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简介 | 根据河北华安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石家庄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冀华会专字[2006]1031号、冀华会专字[2006]1037号)及(以下简称《资金占用专项说明》),截止2006年3月31日,控股股东集团公司及其他关联方深圳热电投资占用本公司资金余额为405,710,000.00元。2006年3月31日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总额未发生变化。自实际资金占用起始日至2006年5月31日拟收取的资金占用费为7,912,011.87元。上述两项合计,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现值为413,622,011.87元。由于集团公司及其他关联方无现金清偿能力,因此,为彻底解决集团公司及其他关联方对本公司资金占用的问题,集团公司拟以其拥有的下述非现金资产偿还集团公司及其他关联方占用本公司的部分资金:
(1)本公司使用集团公司的部分土地使用权;
(2)本公司使用集团公司的办公楼(包括附属设施)、MIS系统软件及其土地使用权;
(3)热力管网资产。
上述资产可抵偿占用资金254,327,653.90元。因此本次以资抵债部分的交易总价为254,327,653.9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