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百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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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收盘:- 今开盘:- 最高价:- 最低价:-
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公告日期:
资产置换  最新公告日期:2008-07-25
置换甲方银川新华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
置换甲方对价(万元)0.00
置换甲方资产评估基准日--
置换甲方资产情况非公开发行股份,交易均价15.60元/股,发行数量不超过20,000万股。
置换乙方物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置换乙方对价(万元)0.00
置换乙方资产评估基准日2008-06-30
置换乙方资产情况物美控股持有的北京物美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497,932,928股内资股,占物美商业总股份数的40.80%
交易简介本公司向控股股东物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物美控股”)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物美控股持有的北京物美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物美商业”)497,932,928股内资股(占物美商业总股份数的40.80%,以下称“标的股份”)非公开发行股份的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即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15.60元/股,发行数量不超过20,000万股。《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签署的时间为2008年7月24日。
交易日期2008-07-24
交易金额(万元)0.00
货币名称人民币元
方案进度董事会预案
最新公告日期2008-07-25
首次公告日期2008-07-25
交易历史变动情况
信息披露方银川新华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对信息披露方的影响公司目前在银川及宁夏区域内已经拥有较高的市场占有率。受宁夏区域范围内人口数量、经济发展水平等方面的制约,公司继续通过加强管理、提高市场占有率的“内生式”增长模式来取得业务规模的持续增长已面临相当大的困难。 通过本次交易,公司将完成对物美商业的收购并达到控股地位。通过本次发行,公司获得了盈利规模更大、质量优良的资产,在连锁超市业务领域将迅速跻身于全国同行业的前列。公司的连锁超市业务规模将大幅增加,同时公司的业务区域也将由宁夏扩展到全国,从而实现由“区域性的商业龙头企业”向“全国性的商业龙头企业”的跨越,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利润规模等项指标将迅速跻身于全国商业零售企业的前列。
置换甲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公司本身
置换乙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公司股东
是否关联交易
资产置换  最新公告日期:2008-01-25
置换甲方北京物美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置换甲方对价(万元)23000.00
置换甲方资产评估基准日--
置换甲方资产情况银川新华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36,140,302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9.27%)的股权
置换乙方物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置换乙方对价(万元)0.00
置换乙方资产评估基准日--
置换乙方资产情况杭州天天物美商业有限公司的全部100%股份
交易简介物美控股因本次权益变动于2008 年1 月22 日召开董事会会议,本次会议全体董事一致通过了关于以“非货币支付”的形式出售杭州物美100%的股权及受让物美商业所持新华百货36,140,302 股股份(占新华百货总股本的29.27%)的 决议。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物美控股将直接持有新华百货36,140,302 股股份(其中29,926,450 股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占新华百货总股本的29.27%。《股权转让协议》签署的时间为2008 年1 月23 日。
交易日期2008-01-23
交易金额(万元)23000.00
货币名称人民币元
方案进度董事会预案
最新公告日期2008-01-25
首次公告日期2008-01-25
交易历史变动情况
信息披露方银川新华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对信息披露方的影响本次权益变动对新华百货的人员独立、资产完整、财务独立不会产生影响。新华百货仍具有独立的经营能力和经营场所,在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保持独立。物美控股除依法对上市公司行使股东权利外,将不会对上市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进行干涉,充分尊重上市公司独立经营、自主决策的权利,将不会利用控股股东的地位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置换甲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公司股东
置换乙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公司其它关联方
是否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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