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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大明(000406)诉讼仲裁_新浪财经_新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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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成指: 0000.00 0.00 00.00亿元 |
沪深300: 0000.00 0.00 00.00亿元
诉讼仲裁 公告日期:2005-06-18 |
公告日期 | 2005-06-18 |
案件名称 | 借款纠纷 |
起诉日期 | |
原告方 | 深圳市永泰投资有限公司 |
被告方 | 深圳东方英文书院 |
诉讼类型 | 民事诉讼 |
涉案金额 | 18364.3424 万元 |
案件描述 | 永泰公司自2004年1月10日至2005年1月18日向英文书院提供21笔合计183,643,424元(其中含2005年借款400万元)借款,英文书院逾期未还。诉讼请求:查封英文书院价值172468664.77元的土地使用权及房产。 |
判决内容 | 2005年2月23日,东营市中院对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宝安分局下达了编号为(2005)东民四初字第16-36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请其协助执行查封英文书院的房产和土地。 |
判决日期 | 2005-02-23 |
是否上诉 | 否 |
二审上诉方 | 被告方 |
二审判决内容 | |
二审判决日期 | |
执行情况 | 2005年3月3日,东营市中院下达了(2005)东民四初字第16-36号民事调解书,裁定英文书院于2005年3月9日前还请永泰公司借款,永泰公司预付的案件受理费、实支费和诉讼保全费由英文书院径付永泰公司。
2005年3月14日,东营市中院向英文书院下达了(2005东执第40-60号)执行通知书。限英文书院履行上述民事调解书全部义务,并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逾期仍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永泰公司同意英文书院以其拥有合法所有权的房屋和土地使用权172468664.77元抵偿所欠永泰公司债务,其余债务另行偿还。双方正在政府有关部门办理房屋和土地使用权的变更登记手续。 |
受理法院 | 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 |
二审受理法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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