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置换 最新公告日期:2006-03-31 |
置换甲方 | 内蒙古宁城老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置换甲方对价(万元) | 21300.53 |
置换甲方资产评估基准日 | 2005-02-28 |
置换甲方资产情况 | 本公司合法拥有的全部帐面资产,包括其他应收款、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
置换乙方 | 北京市顺义大龙城乡建设开发总公司 |
置换乙方对价(万元) | 47800.10 |
置换乙方资产评估基准日 | 2005-02-28 |
置换乙方资产情况 | 北京市大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93.30%股权、北京大龙顺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98.26%股权、北京京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90%股权 |
交易简介 | 本公司拟以合法拥有的全部帐面资产,与北京市顺义大龙城乡建设开发总公司合法拥有的北京市大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93.30%股权、北京大龙顺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98.26%股权、北京京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90%股权进行资产置换。公司于2005年4月8日与公司控股股东大龙总公司签署了《资产置换协议》,以上置入资产总计作价478,001,001.15元,置出资产2005年2月28日经审计的帐面价值为417,805,314.03元。置出资产与置入资产的差价人民币60,195,687.12元,由本公司以现金或大龙总公司认可的其他财产在资产置换协议生效后三年内支付给大龙总公司。 |
交易日期 | 2005-04-08 |
交易金额(万元) | 47800.10 |
货币名称 | 人民币元 |
方案进度 | 实施 |
最新公告日期 | 2006-03-31 |
首次公告日期 | 2005-04-12 |
交易历史变动情况 | 调整公司与控股股东《资产置换协议》部分内容的议案:
1、《资产置换协议》第三条第1款调整为:"置出资产依照2005年2月28日以审计的帐面价值作价,依照北京市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2005)京会兴审第318号《审计报告》,拟置出资产2005年2月28日经审计的帐面价值为213,005,314.03元";
2、《资产置换协议》第四条调整为:"本次资产置换过程中,置出资产与置入资产的差价人民币264,995,687.12元,就该差额双方同意依照以下方式处理:差额中人民币60,195,687.12元由甲方以现金或乙方认可的其他财产在本协议生效后三年内支付给乙方;其余人民币204,800,000.00元差额,乙方将在本协议生效后拟采用减免等方式妥善处理。" |
信息披露方 |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对信息披露方的影响 | 本次资产置换完成后,本公司将从白酒行业转向房地产开发及建筑工程施工。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房地产开发行业将稳定增长,为本公司的长远、健康发展提供了很大空间,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
置换甲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公司本身 |
置换乙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公司股东 |
是否关联交易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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