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置换 最新公告日期:2010-04-28 |
置换甲方 |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
置换甲方对价(万元) | 678633.57 |
置换甲方资产评估基准日 | -- |
置换甲方资产情况 |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即5.79 元/股,最终发行价格尚须经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预计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规模约为121,163 万股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价格以评估结果为基准确认为678,633.57 万元,以5.79 元/股的发行价格计算,本次拟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为1,172,078,712股。 |
置换乙方 | 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置换乙方对价(万元) | 678633.57 |
置换乙方资产评估基准日 | 2008-12-31 |
置换乙方资产情况 | 酒钢集团持有的集团本部钢铁主业铁前系统、碳钢轧钢系统、辅助系统的相关资产以及酒钢集团榆中钢铁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拟购买资产的预估值约70.15 亿元,最终交易价格以经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评估并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核准或备案的评估值为准。
本次交易资产以2008 年12 月31 日为基准日的评估值作为作价依据,根据中锋出具的(中锋评报字[2009]第019 号)资产评估报告书的资产评估结果(评估值结果尚需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备案确认),本次拟交易的资产的评估值合计为678,633.57 万元。 |
交易简介 | 本公司与酒钢集团于2009 年3 月5 日签订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协议》,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拟以其所持有的集团本部钢铁主业铁前系统、碳钢轧钢系统、辅助系统的相关资产以及酒钢集团榆中钢铁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评估作价认购酒钢宏兴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2009 年5 月11 日,酒钢宏兴与酒钢集团签订了《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补充协议》。
购买日期:2009年10月20日 |
交易日期 | 2009-10-20 |
交易金额(万元) | 678633.57 |
货币名称 | 人民币元 |
方案进度 | 实施 |
最新公告日期 | 2010-04-28 |
首次公告日期 | 2009-03-06 |
交易历史变动情况 | |
信息披露方 |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对信息披露方的影响 | 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的铁、钢、材产能由现有的600 万吨、700 万吨和360 万吨分别提升至700 万吨、800 万吨和700 吨,钢材产能得到大幅度提高。本次交易完成后,仅有不锈钢厂仍保留在酒钢集团内,由于不锈钢厂在生产、
设备、工艺、销售、市场区域及经营管理等方面独立于碳钢生产业务,产业链相对独立,因此与本公司并不构成实质性的同业竞争。除此之外,酒钢集团承诺对可能出现与酒钢宏兴同业竞争的情况将采取必要措施避免其发生。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改善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盈利能力。 |
置换甲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公司本身 |
置换乙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公司股东 |
是否关联交易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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