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剥离 最新公告日期:2005-08-18 |
资产剥离方 | 北京井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资产接受方 | 东营大明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交易资产 | |
交易简介 | 各方确认2005年2月8日前,井田公司在资产剥离后所拥有的对黄敏、刘红华双方的总负债为人民币17089万元,其中黄敏拥有人民币13839万元债权,刘红华拥有人民币3250万元债权。合同各方一致同意由大明投资投入井田公司人民币17089万元,作为井田公司对大明投资的负债,用于清偿井田公司对黄敏、刘红华的负债。 |
交易日期 | 2005-02-08 |
方案进度 | 实施 |
交易金额(万元) | 17089.000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元 |
交易负债 | 黄敏拥有井田公司人民币13839万元债权,刘红华拥有井田公司人民币3250万元债权。 |
交易历史变动情况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05-04-12 |
最新公告日期 | 2005-08-18 |
信息披露方 | 中国石化胜利油田大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对信息披露方的影响 | 本次转让有利于公司调整房地产项目的投资,提高公司的投资收益。 |
资产剥离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无关联关系 |
资产接受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公司控股参股公司 |
是否关联交易 | 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