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仲裁 公告日期:2010-04-17 |
公告日期 | 2010-04-17 |
案件名称 | 股权转让纠纷 |
起诉日期 | 2009-01-08 |
原告方 | 万裕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
被告方 |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
诉讼类型 | 民事诉讼 |
涉案金额 | 0.0000 元 |
案件描述 | 2009 年1 月8 日,万裕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就子公司江西信达电子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事宜向江西省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停止向社会转让其持有的江西信达电子有限公司股权的行为,并将该股权按法定程序过户给万裕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且承担案件全部诉讼费用。 |
判决内容 | |
判决日期 | |
是否上诉 | 否 |
二审上诉方 | 被告方 |
二审判决内容 | |
二审判决日期 | |
执行情况 | 据景德镇市昌江区人民法院(2009)昌民保字第1 号民事裁定书,冻结江西信达电子有限公司各股东的全部股权。目前该案一审已开庭进行审理,一审判决尚未作出。 |
受理法院 | 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 |
二审受理法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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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公告日期:2009-04-03 |
公告日期 | 2009-04-03 |
案件名称 | 赔偿短交货物损失纠纷 |
起诉日期 | 2008-07-14 |
原告方 |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
被告方 | 连云港惠远国际货运有限公司 |
诉讼类型 | 民事诉讼 |
涉案金额 | 153.3939 万元 |
案件描述 | 2008 年7 月14 日,公司就存货红土镍矿短少一事向厦门海事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被告连云港惠远国际货运有限公司赔偿短交货物损失人民币1,533,938.55 元 |
判决内容 | |
判决日期 | |
是否上诉 | 否 |
二审上诉方 | 被告方 |
二审判决内容 | |
二审判决日期 | |
执行情况 | 截止报告日尚未判决 |
受理法院 | 厦门海事法院 |
二审受理法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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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公告日期:2005-08-05 |
公告日期 | 2005-08-05 |
案件名称 | 财产侵权案 |
起诉日期 | |
原告方 |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
被告方 | 厦门东南融通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贾晓工 连伟舟等人 |
诉讼类型 | 民事诉讼 |
涉案金额 | 230.0000 万元 |
案件描述 | 公司所属厦门信达计算机有限公司诉厦门东南融通系统工程有限公司和贾晓工、连伟舟等人不正当竞争及财产侵权案. |
判决内容 | 我公司胜诉。双方对执行判决及其他遗留事项达成协议:并由被诉方向我方支付人民币230万元,其中776282. 15 元于2000年6月30日前支付,余款在2001年6月30日前付清。 |
判决日期 | |
是否上诉 | 否 |
二审上诉方 | 被告方 |
二审判决内容 | |
二审判决日期 | |
执行情况 | 被诉方2005年6月30日报告期向我方支付人民币57.37万元,款项已全部收回。 |
受理法院 | |
二审受理法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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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公告日期:2005-04-02 |
公告日期 | 2005-04-02 |
案件名称 | 加工合同纠纷 |
起诉日期 | 2004-06 |
原告方 |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
被告方 | 武汉盛佳铝业有限公司 武汉鸿源碳素有限公司 武汉铝厂 |
诉讼类型 | 民事诉讼 |
涉案金额 | 2600.0000 万元 |
案件描述 | 公司与武汉盛佳铝业有限公司、武汉鸿源碳素有限公司、武汉铝厂签订系列来料加工合同,因上述三公司无法履行加工义务,2004年6月,公司向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经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2004)武立保字第10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冻结上述三公司银行帐户2600万元,如存款不足,查封其相应价值的财产。2004年6月,公司向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判决内容 | |
判决日期 | |
是否上诉 | 否 |
二审上诉方 | 被告方 |
二审判决内容 | |
二审判决日期 | |
执行情况 | 经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2004)厦民初字192号《民事调解书》判定:1、解除公司与盛佳公司、鸿源公司、武汉铝厂签订的系列来料加工合同;2、盛佳公司偿还公司加工费、材料款合计27120699.38元,违约金10623369.08元;3、鸿源公司、武汉铝厂对上述还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4、盛佳公司、鸿源公司、武汉铝厂共同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2004年11月30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将上述债权以人民币2700万元转让给武汉康嘉华经贸有限公司。 |
