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剥离 最新公告日期:2009-11-17 |
资产剥离方 | 五洲明珠股份有限公司 |
资产接受方 | 山东五洲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交易资产 | 本公司除西藏大厦股份有限公司14.32%股权及位于海南省临高县皇桐乡楷模上村东边350 亩集体土地使用权之外的资产 |
交易简介 | 2009 年4 月27 日五洲明珠股份有限公司与五洲集团签订的《资产出售协议》,拟出售资产系本公司除西藏大厦股份有限公司14.32%股权及位于海南省临高县皇桐乡楷模上村东边350 亩集体土地使用权之外的资产和负债,如有负债无法剥离,五洲集团将以等值现金予以补足。该等拟出售资产经初步估算价值约2.07 亿元。
2009年10月26日与五洲集团签订《资产出售协议之补充协议》。
五洲明珠股份有限公司和五洲集团确认拟出售资产的转让价格为22,257.12 万元,五洲集团将以现金方式向本公司支付对价。 |
交易日期 | 2009-10-26 |
方案进度 | 股东大会通过 |
交易金额(万元) | 22257.120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元 |
交易负债 | 本公司除西藏大厦股份有限公司14.32%股权及位于海南省临高县皇桐乡楷模上村东边350 亩集体土地使用权之外的负债 |
交易历史变动情况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09-04-29 |
最新公告日期 | 2009-11-17 |
信息披露方 | 五洲明珠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对信息披露方的影响 | 通过本次交易,本公司将实现主营业务由电力铁塔、变压器、电度表等电力设备生产及销售整体变更为味精、氨基酸、复合肥等生物发酵产品生产及销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从资产规模、盈利能力、财务结构将有很大的改善,公司未来盈利能力、持续发展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大大增强。 |
资产剥离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公司本身 |
资产接受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公司股东 |
是否关联交易 | 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