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信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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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收盘:- 今开盘:- 最高价:- 最低价:-
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公告日期:
资产交易  最新公告日期:2009-04-03
资产卖方江西信达电子有限公司
资产买方万裕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江西联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交易标的江西信达电子有限公司全部资产及债权债务。
交易金额(万元)2800.00
货币名称人民币元
资产评估基准日2007-10-31
交易简介2007 年12 月8 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信达电子有限公司与万裕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江西联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签订了《资产购买协议》。江西信达电子以人民币2800 万元将其全部资产及债权债务出售给万裕国际和联晟公司。
方案进度实施
交易日期2008-02-29
交易历史变动情况
首次公告日期2008-01-23
最新公告日期2009-04-03
信息披露方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对信息披露方的影响国内铝电解电容器经营形势日益严峻,市场竞争激烈、产品价格下跌及能源紧张等不利因素使公司铝电解电容器的盈利水平持续下滑,为优化公司产业结构,公司将电子信息产业的发展重点转向光电子领域,将江西信达电子整体资产出售。本次资产出售将产生800多万元投资损失。
资产卖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公司控股参股公司
资产买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无关联关系
是否关联交易
资产交易  最新公告日期:2009-04-03
资产卖方厦门朗星光电有限公司
资产买方厦门市信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交易标的位于厦门市思明区吕岭路岭兜段北侧“超高亮LED封装、应用研发与产业基地”用地及地上的总面积为42753.49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2299.1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54.39平方米)的在建工程。
交易金额(万元)7423.49
货币名称人民币元
资产评估基准日2008-11-30
交易简介2008年12月12日签订相关协议。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市信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光电”)拟以人民币74,234,921 元向厦门朗星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星光电”)购买厦门市思明区吕岭路岭兜段北侧“超高亮LED 封装、应用研发与产业基地”用地及地上在建工程。
方案进度实施
交易日期2008-12-12
交易历史变动情况
首次公告日期2008-12-13
最新公告日期2009-04-03
信息披露方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对信息披露方的影响本次收购资产对扩大信达光电产能,增强公司的主营业务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将产生积极影响。
资产卖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无关联关系
资产买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公司控股参股公司
是否关联交易
资产交易  最新公告日期:2008-04-14
资产卖方厦门信达电子有限公司
资产买方厦门EPCOS 有限公司
交易标的厦门信达电子有限公司建筑物、设备、无形资产、在建工程、存货
交易金额(万元)13193.59
货币名称人民币元
资产评估基准日--
交易简介2007 年8 月8 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厦门信达电子有限公司向厦门EPCOS 有限公司出售包括房屋建筑物、设备、无形资产、在建工程、存货在内的资产共计131,935,920.30 元。本次资产出售产生亏损789.27 万元。上述资产出售已全部办理完。
方案进度实施
交易日期--
交易历史变动情况
首次公告日期2008-04-14
最新公告日期2008-04-14
信息披露方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对信息披露方的影响
资产卖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公司控股参股公司
资产买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公司控股参股公司
是否关联交易
资产交易  最新公告日期:2004-12-02
资产卖方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资产买方武汉康嘉华经贸有限公司
交易标的加工费、材料款合计27120699.38元,违约金10623369.08元。
交易金额(万元)2700.00
货币名称人民币元
资产评估基准日 
交易简介2004年6月28日,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2004)厦民初字第192号调解书确定武汉盛佳铝业有限公司应偿还公司加工费、材料款合计27120699.38元,违约金10623369.08元。但该债权至今未得到清偿。 2004年11月30日,公司与武汉康嘉华经贸有限公司签署《债权转让协议》, 将上述债权以人民币2700万元转让给武汉康嘉华经贸有限公司。
方案进度董事会预案
交易日期2004-11-30
交易历史变动情况 
首次公告日期2004-12-02
最新公告日期2004-12-02
信息披露方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对信息披露方的影响公司认为上述转让的债权短时间内收回有较大难度,因此此次债权转让有利于公司今后的发展。
资产卖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公司本身
资产买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无关联关系
是否关联交易
资产交易  最新公告日期:2004-04-03
资产卖方新城房地产集团(福建)有限公司
资产买方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标的漳州市区七块宗地的土地使用权。上述七块宗地的面积为89129.95 平方米,土地使用权转让价格为1260 元/平方米,合计土地使用权转让款112303737.00 元。
交易金额(万元)12717.37
货币名称人民币元
资产评估基准日--
交易简介2003 年7 月公司与新城房地产集团(福建)有限公司签订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受让新城房地产集团(福建)有限公司位于漳州市区七块宗地的土地使用权。上述七块宗地的面积为89129.95 平方米,土地使用权转让价格为1260 元/平方米,合计土地使用权转让款112303737.00 元。公司另向新城房地产集团(福建)有限公司支付上述七块宗地周边道路建设及市政管网建设等项目补偿金人民币1487 万元。
方案进度实施
交易日期2003-07-03
交易历史变动情况
首次公告日期2003-07-22
最新公告日期2004-04-03
信息披露方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对信息披露方的影响房地产开发是公司的主营业务之一,为保证公司正常发展和增强核心竞争力都需要增加土地储备资源。该投资对稳定公司的利润来源具有积极意义。
资产卖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无关联关系
资产买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公司本身
是否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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