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筑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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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收盘:- 今开盘:- 最高价:- 最低价:-
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公告日期:
资产置换  最新公告日期:2009-05-26
置换甲方海南筑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置换甲方对价(万元)7222.46
置换甲方资产评估基准日2006-12-31
置换甲方资产情况本公司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不良债权评估值人民币72,224,556.48元。
置换乙方天津市大通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置换乙方对价(万元)9436.79
置换乙方资产评估基准日2006-12-31
置换乙方资产情况大通建设拥有的位于天津市南开区黄河道467号的大通大厦的3-14层房产及-1层房产评估值人民币94,367,900.00元。
交易简介本公司与大通建设于2007年11月26日签署《资产置换协议书》:根据海南中力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的评估报告,拟将本公司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不良债权评估值人民币72,224,556.48元,与大通建设拥有的位于天津市南开区黄河道467号的大通大厦的3-14层房产及-1层房产评估值人民币94,367,900.00元进行等值置换,其差额22,143,343.52元作为本公司对大通建设的负债。对本次资产置换的资产价格均不根据所涉及的期间损益进行调整。
交易日期2007-11-26
交易金额(万元)9436.79
货币名称人民币元
方案进度实施
最新公告日期2009-05-26
首次公告日期2007-11-29
交易历史变动情况
信息披露方海南筑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对信息披露方的影响实施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改善本公司资产质量,提高盈利能力并增强持续经营能力。
置换甲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公司本身
置换乙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公司股东
是否关联交易
资产置换  最新公告日期:2008-06-13
置换甲方第一投资招商股份有限公司
置换甲方对价(万元)0.00
置换甲方资产评估基准日2007-04-11
置换甲方资产情况本公司拟以向大通建设发行不超过19854万股A股普通股
置换乙方天津市大通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置换乙方对价(万元)43679.15
置换乙方资产评估基准日2006-12-31
置换乙方资产情况大通商贸广场一期、大通商贸广场二期、640车间和蓟县山水郡的资产,以及地铁捷通82%股权。
交易简介为了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增强独立、持续经营能力以及提升市场竞争力和经营业绩,实施股权分置改革的承诺,按照公允及进一步提高公司盈利能力的原则,本公司拟以向大通建设发行20,300万A股普通股的方式购买大通建设合法拥有的大通商贸广场一期、大通商贸广场二期、640车间和蓟县山水郡的资产,以及地铁捷通82%股权。2007年4月11日,S*ST一投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定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表决,同时S*ST一投与大通建设签署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书》。根据该协议,S*ST一投本次将购买大通建设所拥有的大通商贸广场一期、大通商贸广场二期、640车间和蓟县山水郡的资产,以及地铁捷通82%股权。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格由原来的2.15元/股调整为不低于2.20元/股。本次拟购买资产交易金额总计为436,791,517.00元。同时大通建设同意将被购买资产总额超出本次发行股份金额计34.15万元无偿赠送给公司。
交易日期2007-04-11
交易金额(万元)43679.15
货币名称人民币元
方案进度停止实施
最新公告日期2008-06-13
首次公告日期2007-04-13
交易历史变动情况
信息披露方海南筑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对信息披露方的影响1、改善资产质量,加强公司主营业务:本次交易完成后,S*ST一投将进一步加强房地产投资和开发、商业百货销售等主营业务,将使S*ST一投具备稳定的持续经营能力和较强的盈利能力,资产质量和财务结构得到有效改善,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2、有助于提高公司盈利能力 3、有助于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4、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置换甲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公司本身
置换乙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公司股东
是否关联交易
资产置换  最新公告日期:2006-10-10
置换甲方第一投资招商股份有限公司
置换甲方对价(万元)5870.15
置换甲方资产评估基准日2006-06-30
置换甲方资产情况截至2006年6月30日,一投股份对一投集团及其他关联公司其他应收款余额为58,701,538.45元。
置换乙方第一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置换乙方对价(万元)7601.80
置换乙方资产评估基准日2006-03-31
置换乙方资产情况望海商城公司持有的望海商城-1层、6层部分铺面
交易简介公司与一投集团、望海商城公司、海风信息公司于2006年7月31日签署了《以资抵债协议》,一投集团及其关联方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公司债务,交易各方协商一致,同意以评估机构2006年7月25日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评估价值76,018,047.00元为基准,确定本次交易价格为76,018,047.00元。通过本次以资抵债一投集团及其关联方可全部偿还占用一投股份的资金余额58,701,538.45元,评估价值超出占用资金部分的17,316,508.55元作为一投股份对望海商城公司的应付款,留待将来补偿因一投股份已为一投集团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而可能产生的损失。
交易日期2006-07-31
交易金额(万元)7601.80
货币名称人民币元
方案进度实施
最新公告日期2006-10-10
首次公告日期2006-08-02
交易历史变动情况 
信息披露方海南筑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对信息披露方的影响2001年7月一投股份下属子公司第一百货公司与望海商城公司签订了《房屋租赁协议》,由第一百货公司承租望海商城公司持有的望海商城部分营业用房共24,268.10平方米。租赁期限自2001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共计10年。租金按年结算,第1年至第3年租金为人民币2,021,760.00元/年,第4年起租金每年按3%递增。由于第一百货公司于2003年购入原租赁合同中包括的望海商城第1、5层房产所有权共计9,465.69平方米,并于2003年12月20日与望海商城公司签署了《房屋租赁协议》补充协议,续租望海商城公司持有的剩余望海商城地下1层、地下2层以及第6层共14,802.41平方米,租赁期限为6年,自2004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租金为人民币1,228,600.00元/年。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以资抵债方案系一投集团目前所能提供的最佳方案,能够有效解决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历史遗留问题。本次用于以资抵债的资产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资产结构,减少关联交易,提高公司的独立性,完善公司的生产经营体系。同时,公司将加强制度建设,防止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再次发生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
置换甲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公司本身
置换乙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公司股东
是否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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