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交易 最新公告日期:2010-06-23 |
资产卖方 | 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下属第一、第二污水处理厂 |
资产买方 | 成都金融城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交易标的 | 拆迁范围内的土地及其地上、地下房屋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不包括厂区外的管网资产 |
交易金额(万元) | 0.00 |
货币名称 | 人民币元 |
资产评估基准日 | -- |
交易简介 | 2010 年6 月2 日,排水公司与金融城公司签署了《拆迁补偿协议》。
协议项下的拆迁范围包括:
排水公司下属的第一污水处理厂,位于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桂溪街道办事处石墙村,占地面积463.33 亩,土地使用权证号:成国用(2009)第1792 号,其目前的污水处理能力为40 万吨/日;
排水公司下属的第二污水处理厂,位于锦江区包江桥村6、7、8、10 组,占地面积310.04 亩,土地使用权证号:成国用(2009)第245 号,其目前的污水处理能力为30 万吨/日。 |
方案进度 | 股东大会通过 |
交易日期 | 2010-06-02 |
交易历史变动情况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10-06-04 |
最新公告日期 | 2010-06-23 |
信息披露方 | 蓝星清洗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对信息披露方的影响 | 以排水公司第三至第八污水处理厂的建设成本测算,新建污水处理厂的建设成本将高于第一、第二污水处理厂的资产净值,即不会出现现金补偿,上述交易的实质为非货币资产交换。
上述交易不属于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排水公司应以第一、第二污水处理厂的账面价值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排水公司不确认损益,该次拆迁不会对上市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负面影响。
本次政府全额投资新建同等规模的污水处理厂与排水公司现有的第一、第二污水处理厂进行置换,相当于延长了排水公司第一、第二污水处理厂的使用期限,减少了排水公司设备使用到期后的更新成本和技术改造成本,对公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将产生积极影响。 |
资产卖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公司其它关联方 |
资产买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无关联关系 |
是否关联交易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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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交易 最新公告日期:2009-04-10 |
资产卖方 | 山东东大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山东东大聚合物股份有限公司 |
资产买方 | 山东蓝星东大化工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 | 用于环氧丙烷与聚醚生产的房产和相关土地使用权 |
交易金额(万元) | 15489.00 |
货币名称 | 人民币元 |
资产评估基准日 | 2008-04-30 |
交易简介 | 蓝星清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98%的子公司山东蓝星东大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星东大”)收购与环氧丙烷、聚醚生产经营相关的资产,包括:
通过参加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主持的拍卖,以竞拍方式购买原为山东东大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山东东大聚合物股份有限公司拥有的、并用于环氧丙烷与聚醚生产的房产和相关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标的房产、土地”)。其中:原为山东东大聚合物股份有限公司拥有的房产账面值为514.37 万元,评估值为565.93 万元;原为山东东大化学工业有限公司拥有的房产账面值为3521.03 万元,评估值为3731.51 万元。上述标的房产的帐面原值合计为4035.4 万元,评估值合计为4297.44 万元。原为山东东大化学工业有限公司拥有的标的土地使用权账面原值为9089.75 万元,摊销后账面余额为8294.22万元,评估值为11025.05 万元。上述标的房产、土地的拍卖交易佣金为171 万元。最终竞拍成交总金额根据标的房产、土地评估值加拍卖佣金合计为15489 万元。 |
方案进度 | 实施 |
交易日期 | 2008-08-25 |
