
4.公司的财务结构将得到改善,每股净资产、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大幅提高,有利于上市公司的估值水平,有利于中小股东的利益。 |
置换甲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公司本身 |
置换乙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公司股东 |
是否关联交易 | 否 |
|
资产置换 最新公告日期:2009-02-02 |
置换甲方 | 河南同力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
置换甲方对价(万元) | 60.06 |
置换甲方资产评估基准日 | -- |
置换甲方资产情况 | 本公司以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中国建材集团发行52,315股的股票。发行价格为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即11.48 元/股,最终发行价格尚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
置换乙方 | 中国建筑材料集团公司 |
置换乙方对价(万元) | 57.40 |
置换乙方资产评估基准日 | 2008-06-30 |
置换乙方资产情况 | 中国建材集团所持有的省同力0.18%的股权 |
交易简介 | 2008年6月1日甲乙双方签订了《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中国建材集团以其所持有的省同力0.18%的股权评估作价认购同力水泥本次发行的约5 万股A 股股票,发行完成后,中国建材集团的持股比例约为0.02%; |
交易日期 | 2008-06-01 |
交易金额(万元) | 60.06 |
货币名称 | 人民币元 |
方案进度 | 未通过 |
最新公告日期 | 2009-02-02 |
首次公告日期 | 2008-06-04 |
交易历史变动情况 | |
信息披露方 | 河南同力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对信息披露方的影响 | 1、消除同业竞争
2、减少关联交易
3.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扩大产能,提高持续经营能力及区域整合能力
4.公司的财务结构将得到改善,每股净资产、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大幅提高,有利于上市公司的估值水平,有利于中小股东的利益。 |
置换甲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公司本身 |
置换乙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无关联关系 |
是否关联交易 | 否 |
|
资产置换 最新公告日期:2009-02-02 |
置换甲方 | 河南同力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
置换甲方对价(万元) | 12612.33 |
置换甲方资产评估基准日 | -- |
置换甲方资产情况 | 本公司以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鹤壁市经济建设投资总公司发行10,986,352股的股票。发行价格为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即11.48 元/股,最终发行价格尚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
置换乙方 | 鹤壁市经济建设投资总公司 |
置换乙方对价(万元) | 12386.92 |
置换乙方资产评估基准日 | 2008-06-30 |
置换乙方资产情况 | 鹤壁经投所持有的省同力37.80%的股权 |
交易简介 | 2008年6月1日甲乙双方签订了《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鹤壁经投以其所持有的省同力37.80%的股权评估作价认购同力水泥本次发行的约1,079 万股A 股股票,发行完成后,鹤壁经投的持股比例约为4.32%; |
交易日期 | 2008-06-01 |
交易金额(万元) | 12612.33 |
货币名称 | 人民币元 |
方案进度 | 未通过 |
最新公告日期 | 2009-02-02 |
首次公告日期 | 2008-06-04 |
交易历史变动情况 | |
信息披露方 | 河南同力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对信息披露方的影响 | 1、消除同业竞争
2、减少关联交易
3.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扩大产能,提高持续经营能力及区域整合能力
4.公司的财务结构将得到改善,每股净资产、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大幅提高,有利于上市公司的估值水平,有利于中小股东的利益。 |
置换甲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公司本身 |
置换乙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无关联关系 |
是否关联交易 | 否 |
|
资产置换 最新公告日期:2009-08-11 |
置换甲方 | 河南同力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
置换甲方对价(万元) | 12612.33 |
置换甲方资产评估基准日 | -- |
置换甲方资产情况 | 本公司以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鹤壁市经济建设投资总公司发行10,986,352股的股票。发行价格为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即11.48 元/股,最终发行价格尚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
置换乙方 | 鹤壁市经济建设投资总公司 |
置换乙方对价(万元) | 12612.33 |
置换乙方资产评估基准日 | 2008-06-30 |
置换乙方资产情况 | 鹤壁经投所持有的省同力37.80%的股权,评估值:126,123,328.80 |
交易简介 | 2008年6月1日甲乙双方签订了《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鹤壁经投以其所持有的省同力37.80%的股权评估作价认购同力水泥本次发行的约1,079 万股A 股股票,发行完成后,鹤壁经投的持股比例约为4.32%; |
交易日期 | 2008-06-01 |
交易金额(万元) | 12612.33 |
货币名称 | 人民币元 |
方案进度 | 实施 |
最新公告日期 | 2009-08-11 |
首次公告日期 | 2008-06-04 |