受理法院 | 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
二审受理法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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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公告日期:2002-08-14 |
公告日期 | 2002-08-14 |
案件名称 | 合同纠纷案 |
起诉日期 | |
原告方 |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
被告方 | 厦门泰裕开发有限公司 |
诉讼类型 | 民事诉讼 |
涉案金额 | |
案件描述 | 1999年3月1日,公司与厦门泰裕开发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成立厦门泰裕新城开发有限公司,合作开发“泰裕新城”商品房项目。
因双方合作中出现分歧,1999年6月4日,双方签定了“泰裕新城”商品房项目开发承包协议书,约定由厦门泰裕开发有限公司承包“泰裕新城”商品房项目开发建设和销售活动。但厦门泰裕开发有限公司承包经营中,在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售房。公司认为厦门泰裕开发有限公司的违约行为已危害公司合法权益,故向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00年9月5日,法院(2000)湖房初字第04999号民事调解书认定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
判决内容 | |
判决日期 | |
是否上诉 | 否 |
二审上诉方 | 被告方 |
二审判决内容 | |
二审判决日期 | |
执行情况 | 该民事调解书签署后,公司收到厦门泰裕开发有限公司支付上述民事调解书达成协议之1190万元的首付款100万元。期间,公司为厦门泰裕新城开发有限公司代为支付工程进度款60万元。 |
受理法院 | 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 |
二审受理法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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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公告日期:2001-04-11 |
公告日期 | 2001-04-11 |
案件名称 | 补缴注册资本一案 |
起诉日期 | |
原告方 |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被告方 | 世纪人才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世纪互联通讯有限公司 |
诉讼类型 | 民事诉讼 |
涉案金额 | |
案件描述 | 公司诉世纪人才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世纪互联通讯有限公司补缴注册资本一案. |
判决内容 | 公司胜诉。现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被告偿付应补缴款项及利息共148.54万元. |
判决日期 | |
是否上诉 | 否 |
二审上诉方 | 被告方 |
二审判决内容 | |
二审判决日期 | |
执行情况 | |
受理法院 | 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
二审受理法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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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公告日期:2001-04-11 |
公告日期 | 2001-04-11 |
案件名称 | 借款纠纷案 |
起诉日期 | |
原告方 |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被告方 | 世纪人才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世纪互联通讯有限公司 |
诉讼类型 | 民事诉讼 |
涉案金额 | 200.0000 万元 |
案件描述 | 公司诉世纪人才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世纪互联通讯有限公司归还厦门世纪网络系统有限公司借款200万元一案. |
判决内容 | 我公司胜诉。 因被告方未能履行还款义务,我公司已向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现正在执行中。 |
判决日期 | |
是否上诉 | 否 |
二审上诉方 | 被告方 |
二审判决内容 | |
二审判决日期 | |
执行情况 | |
受理法院 | 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
二审受理法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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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公告日期:2001-04-11 |
公告日期 | 2001-04-11 |
案件名称 | 借款纠纷案 |
起诉日期 | |
原告方 |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被告方 | 厦门对外供应总公司 |
诉讼类型 | 民事诉讼 |
涉案金额 | 515.0000 万元 |
案件描述 | 公司诉厦门对外供应总公司返还欠款515万元一案. |
判决内容 | 公司胜诉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请求冻结被告投资的天泉房地产开发公司10%股权,因天泉房地产公司
涉及厦门420案件,目前暂无法执行。 |
判决日期 | |
是否上诉 | 否 |
二审上诉方 | 被告方 |
二审判决内容 | |
二审判决日期 | |
执行情况 | |
受理法院 | |
二审受理法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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