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简介 | 为了公司资产完整,经2001年11月14日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01年11月18日与公司第一大股东青海重型机床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青重)签订了《资产置换协议》,约定青重以164811.5平方米土地的使用权与公司部分固定资产、应收帐款和其他应收款按评估值等值置换。协议签订后,双方按协议约定进行了资产置换。在办理土地使用证更名过程中,青重因为发展的需要,提出希望将一块公司尚未充分利用的30879.9平方米土地留给青重。鉴于公司目前对此部分土地无重大用途且该部分土地的使用证也未办理权属变更,因此同意公司与青重签订《资产置换补充协议》,补充约定如下:由公司将这块土地交回给青重使用,并要求青重按置换时该块土地的置换价值人民币6,930,067.16元支付等额现金给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