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交易 最新公告日期:2009-03-18 |
资产卖方 | 通化深鑫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
资产买方 | 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 | 吉林省浑江煤田头道沟外围详查探矿权 |
交易金额(万元) | 1600.00 |
货币名称 | 人民币元 |
资产评估基准日 | -- |
交易简介 | 根据董事会意见,本公司与通化深鑫煤炭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 年10 月6 日在吉林省通化市签订《探矿权转让协议书》(下称“协议”),本公司以1600 万元人民币购买通化深鑫煤炭股份有限公司拥有的吉林省浑江煤田头道沟外围详查探矿权(下称“探矿权”)。 |
方案进度 | 实施 |
交易日期 | 2008-10-06 |
交易历史变动情况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08-10-08 |
最新公告日期 | 2009-03-18 |
信息披露方 | 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对信息披露方的影响 | 本公司取得吉林省浑江煤田头道沟外围详查探矿权后,有利于通过详查获取明确的煤炭资源储量,有利于公司规划发展新的领域,有利于将煤炭行业实现的利润补充公司新产品研发的资金,有利于提升公司的整体赢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
资产卖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无关联关系 |
资产买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公司本身 |
是否关联交易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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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交易 最新公告日期:2006-07-26 |
资产卖方 |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长春办事处 |
资产买方 | 通化市永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交易标的 |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长春办事处将持有本公司的84,925 万元本金及相关利息的债权 |
交易金额(万元) | 0.00 |
货币名称 | 人民币元 |
资产评估基准日 | -- |
交易简介 | 根据本公司第一大股东-通化市永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与本公司最大债权人-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长春办事处签署的《债权转让合同》,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长春办事处将持有本公司的84,925 万元本金及相关利息的债权,转让给通化市永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债权交割手续正在办理当中。根据双方签署的《债权转让合同》,通化市永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为购买债权,将向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支付现金和35,397,983 股股份,同时政府也将对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在我市的其他债权给予积极配合处置。 |
方案进度 | 实施 |
交易日期 | -- |
交易历史变动情况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06-07-07 |
最新公告日期 | 2006-07-26 |
信息披露方 | 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对信息披露方的影响 | 经过咨询,本公司第一大股东-通化市永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获得84,925万元本金及相关利息债权后,将全部用来实施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如果上述方案能够实现,本公司所欠通化市永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84,925 万元本金及相关利息将减少为0,本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将由92%降至21%,每股净资产由0.10元增加到1.15 元。 |
资产卖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公司其它关联方 |
资产买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公司股东 |
是否关联交易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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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交易 最新公告日期:2005-12-28 |
资产卖方 | 中国工商银行通化分行;中国建设银行通化市中心支行 |
资产买方 |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长春办事处 |
交易标的 | 84925.00万元贷款本金和相应利息的债权 |
交易金额(万元) | 88925.00 |
货币名称 | 人民币元 |
资产评估基准日 | -- |
交易简介 | 原中国工商银行通化分行、原中国建设银行通化市中心支行拥有本公司84925.00万元贷款本金和相应利息的债权全部由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长春办事处接管。利息计收情况: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长春办事处为了支持我公司发展,减轻公司负担,不计收我公司2005年利息。2004年度我公司计提利息4000余万元。 |
方案进度 | 达成转让意向 |
交易日期 | -- |
交易历史变动情况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05-12-27 |
最新公告日期 | 2005-12-28 |
信息披露方 | 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对信息披露方的影响 | 关于银行利息问题,本公司从2004年末与相关债权人进行了多次沟通,并经咨询会计事事务所,减免利息可以减少公司相应的财务费用,公司预计本年度经营业绩可以实现微利。 |
资产卖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公司其它关联方 |
资产买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无关联关系 |
是否关联交易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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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交易 最新公告日期:2004-05-11 |
资产卖方 | 通化市三利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资产买方 | 通化市二道江区国有资产经营公司 |
交易标的 | 通化市二道江区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拟收购通化市三利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权,并负责承担和偿还通化市三利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所欠本公司的部分债务。 |
交易金额(万元) | |
货币名称 | 人民币元 |
资产评估基准日 | |
交易简介 | 本公司第一大股东-通化市三利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与本公司发生借款纠纷事项,于2002年7月1日,提请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公司申请冻结了吉林省通化市三利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本公司59313600股权。目前,本公司第二大股东通化市二道江区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与通化市三利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达成初步意向,通化市二道江区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拟收购通化市三利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权,并负责承担和偿还通化市三利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所欠本公司的部分债务。 |
方案进度 | 达成转让意向 |
交易日期 | |
交易历史变动情况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04-05-11 |
最新公告日期 | 2004-05-11 |
信息披露方 | 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对信息披露方的影响 | |
资产卖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公司股东 |
资产买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公司股东 |
是否关联交易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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