交易历史变动情况 | |
信息披露方 | 河南同力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对信息披露方的影响 | 1、消除同业竞争
2、减少关联交易
3.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扩大产能,提高持续经营能力及区域整合能力
4.公司的财务结构将得到改善,每股净资产、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大幅提高,有利于上市公司的估值水平,有利于中小股东的利益。 |
置换甲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公司本身 |
置换乙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无关联关系 |
是否关联交易 | 否 |
|
资产置换 最新公告日期:2009-08-11 |
置换甲方 | 河南同力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
置换甲方对价(万元) | 60.06 |
置换甲方资产评估基准日 | -- |
置换甲方资产情况 | 本公司以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中国建材集团发行52,315股的股票。发行价格为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即11.48 元/股,最终发行价格尚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
置换乙方 | 中国建筑材料集团公司 |
置换乙方对价(万元) | 60.06 |
置换乙方资产评估基准日 | 2008-06-30 |
置换乙方资产情况 | 中国建材集团所持有的省同力0.18%的股权,评估值:600,587.28 |
交易简介 | 2008年6月1日甲乙双方签订了《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中国建材集团以其所持有的省同力0.18%的股权评估作价认购同力水泥本次发行的约5 万股A 股股票,发行完成后,中国建材集团的持股比例约为0.02%; |
交易日期 | 2008-06-01 |
交易金额(万元) | 60.06 |
货币名称 | 人民币元 |
方案进度 | 实施 |
最新公告日期 | 2009-08-11 |
首次公告日期 | 2008-06-04 |
交易历史变动情况 | |
信息披露方 | 河南同力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对信息披露方的影响 | 1、消除同业竞争
2、减少关联交易
3.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扩大产能,提高持续经营能力及区域整合能力
4.公司的财务结构将得到改善,每股净资产、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大幅提高,有利于上市公司的估值水平,有利于中小股东的利益。 |
置换甲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公司本身 |
置换乙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无关联关系 |
是否关联交易 | 否 |
|
资产置换 最新公告日期:2009-08-11 |
置换甲方 | 河南同力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
置换甲方对价(万元) | 1467.27 |
置换甲方资产评估基准日 | -- |
置换甲方资产情况 | 本公司以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新乡水泥厂发行1,278,111股的股票。发行价格为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即11.48 元/股,最终发行价格尚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
置换乙方 | 河南省新乡水泥厂 |
置换乙方对价(万元) | 1467.27 |
置换乙方资产评估基准日 | 2008-06-30 |
置换乙方资产情况 | 新乡水泥厂所持有的平原同力5.6%的股权,评估值:14,672,722.40 |
交易简介 | 2008年6月1日甲乙双方签订了《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新乡水泥厂以其所持有的平原同力5.6%的股权评估作价认购同力水泥本次发行的约128 万股A 股股票,发行完成后,新乡水泥厂的持股比例约为0.51%。 |
交易日期 | 2008-06-01 |
交易金额(万元) | 1467.27 |
货币名称 | 人民币元 |
方案进度 | 实施 |
最新公告日期 | 2009-08-11 |
首次公告日期 | 2008-06-04 |
交易历史变动情况 | |
信息披露方 | 河南同力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对信息披露方的影响 | 1、消除同业竞争
2、减少关联交易
3.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扩大产能,提高持续经营能力及区域整合能力
4.公司的财务结构将得到改善,每股净资产、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大幅提高,有利于上市公司的估值水平,有利于中小股东的利益。 |
置换甲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公司本身 |
置换乙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无关联关系 |
是否关联交易 | 否 |
|
资产置换 最新公告日期:2009-08-11 |
置换甲方 | 河南同力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
置换甲方对价(万元) | 2937.16 |
置换甲方资产评估基准日 | -- |
置换甲方资产情况 | 本公司以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凤泉建投发行2,558,505股的股票。发行价格为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即11.48 元/股,最终发行价格尚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
置换乙方 | 新乡市凤泉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置换乙方对价(万元) | 2937.16 |
置换乙方资产评估基准日 | 2008-06-30 |
置换乙方资产情况 | 凤泉建投所持有的平原同力11.21%的股权,评估值:29,371,646.09 |