交易历史变动情况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08-08-28 |
最新公告日期 | 2009-04-10 |
信息披露方 | 蓝星清洗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对信息披露方的影响 | 标的设备、标的房产和标的土地均为与环氧丙烷和聚醚生产相关的资产,环氧丙烷与聚醚均系化工新材料产品,环氧丙烷为聚醚的原材料,聚醚为聚氨酯的主要原材料之一,聚氨酯是一种新兴的有机高分子材料,被誉为“第五大塑料”,因其卓越的性能而被广泛应用于国民经济众多领域。产品应用领域涉及轻工、化工、电子、纺织、医疗、建筑、建材、汽车、国防、航天、航空等多种行业。随着其应用范围的扩大,环氧丙烷与聚醚产品的需求将随之发。同时,环氧丙烷与聚醚为蓝星东大主营业务,亦属于公司目前积极发展的与TDI 相关的聚氨酯产业链业务。蓝星东大本次收购资产后,加原有的3 万吨/年环氧丙烷装置,将拥有6 万吨/年环氧丙烷装置、10 万吨/年聚醚装置,形成与TDI 相配套的聚氨酯产业链,能够显著增强公司在聚氨酯领域的竞争力,进一步促进公司在化工新材料-聚氨酯领域的进一步发展。 |
资产卖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无关联关系 |
资产买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公司控股参股公司 |
是否关联交易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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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交易 最新公告日期:2009-04-10 |
资产卖方 | 山东张店农村合作银行 |
资产买方 | 山东蓝星东大化工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 | 用于环氧丙烷与聚醚生产的机器设备 |
交易金额(万元) | 6204.64 |
货币名称 | 人民币元 |
资产评估基准日 | 2008-04-30 |
交易简介 | 蓝星清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98%的子公司山东蓝星东大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星东大”)收购与环氧丙烷、聚醚生产经营相关的资产,包括:
通过协议受让方式向淄博市商业银行新城区支行、淄博市商业银行天齐支行和山东张店农村合作银行受让用于环氧丙烷与聚醚生产的机器设备(以下简称“标的设备”),标的设备评估值为8554.62万元,标的设备原为山东东大化学工业有限公司拥有,经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以物抵于上述银行。标的设备账面值为8814.75 万元,评估值为8554.62 万元。上述协议金额根据标的设备评估值交易即为8554.62 万元。 |
方案进度 | 实施 |
交易日期 | 2008-08-25 |
交易历史变动情况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08-08-28 |
最新公告日期 | 2009-04-10 |
信息披露方 | 蓝星清洗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对信息披露方的影响 | 标的设备、标的房产和标的土地均为与环氧丙烷和聚醚生产相关的资产,环氧丙烷与聚醚均系化工新材料产品,环氧丙烷为聚醚的原材料,聚醚为聚氨酯的主要原材料之一,聚氨酯是一种新兴的有机高分子材料,被誉为“第五大塑料”,因其卓越的性能而被广泛应用于国民经济众多领域。产品应用领域涉及轻工、化工、电子、纺织、医疗、建筑、建材、汽车、国防、航天、航空等多种行业。随着其应用范围的扩大,环氧丙烷与聚醚产品的需求将随之发。同时,环氧丙烷与聚醚为蓝星东大主营业务,亦属于公司目前积极发展的与TDI 相关的聚氨酯产业链业务。蓝星东大本次收购资产后,加原有的3 万吨/年环氧丙烷装置,将拥有6 万吨/年环氧丙烷装置、10 万吨/年聚醚装置,形成与TDI 相配套的聚氨酯产业链,能够显著增强公司在聚氨酯领域的竞争力,进一步促进公司在化工新材料-聚氨酯领域的进一步发展。 |
资产卖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无关联关系 |
资产买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公司控股参股公司 |
是否关联交易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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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交易 最新公告日期:2009-04-10 |
资产卖方 | 淄博市商业银行天齐支行 |
资产买方 | 山东蓝星东大化工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 | 用于环氧丙烷与聚醚生产的机器设备 |
交易金额(万元) | 549.92 |
货币名称 | 人民币元 |
资产评估基准日 | 2008-04-30 |
交易简介 | 蓝星清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98%的子公司山东蓝星东大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星东大”)收购与环氧丙烷、聚醚生产经营相关的资产,包括:
