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交易 最新公告日期:2009-12-23 |
资产卖方 |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资产买方 | 宁德市东晟房地产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 | 周宁县狮城兴业街北段两块土地使用权 |
交易金额(万元) | 0.00 |
货币名称 | 人民币元 |
资产评估基准日 | -- |
交易简介 |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将周宁县狮城兴业街北段两块土地使用权进行评估作价以实物形式注资东晟公司,作为增加东晟公司资本金3000万元中的一部分。 |
方案进度 | 董事会预案 |
交易日期 | -- |
交易历史变动情况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09-12-23 |
最新公告日期 | 2009-12-23 |
信息披露方 |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对信息披露方的影响 |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将周宁县狮城兴业街北段两块土地使用权进行评估作价以实物形式注资东晟公司作为增加东公司资本金3000 万元中的一部分,有利于顺利推进上述项目核准立项,加快开发运营,盘活资产,获取资产增值和运营效益,并以此为依托,建立房地产开发运营平台,为在本地区或跨区域经营开发奠定基础,不断培育竞争力,做大做强闽东电力房地产业务,扩大企业投资和经营规模,促进企业多元化发展。 |
资产卖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公司本身 |
资产买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公司控股参股公司 |
是否关联交易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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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交易 最新公告日期:2009-09-18 |
资产卖方 |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资产买方 | 宁德市东晟房地产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 | 蕉城南路西侧土地使用权 |
交易金额(万元) | 0.00 |
货币名称 | 人民币元 |
资产评估基准日 | -- |
交易简介 | 公司以现金和自有土地资产方式出资投资设立宁德市东晟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介入本地区房地产开发市场。 |
方案进度 | 董事会预案 |
交易日期 | -- |
交易历史变动情况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09-09-18 |
最新公告日期 | 2009-09-18 |
信息披露方 |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对信息披露方的影响 | 通过本次注资行为对我公司现有的土地资产进行开发经营,加快公司资产运营,盘活资金,获取资产增值和运营效益,并以此为依托,建立房地产开发运营平台,为在本地区或跨区域经营开发奠定基础,不断培育竞争力,做大做强闽东电力房地产业务,扩大企业投资和经营规模,促进企业多元化发展。 |
资产卖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公司本身 |
资产买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公司控股参股公司 |
是否关联交易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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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交易 最新公告日期:2009-04-17 |
资产卖方 | 武汉楚都房地产有限公司 |
资产买方 | 武汉汉福超市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 | 楚都公司所属“闽东国际城”房地产项目的地下东区一层车库、商业东区地上一层的一部分、商业东区地上二层的一部分和商业东区地上三层的一部分,总面积约为二万四千一百五十二点六八平方米(24,152.68 m2)的物业 |
交易金额(万元) | 13460.00 |
货币名称 | 人民币元 |
资产评估基准日 | -- |
交易简介 | 2009 年4 月15 日,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武汉楚都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楚都公司”或“出卖人”)与武汉汉福超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福超市”或“买受人”)签订《物业买卖总协议》(以下简称“合同”或“协议”),将楚都公司所属“闽东国际城”房地产项目的地下东区一层车库、商业东区地上一层的一部分、商业东区地上二层的一部分和商业东区地上三层的一部分,总面积约为二万四千一百五十二点六八平方米(24,152.68 m2)的物业以人民币壹亿叁仟肆佰陆拾万(RMB134,600,000)元整的价格出卖给汉福超市用于经营大型综合超市。 |
方案进度 | 签署转让协议 |
交易日期 | 2009-04-15 |
交易历史变动情况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09-04-17 |
最新公告日期 | 2009-04-17 |
信息披露方 |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对信息披露方的影响 | 由于本协议是附条件合同,其履行过程中有可能发生相关费用,具体利润尚无法确定。但本协议的签订,对所涉及项目未销售部分物业的商业价值将产生积极影响,对后续物业营销奠定良好基础,对公司本年度及未来各会计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
资产卖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公司控股参股公司 |
资产买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无关联关系 |
是否关联交易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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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交易 最新公告日期:2008-05-31 |
资产卖方 | 宁德市国土资源局 |
资产买方 |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 | 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万安路北侧、梦龙路南侧、国宝路东侧;土地面积33930 平方米,建筑容积率3.5,建筑密度19%,绿地率≥35%; |
交易金额(万元) | 11190.00 |
货币名称 | 人民币元 |
资产评估基准日 | -- |
交易简介 | 公司参加了宁德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挂牌的交易活动,并以人民币11190 万元,受让万安路北侧、梦龙路南侧、国宝路东侧,地块面积33930 平方米(具体以实际提供用地面积为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司已于2008 年5 月22 日与宁德市国土资源局签订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2008-04,以下简称“合同”) |
方案进度 | 董事会预案 |
交易日期 | 2008-05-22 |
交易历史变动情况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08-05-31 |
最新公告日期 | 2008-05-31 |
信息披露方 |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对信息披露方的影响 | |
资产卖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无关联关系 |
资产买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公司本身 |
是否关联交易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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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交易 最新公告日期:2004-05-26 |
资产卖方 | 宁德市蕉城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
资产买方 |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 | 宁德市桥头水库及相关资产 |
交易金额(万元) | 2700.00 |
货币名称 | 人民币元 |
资产评估基准日 | 2003-10-31 |
交易简介 | 本公司通过《关于我司以2700 万元受让宁德市桥头水库及相关资产的议案》;桥头水库由原宁德市人民政府投资建设,于1996 年12 月移交给福建省闽东老区水电开发总公司宁德分公司经营管理,2003 年9 月19 日,桥头水库又划拨给宁德市蕉城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经营和管理。桥头水库与我司宁德发电分公司的生产发电紧密相关,桥头水库是宁德七都溪流域的龙头水库,而我司七都溪流域共有白岩电站、大泽溪电站等均受益于桥头水库的水能调节。现宁德市蕉城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对桥头水库及相关资产委托评估,以2003 年10 月31 日为资产评估基准日,经中发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桥头水库的评估值为人民币3087.96 万元。 |
方案进度 | 达成转让意向 |
交易日期 | |
交易历史变动情况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04-05-26 |
最新公告日期 | 2004-05-26 |
信息披露方 |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对信息披露方的影响 | |
资产卖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无关联关系 |
资产买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公司本身 |
是否关联交易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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