交易简介 | 2008年6月1日甲乙双方签订了《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凤泉建投以其所持有的平原同力11.21%的股权评估作价认购同力水泥本次发行的约256 万股A 股股票,发行完成后,凤泉建投的持股比例约为1.02%; |
交易日期 | 2008-06-01 |
交易金额(万元) | 2937.16 |
货币名称 | 人民币元 |
方案进度 | 实施 |
最新公告日期 | 2009-08-11 |
首次公告日期 | 2008-06-04 |
交易历史变动情况 | |
信息披露方 | 河南同力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对信息披露方的影响 | 1、消除同业竞争
2、减少关联交易
3.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扩大产能,提高持续经营能力及区域整合能力
4.公司的财务结构将得到改善,每股净资产、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大幅提高,有利于上市公司的估值水平,有利于中小股东的利益。 |
置换甲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公司本身 |
置换乙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无关联关系 |
是否关联交易 | 否 |
|
资产置换 最新公告日期:2009-02-02 |
置换甲方 | 河南同力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
置换甲方对价(万元) | 2937.16 |
置换甲方资产评估基准日 | -- |
置换甲方资产情况 | 本公司以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凤泉建投发行2,558,505股的股票。发行价格为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即11.48 元/股,最终发行价格尚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
置换乙方 | 新乡市凤泉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置换乙方对价(万元) | 2938.88 |
置换乙方资产评估基准日 | 2008-06-30 |
置换乙方资产情况 | 凤泉建投所持有的平原同力11.21%的股权 |
交易简介 | 2008年6月1日甲乙双方签订了《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凤泉建投以其所持有的平原同力11.21%的股权评估作价认购同力水泥本次发行的约256 万股A 股股票,发行完成后,凤泉建投的持股比例约为1.02%; |
交易日期 | 2008-06-01 |
交易金额(万元) | 2938.88 |
货币名称 | 人民币元 |
方案进度 | 未通过 |
最新公告日期 | 2009-02-02 |
首次公告日期 | 2008-06-04 |
交易历史变动情况 | |
信息披露方 | 河南同力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对信息披露方的影响 | 1、消除同业竞争
2、减少关联交易
3.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扩大产能,提高持续经营能力及区域整合能力
4.公司的财务结构将得到改善,每股净资产、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大幅提高,有利于上市公司的估值水平,有利于中小股东的利益。 |
置换甲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公司本身 |
置换乙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无关联关系 |
是否关联交易 | 否 |
|
资产置换 最新公告日期:2009-02-02 |
置换甲方 | 河南同力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
置换甲方对价(万元) | 1467.27 |
置换甲方资产评估基准日 | -- |
置换甲方资产情况 | 本公司以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新乡水泥厂发行1,278,111股的股票。发行价格为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即11.48 元/股,最终发行价格尚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
置换乙方 | 河南省新乡水泥厂 |
置换乙方对价(万元) | 1469.44 |
置换乙方资产评估基准日 | 2008-06-30 |
置换乙方资产情况 | 新乡水泥厂所持有的平原同力5.6%的股权 |
交易简介 | 2008年6月1日甲乙双方签订了《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新乡水泥厂以其所持有的平原同力5.6%的股权评估作价认购同力水泥本次发行的约128 万股A 股股票,发行完成后,新乡水泥厂的持股比例约为0.51%。 |
交易日期 | 2008-06-01 |
交易金额(万元) | 1469.44 |
货币名称 | 人民币元 |
方案进度 | 未通过 |
最新公告日期 | 2009-02-02 |
首次公告日期 | 2008-06-04 |
交易历史变动情况 | |
信息披露方 | 河南同力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对信息披露方的影响 | 1、消除同业竞争
2、减少关联交易
3.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扩大产能,提高持续经营能力及区域整合能力
4.公司的财务结构将得到改善,每股净资产、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大幅提高,有利于上市公司的估值水平,有利于中小股东的利益。 |
置换甲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公司本身 |
置换乙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无关联关系 |
是否关联交易 | 否 |
|
资产置换 最新公告日期:2009-08-11 |
置换甲方 | 河南同力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
置换甲方对价(万元) | 4173.87 |
置换甲方资产评估基准日 | -- |
置换甲方资产情况 | 本公司以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新乡经投发行3,635,771股的股票。发行价格为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即11.48 元/股,最终发行价格尚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
