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置换 最新公告日期:2004-02-06 |
置换甲方 | 黄山金马股份有限公司 |
置换甲方对价(万元) | 404.05 |
置换甲方资产评估基准日 | 2003-04-30 |
置换甲方资产情况 | |
置换乙方 | 徐泽军 |
置换乙方对价(万元) | 404.05 |
置换乙方资产评估基准日 | 2003-04-30 |
置换乙方资产情况 | |
交易简介 | 2003年5月26日,本公司与徐泽军签署了《资产置换协议》,将本公司对金马集团的应收款项与徐泽军持有的金大门业8.7%的股权(其股权价值为404.05万元)进行等额置换。 |
交易日期 | 2003-05-26 |
交易金额(万元) | 404.05 |
货币名称 | 人民币元 |
方案进度 | 实施 |
最新公告日期 | 2004-02-06 |
首次公告日期 | |
交易历史变动情况 | |
信息披露方 | 黄山金马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对信息披露方的影响 | 通过本次置换,大股东金马集团履行了对本公司的还款计划,公司减少了控股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而形成的应收款项,提高了公司资产质量。 |
置换甲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公司本身 |
置换乙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
是否关联交易 | 否 |
|
资产置换 最新公告日期:2004-02-06 |
置换甲方 | 黄山金马股份有限公司 |
置换甲方对价(万元) | 3634.56 |
置换甲方资产评估基准日 | 2003-04-30 |
置换甲方资产情况 | |
置换乙方 | 浙江铁牛实业有限公司 |
置换乙方对价(万元) | 3634.56 |
置换乙方资产评估基准日 | 2003-04-30 |
置换乙方资产情况 | |
交易简介 | 2003 年5月26日,本公司与铁牛实业签署了《资产置换协议》,将本公司对金马集团的应收款项与铁牛实业拥有金大门业78.26%的股权(其股权价值为3634.56万元)进行等额置换。 |
交易日期 | 2003-05-26 |
交易金额(万元) | 3634.56 |
货币名称 | 人民币元 |
方案进度 | 实施 |
最新公告日期 | 2004-02-06 |
首次公告日期 | |
交易历史变动情况 | |
信息披露方 | 黄山金马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对信息披露方的影响 | 通过本次置换,大股东金马集团履行了对本公司的还款计划,公司减少了控股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而形成的应收款项,提高了公司资产质量。 |
置换甲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公司本身 |
置换乙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
是否关联交易 | 否 |
|
资产置换 最新公告日期:2003-07-01 |
置换甲方 | 黄山金马股份有限公司 |
置换甲方对价(万元) | 4038.61 |
置换甲方资产评估基准日 | 2003-04-30 |
置换甲方资产情况 | |
置换乙方 | 浙江铁牛实业有限公司及徐泽军 |
置换乙方对价(万元) | 4038.61 |
置换乙方资产评估基准日 | |
置换乙方资产情况 | |
交易简介 | 2003年5月26日,黄山金马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与浙江铁牛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铁牛实业”)及徐泽军在安徽省黄山市签署了《资产置换协议》,将本公司对大股东黄山金马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马集团”)应收款项与铁牛实业及徐泽军持有的浙江金大门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大门业”)的相应股权进行等额置换。即浙江铁牛实业有限公司和徐泽军分别将其合法拥有的浙江金大门业有限公司78.26%和 8.7%的股权置换进入公司,置换出公司对黄山金马集团有限公司合法拥有的相等价的应收账款。本次共计置换出应收款项40,386,077.75元。 |
交易日期 | 2003-05-26 |
交易金额(万元) | 4038.61 |
货币名称 | 人民币元 |
方案进度 | 股东大会通过 |
最新公告日期 | 2003-07-01 |
首次公告日期 | |
交易历史变动情况 | |
信息披露方 | 黄山金马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对信息披露方的影响 | 1、金马集团本身已经出现严重的财务困难,基本丧失对公司应付账款的偿还能力,在这种背景下,金马集团谋求通过资产重组走出困境,具有积极意义。尤其是金马集团重组方铁牛实业承诺完成金马集团对公司的还款计划,这对公司长远发展具有积极和深远的影响。
2、评估报告显示金大门业资产质量优良,充分显示其成长性和未来良好的盈利能力。这无疑将增强公司主营业务的盈利能力,为今年扭亏为盈和今后的持续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3、通过本次资产置换,大股东金马集团即履行了对本公司的还款计划,公司减少了控股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而形成的应收款项,提高了公司资产质量,并冲回上一年度相对应的应收账款坏帐准备。 |
置换甲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公司本身 |
置换乙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
是否关联交易 | 否 |
|
资产置换 最新公告日期:2004-02-06 |
置换甲方 | 黄山金马股份有限公司 |
置换甲方对价(万元) | 6032.45 |
置换甲方资产评估基准日 | 2002-10-31 |
置换甲方资产情况 | |
置换乙方 | 黄山金马集团有限公司 |
置换乙方对价(万元) | 6073.00 |
置换乙方资产评估基准日 | 2002-10-31 |
置换乙方资产情况 | |
交易简介 | 2003年1月16日,本公司与黄山金马集团有限公司达成协议,将本公司持有黄山朝阳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99.85%的股权与金马集团拥有的新安江山水画廊、清凉峰和雄村三旅游景区49年10个月的开发经营权进行置换。以上两项资产置换后的差额计人民币40.55 万元,用于冲减金马集团对本公司的欠款。 |
交易日期 | 2003-01-16 |
交易金额(万元) | 6073.00 |
货币名称 | 人民币元 |
方案进度 | 实施 |
最新公告日期 | 2004-02-06 |
首次公告日期 | |
交易历史变动情况 | |
信息披露方 | 黄山金马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对信息披露方的影响 | 通过此次资产置换,既避免了下属子公司异地管理的不便,为主营业务的恢复性发展创造条件。既解决了异地管理的问题,也解决了 因新能源公司经营不确定性给本公司所带来的影响,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但置入资产将给本公司增加每年约121.87万元的无形资产摊销,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本公司的当期损益。 |
置换甲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公司本身 |
置换乙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
是否关联交易 | 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