通过协议受让方式向淄博市商业银行新城区支行、淄博市商业银行天齐支行和山东张店农村合作银行受让用于环氧丙烷与聚醚生产的机器设备(以下简称“标的设备”),标的设备评估值为8554.62万元,标的设备原为山东东大化学工业有限公司拥有,经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以物抵于上述银行。标的设备账面值为8814.75 万元,评估值为8554.62 万元。上述协议金额根据标的设备评估值交易即为8554.62 万元。 |
方案进度 | 实施 |
交易日期 | 2008-08-25 |
交易历史变动情况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08-08-28 |
最新公告日期 | 2009-04-10 |
信息披露方 | 蓝星清洗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对信息披露方的影响 | 标的设备、标的房产和标的土地均为与环氧丙烷和聚醚生产相关的资产,环氧丙烷与聚醚均系化工新材料产品,环氧丙烷为聚醚的原材料,聚醚为聚氨酯的主要原材料之一,聚氨酯是一种新兴的有机高分子材料,被誉为“第五大塑料”,因其卓越的性能而被广泛应用于国民经济众多领域。产品应用领域涉及轻工、化工、电子、纺织、医疗、建筑、建材、汽车、国防、航天、航空等多种行业。随着其应用范围的扩大,环氧丙烷与聚醚产品的需求将随之发。同时,环氧丙烷与聚醚为蓝星东大主营业务,亦属于公司目前积极发展的与TDI 相关的聚氨酯产业链业务。蓝星东大本次收购资产后,加原有的3 万吨/年环氧丙烷装置,将拥有6 万吨/年环氧丙烷装置、10 万吨/年聚醚装置,形成与TDI 相配套的聚氨酯产业链,能够显著增强公司在聚氨酯领域的竞争力,进一步促进公司在化工新材料-聚氨酯领域的进一步发展。 |
资产卖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无关联关系 |
资产买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公司控股参股公司 |
是否关联交易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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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交易 最新公告日期:2009-04-10 |
资产卖方 | 淄博市商业银行新城区支行 |
资产买方 | 山东蓝星东大化工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 | 用于环氧丙烷与聚醚生产的机器设备 |
交易金额(万元) | 1800.06 |
货币名称 | 人民币元 |
资产评估基准日 | 2008-04-30 |
交易简介 | 蓝星清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98%的子公司山东蓝星东大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星东大”)收购与环氧丙烷、聚醚生产经营相关的资产,包括:
通过协议受让方式向淄博市商业银行新城区支行、淄博市商业银行天齐支行和山东张店农村合作银行受让用于环氧丙烷与聚醚生产的机器设备(以下简称“标的设备”),标的设备评估值为8554.62万元,标的设备原为山东东大化学工业有限公司拥有,经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以物抵于上述银行。标的设备账面值为8814.75 万元,评估值为8554.62 万元。上述协议金额根据标的设备评估值交易即为8554.62 万元。 |
方案进度 | 实施 |
交易日期 | 2008-08-25 |
交易历史变动情况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08-08-28 |
最新公告日期 | 2009-04-10 |
信息披露方 | 蓝星清洗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对信息披露方的影响 | 标的设备、标的房产和标的土地均为与环氧丙烷和聚醚生产相关的资产,环氧丙烷与聚醚均系化工新材料产品,环氧丙烷为聚醚的原材料,聚醚为聚氨酯的主要原材料之一,聚氨酯是一种新兴的有机高分子材料,被誉为“第五大塑料”,因其卓越的性能而被广泛应用于国民经济众多领域。产品应用领域涉及轻工、化工、电子、纺织、医疗、建筑、建材、汽车、国防、航天、航空等多种行业。随着其应用范围的扩大,环氧丙烷与聚醚产品的需求将随之发。同时,环氧丙烷与聚醚为蓝星东大主营业务,亦属于公司目前积极发展的与TDI 相关的聚氨酯产业链业务。蓝星东大本次收购资产后,加原有的3 万吨/年环氧丙烷装置,将拥有6 万吨/年环氧丙烷装置、10 万吨/年聚醚装置,形成与TDI 相配套的聚氨酯产业链,能够显著增强公司在聚氨酯领域的竞争力,进一步促进公司在化工新材料-聚氨酯领域的进一步发展。 |
资产卖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无关联关系 |
资产买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公司控股参股公司 |
是否关联交易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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