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交易 最新公告日期:2006-11-16 |
资产卖方 | 烟台张裕集团有限公司 |
资产买方 |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 | 宗地1位于烟台市芝罘区机场路1号,土地使用者为张裕集团,土地证号为烟国用(97)字第41号,地号为11,本公司拟受让面积为176074平方米,土地登记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权属性质为出让,批准使用期限自1997年4月22日起至2047年4月21日止。地上主要建筑物为本公司所拥有的酿酒设施、生产厂房及锅炉房等。
宗地2位于烟台市芝罘区通世路上尧段东,土地使用者为张裕集团,土地证号为烟国用(97)字第42号,地号为11,拟受让面积为34888平方米,土地登记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权属性质为出让,批准使用期限自1997年4月22日起至2047年4月21日止。地上主要建筑物为本公司拥有的封装车间、成品库、仓库和办公楼等。 |
交易金额(万元) | 8719.70 |
货币名称 | 人民币元 |
资产评估基准日 | 2006-07-31 |
交易简介 | 本公司于2006年11月15日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烟台张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裕集团”)签署了《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拟受让张裕集团210962m 2土地的使用权,交易总金额为8719.70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即截至2005年12月31日止经审计净资产的4.71%。 |
方案进度 | 董事会预案 |
交易日期 | 2006-11-15 |
交易历史变动情况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06-11-16 |
最新公告日期 | 2006-11-16 |
信息披露方 |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对信息披露方的影响 | 1、通过受让张裕集团土地使用权,将实现建筑物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的统一,有利于公司及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明,更好地保证公司资产独立、安全和完整;受让土地后,公司将终止与张裕集团原有的土地租赁协议,从而彻底结束双方之间持续的土地租赁关联交易,有利于消除此项关联交易给本公司未来经营带来的不确定性。
2、本项交易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对本公司未来经营业绩影响不大。按照烟台市政府目前规定的用地政策,本次受让的土地均为Ⅱ类工业用地,按可使用年限40.7年计算,本公司每年需要摊销的土地使用费为214.2万元,扣除终止原有《土地租赁协议》后少支付给控股股东的土地租金55万元,实际每年需要摊销土地使用费为159.2万元,仅占本公司2005年利润总额44343万元的0.36%,不会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造成较大负面影响。 |
资产卖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公司股东 |
资产买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公司本身 |
是否关联交易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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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交易 最新公告日期:2005-08-17 |
资产卖方 |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 |
资产买方 | 烟台张裕集团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 | 该固定资产系2004年本公司对烟台张裕集团有限公司拥有,但归本公司使用的"张裕百年大酒窖"进行加固和扩容改造所形成的资产,共计1593.5万元。该酒窖现为省级文物,而本公司所拥有的上述固定资产与其已结为一体。 |
交易金额(万元) | 1593.50 |
货币名称 | 人民币元 |
资产评估基准日 | |
交易简介 | 2005年5月15日,本公司与张裕集团签署《资产转让协议》,将本公司出资加固和改造"张裕百年大酒窖"增加的固定资产1593.5万元,转让给张裕集团。 |
方案进度 | 实施 |
交易日期 | 2005-05-15 |
交易历史变动情况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05-06-02 |
最新公告日期 | 2005-08-17 |
信息披露方 |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对信息披露方的影响 | 向张裕集团转让的1593.5万元固定资产,系考虑到该酒窖作为省级文物不能予以转让,而本公司对其改造中形成的固定资产附着于酒窖之上,与酒窖已结为一体,不能进行剥离,转让后可以理顺与控股股东之间的资产和业务关系,更好地维护公司资产安全和完整。该部分资产占本公司2004年末净资产的0.92%,而且转让完成后"张裕百年大酒窖"仍继续归本公司使用,将其转让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带来负面影响。 |
资产卖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公司本身 |
资产买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公司股东 |
是否关联交易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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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交易 最新公告日期:2004-04-13 |
资产卖方 |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 |
资产买方 | 烟台昌裕纸制品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 | 本公司所属纸箱包装材料分公司部分资产. |
交易金额(万元) | 362.43 |
货币名称 | 人民币元 |
资产评估基准日 | |
交易简介 |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于2003年8月15日与烟台昌裕纸制品有限公司签订《资产转让协议》,将本公司所属纸箱包装材料分公司部分资产出售给昌裕公司,交易价格为人民币362.43万元。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
方案进度 | 实施 |
交易日期 | 2003-08-15 |
交易历史变动情况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03-08-19 |
最新公告日期 | 2004-04-13 |
信息披露方 |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对信息披露方的影响 | 本公司出售纸箱包装材料分公司部分资产,是鉴于该公司主导产品—瓦楞纸箱技术含量低,生产成本高,市场竞争激烈,难以走向外部市场,目前其全部产品均在本公司内部销售,降低了其走向外部市场的积极性,不利于其生存和发展。另外,该公司产品过高的生产成本亦间接影响了本公司葡萄酒等酒类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不利于本公司主导产业发展壮大。
本次资产出售后,本公司每年将少支付员工费用约250万元,并且不再从事纸箱生产业务,而所需纸箱将全部通过从市场公开招标采购的方式获得,将有利于本公司降低采购成本,提高外包装质量和档次,使公司酒类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得到进一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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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卖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公司本身 |
资产买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无关联关系 |
是否关联交易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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