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剥离 最新公告日期:2009-04-29 |
资产剥离方 |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
资产接受方 | 北京华联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交易资产 | (1)四家分公司流动资产流动资产调整后帐面值为34,887.36 万元,评估值为34,908.46 万元,华联股份对上述流动资产拥有合法的所有权或权益,不存在纠纷或潜在争议。
(2)四家分公司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调整后帐面值为19,924.76 万元,评估值为19,808.09 万元,华联股份合法拥有该等固定资产的所有权。 |
交易简介 | 2007 年10 月17 日,华联股份分别与华联集团、华联综超签署了本次出售和购买资产的合同,本公司拟向关联方北京华联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称“华联集团”)出售本公司所持有的安贞华联、成都华联、石家庄华联、兰州华联四家分公司的全部资产和负债,华联集团向华联股份一次性支付转让六家公司价款16,682.00 万元 |
交易日期 | 2008-01-03 |
方案进度 | 实施 |
交易金额(万元) | 0.000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元 |
交易负债 | 四家分公司的负债
本次交易拟出售的负债帐面值总计为48,724.38 万元,评估值为48,724.38 万元。 |
交易历史变动情况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07-10-18 |
最新公告日期 | 2009-04-29 |
信息披露方 |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对信息披露方的影响 | 1.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从原有的以百货零售为主业的上市公司转变为以与商业零售相关的商业地产的投资、开发、租售及购物中心的运营和管理为主业的上市公司。公司的主营收入从原有的百货商品销售收入转为商业物业出租收入和商业地产的销售收入等。公司的主营业务将发生较大变化。
2.本次交易将从根本上变更公司的资产结构和业务构成,带动公司整个业务体系的全面发展,为公司主营业务的顺利转型和进一步扩张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3.通过本次交易,公司取得的大连华联和青海华联的商业物业、设备出租后,预计第一年取得的房产租金、设备租金和物业管理费收入1980 万元,将为公司实现净利润833 万元,带来经营净现金流1540 万元。因此,本次交易将使公司的主营业务盈利能力得到改善和提高。
4.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
资产剥离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公司本身 |
资产接受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公司股东 |
是否关联交易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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