置换乙方 | 新乡市经济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置换乙方对价(万元) | 4173.87 |
置换乙方资产评估基准日 | 2008-06-30 |
置换乙方资产情况 | 新乡经投持有的平原同力15.93%的股权,评估值:41,738,654.97 |
交易简介 | 2008年6月1日甲乙双方签订了《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新乡经投以其持有的平原同力15.93%的股权评估作价认购同力水泥本次发行的约364 万股A 股股票,发行完成后,新乡经投的持股比例约为1.46%; |
交易日期 | 2008-06-01 |
交易金额(万元) | 4173.87 |
货币名称 | 人民币元 |
方案进度 | 实施 |
最新公告日期 | 2009-08-11 |
首次公告日期 | 2008-06-04 |
交易历史变动情况 | |
信息披露方 | 河南同力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对信息披露方的影响 | 1、消除同业竞争
2、减少关联交易
3.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扩大产能,提高持续经营能力及区域整合能力
4.公司的财务结构将得到改善,每股净资产、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大幅提高,有利于上市公司的估值水平,有利于中小股东的利益。 |
置换甲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公司本身 |
置换乙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无关联关系 |
是否关联交易 | 否 |
|
资产置换 最新公告日期:2009-02-02 |
置换甲方 | 河南同力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
置换甲方对价(万元) | 4173.87 |
置换甲方资产评估基准日 | -- |
置换甲方资产情况 | 本公司以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新乡经投发行3,635,771股的股票。发行价格为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即11.48 元/股,最终发行价格尚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
置换乙方 | 新乡市经济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置换乙方对价(万元) | 4178.72 |
置换乙方资产评估基准日 | 2008-06-30 |
置换乙方资产情况 | 新乡经投持有的平原同力15.93%的股权 |
交易简介 | 2008年6月1日甲乙双方签订了《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新乡经投以其持有的平原同力15.93%的股权评估作价认购同力水泥本次发行的约364 万股A 股股票,发行完成后,新乡经投的持股比例约为1.46%; |
交易日期 | 2008-06-01 |
交易金额(万元) | 4178.72 |
货币名称 | 人民币元 |
方案进度 | 未通过 |
最新公告日期 | 2009-02-02 |
首次公告日期 | 2008-06-04 |
交易历史变动情况 | |
信息披露方 | 河南同力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对信息披露方的影响 | 1、消除同业竞争
2、减少关联交易
3.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扩大产能,提高持续经营能力及区域整合能力
4.公司的财务结构将得到改善,每股净资产、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大幅提高,有利于上市公司的估值水平,有利于中小股东的利益。 |
置换甲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公司本身 |
置换乙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无关联关系 |
是否关联交易 | 否 |
|
资产置换 最新公告日期:2008-04-23 |
置换甲方 | 河南同力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
置换甲方对价(万元) | 6685.36 |
置换甲方资产评估基准日 | 2005-12-31 |
置换甲方资产情况 | 本公司的整体资产(含公司全部资产和全部负债,即本公司净资产),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投资及负债等。 |
置换乙方 | 河南省建设投资总公司 |
置换乙方对价(万元) | 15642.78 |
置换乙方资产评估基准日 | 2005-12-31 |
置换乙方资产情况 | 豫龙水泥70%股权的权益性资产。 |
交易简介 | 经2006年8月3日召开的春都股份第三届董事会2006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拟以合法拥有的整体资产(含全部资产和全部负债)与河南建投合法持有的豫龙水泥70%股权进行置换,并于2006年8月3日与河南建投签署了《资产置换协议书》。置出资产与置入资产价格之间的差价8617.18万元,在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河南建投将豁免此项债务作为向流通股股东安排的部分对价。证监会已批准。 |
交易日期 | 2006-12-31 |
交易金额(万元) | 15642.78 |
货币名称 | 人民币元 |
方案进度 | 实施 |
最新公告日期 | 2008-04-23 |
首次公告日期 | 2006-08-07 |
交易历史变动情况 | |
信息披露方 | 河南同力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对信息披露方的影响 | 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完成后,本公司主营业务将从食品加工生产与销售转变为以水泥生产和销售,本公司拥有的权益性资产将使本公司具备持续经营能力和较强的盈利能力,资产质量和财务结构得到有效改善,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
置换甲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公司本身 |
置换乙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公司股东 |
是否关联交易 | 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