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置换 最新公告日期:2008-08-25 |
置换甲方 | 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置换甲方对价(万元) | 39794.62 |
置换甲方资产评估基准日 | -- |
置换甲方资产情况 | 公司通过一切方式实现因替朝华科技、星美联合代偿银行贷款本息而形成的公司对朝华科技、星美联合的债权后所取得的一切权益。,公司已为朝华科技及星美联合代偿贷款本息后取得的债权总额为人民币397,946,188.15 元(其中公司对朝华科技的含本息及诉讼费等在内的债权总额为263,587,524.49 元,对星美联合的债权总额为人民币134,358,663.66 元)。 |
置换乙方 | 太极集团有限公司 |
置换乙方对价(万元) | 0.00 |
置换乙方资产评估基准日 | -- |
置换乙方资产情况 | 1、集团公司持有的重庆大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股权;
2、集团公司拥有的涪陵望州路99 号的308 亩土地及集团公司拥有的位于涪陵区的3000 亩中药材种植基地:该部分资产,集团公司拟先以增资扩股方式注入重庆涪陵制药厂有限公司以增加集团公司对涪陵药厂的持股比例,再将集团公司增资后所持有涪陵药厂的全部股权转让给公司;
3、集团公司拥有的重庆临江门“光大大厦”15480 平方米房产,或集团公司处置该房产所获得的全部收益;
4、上述资产不足支付收购对价部分,由集团公司以现金方式补足。 |
交易简介 | 公司控股股东太极集团有限公司同意采用整体“打包收购”方式,收购公司实现因代偿而对朝华科技及星美联合形成的债权后所取得的一切权益。2007 年12 月25 日,公司与集团公司签订了整体“打包收购”《协议书》。,公司已为朝华科技及星美联合代偿贷款本息后取得的债权总额为人民币397,946,188.15 元(其中公司对朝华科技的含本息及诉讼费等在内的债权总额为263,587,524.49 元,对星美联合的债权总额为人民币134,358,663.66 元)。集团公司以以下资产收购1、持有的重庆大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股权;
2、集团公司拥有的涪陵望州路99 号的308 亩土地及集团公司拥有的位于涪陵区的3000 亩中药材种植基地:该部分资产,集团公司拟先以增资扩股方式注入重庆涪陵制药厂有限公司以增加集团公司对涪陵药厂的持股比例,再将集团公司增资后所持有涪陵药厂的全部股权转让给公司;
3、集团公司拥有的重庆临江门“光大大厦”15480 平方米房产,或集团公司处置该房产所获得的全部收益;
4、上述资产不足支付收购对价部分,由集团公司以现金方式补足。 |
交易日期 | 2008-03-24 |
交易金额(万元) | 39794.62 |
货币名称 | 人民币元 |
方案进度 | 实施 |
最新公告日期 | 2008-08-25 |
首次公告日期 | 2007-12-27 |
交易历史变动情况 | |
信息披露方 | 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对信息披露方的影响 | |
置换甲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公司本身 |
置换乙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公司股东 |
是否关联交易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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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置换 最新公告日期:2005-03-25 |
置换甲方 | 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置换甲方对价(万元) | 3300.00 |
置换甲方资产评估基准日 | -- |
置换甲方资产情况 | 渝北区新牌坊3#地块及补偿金600万元 |
置换乙方 |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 |
置换乙方对价(万元) | 3300.00 |
置换乙方资产评估基准日 | -- |
置换乙方资产情况 | 渝中区中山三路163号房地产 |
交易简介 | 公司将位于渝北区新牌坊3#地块(面积为13,334平方米,征地费用2,700万元,公司只完成了规划选址及用地红线手续,未支付征地费)及补偿金600万元与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位于渝中区中山三路163号房地产(土地面积为4,908.70平方米及全部房产)进行置换。 |
交易日期 | -- |
交易金额(万元) | 3300.00 |
货币名称 | 人民币元 |
方案进度 | 达成转让意向 |
最新公告日期 | 2005-03-25 |
首次公告日期 | 2005-03-25 |
交易历史变动情况 | |
信息披露方 | 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对信息披露方的影响 | |
置换甲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公司本身 |
置换乙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无关联关系 |
是否关联交易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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