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置换 最新公告日期:2008-04-19 |
置换甲方 |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
置换甲方对价(万元) | 157713.10 |
置换甲方资产评估基准日 | 2006-09-30 |
置换甲方资产情况 | 本公司以拥有的对Apex 公司的债权40,000 万元及部分存货资产经评估价值为100,609.49 万元(含税交易价格为117,713.10 万元) |
置换乙方 | 四川长虹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
置换乙方对价(万元) | 157276.02 |
置换乙方资产评估基准日 | 2006-09-30 |
置换乙方资产情况 | 长虹集团(含长虹厂)所拥有的评估价值为239,712.12 万元的长虹商标及长虹集团所拥有的经评估价值19,441.55 万元的土地使用权按照合计157,713.10 万元 |
交易简介 | 2006 年11 月30 日,长虹集团、本公司就长虹商标的转让和土地使用权转让事宜在四川绵阳签署了《资产置换协议书》。本公司以拥有的对Apex 公司的债权40,000 万元及部分存货资产经评估价值为100,609.49 万元(含税交易价格为117,713.10 万元)与长虹集团(含长虹厂)所拥有的评估价值为239,712.12 万元的长虹商标及长虹集团所拥有的经评估价值19,441.55 万元的土地使用权按照合计157,713.10 万元的价格进行资产置换。
本次资产置换以2006年9 月30 日的评估值作为置入资产和置出资产的作价金额(其中商标的作价金额在评估值的基础上考虑了公司对其商标价值形成的贡献),置入资产作价为157,276.02 万元,置出资产作价为157,713.10 万元,置换差额437.08 万元由长虹集团以现金方式支付给公司。 |
交易日期 | 2006-11-30 |
交易金额(万元) | 157713.10 |
货币名称 | 人民币元 |
方案进度 | 实施 |
最新公告日期 | 2008-04-19 |
首次公告日期 | 2006-12-04 |
交易历史变动情况 | |
信息披露方 |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对信息披露方的影响 | 本次关联交易消除了公司在资产完整性方面的缺陷,进一步提高了上市公司的资产质量,增强了公司资产的独立性和完整性,为公司更好地实施品牌战略和提升品牌竞争能力奠定坚实基础,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 |
置换甲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公司本身 |
置换乙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公司股东 |
是否关联交易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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