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简介 | 电气集团在获得军工路地块土地使用权的同时,以佳木斯路地块、翔殷路地块和宝杨路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以及三幅土地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已经属于上柴股份的除外)用以补偿上柴股份对军工路地块的取得成本(反映在账面上的净值),解决军工路地块长期存在的产权不清的历史遗留问题。根据上柴股份与电气集团签订《补偿协议》,本次电气集团取得军工路地块的土地使用权的同时,对本公司的补偿金额相当于人民币22,814,000元。其补偿金额的确定是充分考虑了该地块在上柴股份的账面净值(截至2004年9月30日)和经上海城市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反映的评估价值(2004年7月9日出具的《杨浦区军工路2850号土地使用权价格评估报告》(沪城估(估)字(2004)第277号)),在评估价值(22,814,000元人民币)与账面净值(22,648,614.50元人民币)基本一致前提下,以评估价值确定为补偿金数额。
在办理佳木斯路地块、翔殷路地块和宝杨路地块及其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的房地产权证时均需补缴土地出让金以及由此将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缴纳的相关税、费。经上柴股份和电气集团协商确定由上柴股份承担的费用为人民币449.565万元,即该三幅地块土地使用权评估价值2997.10万元人民币的15%(评估价值参照上海城市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2004年10月8日出具的“上海电气集团下属部分土地第二批使用权价格评估报告”(沪城估(估)字[2004]第399号)),超出部分由电气集团全额承担。 |
交易对信息披露方的影响 | 1、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上柴股份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明晰军工路地块权属关系,有利于本公司规范、长远发展,避免上柴股份因对军工路地块无土地使用权证带来的经营风险,进一步保障上市公司的合法合规经营。2、本次关联交易确保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3、本次关联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将获得佳木斯路地块、翔殷路地块和宝杨路地块的房地产权证,拥有完全的所有权和处置权,可以通过租赁或其他处置方式获得一定的收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